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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Halloween「正名」

題目:我們為什麼不慶祝萬鬼節Hallween
作者:游建國(遊老老)

……因為是鬼節,所以要「正名」為萬「鬼」節,有別於真正的萬「聖」節。鄭重建議,此後主內肢體們要稱Halloween為萬鬼節,因為它是歡慶死亡、榮耀魔鬼、 邪靈的日子,神的兒女不能使用歸與神的「聖」字來稱呼它。因為不但竊取神的榮耀,也迷惑了世人,其中也包括了許多不明就裡的基督徒。(瀏覽全文

我見很多網頁也轉載此文章,可能是清楚、詳細、有立場,以我知道以上連結就是原文。

延伸閱讀(自己):同心抗衡萬聖節荼毒B女當年今日

延伸閱讀(他人):萬聖節──別再因誤會而集體玩鬼(撰文:侯志輝,發表:2006.8.8)

路加福音第十七章(一):神的國

「法利賽人問:神的國幾時來到?耶穌回答說: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心裡:或作中間)。」(路加福音17:20-21)

是法利賽人來問問題,不是門徒來問。不信者問:「神的國幾時來到?」

不信者問來有何用?應又是來找主麻煩,看看主有何痛腳可捉吧!我自己想,也可能見是前面的十個長大痲瘋的人引起法利賽人想:「耶穌,你既然自認是彌賽亞,那麼何時才能建立起神的國,大家就沒有痛苦了……」

但主回答說:「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原來用肉眼是看不到。有弟兄問,那作門徒的我們,又如何可以看神的國,要配戴甚麼眼鏡?

我找了一些經文跟提問弟兄分享,弟兄叫我要分清「看見神的國」和「配得神的國」的分別。我又錯了!;)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翰福音3:3)

原來就是重生,即十字架和復活。看見神的國的條件已知道,那如何才算神的國?有君王(神掌權)、有百姓(信主的,基督徒)、有地界(有分別,更是分別為聖)。

看此至,我們應明白:
  • 為何非基督徒不明白教會的事和立場。因他們沒有重生!
  • 為何基督徒要和非基督徒有分別,因神的國是有地界,跟世界有分別。
  • 為何基督徒要尊主為大,讓主作王。因為不尊主為大,神如何作工,神的國也不在我們中間。
我只想反問自己:神的國在我的家中嗎?神的國在我工作地方嗎?神的國在我參加的教會聚會中嗎?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馬書8:6)

被提:我們活在最好的時代,也活在最壞的時代

上周看路加福音第十七章尾,說到被提,大家討論被提的條件……

在大家中間,對被提有三種不同的觀念,但對於甚麼時候被提,卻有四種不同的看法:

  • 災前被提(Pre-tribulation Rapture)
  • 災中被提(Mid-tribulation Rapture)
  • 災後被提(Post-tribulation Rapture)
  • 分批被提(Partial Rapture)

其中「災中被提」和「災後被提」都承認信徒要經歷大災難,故可視為同一類來加以討論。這樣,大體可分為三種不同的觀念,且每一種觀念都有許多著名的屬靈偉人支持:

  • 災前被提:達秘(J.N. Darby),司可福(C.I. Scofield),慕迪(D.L. Moody),叨雷(R.A. Torrey),凱瑞(William Kelly),布魯克(J.H. Brookes),古銳(J.M. Fray),賽斯(J.A. Seiss)等。
  • 災後(中)被提:慕勒(George Mueller),牛頓(R.W. Newton),哥頓(A.J. Gordon),宣信(A.B. Simpson),耳們(Dr. Erdman),莫爾赫(Prof. Moorhead),富勒斯(H.W. Frost)等。
  • 分批被提:戴德生(Hudson Taylor),戚伯門(R.C. Chapman),戈懷德(Robert Govett),潘湯(D.M. Panton),彭伯(G.H. Pember),史伯克(Austin Sparks),倪柝聲(Watchman Nee)等。

從上列這些人名看來,他們都是在聖經研究上有相當造詣的肢體,所以我們不能根據任何人的名望或傳統的觀念來決定取捨。大家都有point!

參:《帖撒羅尼迦前後書註解》,黃迦勒著

我們活在最好的時代,也活在最壞的時代。我們有機會不用經過死,直接被提到寶座,連使徒保羅、彼得也沒有機會……但同時我們也在最壞的時代,主回來前世界大潮流的沖擊,我們真的不容易為主站立得穩。

給老師反省的短片



給老師反省的短片,當然包括我最關心的主日學老師。早上開會,大家說新學年去的小學團契,大家所說學生的情況,令我想起此短片。

基督身體合一的見證

基督身體合一的見證書名:基督身體合一的見證
講者:孫國鐸
出版:希伯崙書室
初版:2007年5月

目錄:

第一篇 基督身體合一見證的意義
(一)甚麼是身體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基督的身體是為著表現基督
   需要藉著聖靈的啟示來認識基督的身體
   問與答

(二)有身體的看見和認識才有正確合一的觀念和追求
   身體合一的意義不是聯合或組合
   合一的實行考驗我們對身體的認識
   問與答

(三)有關身體的幾件注意事項
   十字架和聖靈在教會中必須有絕對的地位
   身體上的肢體是神的安排和配搭
   基督的身體裡有生命和恩賜上等次的問題
   問與答

(四)身體合一的追求
   為著基督身體的出現各人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心意必須更新更變化
   心意更新才可能同心合意達到認識上的合一
   照著聖經與聖靈來更新心思
   披戴基督才會有合一的見證
   披戴基督就是表現基督
   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的意義和實行
   追求合一所遇見的屬靈爭戰
   仇人破壞合一見證的四種手段
   持守主的話語與合一的見證
   問與答

(五)身體合一見證的二大障礙
   個人主義
   聖品製度

(六)身體合一見證失落的原因
   沒有啟示
   跟隨傳統字句並用律法代替生命
   仇敵使用宗教作為工具的四種方式
   問與答

(七)地方上的教會應該是基督身體的小影
   以見證的形態出現地方上的聚會是為著見證
   接納神所有的兒女
   身體見證的實際必須人與心都在一個聚會
   沒有總會(各地的聚會直接向寶座負責)
   問與答

第二章 合一見證實行的路
    得勝者的原則
    對得勝者的要求
    得勝者的道路
    得勝者與教會的關係
    教會的分裂與得勝的區別
    分裂的原因

第三章 教會負責人應該有的學習和操練
    教會的領袖
    做領袖應有的操練
    做領袖的原則

第四章 在教會中成全聖徒各盡其職的原則
    神永遠的旨意是建造教會的見標
    以基督的性格建造教會
    認識恩賜的目的、種類和功用
    成熟的事奉
    問與答

第五章 恩賜的配搭與運用
    恩賜的配搭與運用的原則
    關於恩賜的發掘和成全
    恩賜的操練和運用
    問與答

第六章 教會與教會之間的交通原則
    教會的定義
    教會與教會之間的交通原則
    教會的原則
    問與答

第七章 基督身體中工人的原則-教會中沒有工人的原則,亦或全體都是工人?
    聖經中關於工人記載
    做工人的條件
    工人與工人團
    問與答

第八章 工人與教會之間的關係
    神設立工人是為著教會,為著彰顯基督的榮耀
    成全聖徒是工人在教會中最大的功用
    工人成全聖徒是為著建立基督的身體
    工人在主面前的學習
    工人應該是與神同工的人
    工人做工的結果
    工人應該憑信心生活
    工人與教會負責弟兄的關係
    問與答

第九章 教會接納恩賜和接納工人的原則
    教會不要拒絕任何恩賜
    接納與教會有益處的恩賜
    接受聖靈的引導與深入的交通
    接納工人不同於接納恩賜

第十章 工人受引導的原則
    受聖屬的引領
    身體的印證
    順服年長工人的打發和支配

Facebook的身價

一年前,Yahoo!打算收購Facebook的時候,它給Facebook的估值是7.5億美元。一般人覺得,這已經是個天價了,新聞集團收購遠比 Facebook用戶群龐大的MySpace,也只不過花了5.8億美元,Facebook憑什麽這麽值錢?是啊,憑什麽?這麽多錢,Facebook居然還不賣。

一年後,微軟一邊散布Facebook被高估的言論,一邊和競爭對手Google血拼,最終以2.4億美元入股Facebook,拿到的却只是1.6%的Facebook股份,讓Facebook的估值猛竄到150億美元。

從7.5億美元到150億美元,這一年間究竟發生了什麽?(瀏覽原文:東拉西扯:Facebook的身價

主會稱讚我們嗎?

不得不承認,傳福音給人是基督徒重要的責任。不單是主的吩咐,更是生命的流露。使徒保羅更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林前9:16-17)

但傳福音給人,到那日(主再來之時),主會稱讚我們嗎?不一定……

「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15-23)

在馬太福音第7章內,有一些人真的為主工作,奉主的名傳道、趕鬼、行許多異能,更是有果效的。但主會祝福此人嗎?不會,因他沒有好果子,沒有好行為。

保羅也說:「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9:27)

服事主的人的行為,真的要好好自我留意。不然主也有棄絕你。人聽道後得救,只在乎神的話和聽道者的信心,傳道者只是工具而已。說實在,壞工具也會工作,因神的話,神的福音太強了。

求主憐憫,向眾教會說話,光照我們!

延伸閱讀: 屬靈巨人犯罪憐憫與信心講就天下無敵……

你曾看過全本聖經一次嗎?

過去的三個月,本網做了一個投票調查,看看大家看聖經的次數:

問題:你曾看過全本聖經一次嗎?

結果:

看過一次:5 (27%)
看過多次:6 (33%)
一次都沒有看過:7 (38%)

投票數共:18

同心抗衡萬聖節

今天收到某主席的代禱信,希望在教育界工作的基督徒留意,不要將萬聖節內容放入教材或學校內。看了我才知道,某名牌幼稚園竟安排萬聖節當天,白天不上課,改為在晚上回校慶祝該節。

神的哀歎:「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何西亞書4:6)

大家真的不知道慶祝萬聖節有問題嗎?不知道就虛心問下人吧!不過我就想問下反對萬聖節的弟兄姊妹,又應否反對慶祝聖誕節呢?

很多人認為耶穌不是在12月25日出生的。他出生的日子可能在10月1日左右;因為只有在年中這個時候,牧羊人才會晚上在戶外看守羊群。(路加福音2:8-12)耶穌從來沒有吩咐基督徒慶祝他的生日。12月25日原來是波斯太陽神(即光明之神)密特拉(Mithra)的誕辰,是一個異教徒節慶,同時太陽神也是羅馬國教眾神之一。這一天又是羅馬曆書的冬至節,崇拜太陽神的異教徒都把這一天當作春天的希望,萬物復甦的開始。可能由於這個原因,羅馬教會才選擇這一天作為聖誕節。這是教會初期力圖把異教徒的風俗習慣基督教化的措施之一。後來,雖然大多數教會都接受12月25日為聖誕節,但又固各地教會使用的曆書不同,具體日期不能統一,於是就把12月24日到第二年的1月6日定為聖誕節節期(Christmas Tide),各地教會可以根據當地具體情況在這段節期之內慶祝聖誕節。(via: 維基


大家說慶祝,說到底,都是為了錢,增加消費……不就是為了瑪門!

延伸閱讀:荼毒B女當年今日

路加福音第一章(一):從尊主頌學習讚美

馬利亞尊主頌:(路加福音1:46-55)從尊主頌學習讚美

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 因為他顧念他使女的卑微;從今以後,萬代要稱我有福。 那有權能的,為我成就了大事;他的名為聖。 他憐憫敬畏他的人,直到世世代代。 他用膀臂施展大能;那狂傲的人正心裡妄想就被他趕散了。 他叫有權柄的失位,叫卑賤的升高; 叫飢餓的得飽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 他扶助了他的僕人以色列, 為要記念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施憐憫直到永遠,正如從前對我們列祖所說的話。


My soul doth magnify the Lord, And my spirit hath rejoiced in God my Saviour. For he hath regarded the low estate of his handmaiden: for, behold, from henceforth all generations shall call me blessed. For he that is mighty hath done to me great things; and holy is his name. And his mercy is on them that fear him from generation to generation.
He hath shewed strength with his arm; he hath scattered the proud in the imagination of their hearts. He hath put down the mighty from their seats, and exalted them of low degree. He hath filled the hungry with good things; and the rich he hath sent empty away. He hath holpen his servant Israel, in remembrance of his mercy; As he spake to our fathers, to Abraham, and to his seed for ever.

  • 我心尊主為大(v46):嘴唇的讚美必須出自內心的尊敬
  • 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v47):必須由於靈裏的享受
  • 祂顧念祂使女的卑微(v48):因祂的眷顧而感讚
  • 那有權能的為我成就了大事(v49a):因祂的祝福而感讚
  • 祂的名為聖(v49b):因祂的名而稱頌
  • 祂憐憫敬畏祂的人(v50):因祂的憐憫而感讚
  • 祂用膀臂施展大能(v51):因祂的能力而稱頌
  • 祂叫卑賤的升高(v52):因祂為我們降卑而感讚
  • 祂叫饑餓的得飽美食(v53):因祂的餵養(靈命和肉身)而感讚
  • 祂扶助了祂的僕人以色列(v54):因祂的扶助而感讚
  • 記念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v55):因祂的信實而稱頌

參考: 「路加福音註解」( 黃迦勒著)

路加褔音第十五章(二):那上好的袍子

「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我們可以吃喝快樂……」(15:20,22-23)

在浪子的故事中,當兒子悔改,回轉歸父家,不用做任何事,父親已知道。因父已在遠方的看見。我們只要有悔改,小小相信主的心,天父就已接納我們。天父不會看你的信心大小,就已將「那上好的袍子」給你。

「那上好的袍子」的「那」是指定的,「上好的袍子」就是義袍,遮蓋悔改的罪人,只有主基督才是此義袍。因父神看見此義袍,看見主基督,才不定我們的罪。

「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靠神快樂。因他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像新婦佩戴妝飾。」(以賽亞書61:10)

「使者吩咐站在面前的說:你們要脫去他污穢的衣服;又對約書亞說:我使你脫離罪孽,要給你穿上華美的衣服。」(撒迦利亞書3:4)

只要我們回轉,天父就會將最好的都給我們,祂更是大樂。

延伸閱讀:去年九月撒迦利亞書第三章的分享,重看後也覺很配合此題目。

預告:從「衣服」看稱義與成聖

瑪門.忍耐.服事主的人

我又錯了,更是大錯。

今天和y弟兄交通,我跟他交通近年我家的困難和離開的事。其實他早知知道(我曾跟他說),是次主要分享離開的問題。

他說了一句,令我自慚:「離開,不就是為了瑪門!」不用說下去了,真想找洞給我躲起來,我竟為了瑪門離開……

「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摩太前書6:6-8)




「有可信的話說: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他同活;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他,他也必不認我們;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摩太後書2:11-13)

「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雅各書1:2-4)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羅馬書5:3-4)

我要忍耐!





我當初如何祈禱?主當初如何帶領?我當初為何入來工作?

y弟兄用婚姻來比喻。一對男女結婚後,可能因爭吵或不同因素,覺得當初的選擇是錯誤。但男方回想,姊妹是祈禱回來,是弟兄向主祈禱的,主也在教堂證婚……回想後,男方也不敢再說甚麼,只有回主前祈禱。

工作也是如此,要思想為何來此,是次為何要離開……

一動不如一靜!





即或主要我家有一點困難(y弟兄用十字架,我不敢當),我又如何回應?

我只可回應:「那又何妨!」

我是一個服事主的人,我是傳道人。「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哥林多後書4:1-2)

Blog Action Day:從食物開始

五餅二魚的故事,你我都聽過。

「眾人看見他們去,有許多認識他們的,就從各城步行,一同跑到那裡,比他們先趕到了。耶穌出來,見有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於是開口教訓他們許多道理。天已經晚了,門徒進前來,說:這是野地,天已經晚了,請叫眾人散開,他們好往四面鄉村裡去,自己買什麼吃。耶穌回答說:你們給他們吃吧。門徒說:我們可以去買二十兩銀子的餅,給他們吃嗎?耶穌說:你們有多少餅,可以去看看。他們知道了,就說:五個餅,兩條魚。耶穌吩咐他們,叫眾人一幫一幫的坐在青草地上。眾人就一排一排的坐下,有一百一排的,有五十一排的。耶穌拿著這五個餅,兩條魚,望著天祝福,擘開餅,遞給門徒,擺在眾人面前,也把那兩條魚分給眾人。他們都吃,並且吃飽了。門徒就把碎餅碎魚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吃餅的男人共有五千。」(馬可福音6:33-44)

五千人共同分享美食,沒有爭先恐後。香港人大多都是「執輸行頭慘過敗家」的心態,我怕在香港行五餅二魚神蹟,可能發生意外。

又照香港人出外吃飯,離開時餘下的飯餸,再照當時五千人的比例,餘下的飯餸一定比十二籃更多。我們飲飽食醉後離開,多是不理會,不取走;但當時,門徒就來個大收拾,餘下飯餸有十二籃之多。我想我們不是環保問題,而是太浪費的問題。

只希望大家好好珍惜食物,不要眼闊肚窄。

前天(15-Oct)是Blog Action Day 2007,大家在blog內說環保:瀏覽Google Blog Search

從以弗所書想起

在我自暴自棄,正想做一些得罪神的事時。忽然想起: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以弗所書2:5-6)

我是基督徒,明明是「死在過犯中」與「一同活過來」,是事實。我為何像忘掉了,我已與主同死,一同活過來了,更一同坐在天上。不是死後上天堂與主坐在天上,而是我得救後已一同與主坐在天上。

只是我忘掉了我本在天上。

我雖然活在沒有安息的世界中,卻可以享用天上的安息。

我心靈得安寧

祂主宰世上一切,祂的歌唱出愛祂的真理遍佈這地球。祂怎可一去不返,祂可否會感到……

(星島日報報道)一夕之間,天耀邨耀豐樓變成鬼域,被愁雲慘霧籠罩,三聲巨響、紅衣狠母、兩姊弟相繼慘死,成為街坊揮之不去夢魘。目擊事件街坊稱,昨凌晨四時許,三聲巨響過後,即見三母子倒臥樓下慘死,身為母親的女死者,腦漿迸烈,身上紅衣與地上鮮血混成一片,死狀恐怖。



我心靈得安寧(It Is Well with My Soul)

有時享平安,如江河又平穩,有時憂傷來似浪滾,
不論何環境,我已蒙主引領,我心靈得安寧。得安寧。

撒但雖來侵,眾試煉雖來臨,但有主美證在我心,
基督已看清我乏助之困境,甘流血救贖我。賜安寧。

回看我眾罪,全釘在十架上,每念此,衷心極歡暢,
主擔我重擔,何奇妙大恩情, 讚美主!我心靈。得安寧。

求主快再來,使信心得親見,雲彩將捲起在主前,
號筒聲吹響,主再臨掌權柄,願主來!我心靈。必安寧。

副歌:我心靈,得安寧,我心靈,得安寧,得安寧。

作詞人:
施彼福(Horatio G. Spafford 1828-1888)出生於紐約,居住在芝加哥,是位年青成功、善於理財的律師。 他是長老會的信徒,平時熱心參與福音事工,和佈道家慕迪是至交。

在1871年芝加哥大火前數月,他在密西根湖畔大量投資房地產,一場大火使他的資金損失殆盡,而不久前他的獨子又猝死。 為了舒展疲憊的身心,他決定帶妻子和四個女兒赴英國渡假,並擬協助他的好友慕迪在英的佈道大會。 臨行前,有緊急的業務要他處理,於是他令妻女按照原定的旅程搭船先去,他隨後即行。 誰知那法國郵船在威爾斯近海,被一英輪撞沉。 施彼福接到他妻子「僅我生還」的電報後,即刻搭船前往,當船臨近他四個女兒葬身的海峽時,椎心的哀痛如滾滾波濤洶湧而來,但 神安慰他,使他心靈得安寧。 這首詩的前二節,即當時的情景,末節是仰望主的再來。 常人在經歷這麼多變故後,很難聲稱「心靈得安寧」。惟有基督徒信靠仰望主,才能得力,在苦難中,屹立不移。

1881年施彼福多年的宿願終於得償,他和妻子帶了二個幼女與一夥朋友,離開芝加哥,遷居耶路撒冷聖地。 他們設立了「美僑會館」,照顧貧困的人和病者,又創辦「施彼福兒童醫院」。 八年後他去世,但這些慈善工作一直有人繼續。 多年後他的外孫女繼承祖志,在耶路撒冷成立「施彼福兒童中心」。



我的近況:眼睛發紅,看眼科醫院才知道,又是強值性關節炎引起眼睛發炎。每次看關節炎醫生後,情緒都比較低落,總想起神的管教。連退修營都要早離開……

我承認,我背部的強值性關節炎,正如y弟兄說,自己是知道有沒有神的管教在當中。

近日再看天水圍三母子慘死新聞,自己也有不安,很想主快些回來。打本文時再想起「我心靈得安寧」,找找作詞人的經歷,心得不少安慰。

我只相信:
  •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傳道書3:11)
  • 「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羅馬書11:34)
  • 「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馬太福音3:2)

路加褔音第十五章(一):應得

本章有三個比喻,現先說浪子的比喻內其中一點。甚麼是「應得」?

「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路15:12)

小兒子應得的家業,真是應得嗎?未死前就分家產?小兒子可以拿走父親的家產,只是父親寬大為懷,讓他先取而已。應得?一切本來就是父親的。若不是父親願意給小兒子,小兒子根本沒有條件要求所應得的。

只可說父親的行動,全是恩典!

小兒子的問題,就是像要家產多過一切,像家業比其父親更重要,真是如此嗎?最後,父親還是給孩子所要求應得的家產。父親只希望孩子有一天悔改、回轉,明白父親總是愛他的。



我們也像小兒子嗎?

不信主的,有如此心態;信主的,也有!只說信主的……

我祈禱,主一定要實現;我服事,主一定要祝福我;我愛人,人一定愛我……像有代價,像「等價交換」。

詩歌「今所要是主」正好表明我所說的:

前所要是祝福,今所要是主;前所憑是感覺,今靠主言語;
前所要是恩賜,今要賜恩主;前我尋求醫治,今要主自己。

前用己力苦試,今完全信靠;前要一半救恩,今要全得救;
前常用手拉主,今主手牽我;前常漂流無定,今錨已拋妥。

前我忙於計劃,今專心祈求;前我非常掛慮,今有主眷佑;
前我隨己所欲,今聽主訓語;前我不住求問,今常讚美主。

前是自己作工,今靠主工作;前我欲利用主,今讓主用我;
前我尋求能力,今要全能主;前為自己勞碌,今為主而活。

前我盼望屬主,今知主屬我;前我燈將熄滅,今照耀輝煌;
前我等待死亡,今候主再來;我一切的盼望,安妥主幔內。

副歌:永遠高舉耶穌,讚美主不歇,一切在耶穌裡,惟祂是我一切。

再說,當我們得著主的「產業」,常容易叫我們離開主,「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裏任意放蕩,浪費貲財。」(v13)

「往遠方去」,就是離開主,遠方就是世界,撒但控制下的世界。我雖身在教會中祈禱、服事、讀經,但我的心已經離開了主,往世界去了。

原來,主才是我們的答案,主才是我們的出路,主就是一切。愛主優先!

延伸閱讀:路加褔音

Life after Death by PowerPoint



by Don McMillan

很多人都犯了此毛病,包括我!

近期多瀏覽的網站

多瀏覽,因新玩,不太了解全部功能。




上周老婆出外跟朋友吃飯後,回家問我懂不懂玩「飛士卜」。玩就沒有,之前只登記了一個戶口就有,之後也有人找到我就是了,我也沒有主動找任何人。前天,幫老婆開了戶口後,也花少少時間整理自己的戶口,如:自我介紹,也找找多年不見的朋友……

「飛士卜」:http://www.facebook.com

我是用真名玩的。




因愛看書和買書,發現了此網站後,已愛不釋手。

http://www.anobii.com/anobi/anobii_home.php

有人介紹aNobii的網路書櫃實在好用、好玩、好看,書蟲朋友當心上癮!

我是書蟲嗎?

以上兩個網站,近兩日花了我不少時間……

蘇佐揚牧師主懷安息

蘇佐揚牧師主懷安息,下週六舉行安息禮拜
(時代論壇10月12日消息)

【時代論壇訊】環球佈道會及天人社創辦人蘇佐揚牧師(1916-2007)已於九月廿七日晚上九時五十分安息主懷,享年九十一歲,安息禮拜已定於十月二十日(週六)上午十時假紅磡世界殯儀館舉行,而遺體將於安息禮拜後隨即運往歌連臣角火葬。

蘇牧師是於數月前某天突然暈倒在家,期間於六月至九月多次進出醫院,終於九月廿七日晚在醫院安睡主懷。

蘇佐揚牧師一九一六年於香港出生,成長於基督徒家庭,為第三代基督徒。他十四歲已開始作曲及撰寫投稿文章,並在宋尚節主領的佈道會決志終身事奉主,一九三四年華北神學院接受教育,曾編譯希伯來文字典,教導聖樂事工。他自一九三七至四八年間在中國十九省奔馳為主作工,一九四八年終回香港,先後在香港、澳門兩地牧會、教學。期間他一九四二年創辦《天人報》(後改名為《天人之聲》)開展文字事工等,五年後被按立為牧師,後為內地會參與文字工作,著作凡多,除神學書籍外更創作六百首《天人短歌》及三百首《天人聖歌》。

蘇佐揚牧師一生忠心事主,榮神益人,為表示對他的敬意基督教出版聯會於昨晚(10月11日)三十週年晚宴期間,特別向他頒發「傑出筆兵奬」以作紀念,獎項由其親人代領。




辦公室有好多他的書,至少都有三四十本。

又,人都離開,才頒獎給他?

這就是愛(1989)

原來是89年的事。林楚麒除了在K房看到她的名字外(我最愛此歌!),可能就是黃家駒離開的時候,聽到她的名字。有人知她在哪?我真覺她好好氣,巨肺歌手。



林楚麒的外公是京劇大師周信芳,她的姨媽是國際級演員,是第一個華裔邦女郎(《You only Live Twice》),演過《喜福會》。

救救這代的孩子吧!


「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
出版的通訊,名為「宣訊」,派給宣道會的弟兄姊妹看。今期(09/2007)有一篇文章,看後令我大叫一聲,驚為天人,實在很好的提醒,值得學習。作者必定是屬靈高手。文章就登於:

宣訊第93期:縱橫焦點:信仰路:救救這代的孩子吧!

作者:郭文珍

細看之下,原來她是宣道會利福堂的傳道同工。又原來,我快要跟她合作,在鴨脷洲某小學的學生團契一起服事。找機會要跟她多多學習!

文章網址:http://npac.hk/version4/mag/alliance/a93/pdf/p2.pdf

人在抉擇前會痛苦,主又如何?

人在抉擇前會痛苦,因不知後果如何。

當然,正常基督徒會有平安的引領。更也知道抉擇A或抉擇B,祂仍會愛我,但要以不得罪主,不令主傷心為大前題。

近日的抉擇也令我有一點困擾。主呀!只求你在我行錯路之前,用祢大能的手攔阻我,否則我會犯罪……



主在抉擇前的心情又如何?看看約翰福音第13章就知道。

當時的情況就是:
  1. 逾越節以前;吃晚飯的時候。(v1, 3)
  2. 主知道自己離世(死亡)歸父(升天)的時候到了。(v1)
  3. 快要被一個門徒猶大出賣。(v3)
主快要返回原來的地方:「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裡」(v3),何等榮耀!

不知是福是禍,沒有人了解,明白主的心情……是沉重(死亡)和重獲失了33年的榮耀情懷(我也不知如何形容)。

但當抉擇中間,主做了一件人人想不到(不可思議)的事:「離席站起來」(v4)。

如果你快死,你會做甚麼?傳福音為主多得一人?為主break and burn(燃燒自己)?為主打破異端招牌?多講一篇感人肺腑的講台信息?

主就是為與祂相處三年多的人洗腳和抹腳,叫他們要「彼此相愛」。主在死前,抉擇中間,實踐了這個行動。主知道自己的離開(死),他們一定會散,雞飛狗走。祂就用終極降卑的行動來作成一個榜樣,叫他們跟著行。這一個12人的團契(主和11門徒),主用終極降卑來維繫。原來因著愛,就向團契(肢體)成了奴僕。

「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做的,你們明白嗎?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v12-17)



「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9)

你、我有此心志嗎?互勉!

當我不能改變其他人的時候

當我不能改變其他人想法和行為的時候,只有改變自己。

下至有人在街食煙,我不想吸二手煙,我唯有繞路行,條條大路通羅馬。

上至神愛世人,祂沒有強迫人做機械人,世人在身體內沒有不犯罪的程式。祂只有差派獨生兒子解在地上……唯願人人自願跟隨主。 不強迫,也是愛的一種。

我又如何?

事情已經一年了,我改不了某君和某某君,我唯有改變自己,行一步覺得比較有困難的一步。我相信,我走哪一條路,主也會保守我。即或決定錯誤(應行A,卻行了B),或環境令我受壓,我也知祂在看顧。我只願我決定哪一條路行,都不要令得罪主,令主傷心。

詩歌(求你揀選我道路):

1、
求你揀選我道路,我主,爲我揀選;我無自己的羡慕,我要你的意念。
你所命定的前途,無論何等困難;我要甘心的順服,來尋你的喜歡。

副歌:
求你握住我的手,你知我的軟弱;否則我只能憂愁,不知如何生活。
你若握住我的手,不問你是揀選何種道路和時候,我心都覺甘甜。

歌詞和詩歌作者可參考:進入神永遠旨意的道路和經歷(二)
「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嗎?」(林後13:5)

原來看英文或其他版本,「省察自己」是Examine yourselves或test of yourselves。

正如延伸閱讀的文章作者說:「……沒考試的課程,我往往不能從中學到任何東西。通常,在溫習考試、寫期終論文或做簡報的過程中才真的把東西讀進腦袋裡。」

不知主是否給我一個考驗自己的機會?要看看我(我家)的信心有沒有。原來看林後才再提醒,信心是可以自己省察或試驗出來的。信心不是一個虛無飄渺的東西,是經得起察驗的。

延伸閱讀:http://esther200679.mysinablog.com/trackback.php?id=799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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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看那一篇文章大家比較有興趣,上網找有哪些方案比較方便,就找到此文章

Spotplex也很簡單,應是韓國人製作,因第一次入去時見到全是韓文。Spotplex網址:http://www.spotplex.com/

可以用此方法,就可以看到大家比較有興趣文章了。

如何才算是一個成功的(團契)導師?

本題目名「如何才算是一個成功的(團契)導師?」,團契一詞可改為小組,主日學,如何改都可以,任君選擇。

我絕對不是一個成功的導師,看我以往的文章,都知道我是失敗的,至少是臨陣退縮,棄甲曳兵。

但近日看到一些情況,想分享一些,一同互勉。一個導師要有愛,要有榜樣,要同神的關係密切,不用多說,大家都知道,但有一點是很多人忽略的。

導師就是要離開了,團友或學生也可自己跟隨和仰望主的,這就是成功的導師了。

導師就是像父母一樣,供應靈糧(食物)給導友(兒女)享用。但父母也有一天離去,導師亦然。如導師離開後,團友不懂自己投靠大牧者耶穌,那是否說明導師失敗?

導師就是引初信者來親近主;導師不可一生一世跟著團友。我知道有一些教會,不喜歡叫導師做導師,只會叫他們為聯絡人或哥哥姐姐,一同學習而已。

我願意用使徒行傳腓利向太監傳福音的事跟大家分享此原則。(因我剛因其他事再重看此段故事!)

腓利也是很好的傳福音者,將福音傳給埃提阿伯的太監後,幫他受洗,之後,「主的靈把腓利提了去」(徒8:39),就是使他離開自己傳福音的成果,不讓他把人留在自己的手中。

福音是叫人與主發生直接的關係,導師卻會不會橫隔在主與人中間?導師會否視團友為「我的羊」,而非「主的羊」。聖靈所給導師的帶領,應不受人情、傳統……等的綑綁。

團友應該像太監一樣,太監雖然不見了腓利,卻仍舊「歡歡喜喜的走路」(徒8:39)。團友得救以後,不可一直倚靠導師引領,而該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來12:2)。

主才是我們夫子!

延伸閱讀:臨陣退縮.棄甲曳兵給A團契導師的信

一張相片變動畫

MotionPortrait最近放出的照片處理軟件絕對能令人稱贊。這款軟件可以把單張2D照片轉換爲3D模型,同時增加移動、微笑、說話等多種3D效果。按照該公司的說法,僅需要1GHz的CPU就能滿足2D到3D的轉換過程,用戶可以對轉換過的模型做進一步修改,包括改變頭髮的顔色、加入眼鏡與表情。最後生成的CG動畫角色甚至可以與你的聲音保持同步。(繼續看新聞

用以下的一張相就可變成動畫。






從「賊窩」想起

這事發生在受死前的一週:


「耶穌進了神的殿,趕出殿裡一切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對他們說:經上記著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他成為賊窩了。」(太21:12-13)

「……耶穌進入聖殿,趕出殿裡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也不許人拿著器具從殿裡經過;便教訓他們說:經上不是記著說:我的殿必稱為萬國禱告的殿嗎?你們倒使他成為賊窩了。祭司長和文士聽見這話,就想法子要除滅耶穌,卻又怕他,因為眾人都希奇他的教訓。」(可11:15-18)

「耶穌進了殿,趕出裡頭做買賣的人,對他們說:經上說:我的殿必作禱告的殿,你們倒使他成為賊窩了。耶穌天天在殿裡教訓人。祭司長和文士與百姓的尊長都想要殺他,但尋不出法子來,因為百姓都側耳聽他。」(路19:45-48)
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說的,應是同一件事。看上文下理就是主釘十字架前。

而約翰福音所說的,應不一樣,因是記在主行第一個神蹟之後。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看見殿裡有賣牛、羊、鴿子的,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裡,耶穌就拿繩子做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約2:13-17)
以上兩件事,都是表明主非常著緊祂的殿,更說當時的祭司等人將聖殿變為賊窩。祂的殿是禱告的殿出自舊約的以賽亞書。


「還有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要事奉他,要愛耶和華的名,要作他的僕人─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他(原文是我)約的人。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禱告我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主耶和華,就是招聚以色列被趕散的,說:在這被招聚的人以外,我還要招聚別人歸併他們。」(賽56:6-8)
當時聖殿內祭司允許商人在聖殿的外邦人院作買賣,售賣獻祭用的牛羊鴿子及其他祭品,因大部分人都是很遠的地方來獻祭。又因聖殿不收希臘和羅馬的錢幣(因有當時該撒的頭像在錢幣上。),猶太人繳納殿稅或奉獻,須用另外指定的錢幣,故有兌換銀錢的人,為那些外來朝聖者提供方便。

但以上的買賣攤位有下列嚴重的問題:

  1. 因買賣是在聖殿的範圍內進行,神聖之地因而被玷污。
  2. 佔用外邦人的院子,剝奪了外邦人敬拜神的權利
  3. 也可能有貪瀆的情況出現,因甚麼牛,甚麼羊可以獻祭,全是祭司決定。如商人的拿來的牛羊有問題,可能另外付錢給祭司,請祭司通融。
以上三點是非常嚴重的。但我今次特別想說第二點。賊,就是佔用他人的東西,這是買賣商人,就是佔用了原來是外邦人在聖殿外院禱告的地方。


第二聖殿圖
大家可參考上圖,看外邦人在外院的禱告的地方。主發義怒是有祂的原因。原本殿是用來禱告神的地方,是神的居所,可惜就是有摻雜在其中。

神祝福亞伯拉罕時,不單祝福他在地上的後裔,更祝福因信稱義的後代,因他是信心之父。地上的後裔--以色列人只不過是流通的管子,將祝福帶給外邦人。他們現在就是用買賣佔地的方式,來攔阻外邦人親近天地的神。當然不單如此,在其他地方也看見以色列人攔阻外邦人親近神。未得救前的保羅也是表表者。

今天我們已得著救恩,蒙恩的外邦罪人,來到殿(教會)中,有沒有盡本份,好好祈禱呢?你參加教會的祈禱會有多少人出席呢?沒有在殿中好好祈禱,又是否浪費了神給我們的禱告權利?

主在地上時曾兩次說到教會,兩次都是說捆綁和釋放,禱告就是捆綁和釋放的工具:

「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16:19)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18:18-20)

不用多兩三個人,同心合意就可以了。你相信嗎?

「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這是好的,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提前2:1-3)

路加褔音第十四章(一):抉擇

耶穌接受邀請,去了一個法利賽人的首領家裡吃飯飯。法利賽人首領的目的就是窺探主。聖經特別指出家主是首領,莫非是指家主是假冒為善之中的表表者?

主藉此飯局說了四個教訓:

  1. 真安息是甚麼?(v1-6)
  2. 自高與自卑(v7-11)
  3. 今世設宴應找甚麼人(v12-14)
  4. 神國的筵席,有何類人應邀出席(v15-24)
四個教訓,也可是看人如何抉擇。抉擇會否令人煩悶和痛苦?

在安息日治病,抉擇如何?又,有驢或有牛,在安息日掉在井裡,拉上來,抉擇如何?

法利賽人無言以對。因為他們窺探主在先,愧對主和自己的良心。

主又說,你的行徑表現你的心態,愛坐在首位,就是自高,必有一天被人拉下來。但愛坐在末位的,就是自卑,有一天主會令你升高。你愛首位或未位,你的抉擇又如何?

設宴找客人,多是喜愛找朋友、弟兄、親屬,和富足的鄰舍。但主叫你的抉擇不要單方面想,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因為你就有福!主又教我們如何抉擇。

主擺設大筵席,主的抉擇是請許多客。但被請的人的抉擇是:
  1. 我買了一塊地,必須去看看。買地前不是先看地,先付訂金嗎?明明是藉口。
  2. 我買了五對牛,要去試一試。買牛前不是試好嗎?又是藉口。
  3. 我才娶了妻,所以不能去。娶妻跟去大筵席又有關係?娶了妻又用吃飯?又是藉口。
主改了祂抉擇的方向,找那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來出席大筵席享愛筵席。 可惜仍有空位,主出最後一招,勉強人進來,坐滿屋子。

第一批諸多藉口,沒有一個得嘗主的筵席。這是第一批人的抉擇,不可埋怨。



(v25-35)作主門徒是要抉擇,因要先計算代價。代價就是天天背十字架跟隨主,就是愛主比愛其他的人事物更多,說到底就是撇下一切所有跟隨主。

你的抉擇如何?第一,你抉擇要作祂的門徒嗎?第二,不是抉擇,而是一定要,一定要撇下一切所有跟隨主。跟隨主就是要如此,是事實,不可選。如沒有如此行,只有痛苦。

「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什麼叫他再鹹呢?或用在田裡,或堆在糞裡,都不合式,只好丟在外面。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v34-35)

門徒沒有撇下一切所有跟隨主,即沒有盡功用,即是不再鹹的鹽。「田」是預表教會(參林前3:9);「糞」預表世上萬事(參腓3:9),就是世界。沒有盡功用的基督徒,沒有背十字架、撇下一切所有跟隨主的基督徒既不適合用在教會裡,也不適合用在世界裡。兩頭都不討好,不冷不熱,最可悲。

路加福音第15章就會說三一神的抉擇,是創世之前的抉擇……

掃墓

今早,七時多起床,比上班日子更早。

先去旺角,再去荃灣,再入元朗,又越高山又越過谷,先去阿爺墓前掃墓。三十多歲人,好像第三次。

之後去吃中午飯,再去上水,過境,經長甫,羅湖道,到沙嶺,在曾祖母墓前停留。是要出過關,檢查身份證。

回到家已四時多,已沒有力氣再去北角聚會了。

對不起,肢體們!

在文章裡顯示程式碼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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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之前,美觀很多。參考:良人的大秘寶: [筆記]在文章裡顯示優質的程式碼區

另code內有以下符號,請得要轉碼取代。

將 < 以 < 取代
將 > 以 > 取代
將 & 以 & 取代

它在香港的最後一日

10月7日為「忠僕號」福音船停泊於香港的最後一日,當晚大會特別安排敬拜讚美聚會,歡迎所有弟兄姊妹登船參與。

因爲航海條例的修訂,這艘93嵗的古船即將退役,這次訪港很可能成爲最後一次。以什麽方式來與忠僕號告別?OM國際動員會決定邀請弟兄姊妹在船上,一同敬拜讚美神。

photo-taking: smalltomato
延伸閱讀:

從馬太福音第五章看「復和」

「復和」意即有破裂、隔離的感情要修補和縫合,使他們不用分開。

此文章是「你站在哪一邊?」的第二集。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無緣無故地)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太5:21-26)

以上一段,像是跟被傷害的說。被傷害的,要主動,此舉動是跟世界的原則背道而馳,跟聖經原則則不謀而合。主也是先尋找我們,先為我們死……我們才可跟神復和。

「拉加」在亞蘭語中辱罵人的話(reka);含有無用、無知的意思。,而「魔利」則是希伯來文中辱罵人的字(moreh),指愚蠢、叛逆,其輕蔑的語氣比「拉加」更甚。

傷害人的,「可能」本就是拉加,本就是魔利,但我們可以如此出口嗎?被傷害的,主像是用被傷害的事實,來管教我們的舌頭。別人不好雖是事實,但有需要出來嗎?看我的分享:邪惡的舌頭重要的是,當我們隨便說話,隨便罵人,隨便責備人,主看所有不是出於愛的,都是另一形式的殺人。我們能與神有美好的交通,我們必先與人沒有間隔。

當我們看「趕緊」一詞時,就知道「和息」的門不是永久開的,我們必須趁還活著的時候,解消所有的冤仇。不論對方是對或是錯,自己不要用另類方法殺人就是了,必須有基督的愛在我們心中。否則,在主前吃虧的也會包括你。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5:38-48)

此段,又像是被傷人者說。

人要拿我們的裏衣,是絕對沒有道理的;我們給他外衣,也是絕對沒有道理的。基督徒就是不講道理的;如基督跟我們說道理,我們仍死在罪中,沒有盼望。基督徒不是憑對錯和人講理由,屬靈的生命,就是沒有理由。如內在屬靈生命看,我們若看見別人的「手」就是主所用的「工具」,就不會在冒火、不舒服,反要歡喜快樂了。

一個可以跟對頭復和的人,是有超脫的生命。

作真實的基督徒,本就是超脫,是和不信的人有明顯的分別,分別在於外邦人的愛。外邦人愛的對象:那愛我們的人、向與我們親近的人請安。

可以作到復和嗎?可以!因主最後說:「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被傷害的,主已有足夠的教導了。被傷害的,放下你的恨吧!

我聽我的救主吩咐

昨晚為了寫愛主,抑或愛錢?,直到深夜。當然我在深夜才開始寫和看,呵呵!回到公司才再整理一點,完成全文。

早上起床,立即跟老婆分享我昨晚的領受。直到此刻,心情像未平伏,只想起一首詩歌。

《我聽我的救主吩咐》

我聽我的救主吩咐,「跟從我,跟從我,跟從我」。
祂的聲音終日招呼,「跟從我,跟從我,跟從我」。
為你,我走艱辛路途,為你,我曾生命不顧,
並嘗苦膽免你重負,「跟從我,跟從我,跟從我」。

你雖有罪我必寬宥,「跟從我,跟從我,跟從我」。
脫離捆綁,你必自由,「跟從我,跟從我,跟從我」。
人事變動不甚長久,我作你神引導無休,
作你喜樂,直至千秋,「跟從我,跟從我,跟從我」。

帶你掛慮到我這裏,「跟從我,跟從我,跟從我」。
你的重擔放我手臂,「跟從我,跟從我,跟從我」。
你的疑慮息我胸臆,你的將來向我倚靠,
我必親手拭你淚滴,「跟從我,跟從我,跟從我」。

愛主,抑或愛錢?

主在釘十字架之前,有一個女人用香膏澆祂。

曾記載:

  • 馬太福音26:6-13
  • 馬可福音14:3-9
  • 約翰福音12:1-8

路加福音7:36-50是另一個故事。

上兩周參加N教會的成人主日學,大家讀到馬可福音第14章,L伯伯的分享令我很感動,令我決心再細查此故事。

「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和合本.可14:5)
KJV說三十多兩銀子是three hundred pence
原文碼是1220

pence,看原文碼是1220,拉丁文是得拿利(denarion),和合本譯為「銀子」、「銀錢」等。denarion即是新約時代羅馬的一種錢幣,從葡萄園工人的比喻來看(太20:2-13),一個得拿利(denarion)是普通人的一天工資。

照KJV看,馬利亞的香膏的價值即有三百個得拿利,即約一年的工資。

一年的工資,即是馬利亞對主的「估價」。



聖經中又有另一個人對主作出「估價」。他就是賣主的猶大。

「說:我把他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和合本.太26:15)
KJV說三十塊錢是thirty pieces of silver
「塊錢」(pieces of silver)原文碼是694

原文碼694,拉丁文即是argurion,照「聖經中的度量衡」網頁看,argurion即是舍客勒。

「牛若觸了奴僕或是婢女,必將銀子三十舍客勒給他們的主人,也要用石頭把牛打死。」(出埃及記21:32)

太可怕了,當再對照出埃及記時,賣主的猶大和祭司長的眼中,他們對主的「估價」只是三十塊錢/舍客勒,即是一個奴隸的價值已而。



馬利亞因為愛主,就不惜那值三十兩銀子的香膏;猶大因為愛錢,竟為三十塊錢出賣了主。作馬利亞或是作猶大,全在於愛主或是愛錢。

猶大為三十塊錢,把自己出賣給了魔鬼,作牠的工具;馬利亞乃是在那值三十兩銀子的香膏裏,把自己奉獻給了主。



主對我們的「估價」是連祂自己的性命都給了我們。「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可福音10:45)

最後,我們不得不誠實的問自己,那我們對主的「估價」呢?愛主?愛錢?沒有灰色地帶,不可兩邊都愛。

Flash random, use XML

又一年了。去年的這段時間,為了去屯門某學校的學生團契忙碌。今年,給人拒絕,因負責老師是非基督徒。

幸好,有另一間學校申請,就是跟屯門相距九千里的鴨脷洲的某小學。

去年,為了團契聚會內做了一個小flash,就是random抽同學名。第一次的random有重複,比較不方便,可參考:[Flash]隨機抽人名。兩個月之後,就做了[Flash]真正random,不用重覆。

兩個都有缺點,就是要在flash內改,沒有flash就不了同學名。我有flash,但如即場有同學沒有參加聚會,也是改不用,所以一直想用xml。

我曾在某flash論壇問過高手,高手的回應,當時看不明白;近日再重看,好像又明多一點點。

終於成功了。

先建立一個人名的name.xml。

<?xml version="1.0" encoding="big5"?>
<tree>
<node label="4A:大頭文">
<node label="4A:小小明">
</tree>


之後在flash:

name_txt:動態文字之實體名稱
list_txt:多行輸入文字之實體名稱
random_btn:按鈕之實體名稱

stop();
var ranCount:Number = 0;
var ranStr:String = '';
function random2(num) {
var d;
if (num<=1) { return 0; } if (ranCount>=num) {
ranCount = 0;
ranStr = '';
}
d = (getTimer()+random(num)) % num;
while (ranStr.indexOf(''+d+'')>=0) {
d = (getTimer()+random(num)) % num;
}
ranCount++;
ranStr += ''+d+'';
return d;
}

var aName = new Array();
var aTotal:Number = 0;

function choiceOne() {
var d;
if (aTotal>0) {
d = random2(aTotal);
name_txt.text = aName[d]['label'];
list_txt.text += name_txt.text+chr(13);
}
}

System.useCodepage = true;
treeXML = new XML();
treeXML.ignoreWhite = true;
treeXML.load("name.xml");
treeXML.onLoad = function(success) {
if (success) {
var node = this.firstChild.firstChild;
aTotal = 0;
aName.splice(0, aName.length);
while (node != null) {
var obj = new Object();
obj['label'] = node.attributes.label;
aName.push(obj);
aTotal++;
node = node.nextSibling;
}

choiceOne();
}
};
random_btn.onRelease = function() {
choiceOne();
};

下載參考demo

2007「第三屆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開始報名

【中時電子報林家惠/台北報導】
引用:http://211.20.186.41/blognews/archive/2007/10/01/202116.html

為鼓勵辛勤耕耘的部落客,促進部落格圈交流,台灣最大的部落格獎項──「第三屆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於10月1日開跑,報名時間至10月15日截止,收件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blogaward.chinatimes.com

由中時電子報主辦,智邦生活館、數位時代、誠品好讀協辦,國內十三家部落格平台(BSP)協力推廣的「第三屆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已開放全球華文部落客開始上網報名參加。今年的獎項分類與去年獎項稍有不同,今年的分類獎項共分八大主題,分別為生命記錄、生活品味、幽默趣味、訊息/觀點、商業應用、公益應用、社群經營、教育應用等;除此,將從所有報名者中,評選出年度部落格大獎、年度最佳青少年部落格、評審團特別獎各一名,以上獎項將頒發一萬元到三萬元的獎金,以及獎座、獎狀。……

中時電子報總編輯郭至楨表示,為讓更多部落客參與此活動,主辦單位邀集各家BSP業者(Blog Service Provider)協力推廣部落格大獎,今年已有十三家BSP參與此一盛事;此外,為讓海外的華文部落格都能有機會參與,主辦單位也與《智邦生活館》合作架設一Mirror Site,海外(含中國大陸)活動網址為:http://www.blogaward.url.tw/,無論以正體或簡體書寫的部落格,都歡迎報名參賽;中時電子報同時邀請《數位時代》、《誠品好讀》擔任今年的媒體協辦單位,共同報導此一活動。……



大家一同參加吧!

得救的年齡

常聽人家問,小朋友要幾多歲才有足夠的能力信耶穌?

看以下經文,只知提摩太從小信耶穌,但小到甚麼程度?中文和合本像不太清楚。

「但你所學習的,所確信的,要存在心裡;因為你知道是跟誰學的,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提後3:14-15)

現參考其他英文翻譯版本和strong number就可清楚一點。可瀏覽:http://scripturetext.com/

(提後3:15)
NASB: and that from childhood you have known the sacred writings which are able to give you the wisdom that leads to salvation through faith which is in Christ Jesus. (NASB ©1995)
--------------------------------------------------------------------------------
GWT: From infancy you have known the Holy Scriptures. They have the power to give you wisdom so that you can be saved through faith in Christ Jesus. (GOD'S WORD®)
--------------------------------------------------------------------------------
KJV: And that from a child thou hast known the holy scriptures, which are able to make thee wise unto salvation through faith which is in Christ Jesus.
--------------------------------------------------------------------------------
ASV: And that from a babe thou hast known the sacred writings which are able to make thee wise unto salvation through faith which is in Christ Jesus.
--------------------------------------------------------------------------------
BBE: And that from the time when you were a child, you have had knowledge of the holy Writings, which are able to make you wise to salvation, through faith in Christ Jesus.
--------------------------------------------------------------------------------
DBY: and that from a child thou hast known the sacred letters, which are able to make thee wise unto salvation, through faith which is in Christ Jesus.
--------------------------------------------------------------------------------
WEY: and that from infancy you have known the sacred writings which are able to make you wise to obtain salvation through faith in Christ Jesus.
--------------------------------------------------------------------------------
WBS: And that from a child thou hast known the sacred scriptures, which are able to make thee wise to salvation through faith which is in Christ Jesus.
--------------------------------------------------------------------------------
WEB: From infancy, you have known the holy Scriptures which are able to make you wise for salvation through faith, which is in Christ Jesus.
--------------------------------------------------------------------------------
YLT: and because from a babe the Holy Writings thou hast known, which are able to make thee wise -- to salvation, through faith that [is] in Christ Jesus;
--------------------------------------------------------------------------------

小的strong number就是1025,其解釋

1025 brephos {bref'-os}

TDNT - 5:636,759; 中性名詞

AV - babe 5, child 1, infant 1, young child 1; 8

1) 胎兒 (#路 1:41,44|)
2) 嬰兒,幼兒
1025 brephos {bref'-os}

of uncertain affin.; TDNT - 5:636,759; n n

AV - babe 5, child 1, infant 1, young child 1; 8

1) an unborn child, embryo, a foetus
2) a new-born child, an infant, a babe

--------------------------------------------------------------------------------

看聖經,真可能是infant, babe,即是手抱嬰兒,吃奶嬰兒就可認識主。提摩太真的手抱期時,已開始認識聖經,此聖經在基督耶穌裡可給提摩太(我們)因信得救恩的智慧。

照此看,教會不單要有兒童班,更有嬰兒班或搖籃班了。你又如何理解此段經文?

你站在哪一邊呢?

不如如何說?真的千言萬語。我只用馬太福音第5章部分跟大家分享。

如有弟兄姊妹「嚴重」得罪我,我會如何處理?兩處路:執行公義?饒恕對方?

執行公義?沒有問題,因我是照聖經律法來行。律法更教我們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饒恕對方?原諒對方?更沒有問題,因主耶穌教導,人家打你左邊,連右邊也給人打。

今天我的抉擇,就是要站在那邊。兩方面都沒有問題。

如我執行公義,上法庭,「唱」衰對方,主也會用此公義(即律法)的方式來對待我,但主用律法的方式對待我,我必死。如我曾罵弟兄,律法的態度是「只是我告訴你們: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無緣無故地)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這只是其中一點。我要受律法的審判,律法多可怕。

那麼我唯有饒恕對方,因我希望站在主耶穌的立場上,希望祂也用饒恕的方式對待我。饒恕對方可以做的,「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太5:23-24)

主禱文也有一句:「(求神)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路加福音11:4)

我會站在饒恕的一方,你又會站在哪一邊呢?

總結:「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12:19)

沒有萬人,都有八千人的聚會

剛過去的主日晚,入了機場參加聚會。甚麼聚會?不就是恩福堂20周年感恩聚會。

第一次參加萬人聚會。沒有萬人,都有八千人,真係沒有講笑。

有圖為證,可瀏覽邀請我和老婆參加此聚會的夫婦blog就知道:http://hk.myblog.yahoo.com/jen-chan/article?mid=1997&prev=2000&next=1981

我和老婆參加完恩福的聚會後感如何?唔……有機會再說。

包裝屬肉體的事

屬肉體就是屬肉體,如何包裝都是屬肉體,做得幾好都沒有用,因為都是屬肉體。

上星期和老婆出外吃飯,她說想看電影,看近日大熱電影「色.戒」。我一口拒絕,說看三級片色慾片不看也罷。

她也沒有所謂,不了了之。

近日看某君的blog,有一句打入我心(大意):「鮑魚好吃,但跌落在污水渠內,仍好吃嗎?」

以上的話,我想正好表達我拒絕老婆看「色.戒」的理由。不論藝術成份有多少,獎項得多少,拍得如何觸動人心,色情片就是色情片,如何包裝都是色情片。看看此片的電影分級就知道。

跟隨主的人,看三級片情慾片好嗎?你知我知。如此說出來,我也要謹慎了。

記得L牧師於2005年「斷背山」推出時,曾在m教會講台分享時,叫大家不要看此片。因此片是同性戀電影云云。不知L牧師會不會又跟大家說不要看「色.戒」呢?

希望大家去看前,先祈禱。求主光照我們!

掃羅與大衛

于弟兄第三堂分享(主日在T教會)。我沒有去,在北角聚會,只聽mp3。
  • 在苦難中,沒有經歷主,生命沒有改變,就是浪費了苦難。
  • 人不單要聽福音,更要看福音。我們就是最好的福音單張。
  • 我們不可少的的一件事是甚麼?那就是我們的中心點。是否如馬利亞所選?
  • 當神將我們顯明時,我們有何反應是關鍵?自喜?享受讚賞?歸榮耀給主?自卑?掃羅是明顯的例子。
  • 當神顯明掃羅時,他沒有降卑,而是更驕傲,更剛硬。
  • 肢體出問題,不是肢體動機的問題,而是肢體堅持己見。
  • 我們不單是有君尊的祭司,更是君王(羅馬書第5章)。基督在我們生命中作王,被主管轄。我們有何反應就知道……
  • 「既廢了掃羅,就選立大衛作他們的王,又為他作見證說:我尋得耶西的兒子大衛,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使徒行傳13:22)英文更清楚說出神如何看大衛"...a man after mine own heart...",意即:跟著我心走的人。順服最重要!
  • 人的本性都是愛生活在舊造。要轉向主,要屬靈操練。我們每天都要改變!
延伸閱讀:兩條問題從哈拿痛痛哭泣到還願和讚美以利與撒母耳

以利與撒母耳

于弟兄周六晚的講台話語,像給我近期埋在心中問題的答案。

事隔兩天,記憶開始濛瀧。

工作:我是「有君尊的祭司」,哪一份的工作,應都不是問題,因為全是副業。正職是服事主。所以去那一公司都可以。說實在,基督教機構是屬靈一點嗎?不見得。更可能是打著紅旗反紅旗……可能我比較執著。入機構前,CMY姊妹已有好好的提醒。她是我未入機構工作前唯一認識這方面有認識的人。是井底!

聚會:如果我們跟主的關係不好,聚會時要跟主親近時就很慢,warm up很慢,有時聚會完才warm up完畢,多可惜!像老爺飛機(老母雞比喻)就大件事。有時,我在主日擘餅聚會就有此經歷。說到底,都是常跟主有好的關係。我們要如鷹展翅上騰,可以跟主立即有交通才是正常。穿過外院,經過聖所,直達至聖所。以馬內利是屬於我們的。

又,聚會時,神的同在是寶貴。今天,很多奉主名的聚會,神的同在沒有,只有外面,如空洞的會幕,只得外表。為何主離開了,為何主不再說話,是否如以利時代的以色列人……宗教儀式、禮儀、活動又如何,沒有主就是死,是否如撒狄教會一樣,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人多沒有用,有主在聚會中才重要。

家庭:神教訓以利:「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真的擲地有聲!主啊,求你在我家沒有小朋友前,好好學習此功課,千萬不要尊重XX過於尊重祢。XX可以代表任何人事物。

自己:神是愛說話的神,全本聖經都是神的話。以利時代,神的說話稀少。今天又如何?于弟兄問:「你對上一次神向你說話係幾時?」是否神的話撒的時候,如落在路旁的,給飛鳥來吃盡。

說實在有很多,但不是次次聚會(在主前)都有。是否浪費了主的我聚會的目的和機會?另外,撒母耳的名言:「至於我,斷不停止為你們禱告,以致得罪耶和華。我必以善道正路指教你們。」(撒上12:23)

我有為我被服事的人禱告嗎?有,不過都是斷斷續續,常停止,發生事才代禱。又,有人來跟我分享,交通或我教主日學,我又有沒有以善道正路指教各人?定或吹水多?主啊,求祢憐憫。

其他:「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師記21:25),看英文KJV更清楚:"In those days there was no king in Israel: every man did that which was right in his own eyes."中文是任意而行,今天看其好像好差勁;看英文才知道,他們當時沒有王,他們行他們眼中認為正確的事。主啊!我們何時才認清,自己認為好的事,在祢面前都是不對的。自己認為幾好,都只不過是肉體的看法。我有沒有任意而行?自己認為對的事,不問主就去行呢?神家的問題就是如此。

神家混亂不是我們動機不好,而是我們認為對的事不代表神要我們做的事。


人的自我中心太可怕,連選教會如是,此就是後現代文化。不是選此教會是否走在主的路上,而是選此教會的聚會和教導是否我的興趣?說到底就是自我太大:我的恩賜是否被重視?聚會唱的詩歌是短詩?沒有詩歌band就不來?

另一方面,祭司以利的情況,大家都知道,連約櫃也被擄去,多可怕。而撒母耳呢?「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撒上2:26),真像童年耶穌:「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路加福音2:52)。

我們千萬不要屬靈到一個地步是所有人都討厭你。「屬靈」基督徒常說:「我要討神喜悅,不要討人的喜悅。」之後全部人都被得罪,太「屬靈」了。我們不是要討人喜歡,而是要得人喜歡;這是結果,不是目的。

是次聚會,解答了我很多問題!感謝主!

延伸閱讀:兩條問題從哈拿痛痛哭泣到還願和讚美

Google牌香水

有圖片說明:http://www.random-good-stuff.com/index.php/2007/07/14/increase-your-results-with-google-eau-de-toilette-for-men/

不過當然又係內地人「傑作」,參:http://google.blogoscoped.cn/?p=1260

無名小站的客戶是「陪妓?」

很久沒有用無名了。太差!

今年七月前後,已多月沒有登入。我的相片都是放在Google Picasa內。當然更收到信,說要所有客戶強制更改登入pwd。真係有問題!

近日,又有兩件事發生。

在各搜尋器中,只有Yahoo才可search無名內容,參http://blog.ijliao.info/archives/2007/09/30/3318/。又,有金卡會員購買30日的服務,卻收到署名給「陪妓?」的發票,參http://briian.com/?p=3243

咁都得?

延伸閱讀(舊文):反無名wiki說無名

兩條問題

周六晚聚會完後,找了于弟兄問了兩條問題。



問題一:于弟兄在聚會中分享「以利與撒母耳」,說以利有兩個壞兒子,而以利尊重兒子過於尊重神(撒上2:29)。

我就問,以利有兩個衰仔,撒母耳也有兩個衰仔。于弟兄說撒母耳是一個轉移時代的人,但他的教導……為何如此?

于弟兄回:以利是尊重兒子過於尊重神,神有責備,也有刑罰。以利的兒子壞,以利是有責任的。至於撒母耳的兩個兒子,神沒有向撒母耳責備和刑罰,撒母耳兩個兒子要負起他們自己的責任。

我的後感:眼見很多父母尊重兒子過於尊重神,于弟兄在聚會中也說很多例子。但撒母耳的例子,相對上比較少見。以利時代,神的言語稀少,不常有默示(撒上3:1);撒母耳兒子出事,神仍有話向撒母耳說。很明顯,撒母耳兒子的問題,應不是撒母耳的問題,是他兒子的問題。罪要撒母耳兒子自己承擔。

「撒母耳年紀老邁,就立他兒子作以色列的士師。長子名叫約珥,次子名叫亞比亞;他們在別是巴作士師。他兒子不行他的道,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以色列的長老都聚集,來到拉瑪見撒母耳,對他說:你年紀老邁了,你兒子不行你的道。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撒母耳不喜悅他們說立一個王治理我們,他就禱告耶和華。」(撒上8:1-6)



問題二:擘餅聚會時吃剩的餅和葡萄酒是否可以給未受浸,甚至未信人的吃喝?

于弟兄回:應該不可以,既然主己祝福餅杯,未信的就不可吃。

我之後反問,聖經有說明嗎?

弟兄回:沒有。有一些事,聖經真的沒有說明清楚。既然主已祝福餅杯,未信的不吃,應該是可以的,不是問題。

我的後感: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有古卷:擘開)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林前11:23-31)

其實此段經文也很清楚。

不吃不會死,為何一定要吃,反來說,吃就有機會死。

其實此問題不是我的問題,我幫人問。問完我也感有點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