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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hon hara (or Loshon hora) (Hebrew לשון הרע; "evil tongue") is the Jewish sin of gossip. Lashon hara generally refers to true statements, written or spoken, although untrue gossip is also prohibited. Thus, while truth is generally a defense against slander or libel, it is not a defense against lashon hara. (via: 維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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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接納的原則
教會常大聲疾呼叫人彼此相愛,彼此接納,應是無國界,無貴賤之分,原因是為了「榮耀歸與神」。
「所以,為了榮耀上帝,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羅馬書15:7.現中修)
「所以,為了榮耀上帝,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羅馬書15:7.現中修)
「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 神。」(和合本)
「因此,你們應當彼此接納,就像基督接納了你們一樣,使榮耀歸於 神。 」(新譯本)
我個人看完現中修的羅馬書15:7,更清楚和更明白保羅想說甚麼。不過看完此經文,
「因此,你們應當彼此接納,就像基督接納了你們一樣,使榮耀歸於 神。 」(新譯本)
我個人看完現中修的羅馬書15:7,更清楚和更明白保羅想說甚麼。不過看完此經文,
出埃及記第十四章(三):fear兩面睇
「摩西向海伸杖,耶和華便用大東風,使海水一夜退去,水便分開,海就成了乾地。以色列人下海中走乾地,水在他們的左右作了牆垣。」(v21-22)
「以色列人卻在海中走乾地;水在他們的左右作了牆垣。」(v29)
「水在他們的左右作了牆垣。」在此段經文出現兩次。海水分開,是超自然的行動,海水也聽神的吩咐。海水分開,令讀者想起創世記第一章,神創世天地的第三天,海天也是分開,露出地來。
海水也聽神的吩咐堅持站立,那麼我們又如何?參考:出埃及記第十四章(二):沉默和堅持才是出路。
人永是翻來覆去,堅持神的話永遠不定。我們可以像海水堅持嗎?我們的祈禱也是對主不夠堅持。
「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什麼。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雅各書1:6-8)
過紅海,神蹟再現。
以色列人剛經歷完十災,離開埃及時,見埃及軍追上,就怕得要命。(參考:出埃及記第十四章(一):翻來覆去,刻變時翻)他們為何對神仍不堅持?仍沒有信心?明明很多的神蹟奇事出現在以色列人的眼前,但神蹟奇事能幫助他們有更好的信心素質嗎?不一定!
信心素質的好與壞,全在乎於人自己本身是否願意跟隨神,為神至死忠心。遇見困難也不改變對神的心,才是好的信心素質。
「當日,耶和華這樣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人的手,以色列人看見埃及人的死屍都在海邊了。以色列人看見耶和華向埃及人所行的大事,就敬畏耶和華,又信服他和他的僕人摩西。」(v30-31)
過紅海,神蹟再現,百姓又再次敬畏和相信神,也相信神的僕人。
神蹟本身不能幫助人的信心,而是經歷神蹟時,我們有否對施行神蹟的神有更多認識,更多敬畏和更多相信……
懼怕(fear)的處景:「法老臨近的時候,以色列人舉目看見埃及人趕來,就甚懼怕(fear),向耶和華哀求。」(v10)
敬畏(fear)神令:「以色列人看見耶和華向埃及人所行的大事,就敬畏(fear)耶和華,又信服他和他的僕人摩西。」(v31)
處景、環境會改變,但創造天地地的神永不改變,又有大能力,我們看處景、環境有用嗎?
說到神蹟奇事,對愛神蹟奇事的靈恩派絕對是當頭棒喝。
說到環境會改變,神不會改變,對今天的我也是當頭棒喝。
環境改變又如何?懼怕也不能改變環境,不如更多敬畏不改變的神吧!我們是神的兒女,祂必會愛我們到底: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馬書8:35-39)
回應出埃及記第十四章(一):翻來覆去,刻變時翻的一個問題:(v4)神榮耀的目的是?
「我要使法老的心剛硬,他要追趕他們,我便在法老和他全軍身上得榮耀;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於是以色列人這樣行了。」(v4)
如果我們的信心有行動,不懼怕環境,只敬畏神,其他人看見你的生命時就會認識神,這就是榮耀神了。
神榮耀的目的是,我們能在任何環境都能為祂忠心到底,以致彰顯祂的榮耀。我們不能時表現是基督徒,時表現不是。
「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什麼。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雅各書1:2-8)
憑著信心求是求智慧。
當環境改變,環境甚至每下愈況,我們就應祈禱求智慧,求主給我們智慧去應付,神是不會因如此而斥責你,反會一定賜智慧給你。
甚麼是智慧?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言9:10)
「敬畏永恆主是智慧的總綱(或譯: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明達。」(呂振中譯本)
「以色列人卻在海中走乾地;水在他們的左右作了牆垣。」(v29)
「水在他們的左右作了牆垣。」在此段經文出現兩次。海水分開,是超自然的行動,海水也聽神的吩咐。海水分開,令讀者想起創世記第一章,神創世天地的第三天,海天也是分開,露出地來。
海水也聽神的吩咐堅持站立,那麼我們又如何?參考:出埃及記第十四章(二):沉默和堅持才是出路。
人永是翻來覆去,堅持神的話永遠不定。我們可以像海水堅持嗎?我們的祈禱也是對主不夠堅持。
「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什麼。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雅各書1:6-8)
過紅海,神蹟再現。
以色列人剛經歷完十災,離開埃及時,見埃及軍追上,就怕得要命。(參考:出埃及記第十四章(一):翻來覆去,刻變時翻)他們為何對神仍不堅持?仍沒有信心?明明很多的神蹟奇事出現在以色列人的眼前,但神蹟奇事能幫助他們有更好的信心素質嗎?不一定!
信心素質的好與壞,全在乎於人自己本身是否願意跟隨神,為神至死忠心。遇見困難也不改變對神的心,才是好的信心素質。
「當日,耶和華這樣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人的手,以色列人看見埃及人的死屍都在海邊了。以色列人看見耶和華向埃及人所行的大事,就敬畏耶和華,又信服他和他的僕人摩西。」(v30-31)
過紅海,神蹟再現,百姓又再次敬畏和相信神,也相信神的僕人。
神蹟本身不能幫助人的信心,而是經歷神蹟時,我們有否對施行神蹟的神有更多認識,更多敬畏和更多相信……
懼怕(fear)的處景:「法老臨近的時候,以色列人舉目看見埃及人趕來,就甚懼怕(fear),向耶和華哀求。」(v10)
敬畏(fear)神令:「以色列人看見耶和華向埃及人所行的大事,就敬畏(fear)耶和華,又信服他和他的僕人摩西。」(v31)
處景、環境會改變,但創造天地地的神永不改變,又有大能力,我們看處景、環境有用嗎?
說到神蹟奇事,對愛神蹟奇事的靈恩派絕對是當頭棒喝。
說到環境會改變,神不會改變,對今天的我也是當頭棒喝。
環境改變又如何?懼怕也不能改變環境,不如更多敬畏不改變的神吧!我們是神的兒女,祂必會愛我們到底: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馬書8:35-39)
回應出埃及記第十四章(一):翻來覆去,刻變時翻的一個問題:(v4)神榮耀的目的是?
「我要使法老的心剛硬,他要追趕他們,我便在法老和他全軍身上得榮耀;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於是以色列人這樣行了。」(v4)
如果我們的信心有行動,不懼怕環境,只敬畏神,其他人看見你的生命時就會認識神,這就是榮耀神了。
神榮耀的目的是,我們能在任何環境都能為祂忠心到底,以致彰顯祂的榮耀。我們不能時表現是基督徒,時表現不是。
「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什麼。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雅各書1:2-8)
憑著信心求是求智慧。
當環境改變,環境甚至每下愈況,我們就應祈禱求智慧,求主給我們智慧去應付,神是不會因如此而斥責你,反會一定賜智慧給你。
甚麼是智慧?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言9:10)
「敬畏永恆主是智慧的總綱(或譯: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明達。」(呂振中譯本)
沒有智慧去應付改變了的環境,
因為我們沒有敬畏神的心。
用呂振中譯本看羅馬書8:28
自上周看某姊妹的blog,看到她引用呂振中譯本的希伯來書3:13,這兩星期就多有呂振中譯本來作參考。
「你們總要趁著還有叫做『今日』的時候,天天彼此鼓勵,免得你們中間有人因了罪惡之誘惑而變剛愎。」希伯來書3:13--呂振中譯本
呂振中譯本的文字在此時真的可發揮它的味道出來,看完,我即時行動,鼓勵/關心某幾位肢體,盡力在仍有「今天」的日子。為免他們存著不信之邪惡心,以至於背棄主(v12)。
As long as it is called "today". --希伯來書3:13(RSV)
昨晚,在身體疲憊的情況下,和太太讀經。羅馬書第八章。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馬書8:28)
太太建議我在blog上分享此節。因她和我在此節多有分享。我們發覺很多人都誤會此經文的重點。
但當我早上瀏覽呂振中譯本在此節的翻譯時,好像跟我們的分享非常貼切。
「並且我們曉得,凡愛上帝的、就是按他的旨意蒙召的人、上帝在萬事上都和他們同工,來成就有益的事。」--呂振中譯本
有好多人都將此節的重點放在「萬事都互相效力」。當大家以為自己遇到好彩的事,在順境上生活或工作時,大家就引用此句在分享……這時,錯誤的成功神學就在此時發揮了。以為成功,光彩,行運,就是神給你,其他的,都是你信心軟弱,你有問題。
但看回此節,尤其呂振中譯本,大家就知道,重點應放在「愛神的人」。
我們要首先解決,我們是否一個「愛神的人」?當你愛神,甚麼事(順境和逆境)都於你有益;但當你不愛神,甚麼事(順境和逆境)都於你沒有益,哪怕你有橫財三千萬,都是對你沒有任何價值。
我們必須承認,沒有一件事是忽然臨到我們身上的,我們沒有偶然的境遇。萬事,所有的事,都是神在哪裡安排。只要我們愛神,一切都有價值,連你生病,入醫院都是好的……我們唯一的責任,就是愛神。
如果我們不愛神,就恐怕沒有一件事給你效力,神不會在任何事上與我們同工。多可憐!
「你們總要趁著還有叫做『今日』的時候,天天彼此鼓勵,免得你們中間有人因了罪惡之誘惑而變剛愎。」希伯來書3:13--呂振中譯本
呂振中譯本的文字在此時真的可發揮它的味道出來,看完,我即時行動,鼓勵/關心某幾位肢體,盡力在仍有「今天」的日子。為免他們存著不信之邪惡心,以至於背棄主(v12)。
As long as it is called "today". --希伯來書3:13(RSV)
昨晚,在身體疲憊的情況下,和太太讀經。羅馬書第八章。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馬書8:28)
太太建議我在blog上分享此節。因她和我在此節多有分享。我們發覺很多人都誤會此經文的重點。
但當我早上瀏覽呂振中譯本在此節的翻譯時,好像跟我們的分享非常貼切。
「並且我們曉得,凡愛上帝的、就是按他的旨意蒙召的人、上帝在萬事上都和他們同工,來成就有益的事。」--呂振中譯本
有好多人都將此節的重點放在「萬事都互相效力」。當大家以為自己遇到好彩的事,在順境上生活或工作時,大家就引用此句在分享……這時,錯誤的成功神學就在此時發揮了。以為成功,光彩,行運,就是神給你,其他的,都是你信心軟弱,你有問題。
但看回此節,尤其呂振中譯本,大家就知道,重點應放在「愛神的人」。
我們要首先解決,我們是否一個「愛神的人」?當你愛神,甚麼事(順境和逆境)都於你有益;但當你不愛神,甚麼事(順境和逆境)都於你沒有益,哪怕你有橫財三千萬,都是對你沒有任何價值。
我們必須承認,沒有一件事是忽然臨到我們身上的,我們沒有偶然的境遇。萬事,所有的事,都是神在哪裡安排。只要我們愛神,一切都有價值,連你生病,入醫院都是好的……我們唯一的責任,就是愛神。
如果我們不愛神,就恐怕沒有一件事給你效力,神不會在任何事上與我們同工。多可憐!
歌羅西書第三章(二):我是神所揀選的嗎?
基督徒得蒙神的拯救,得蒙祂的救恩,全是出於神,在乎神。太多經文也有說明,出名的經文:
「因祂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羅馬書9:15-18)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或作:是稱他們為義的神嗎)」(羅馬書8:33)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以弗所書1:4)
「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原文作穿;下同)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在這一切之外,要存著愛心,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主;你們也為此蒙召,歸為一體;且要存感謝的心。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或作:當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以各樣的智慧),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無論做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神。」(歌羅西書3:12-17)
基督徒的特性:
那麼,基督徒--這個新人,又有何性質(表現):
但感謝神,「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馬書11:29)。我深知一點: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10:9-10)
我不再懷疑,我是神的選民。但我要有新人的表現,踏上成聖之路。成聖之路是長期的。
全是恩典!我不能,神能!
「因祂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羅馬書9:15-18)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或作:是稱他們為義的神嗎)」(羅馬書8:33)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以弗所書1:4)
「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原文作穿;下同)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在這一切之外,要存著愛心,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主;你們也為此蒙召,歸為一體;且要存感謝的心。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或作:當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以各樣的智慧),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無論做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神。」(歌羅西書3:12-17)
基督徒的特性:
- 神所揀選的
- 是神的子民
- 有神的愛包圍
- 從罪和世界分別出來
那麼,基督徒--這個新人,又有何性質(表現):
- 穿上「憐憫」
- 穿上「恩慈」
- 穿上「謙虛」
- 穿上「溫柔」
- 穿上「忍耐」:longsuffering,長期痛苦與折磨的忍受
- 「彼此包容」:原文竟是suffer,跟以上的「忍耐」同一字根?
- 「彼此饒恕」
- 再加上「愛心」(v14)
- 在一切行事上讓基督的平安作主宰和判斷(v15)
- 合一和感恩的心
- 當用所有的智慧,把聖經存在心裏
- 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和勸戒
- 帶著感恩的心情,從心底由衷地歌頌神
- 順逆境、快樂或憂苦,都要感謝父神(v17)
但感謝神,「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馬書11:29)。我深知一點: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10:9-10)
我不再懷疑,我是神的選民。但我要有新人的表現,踏上成聖之路。成聖之路是長期的。
全是恩典!我不能,神能!
同性戀(一):何罪之有?
前文說到雷曼兄弟來港招聘同性戀員工。其實還原基本步,同性戀何罪之有?是否跟平時的說謊,貪心,嫉妒……的罪同等?
聖經本是說得明白──同性戀確是罪,且「足以致命」,毫不含糊: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利末記18:22)
「無論甚麼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從民中剪除。」(利末記18:29)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利末記20:13)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哥林多前書6:9-10)
犯下同性戀,今生來世,都是死罪。不論甚麼「同性愛情」、「同性性交」、「同性傾向」……等。聖經都說是死罪。
但很特別,有弟兄提醒我們,聖經整體上確是將同性戀「定性」為罪,但作為罪,同性戀的「層次」,卻遠高於「一般罪行」,絕不僅是「個人行為操守」或「社會風氣」的問題。
綜觀聖經,同性戀絕不僅是「罪的一種」,而是:
保羅在羅馬書1:18-32中說出一個對罪非常獨到的看法。也將同性戀這種罪「提拔」到「一罪」之下「萬罪」之上的超然位置: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羅馬書1:18)
外在罪行,只是這反叛意識的「落實」,內裡心中的背道(反叛意識),才是罪的根源。同時我們藉此段經文也不難發現「同性戀」的特殊地位,就是它處於「一罪之下」,「萬罪之上」。
由背逆神的「罪根」,演化為人間萬罪,同性戀似乎「擔當」了某種「中介角色」。原因何在?這極可能與同性戀這種罪之為罪的「特色」大有關連。
(未完,待續)
參考網頁:俄巴底行動
聖經本是說得明白──同性戀確是罪,且「足以致命」,毫不含糊: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利末記18:22)
「無論甚麼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從民中剪除。」(利末記18:29)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利末記20:13)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哥林多前書6:9-10)
犯下同性戀,今生來世,都是死罪。不論甚麼「同性愛情」、「同性性交」、「同性傾向」……等。聖經都說是死罪。
但很特別,有弟兄提醒我們,聖經整體上確是將同性戀「定性」為罪,但作為罪,同性戀的「層次」,卻遠高於「一般罪行」,絕不僅是「個人行為操守」或「社會風氣」的問題。
綜觀聖經,同性戀絕不僅是「罪的一種」,而是:
- 眾多罪惡的「誘發劑」或「催化劑」,
- 人類心態反叛、行為敗壞至不可回轉的「分水嶺」,
- 神審判降罰,或說人類末日將屆的重要「指標」!
保羅在羅馬書1:18-32中說出一個對罪非常獨到的看法。也將同性戀這種罪「提拔」到「一罪」之下「萬罪」之上的超然位置: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羅馬書1:18)
v18明說,先總述神對人的罪是多麼憤怒,下文則細解人是如何叫神憤怒如此。「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羅馬書1:19-23)
原來,罪之根本,是人對神的叛逆,「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倒去跪拜各色各樣的假神偶像。「明知故反」地叛逆神,這是眾罪之本,也是最大的罪,肯定是罪中的「一哥」。但緊隨其後,敢稱「第二」的罪,會是甚麼呢?「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裏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1:24-27)
在背叛獨一真神,跪拜邪神偶像這帶有「宗教淫亂」意味的「最大的罪」之後,緊隨其後,保羅不說其他,卻大篇幅將同性戀這種帶有「道德淫亂」意味的罪。為甚麼呢?寫完這兩種的大惡,才再寫出其他的罪行。「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羅馬書1:28-31)
對其他眾罪,保羅只是一筆帶過,與上文對同性戀的大書特書,強力讉責,顯然大有分別。原因何在?「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馬書1:32)
最後,保羅用v32總結人的叛逆程度,就是令神怒不可遏的原因:
外在罪行,只是這反叛意識的「落實」,內裡心中的背道(反叛意識),才是罪的根源。同時我們藉此段經文也不難發現「同性戀」的特殊地位,就是它處於「一罪之下」,「萬罪之上」。
由背逆神的「罪根」,演化為人間萬罪,同性戀似乎「擔當」了某種「中介角色」。原因何在?這極可能與同性戀這種罪之為罪的「特色」大有關連。
(未完,待續)
參考網頁:俄巴底行動
舊聞和新聞,也有經文
蒙牛伊利奶粉驗出含毒
2008年9月17日
【明報專訊】毒奶粉事件已演變成一場席捲全國奶製品業的超級風暴,國家質檢總局的專項緊急檢查結果顯示,內地最大的乳製品企業包括伊利、蒙牛、光明等,均有產品含有有害化學物「三聚氰胺」,當局昨晚宣布須立即撤回有關乳製品,官方並將派員進駐所有出事的乳製品企業,加強監管。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早將召開記者會,由衛生部長陳竺及國家質檢總局李長江交代事件。另外本港食環署亦發現,在市面以奶味香濃大受歡迎的「伊利牧場大果粒酸奶味雪條」,同樣驗出含三聚氰胺須全面回收。
…[略]…
進口代理﹕加料奶粉公開秘密
有進口奶粉國內代理向本報透露,在奶製品中添加三聚氰胺是內地乳製品行業公開的秘密,幾家國外品牌的奶粉商都知道,他們曾寫過報告,但卻無人理會。由於進口奶粉均於運到中國後包裝,為搶佔中國市場,擴大市場份額,所以他們現在不敢造假。
自9月10日中國宣布河北石家莊三鹿集團生產的奶粉攙有三聚氰胺以後,官方承認最少已有1253名嬰兒出現腎結石徵狀,最少兩人死亡。
雷曼破產 比三大銀行股市值2天蒸發83億歐元
2008-09-17
【聯合新聞網】美國第四大投資銀行雷曼兄弟控股公司十五日申請破產保護引起的金融風暴,已使比利時三家大銀行的股市值,在兩天內蒸發八十三億歐元(約新台幣三千七百九十三億元)。
雷曼兄弟控股公司申請破產保護後,比利時銀行金融保險委員會曾表示,比利時銀行承銷雷曼兄弟債券,以及透過雷曼兄弟進行的金融交易有限,故對比利時銀行影響不大。
回應第一篇新聞:
仲有一個公開的秘密,就是這些報導都要在奧運後才能揭露和報導。
「耶和華啊,你是伸冤的神;伸冤的神啊,求你發出光來!」(詩篇94:1)
「耶和華施行公義,為一切受屈的人伸冤。」(詩篇103:6)
回應第二篇新聞:
美國投資銀行雷曼兄弟於香港港大舉辦反性傾向歧視招聘會
2008-02-06
英國《金融時報》報導,美國投資銀行雷曼兄弟在香港進行了一項反歧視行動。他們舉辦了一個非同尋常招聘會---- 專門招聘香港大學同志。其他國際投資銀行如瑞信、高盛、雷曼、美林和瑞銀,也爭相在港舉辦以男女同志為主題的活動,吸引被歧視或排擠的男女同志到他們的銀行工作。瑞信、高盛、雷曼、美林和瑞銀於去年十一月聯合主辦了一場電影晚會,放映講述同性戀關係的影片《氣泡》以作多元文化之融和。雷曼兄弟負責亞洲地區多樣性和包容事務的謝里爾‧德蘇扎表示,他們的同志員工都會放伴侶的照片在辦公桌上。據大公報報導,這種招聘會能確保有才華的同性戀者不會被擋在職位申請之外。事實上,這類國際性企業的反歧視行動和招聘會,反映了香港邁向社會融和的進步。期望政府有關機構如平等机會委員會,教統局,貿易發展局,勞工署和本地優質企業,也聯合舉辦這類反歧視的活動和宣傳.
文: iodineten
出處:香港獨立媒體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作:陰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馬書1:26-32)
2008年9月17日
【明報專訊】毒奶粉事件已演變成一場席捲全國奶製品業的超級風暴,國家質檢總局的專項緊急檢查結果顯示,內地最大的乳製品企業包括伊利、蒙牛、光明等,均有產品含有有害化學物「三聚氰胺」,當局昨晚宣布須立即撤回有關乳製品,官方並將派員進駐所有出事的乳製品企業,加強監管。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早將召開記者會,由衛生部長陳竺及國家質檢總局李長江交代事件。另外本港食環署亦發現,在市面以奶味香濃大受歡迎的「伊利牧場大果粒酸奶味雪條」,同樣驗出含三聚氰胺須全面回收。
…[略]…
進口代理﹕加料奶粉公開秘密
有進口奶粉國內代理向本報透露,在奶製品中添加三聚氰胺是內地乳製品行業公開的秘密,幾家國外品牌的奶粉商都知道,他們曾寫過報告,但卻無人理會。由於進口奶粉均於運到中國後包裝,為搶佔中國市場,擴大市場份額,所以他們現在不敢造假。
自9月10日中國宣布河北石家莊三鹿集團生產的奶粉攙有三聚氰胺以後,官方承認最少已有1253名嬰兒出現腎結石徵狀,最少兩人死亡。
雷曼破產 比三大銀行股市值2天蒸發83億歐元
2008-09-17
【聯合新聞網】美國第四大投資銀行雷曼兄弟控股公司十五日申請破產保護引起的金融風暴,已使比利時三家大銀行的股市值,在兩天內蒸發八十三億歐元(約新台幣三千七百九十三億元)。
雷曼兄弟控股公司申請破產保護後,比利時銀行金融保險委員會曾表示,比利時銀行承銷雷曼兄弟債券,以及透過雷曼兄弟進行的金融交易有限,故對比利時銀行影響不大。
回應第一篇新聞:
仲有一個公開的秘密,就是這些報導都要在奧運後才能揭露和報導。
「耶和華啊,你是伸冤的神;伸冤的神啊,求你發出光來!」(詩篇94:1)
「耶和華施行公義,為一切受屈的人伸冤。」(詩篇103:6)
回應第二篇新聞:
美國投資銀行雷曼兄弟於香港港大舉辦反性傾向歧視招聘會
2008-02-06
英國《金融時報》報導,美國投資銀行雷曼兄弟在香港進行了一項反歧視行動。他們舉辦了一個非同尋常招聘會---- 專門招聘香港大學同志。其他國際投資銀行如瑞信、高盛、雷曼、美林和瑞銀,也爭相在港舉辦以男女同志為主題的活動,吸引被歧視或排擠的男女同志到他們的銀行工作。瑞信、高盛、雷曼、美林和瑞銀於去年十一月聯合主辦了一場電影晚會,放映講述同性戀關係的影片《氣泡》以作多元文化之融和。雷曼兄弟負責亞洲地區多樣性和包容事務的謝里爾‧德蘇扎表示,他們的同志員工都會放伴侶的照片在辦公桌上。據大公報報導,這種招聘會能確保有才華的同性戀者不會被擋在職位申請之外。事實上,這類國際性企業的反歧視行動和招聘會,反映了香港邁向社會融和的進步。期望政府有關機構如平等机會委員會,教統局,貿易發展局,勞工署和本地優質企業,也聯合舉辦這類反歧視的活動和宣傳.
文: iodineten
出處:香港獨立媒體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作:陰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馬書1:26-32)
用零食「乖乖」來拜神?
中元普渡(農曆七月十五日),台灣的高科技廠商,好幾家竟然都用「乖乖」來普渡拜神。甚麼是「乖乖」?這是台灣歷史悠久,很多小孩都知道的零食。
乖乖這種零食很好吃,香香甜甜的,不會硬,很適合幼兒食用。也可參考維基百科的專文。
為何要用乖乖來拜神?
因為吃了乖乖,鬼神會變乖乖,就不會來搗蛋作怪。而且,還要用綠色的乖乖來拜。又為甚麼要用綠色的?因為機器亮綠燈表示運作順暢,所以用綠色乖乖來拜,機器才能順利運作,不會出狀況。
瀏覽台灣IT人的提出所謂的「見證」(部分)文章,來說明這樣的祭拜方式有效:
- 高效能伺服器研討會 為機房做室內設計:留意「機房的風水學」的一段
- 一年一度拜乖乖
- 要乖乖喔!!
一大堆這樣的公司、主管、工程師,卻對用乖乖來拜深信不疑。有些雖然是半信半疑,但是卻也抱持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態度來拜。也有的人會認為反正拜了也無害,有拜有平安。
總結:「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羅馬書1:19-23)
「耶和華的話就臨到我說:人子啊,這些人已將他們的假神接到心裡,把陷於罪的絆腳石放在面前,我豈能絲毫被他們求問嗎?所以你要告訴他們: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的人中,凡將他的假神接到心裡,把陷於罪的絆腳石放在面前,又就了先知來的,我─耶和華在他所求的事上,必按他眾多的假神回答他(或譯:必按他拜許多假神的罪報應他),好在以色列家的心事上捉住他們,因為他們都藉著假神與我生疏。所以你要告訴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回頭吧!離開你們的偶像,轉臉莫從你們一切可憎的事。因為以色列家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凡與我隔絕,將他的假神接到心裡,把陷於罪的絆腳石放在面前,又就了先知來要為自己的事求問我的,我─耶和華必親自回答他。我必向那人變臉,使他作了警戒,笑談,令人驚駭,並且我要將他從我民中剪除;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先知若被迷惑說一句預言,是我─耶和華任那先知受迷惑,我也必向他伸手,將他從我民以色列中除滅。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先知的罪孽和求問之人的罪孽都是一樣,好使以色列家不再走迷離開我,不再因各樣的罪過玷污自己,只要作我的子民,我作他們的神。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以西結書14:2-11)
延伸閱讀:終極瘋狂?
羅馬書第四章(一):亞伯拉罕的信心
全章以亞伯拉罕為例子,說出甚麼是信心。
說到底,信心、得救、恩典……都是神為我們預備,我們半份力也沒有出。白白的恩典。
大衛也在此章出現,保羅引述他的詩篇(32:1-2):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v6-8)
主說沒有罪就沒有罪,他只要你肯悔改,相信接受他,他就用血洗清你的罪。當然,他要執行和細察我們的罪行時……「神若究察我們的罪孽,誰能站立得住呢?」(詩篇130:3)
在引用大衛的經文中,有三個詞是很特別的:「赦免」、「遮蓋」、「不算」。這三個詞都含有恩典的意義。
忽然想起一首詩歌,好想弟兄姊妹一起唱。
惟知道我(又名:深知所信)
- 亞伯拉罕信心的對象――永生的神(v17)
- 亞伯拉罕信心的時候――無可指望的時候(v18)
- 亞伯拉罕信心的狀態――是剛強不軟弱的(v19)
- 亞伯拉罕信心的根據――神的應許(v20)
- 亞伯拉罕信心的果效――心裏得堅固(v20)
- 亞伯拉罕信心的表現――滿心相信(v21)
- 亞伯拉罕信心的程度――神的應許必能作成(v21)
說到底,信心、得救、恩典……都是神為我們預備,我們半份力也沒有出。白白的恩典。
大衛也在此章出現,保羅引述他的詩篇(32:1-2):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v6-8)
主說沒有罪就沒有罪,他只要你肯悔改,相信接受他,他就用血洗清你的罪。當然,他要執行和細察我們的罪行時……「神若究察我們的罪孽,誰能站立得住呢?」(詩篇130:3)
在引用大衛的經文中,有三個詞是很特別的:「赦免」、「遮蓋」、「不算」。這三個詞都含有恩典的意義。
忽然想起一首詩歌,好想弟兄姊妹一起唱。
惟知道我(又名:深知所信)
羅馬書第三章(三):信心的功能
「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有古卷: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 乎遵行律法。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 義。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v27-31)
John R. W. Stott, in an exposition of Roman, Urbana, 1979
信心的功能有三方面:
John R. W. Stott, in an exposition of Roman, Urbana, 1979
信心的功能有三方面:
- 信心使罪人謙卑,排除驕傲。(v27)
- 信心使教會合一,排除歧視。(v29)
- 信心使人認同聖經,排除對立。(v31)
羅馬書第三章(三):六條問題
「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有古卷: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v27-31)
此段經文有六條問題:
人對救恩,一點也沒有可誇的地方,全是白白恩典。神更是最公平的神,祂對任何人都會一視同仁。救恩不會廢掉律法(舊約聖經),反而更堅固。
此段經文有六條問題:
- 哪裡能誇口呢?
- 用何法沒有的呢?
- 是用立功之法嗎?
- 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
- 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
- 因信廢了律法嗎?
人對救恩,一點也沒有可誇的地方,全是白白恩典。神更是最公平的神,祂對任何人都會一視同仁。救恩不會廢掉律法(舊約聖經),反而更堅固。
羅馬書第三章(二):「律法上的話」說罪
v10-18是引用律法上的話(舊約經文),看看出處,以作參考:
v10: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v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v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v10: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v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v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引自:v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
「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他們都是邪惡,行了可憎惡的事;沒有一個人行善。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神的沒有。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詩篇14:1-3)
「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他們都是邪惡,行了可憎惡的罪孽;沒有一個人行善。神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他的沒有?他們各人都退後,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詩篇53:1-3)
「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道書7:20)
引自:v14: 滿口是咒罵苦毒。
「因為,他們的口中沒有誠實;他們的心裡滿有邪惡;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諂媚人。」(詩篇5:9)
引自:v15: 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 v16: 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他滿口是咒罵、詭詐、欺壓,舌底是毒害、奸惡。」(詩篇10:7)
引自:v17: 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因為,他們的腳奔跑行惡;他們急速流人的血,」(箴言1:16)
「他們的腳奔跑行惡;他們急速流無辜人的血;意念都是罪孽,所經過的路都荒涼毀滅。」(以賽亞書59:7)
引自:v18: 他們眼中不怕神。
「平安的路,他們不知道;所行的事沒有公平。他們為自己修彎曲的路;凡行此路的都不知道平安。」(以賽亞書59:8)
引自:
「惡人的罪過在他心裡說:我眼中不怕神!」(詩篇36:1)
羅馬書第三章(一):神的本性和人的境況
神的本性是如何,全本聖經都有在不同地方提及,但本章也提了不少。神的本性是絕對的,不需依靠其他任何的人事物來證實其存在。
人的境況,一定是困境,沒有出路,因未有福音:
我也是罪人,但我同時是一個蒙恩的罪人。
- 神的聖言是絕對的(v2)
- 神的信實是絕對的(v3)
- 神的公義是絕對的(v5)
- 神的真實是絕對的(v7)
- 神的榮耀是絕對的(v7)
人的境況,一定是困境,沒有出路,因未有福音:
-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v10)
- 沒有明白的(v11)
- 沒有尋求神的(v11)
- 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v12)
- 沒有平安的路可行(v17)
- 眼中沒有神(v18)
- 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被律法塞住各人的口,沒有申辯的可能(v19)
我也是罪人,但我同時是一個蒙恩的罪人。
羅馬書第二章(二):我的自白
「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誇口;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或作:也喜愛那美好的事);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嗎?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v17-24)
我的自白:
「我稱為基督徒,又倚靠聖經,且指著神誇口;既從聖經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喜愛那美好的事;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聖經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我既是主日學老師、團契導師、說自己是服事主的人,還不教導自己嗎?我講說人不可偷竊,我自己還偷竊嗎?我說人不可姦淫,我自己還姦淫嗎?我厭惡偶像,我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我指著聖經誇口,自己倒犯聖經所說的,玷辱神嗎?神的名因我受褻瀆了……」
早兩晚和太太一同以此經文靈修,經過幾天後,仍有此段經文在腦海盤旋。我想跟跟主祈禱說一句:「我對不起主!求主你原諒,願你用寶血遮蓋我……」
我的自白:
「我稱為基督徒,又倚靠聖經,且指著神誇口;既從聖經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喜愛那美好的事;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聖經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我既是主日學老師、團契導師、說自己是服事主的人,還不教導自己嗎?我講說人不可偷竊,我自己還偷竊嗎?我說人不可姦淫,我自己還姦淫嗎?我厭惡偶像,我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我指著聖經誇口,自己倒犯聖經所說的,玷辱神嗎?神的名因我受褻瀆了……」
早兩晚和太太一同以此經文靈修,經過幾天後,仍有此段經文在腦海盤旋。我想跟跟主祈禱說一句:「我對不起主!求主你原諒,願你用寶血遮蓋我……」
羅馬書第二章(一):有關神的審判七件事
- 神的審判是根據真理/事實/truth(v2)
- 神的審判是根據罪惡的累積/積蓄(v5)
- 神的審判是根據各人的行為(v6)
- 神的審判是公平,更不偏待人(v8-11)
- 神的審判是根據「行」律法而不是根據「聽」律法(v13)
- 神的審判是根據人心中的隱秘事(v16)
- 神的審判是根據裡面的實際情況而不是根據外貌(v17-29)
這次跟太太讀羅馬書,比上次的箴言更好,交通分享更多,認識真理更多。箴言像對我們太深了!
第二章的延伸閱讀:沒聽過福音的人,如下地獄,是否神是不公平?
全卷羅馬書的延伸閱讀:羅馬書、羅馬書在舊blog
羅馬書第一章(一):保羅對傳福音的熱心和委身
「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羅馬書1:14-16)
"I have a debt to Greeks and to the nations outside; to the wise and to those who have no learning. For which reason I have the desire, as far as I am able, to give the knowledge of the good news to you who are in Rome. For I have no feeling of shame about the good news, because it is the power of God giving salvation to everyone who has faith, to the Jew first, and then to the Greek."--KJV Romans 1:14-16
保羅對傳福音的熱心和委身值得我們學習。從以上三節經文,可看到三點:
第一點:欠福音的債。A給你東西交B,你一日未將東西B,你仍是欠A的東西。今天A就是神,神將傳福音給人的力量、責任、負擔……交給你,你沒有去做和實踐,就是欠了神。保羅不單覺自己欠神,也是欠人,保羅覺得欠各人的債,是因為他向他們負有傳福音給他們的責任。他們沒有得著,就像是自己的問題。
第二點:情願盡我的力量。保羅的熱心和委身在於他的「盡」,他寧願「盡」他的力量。所有的事都不是第一優先次序,所有的事都是也可慢一步,第一首先的就是傳福音。將自己的全人為福音擺上,毫不顧惜和保留。
第三點:不以福音為恥。保羅為著傳福音,到處被人鄙視、譏誚,但他卻以福音為榮。在當時,傳福音是傳拿撒勒人耶穌,拿撒勒在當時是被一般猶太人所鄙視的,沒有好東西出來。
我們又可以像保羅如此熱心和委身嗎?
"I have a debt to Greeks and to the nations outside; to the wise and to those who have no learning. For which reason I have the desire, as far as I am able, to give the knowledge of the good news to you who are in Rome. For I have no feeling of shame about the good news, because it is the power of God giving salvation to everyone who has faith, to the Jew first, and then to the Greek."--KJV Romans 1:14-16
保羅對傳福音的熱心和委身值得我們學習。從以上三節經文,可看到三點:
第一點:欠福音的債。A給你東西交B,你一日未將東西B,你仍是欠A的東西。今天A就是神,神將傳福音給人的力量、責任、負擔……交給你,你沒有去做和實踐,就是欠了神。保羅不單覺自己欠神,也是欠人,保羅覺得欠各人的債,是因為他向他們負有傳福音給他們的責任。他們沒有得著,就像是自己的問題。
第二點:情願盡我的力量。保羅的熱心和委身在於他的「盡」,他寧願「盡」他的力量。所有的事都不是第一優先次序,所有的事都是也可慢一步,第一首先的就是傳福音。將自己的全人為福音擺上,毫不顧惜和保留。
第三點:不以福音為恥。保羅為著傳福音,到處被人鄙視、譏誚,但他卻以福音為榮。在當時,傳福音是傳拿撒勒人耶穌,拿撒勒在當時是被一般猶太人所鄙視的,沒有好東西出來。
我們又可以像保羅如此熱心和委身嗎?
沒聽過福音的人,如下地獄,是否神是不公平?
今天在n教會的成人主日學,有一個初信弟兄問了一條問題,大約是:「沒聽過福音的人,會上天堂或下地獄?如下地獄,是否神是不公平?」我想了很多……又只有小小時間,一定不能儘說我的想法,唯有在blog內發表。
當然,其他弟兄姊妹也有回應,雖不是我想像的答案,但大家的總結很好:「我們可以聽福音、信主、得救,全是恩典。沒有可誇,沒有行為因素在內,是白白的恩典。」重複多次。
我想我不打出來了,現轉貼我認為對的文章在此。因為如我打此題目的文章,也有部分內容會參考此轉貼文章。紅字請特別留意,更可抄下來。
題目: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會上天堂或下地獄?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羅2:12),很多人,讀錯這經文的意思了。
在探討這個議題之前,我要先排除死亡嬰兒,還有那些精神病患、植物人、智障者之類的人。
那是另一個很大的探討領域,但在此我們不涉入。我們這篇文章,只單純思考那些社會上公認『具有行為能力與自由意志』的人。
在歷史上,有很多國家、很多民族,從來沒有聽過福音。那麼,這些人,死亡之後是上天堂還是下地獄?對這些人而言,假使用舊約聖經猶太人的律法來審判他們,確實很不公平,不是嗎?
因為,律法當初只頒佈給猶太人,其他人並沒有得到這樣的恩寵。
所以,審判的時候,上帝明講:這些外邦人,不會用舊約律法來審判他們。接下來,很多人就很興奮了,因為,既然不用律法來審判他們,那就表示這些人只要愛照自己內心良知、道德來行善,就可以得救了?
很不幸的,我要說:錯了!
因為,這句經文的意思,可不是這樣,而是明明白白的說:他們這些外邦人,還是一樣要滅亡!(不是得救)只是他們不是用律法當標準來判定他們滅亡,而是用他們自己的良心與道德來判定他們滅亡。
這句經文,太多人讀錯意思,嚴重誤解了那種『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滅亡』的意思。
特別是中文翻譯,更容易讓我們忽略這種意思。
我們可以參考一下英文聖經KJV版的翻譯:
『For as many as have sinned without law shall also perish without law: and as many as have sinned in the law shall be judged by the law.』
我直接翻譯這句KJV經文:
那些沒有律法,可是有犯罪的人,他們也會滅亡,但不是按照律法來判他們滅亡。
呂振中譯本比較清楚表明出這種意思:
『凡在律法以外犯了罪的、也必在律法以外去滅亡;凡在律法以內犯了罪的、就要憑著律法來受定罪』
重點很清楚:
沒有福音的外邦人,一樣要滅亡,只是不是按照律法來判定他們滅亡而已,而不是說他們就不會滅亡。
事實上,我們拼命傳福音,不正是要去拯救那些沒聽到福音的外邦人,怕他們滅亡嗎?
這一直都是很強的傳福音動力,也是許許多多宣教士投身世界各地去傳福音的重要原因之一。
當然,有人會反駁:
外邦人裡,也有好人啊!他們依照自己良心道德行善,所以當然也可以有得救的機會啊!
問題是,全然墮落的人,靈性已經死亡。所有靈性已死的人,若沒先經聖靈重生,他們是不可能行出真正的良善的。海盜也可以有忠心、友愛、分享,但是,海盜這些「善行」,都是在海盜圈子內部的「善行」。這種善行,很不幸的,都是行惡的工具而已,不是真正國家所要的善行。既然未蒙重生之人無法行出真正的良善,那麼,那些善,能讓人上天堂嗎?海盜內部的那些忠心、友愛,能讓他們在國家真正的良善裡得到一席稱許之地嗎?
再來,有罪的人能上天堂嗎?人要上天堂,必須完全無罪才行。很不幸的,所有的人都有罪,而且,不用律法,單單靠我們自己良心與道德,我們就知道我們犯過很多通不過我們自己良心與道德的罪。
一來沒有人能真正行出良善,二來沒有人是真正無罪,除非透過耶穌基督的代贖,否則,沒有人能上天堂。既然如此,怎麼可能有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也能上天堂的事呢?
在審判的時候,對那些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不需要動用律法來審判他們,只需要用他們自己良心與道德,就已經會判他們自己有罪,必須滅亡了。
有人會說,耶穌是為全世界的人而死,祂的寶血可以拯救全世界的人。這話沒錯。只要上帝願意,祂絕對可以拯救起全世界每一個人。但事實上,祂並沒有拯救起全世界每一個人。這是不容否認的事實。
本來就不是人人都有機會聽到福音,聽到福音的本來就不是人人都會信。只有蒙聖靈重生的人,聽到福音才會信,因此才能得救。其餘的人,上帝就是任憑他們沈淪。
太多人對上帝的慈愛有一種嚴重誤解:
上帝想要救盡全世界每一個人、上帝有義務提供全世界每一個人得救的機會。
但事實上,上帝並沒有!
『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太11:21)
主耶穌明明就知道推羅、西頓的人,一旦見到主耶穌所行的異能,就會批麻蒙灰、痛悔認罪、悔改信主。
可是,為什麼祂就是不將異能行在那裡,使他們有悔改信主的機會?
偏偏要將異能行在不會悔改的歌拉汛、伯賽大人身上?
聖靈禁止保羅在亞西亞講道,使亞西亞人喪失得救的機會。
『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西亞講道……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徒16:6-7)
主耶穌要找失喪的人,可是卻只在以色列家找。
『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
『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太15:24)
全世界的人都失喪,都需要福音來拯救。
可是,主耶穌竟然只在以色列家只找失喪的人,不去全世界找?
更致命的是,主耶穌竟然說『上帝只差遣祂在以色列救人』,也就是說,訴諸上帝命令與權柄。
這樣,就變成上帝當時只願意救以色列的人,只願意給以色列人機會,在那個時代不願意給全世界其他各族各國人民機會。
同樣的老問題:
太多人也誤解了『神願意萬人得救』的意思。
我們已經詳細說過,『願意』是指哪一種願意?『萬人』是指哪一種萬人?
請參閱:
『當『神願意萬人得救』遇到『很多人終其一生沒機會聽到福音』時』
太多人用一相情願的想法,來理解上帝,而不是真正用聖經來理解上帝。
當我們對上帝的理解,帶著太多沒有聖經做依據的情感時,我們很容易會會錯意、會誤解上帝意思。
有沒有可能,上帝就是在那些從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身上,給他們重生,所以他們能行出重生之後的好行為?也使他們靠著仰望耶穌基督而得救?
對阿民念主義者而言,『重生是在信主』之後,沒聽過福音,當然不可能信主,所以那當然是不可能的事。
對加爾文主義者而言,『重生是在信主之前』,先重生,然後才能信主。所以理論上,有可能。
但是,我要千萬提醒:
很多新派神學家,就是從這裡走偏。
那些新派神學家,很多都是從加爾文主義出身的。
由於加爾文主義很重視邏輯,所以他們這些神學家非常厲害,邏輯很清楚。
問題是,當新派神學家否定聖經裡很多神蹟奇事,又重新解釋每句經文之後,他們開始產生各式各樣奇怪的神學主張出來。
所以同性戀就不是罪,不用信主也能得救,墮胎也是合理……。
我們面對聖經沒有講的東西,不是不能進行推論。
但是當我們要推論時,要很小心謹慎,不要越界。
我們在聖經裡,並沒有看見有這種『未聽聞福音的外邦人,也蒙神重生而得救』的例子。
所以,當我們使用這句經文時: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我們不能太任意擴大解釋,認為連那些有好行為的外邦人,也是蒙重生,得到主耶穌寶血洗淨而得救。
再回到好行為部分來。
基督教本來就是主張『因信稱義』,而不是『因行為稱義』。
是信了,得救了,之後才有好行為;
不是靠好行為,而沒有信,就能得救。
那些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能靠著自己良心、道德,達成完全無罪嗎?
當然不可能!
那些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繼續信佛教、道教,但有好行為,就能得救?
當然不行!
那些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放棄一切該民族宗教信仰,只信仰一神,但有好行為,就能得救?
一樣不能得救!
那些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能靠自己憑空想像,就能摸索出主耶穌代贖,然後信靠這位模糊不清的代贖者而得救嗎?
聖經沒有這種例子。
請記住:
如果有人可以終其一生,都能行出好行為,那當然可以得救。
但是,世界上就是沒有這樣的人。
所以,我們全部都需要耶穌基督的代贖,否則無法得救。
那些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單靠自己的好行為,沒有耶穌代贖的觀念,是無法得救的。
舊約聖經裡,確實是有外邦人得救的。如:妓女喇合、摩押人路得。但是,這些人都不是憑空得救,而是與猶太人信仰有所接觸。
換言之,我們用白話一點的方式來講:
他們是透過福音的接觸,因為信福音而得救。
不是靠自己好行為能得救,也不是毫無接觸福音就能得救。
有人會說新約的哥尼流。
問題是,哥尼流並非從未聽過猶太信仰,相反的,他是屬於『信猶太信仰的外邦人』。
在當時,有些外邦人欣賞羨慕猶太人的信仰,所以他們也信奉猶太人所信的耶和華,只是他們沒有行割禮而已。
換言之,一樣的狀況:
他們還是必須透過猶太信仰的接觸,不是憑空在沒有任何耶和華信仰的背景之下,就能頓悟產生出耶和華信仰,進而信耶穌基督而得救。
沒有任何福音的接觸,這樣是無法得救的。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羅10:13-17)
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可是,沒有聽見福音,怎會求告主名呢?怎樣得救呢?
天主教否定因信稱義。
他們一貫主張好行為是得救的必要條件。
因此,在行為上,天主教徒好行為者真的很多。
因為對他們而言,『功德』觀念是很強烈的,而這是關係到他們有沒有辦法得救的問題。
所以對天主教徒而言,接納『好行為的外邦人可以得救』,並不是很困難的事。
再來,天主教主張天堂與地獄之外還有一個『煉獄』。
行為很好的,直接上天堂;
行為很壞的,直接下地獄;
多數人不好也不壞,先到煉獄去,受苦煉淨罪孽,就可以再上天堂。
這種煉獄觀念,也使天主教容易接納好行為的外邦人也能得救的問題。
另外,對天主教神學而言,他們本來就認為人可以在沒有『特殊啟示』(聖經、耶穌)的情形下,單靠靠『普遍啟示』(自然界、邏輯推理、歷史、、)就可以認識到上帝。
這也讓天主教很容易接受其他宗教、其他民族也都能靠普遍啟示碰觸到真正的上帝。
但是,基督教一貫主張因信稱義,否定好行為可以使人得救。基督教也否定煉獄,死後沒有再次選擇的機會。基督教也否認單靠普遍啟示就可以讓人認識上帝。在這種情形下,我們是不接受『好行為的外邦人也能得救』的觀念的。原本這樣的觀念,是基督教很基本的觀念。但是,透過新派神學很特殊的解經與邏輯論述,越來越多弟兄姊妹也受到污染,開始逐漸接納『好行為的外邦人也能得救』的觀念。這是非常不妥的。
摘錄一段康來昌牧師的話,提供大家警惕:
「十字架的路就是因信稱義的路,是到天國的小路;找著的人少,找著了又回頭或走偏的很多。感謝主對你們的保守。
我看教會歷史,包括這兩百年西方教會史和這40年國內外(包括大陸、港、台、星等)神學院的發展,好像有個模式,就是熱心愛主,有心事奉的人,一到神學院,尤其是到了「進步」的神學院,就開始墮落。這十年來的情形尤其令人擔心。百年前,新派的旗幟鮮明,他們不信童女懷孕,死人復活等基要真理。所以也好,起碼知道他們在搞什麼。自從巴特以後(因此我從極敬佩巴特到極反對他),神學界大變。現在新派和福音派愈來愈接近,問他傳統信仰,他都說信,可是再深入瞭解,發現全不是那回事。比如,以前新派會否認只有信耶穌才能得救,現在他們會說信耶穌才能得救。這很對、很好啊!可是再深入瞭解,原來他們認為一個虔誠拜佛的人,正是「不知不覺」地信耶穌(這裡面很複雜,我只是舉個例子)。大名鼎鼎的德雷莎修女,和大多數梵蒂岡二次會議後的神父都有此特色。」
在真理混亂的世代,歸正神學的觀念,可以幫助我們屹立不搖,不隨潮流而擺盪。
僅以古老的韋斯敏斯特信條來做結尾:
『不承認基督教的人,更不能靠任何其他別的方法,不拘如何殷勤按照自然之光與自己所承認的宗教來過生活,也不能得救。若主張說他們可以得救,乃為有害且極可憎的事』(韋斯敏斯特信條10.4)
當然,其他弟兄姊妹也有回應,雖不是我想像的答案,但大家的總結很好:「我們可以聽福音、信主、得救,全是恩典。沒有可誇,沒有行為因素在內,是白白的恩典。」重複多次。
我想我不打出來了,現轉貼我認為對的文章在此。因為如我打此題目的文章,也有部分內容會參考此轉貼文章。紅字請特別留意,更可抄下來。
題目: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會上天堂或下地獄?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羅2:12),很多人,讀錯這經文的意思了。
在探討這個議題之前,我要先排除死亡嬰兒,還有那些精神病患、植物人、智障者之類的人。
那是另一個很大的探討領域,但在此我們不涉入。我們這篇文章,只單純思考那些社會上公認『具有行為能力與自由意志』的人。
在歷史上,有很多國家、很多民族,從來沒有聽過福音。那麼,這些人,死亡之後是上天堂還是下地獄?對這些人而言,假使用舊約聖經猶太人的律法來審判他們,確實很不公平,不是嗎?
因為,律法當初只頒佈給猶太人,其他人並沒有得到這樣的恩寵。
所以,審判的時候,上帝明講:這些外邦人,不會用舊約律法來審判他們。接下來,很多人就很興奮了,因為,既然不用律法來審判他們,那就表示這些人只要愛照自己內心良知、道德來行善,就可以得救了?
很不幸的,我要說:錯了!
因為,這句經文的意思,可不是這樣,而是明明白白的說:他們這些外邦人,還是一樣要滅亡!(不是得救)只是他們不是用律法當標準來判定他們滅亡,而是用他們自己的良心與道德來判定他們滅亡。
這句經文,太多人讀錯意思,嚴重誤解了那種『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滅亡』的意思。
特別是中文翻譯,更容易讓我們忽略這種意思。
我們可以參考一下英文聖經KJV版的翻譯:
『For as many as have sinned without law shall also perish without law: and as many as have sinned in the law shall be judged by the law.』
我直接翻譯這句KJV經文:
那些沒有律法,可是有犯罪的人,他們也會滅亡,但不是按照律法來判他們滅亡。
呂振中譯本比較清楚表明出這種意思:
『凡在律法以外犯了罪的、也必在律法以外去滅亡;凡在律法以內犯了罪的、就要憑著律法來受定罪』
重點很清楚:
沒有福音的外邦人,一樣要滅亡,只是不是按照律法來判定他們滅亡而已,而不是說他們就不會滅亡。
事實上,我們拼命傳福音,不正是要去拯救那些沒聽到福音的外邦人,怕他們滅亡嗎?
這一直都是很強的傳福音動力,也是許許多多宣教士投身世界各地去傳福音的重要原因之一。
當然,有人會反駁:
外邦人裡,也有好人啊!他們依照自己良心道德行善,所以當然也可以有得救的機會啊!
問題是,全然墮落的人,靈性已經死亡。所有靈性已死的人,若沒先經聖靈重生,他們是不可能行出真正的良善的。海盜也可以有忠心、友愛、分享,但是,海盜這些「善行」,都是在海盜圈子內部的「善行」。這種善行,很不幸的,都是行惡的工具而已,不是真正國家所要的善行。既然未蒙重生之人無法行出真正的良善,那麼,那些善,能讓人上天堂嗎?海盜內部的那些忠心、友愛,能讓他們在國家真正的良善裡得到一席稱許之地嗎?
再來,有罪的人能上天堂嗎?人要上天堂,必須完全無罪才行。很不幸的,所有的人都有罪,而且,不用律法,單單靠我們自己良心與道德,我們就知道我們犯過很多通不過我們自己良心與道德的罪。
一來沒有人能真正行出良善,二來沒有人是真正無罪,除非透過耶穌基督的代贖,否則,沒有人能上天堂。既然如此,怎麼可能有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也能上天堂的事呢?
在審判的時候,對那些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不需要動用律法來審判他們,只需要用他們自己良心與道德,就已經會判他們自己有罪,必須滅亡了。
有人會說,耶穌是為全世界的人而死,祂的寶血可以拯救全世界的人。這話沒錯。只要上帝願意,祂絕對可以拯救起全世界每一個人。但事實上,祂並沒有拯救起全世界每一個人。這是不容否認的事實。
本來就不是人人都有機會聽到福音,聽到福音的本來就不是人人都會信。只有蒙聖靈重生的人,聽到福音才會信,因此才能得救。其餘的人,上帝就是任憑他們沈淪。
太多人對上帝的慈愛有一種嚴重誤解:
上帝想要救盡全世界每一個人、上帝有義務提供全世界每一個人得救的機會。
但事實上,上帝並沒有!
『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太11:21)
主耶穌明明就知道推羅、西頓的人,一旦見到主耶穌所行的異能,就會批麻蒙灰、痛悔認罪、悔改信主。
可是,為什麼祂就是不將異能行在那裡,使他們有悔改信主的機會?
偏偏要將異能行在不會悔改的歌拉汛、伯賽大人身上?
聖靈禁止保羅在亞西亞講道,使亞西亞人喪失得救的機會。
『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西亞講道……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徒16:6-7)
主耶穌要找失喪的人,可是卻只在以色列家找。
『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
『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太15:24)
全世界的人都失喪,都需要福音來拯救。
可是,主耶穌竟然只在以色列家只找失喪的人,不去全世界找?
更致命的是,主耶穌竟然說『上帝只差遣祂在以色列救人』,也就是說,訴諸上帝命令與權柄。
這樣,就變成上帝當時只願意救以色列的人,只願意給以色列人機會,在那個時代不願意給全世界其他各族各國人民機會。
同樣的老問題:
太多人也誤解了『神願意萬人得救』的意思。
我們已經詳細說過,『願意』是指哪一種願意?『萬人』是指哪一種萬人?
請參閱:
『當『神願意萬人得救』遇到『很多人終其一生沒機會聽到福音』時』
太多人用一相情願的想法,來理解上帝,而不是真正用聖經來理解上帝。
當我們對上帝的理解,帶著太多沒有聖經做依據的情感時,我們很容易會會錯意、會誤解上帝意思。
有沒有可能,上帝就是在那些從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身上,給他們重生,所以他們能行出重生之後的好行為?也使他們靠著仰望耶穌基督而得救?
對阿民念主義者而言,『重生是在信主』之後,沒聽過福音,當然不可能信主,所以那當然是不可能的事。
對加爾文主義者而言,『重生是在信主之前』,先重生,然後才能信主。所以理論上,有可能。
但是,我要千萬提醒:
很多新派神學家,就是從這裡走偏。
那些新派神學家,很多都是從加爾文主義出身的。
由於加爾文主義很重視邏輯,所以他們這些神學家非常厲害,邏輯很清楚。
問題是,當新派神學家否定聖經裡很多神蹟奇事,又重新解釋每句經文之後,他們開始產生各式各樣奇怪的神學主張出來。
所以同性戀就不是罪,不用信主也能得救,墮胎也是合理……。
我們面對聖經沒有講的東西,不是不能進行推論。
但是當我們要推論時,要很小心謹慎,不要越界。
我們在聖經裡,並沒有看見有這種『未聽聞福音的外邦人,也蒙神重生而得救』的例子。
所以,當我們使用這句經文時: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我們不能太任意擴大解釋,認為連那些有好行為的外邦人,也是蒙重生,得到主耶穌寶血洗淨而得救。
再回到好行為部分來。
基督教本來就是主張『因信稱義』,而不是『因行為稱義』。
是信了,得救了,之後才有好行為;
不是靠好行為,而沒有信,就能得救。
那些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能靠著自己良心、道德,達成完全無罪嗎?
當然不可能!
那些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繼續信佛教、道教,但有好行為,就能得救?
當然不行!
那些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放棄一切該民族宗教信仰,只信仰一神,但有好行為,就能得救?
一樣不能得救!
那些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能靠自己憑空想像,就能摸索出主耶穌代贖,然後信靠這位模糊不清的代贖者而得救嗎?
聖經沒有這種例子。
請記住:
如果有人可以終其一生,都能行出好行為,那當然可以得救。
但是,世界上就是沒有這樣的人。
所以,我們全部都需要耶穌基督的代贖,否則無法得救。
那些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單靠自己的好行為,沒有耶穌代贖的觀念,是無法得救的。
舊約聖經裡,確實是有外邦人得救的。如:妓女喇合、摩押人路得。但是,這些人都不是憑空得救,而是與猶太人信仰有所接觸。
換言之,我們用白話一點的方式來講:
他們是透過福音的接觸,因為信福音而得救。
不是靠自己好行為能得救,也不是毫無接觸福音就能得救。
有人會說新約的哥尼流。
問題是,哥尼流並非從未聽過猶太信仰,相反的,他是屬於『信猶太信仰的外邦人』。
在當時,有些外邦人欣賞羨慕猶太人的信仰,所以他們也信奉猶太人所信的耶和華,只是他們沒有行割禮而已。
換言之,一樣的狀況:
他們還是必須透過猶太信仰的接觸,不是憑空在沒有任何耶和華信仰的背景之下,就能頓悟產生出耶和華信仰,進而信耶穌基督而得救。
沒有任何福音的接觸,這樣是無法得救的。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羅10:13-17)
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可是,沒有聽見福音,怎會求告主名呢?怎樣得救呢?
天主教否定因信稱義。
他們一貫主張好行為是得救的必要條件。
因此,在行為上,天主教徒好行為者真的很多。
因為對他們而言,『功德』觀念是很強烈的,而這是關係到他們有沒有辦法得救的問題。
所以對天主教徒而言,接納『好行為的外邦人可以得救』,並不是很困難的事。
再來,天主教主張天堂與地獄之外還有一個『煉獄』。
行為很好的,直接上天堂;
行為很壞的,直接下地獄;
多數人不好也不壞,先到煉獄去,受苦煉淨罪孽,就可以再上天堂。
這種煉獄觀念,也使天主教容易接納好行為的外邦人也能得救的問題。
另外,對天主教神學而言,他們本來就認為人可以在沒有『特殊啟示』(聖經、耶穌)的情形下,單靠靠『普遍啟示』(自然界、邏輯推理、歷史、、)就可以認識到上帝。
這也讓天主教很容易接受其他宗教、其他民族也都能靠普遍啟示碰觸到真正的上帝。
但是,基督教一貫主張因信稱義,否定好行為可以使人得救。基督教也否定煉獄,死後沒有再次選擇的機會。基督教也否認單靠普遍啟示就可以讓人認識上帝。在這種情形下,我們是不接受『好行為的外邦人也能得救』的觀念的。原本這樣的觀念,是基督教很基本的觀念。但是,透過新派神學很特殊的解經與邏輯論述,越來越多弟兄姊妹也受到污染,開始逐漸接納『好行為的外邦人也能得救』的觀念。這是非常不妥的。
摘錄一段康來昌牧師的話,提供大家警惕:
「十字架的路就是因信稱義的路,是到天國的小路;找著的人少,找著了又回頭或走偏的很多。感謝主對你們的保守。
我看教會歷史,包括這兩百年西方教會史和這40年國內外(包括大陸、港、台、星等)神學院的發展,好像有個模式,就是熱心愛主,有心事奉的人,一到神學院,尤其是到了「進步」的神學院,就開始墮落。這十年來的情形尤其令人擔心。百年前,新派的旗幟鮮明,他們不信童女懷孕,死人復活等基要真理。所以也好,起碼知道他們在搞什麼。自從巴特以後(因此我從極敬佩巴特到極反對他),神學界大變。現在新派和福音派愈來愈接近,問他傳統信仰,他都說信,可是再深入瞭解,發現全不是那回事。比如,以前新派會否認只有信耶穌才能得救,現在他們會說信耶穌才能得救。這很對、很好啊!可是再深入瞭解,原來他們認為一個虔誠拜佛的人,正是「不知不覺」地信耶穌(這裡面很複雜,我只是舉個例子)。大名鼎鼎的德雷莎修女,和大多數梵蒂岡二次會議後的神父都有此特色。」
在真理混亂的世代,歸正神學的觀念,可以幫助我們屹立不搖,不隨潮流而擺盪。
僅以古老的韋斯敏斯特信條來做結尾:
『不承認基督教的人,更不能靠任何其他別的方法,不拘如何殷勤按照自然之光與自己所承認的宗教來過生活,也不能得救。若主張說他們可以得救,乃為有害且極可憎的事』(韋斯敏斯特信條10.4)
雅各書第四章(二):勒住舌頭的最高表現
「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v11-12)
此兩句教導人不要彼此批評和論斷很生動。
雅各書3-4章都是說勒住舌頭,在4章開首,說出舌頭本應可用來禱告,但v1-2說出大家只懂「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即用言語抹黑、詆毀對方,更引起紛爭……
只有神才有權作審判官。我們不可取代神的位置。
看完雅各討論舌頭後,大家可以看出勒住舌頭的最高表現(言語上的純全)就是不定人家的罪,不論斷人。
「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祕事的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哥林多前書4:1-5)
我們真要學習保羅,自己不論斷人,如人家論斷自己,都當聽不到,像沒有事發生……因保羅連自己都不論斷。
「不論斷自己」:不過份自大或過份自卑,有正確的價值觀。看自己看得合乎中道。
「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馬書12:3)
此兩句教導人不要彼此批評和論斷很生動。
雅各書3-4章都是說勒住舌頭,在4章開首,說出舌頭本應可用來禱告,但v1-2說出大家只懂「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即用言語抹黑、詆毀對方,更引起紛爭……
只有神才有權作審判官。我們不可取代神的位置。
看完雅各討論舌頭後,大家可以看出勒住舌頭的最高表現(言語上的純全)就是不定人家的罪,不論斷人。
「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祕事的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哥林多前書4:1-5)
我們真要學習保羅,自己不論斷人,如人家論斷自己,都當聽不到,像沒有事發生……因保羅連自己都不論斷。
「不論斷自己」:不過份自大或過份自卑,有正確的價值觀。看自己看得合乎中道。
「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馬書12:3)
寶石與祭司
寶石,是貴重的。天父愛我也一樣,祂也如珠如寶的愛上我,連祂的獨生子也賜給我們……主更在我們最醜陋時候愛上我,今天穿上義袍的我,祂也一樣愛我。
在神眼中,人人皆祭司。祭司身上也有實石,是鑲在聖衣以弗得上。寶石需要雕刻上十二支派的名字。
祭司一定有寶石,寶石需要被雕刻……
雕刻一定是痛,不痛不可刻名;正如新約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約翰福音12:24-25)
苦難、困難……全為要老我減小,讓基督的生命增加。施洗約翰說:「祂必興旺,我必衰微。」
當你逃避,埋怨苦難、困難……,就是沒有讓主的手在你身上作工,我們不是常唱詩歌,我要像主,我要學主,主引導我……嗎?主就是回應你當時唱詩歌的心願。
「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希伯來書12:10-11)
管教的目的為要我們聖潔。你真的聖潔沒有罪嗎?
「所以,你們要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也要為自己的腳,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致歪腳(或作:差路),反得痊癒。」(希伯來書12:12-13)
跌倒了,最重要可重新站立起來,繼續行前面的路,走天路。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馬書5:3-5)
患難生忍耐也是我們要面對逆境時可以學習的。忍耐的功課真不易。
主不知道我們的困難嗎?主不是說我們是祂的兒女嗎?主一定將最好的給我們,只是我們又無知又沒有信心,將主量過給我們的環境,又求主拿開……
互勉!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得前書2:9)
祭司們,不要放棄。有與主作王的機會等著你!
在神眼中,人人皆祭司。祭司身上也有實石,是鑲在聖衣以弗得上。寶石需要雕刻上十二支派的名字。
祭司一定有寶石,寶石需要被雕刻……
雕刻一定是痛,不痛不可刻名;正如新約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約翰福音12:24-25)
苦難、困難……全為要老我減小,讓基督的生命增加。施洗約翰說:「祂必興旺,我必衰微。」
當你逃避,埋怨苦難、困難……,就是沒有讓主的手在你身上作工,我們不是常唱詩歌,我要像主,我要學主,主引導我……嗎?主就是回應你當時唱詩歌的心願。
「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希伯來書12:10-11)
管教的目的為要我們聖潔。你真的聖潔沒有罪嗎?
「所以,你們要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也要為自己的腳,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致歪腳(或作:差路),反得痊癒。」(希伯來書12:12-13)
跌倒了,最重要可重新站立起來,繼續行前面的路,走天路。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馬書5:3-5)
患難生忍耐也是我們要面對逆境時可以學習的。忍耐的功課真不易。
主不知道我們的困難嗎?主不是說我們是祂的兒女嗎?主一定將最好的給我們,只是我們又無知又沒有信心,將主量過給我們的環境,又求主拿開……
互勉!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得前書2:9)
祭司們,不要放棄。有與主作王的機會等著你!
神比你我都火熱及著急
對於親朋未信主,教會各色各樣的問題,肢體各樣困難……神比你我都火熱及著急。神為你我緊張到連自己的獨生子都要犧牲在十字架上,你可說祂不著急嗎?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享:原文是入)神兒女自由的榮耀。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有古卷作:人所看見的何必再盼望呢)﹖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
「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馬書8:14-28)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羅馬書8:32)
我只有放手。抓,只是空抓;想辦法,只是空想;著急,更是空著急……專心祈禱,專心仰望祂。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享:原文是入)神兒女自由的榮耀。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有古卷作:人所看見的何必再盼望呢)﹖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
「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馬書8:14-28)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羅馬書8:32)
我只有放手。抓,只是空抓;想辦法,只是空想;著急,更是空著急……專心祈禱,專心仰望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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