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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四章:主耶穌和祂的門徒的試探

不論是怎麼樣的基督徒,初信的、信主年日長遠的、重理性的、重感性的……等等,不管是誰,不管何時,在世生活中,永遠都會碰到一個最大的試探:「離開神」。

說實在,當大家看馬太福音第四章,你就會知道連主耶穌在世時,都會受試探,更何況是祂的門徒(我們)呢?

試探會用各種方式出現在人眼前,而且會以自己所著緊和在乎的事情的樣貌出現。例如:
  1. 重視健康的基督徒,可能會碰到久病、重病。
  2. 重視感性的基督徒,可能就會碰到能夠帶來更強感動的異端、異教操練。
  3. 重視金錢的基督徒,可能會為了得到更多金錢,可會很令人做出違反良心的事情。
  4. 仲有好多,未能詳述……等等。
加略人猶大是貪錢的人,如否,他就不會做出賣主的行動。每一種都是直接切中自己所看重的一切事物。而且從外觀上看起來,絕對會很合理,很有說服力,因此會使人看得很不清楚。

面對久病、陷入痛苦中的基督徒,他會呻吟地問「我好痛苦,神在哪裡?」

面對強烈反對的理性論述(如新派神學、異教、異端等)的基督徒,他會問「對方說得好有道理,那神是真實存在的嗎?」

面對能夠帶來更多情緒平靜、安穩的心靈操練的基督徒,他會說「這個讓我感覺很舒服,應該也是很好的東西。」

看回馬太福音第四章:「王受試探」,王已四十天沒有吃喝,餓了重視吃喝是正常不過的事。魔鬼對王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

魔鬼知道王重視自己是神的獨生子的名份,神必然會保護王,所以魔鬼就挑戰王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由殿頂)跳下去。」

魔鬼更知道王重視自己是萬國的王的身份,王要掌管萬國,所以魔鬼就用另一比較快捷和舒服的方式,來使王來走一條比釘十字架舒適的路,就是俯伏拜魔鬼……

當然王重中之重的重視,就是由創世以前開始,從沒有一刻與神分開,因為祂與神原為一(約十30)。



對於我們面對大大小小的試探,每一個情境,以及每一種疑問與答案,都是聽起來非常地合理,甚至讓人有找到理由解釋的安心。但是不管是哪一種,都是一個最基本的試探元素:讓人「離開神」。只是試探的程度大小的差別而已。

人都是軟弱無力的,除非有神的親自扶持。人才能夠站立得住。不論基督徒的「靈命程度」再高,都是一樣的。正像俗話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靈命高的人所碰到的試探危險程度也會更高,讓人自己合理化自己內心理由與行為的誘惑程度也就越高。

我們要在不同處境老實回應自己的問題:「你信神嗎?」不要過於看重自己的「靈命」,也不要小看罪的誘惑。這正是突顯出人的軟弱之處。

最重要的警惕自己經文,就在希伯來書裡: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希伯來書四6-9)

順服與愛

約翰福音15:10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和合本)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你們會常生活在我的愛中,正像我遵守我父親的命令,而常在他的愛中一樣。」(現中修)
”If you obey/keep my commandments, you will remain/reside in my love, just as I have obeyed/kept my Father’s commandments and remain/reside in his love.”--NET©
"If you obey my commands, you will remain in my love, just as I have obeyed my Father’s commands and remain in his love."--NIV©

順服與愛是息息相關的課題和功課,若是我們希望自己常常在主的愛中,就要遵守主的命令。

跟隨

我們會問,信了耶穌後,有甚麼行動,可以表現我們是跟隨祂的門徒?傳福音?祈禱?為主拋頭顱,灑熱血……?門徒彼得又如何想?我們像他嗎?我們先看兩節經文:

「……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約13:33)
「主啊,我為甚麼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捨命!」(約13:37)

約翰福音13章,主的時間不多了。當主為門徒洗腳後,祂向門徒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主的說法,即向門徒們指出:

到此為止!門徒不能再跟下去。

門徒彼得不大明白主說甚麼,因為他的門徒觀就是「跟從」。三年前,他就是聽見主的呼召:「來跟從我!」(太4:19),從此就作了主的門徒了。

信耶穌不就是說明要跟隨祂嗎?

馬太福音第五章(二):應驗與成全

馬太福音5: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和合本
"Do not think that I have come to abolish the Law or the Prophets; I have not come to abolish them but to fulfil them.--NIV
Think not that I am come to destroy the law, or the prophets: I am not come to destroy, but to fulfil.--KJV

首先對照中英文,「成全」可另譯作「應驗」,因英文是fulfil。

主耶穌在地上不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雖然祂行事不重外表,又常在安息日治病……

聽希伯來老師說:

「廢掉」和「成全」是主耶穌時代眾拉比的術語。主的整句說話意思是:「我來不是要曲解律法,以致損害和廢掉律法;我來是要正確地解釋律法,以致人有正當的行為,藉此使律法正確地成全。」

如看回馬太福音第五章的上下文,此解釋貼合不過。那些拉比在當時解釋聖經完全有偏差,由休妻、愛弟兄至安息日的一舉一動,所有的解釋都是跟神的心意相距甚遠。

主從沒有「廢掉」律法,舊約、律法書依然是神的話,律法從沒有扔掉在垃圾桶內……新約絕不是取代舊約。

為何耶穌受試探?

耶穌受試探的故事記載在馬太福音4:1-11及路加福音4:1-13,而馬可福音1:12-13說是綜合簡短的陳述。

路加福音4:1-13應是照事實之的次序排出來,馬太福音4:1-11的次序是有分別,聖靈可能在當中希望有訊息帶出。是甚麼訊息,總結有分享。

三個場景,三個試探:
馬太福音的次序是:曠野>殿頂>高山。
而路加福音的次序卻是:曠野>高山>殿頂。

是次試探明顯是聖靈主導,主耶穌受挑戰,魔鬼執行任務。其實我們生活上大大小小的試探,又豈不是如此嗎?

另一方面,魔鬼令人驚怕,但不一定是在陰森的環境,而是普通生活,日間時間內……凡有人、事、物令我們與主分開或疏遠,就是魔鬼(仇敵)的工作。

撒但試探的目的:叫主在罪中,失敗。

聖靈引主去受試探的目的:不是引用經文就可勝過試探,而是用神的話來生活,成為事實,成為shema。試探,是針對人的弱點,人想要的東西。

主面對第一個試探的時間,主的處景是肚餓,主的需要是食物。禁食四十天,一定餓,為何經文要說明出來?肚餓,在此時此刻,主在此方面一定是最弱,容易落在陷阱中。

主引用申命記8:1-3來對方撒但:
「1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你們要謹守遵行,好叫你們存活,人數增多,且進去得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的那地。2你也要記念耶和華─你的神在曠野引導你這四十年,是要苦煉你,試驗你,要知道你心內如何,肯守他的誡命不肯。3他苦煉你,任你飢餓,將你和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使你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以色列人從前在曠野中前後死了多少人?至少一百萬。內中沒有一人餓死,死都是因為犯罪,犯姦淫的緣由。

神要出埃及的百姓餓,是為了考驗他們。正常情況,如出埃及記第15章,他們打勝仗,說會守主的話,剛看完神的威榮。但當他們的情況是肚餓,他們就會大聲的要求食物,不要神的話了。

我們沒有病痛,沒有事,會靈修,會聚會,會服事……但有事的時候,可能會看醫生的時間比親近主的時間更多,像以色列人埋怨一樣。

神眼中看我們的屬靈情況是在我們有困難的時候,我們是否真的愛主就在此時,困難可試出人的光景。沒有食物時,自己重要?神重要?神會用苦難來看我們的內心。

主在第一個測試中合格,因主不會用自己的權柄來滿足自己的需要。我們又如何?



來到試探(測試)二--馬太福音4:5-7

撒但引用詩篇91:11-12來挑戰、試探主。地點是殿頂,至聖所上面的地方跳下來,全城觸目。

但神可測試人,人不可測試神,因為高低有別。

神可測試人:
創世記22:1「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
人不可測試神:
申命記6:16「你們不可試探耶和華─你們的神,像你們在瑪撒那樣試探他。」

如主真跳下去,跳下去是高位(即主自己),因逼至高者出手。撒但解經是對,不過斷章取義,像忘了詩篇91:1「至高者」,身份錯了,牠站在錯的位置去看詩篇91:1,至高者--神是主動是正確。

主在此測試中,他是合格的,因他沒有將自己的定位放在比聖父更高,聖父才是至高者。

為「名」,貪「名」的人會落在此試探中。高舉自我的今天,永以為自己是主動,至高者是被動,至高者要聽我說,你說是廢話嗎?



試探(測試)三--馬太福音4:8-10

撒但測試主會否貪愛「榮耀,世上的一切」,牠引用申命記6:13「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事奉他,指著他的名起誓。」

主也合格,因主是單單敬拜/事奉神,其他事對主也不重要。



總結:

三個測試中,主對付惡者的經文
馬太福音4:4--說明要shema
馬太福音太4:7--說明主是至高者,我們不是
馬太福音太4:10--單要敬拜/事奉神

以上三點正是馬太在馬太福音為何要打轉次序,聖靈想藉馬太要表達某中心思想: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命記6:4)


你要聽--馬太福音4:4--說明要shema
我們神--馬太福音太4:7--說明主是至高者,我們不是
是獨一的主--馬太福音太4:10--單要敬拜/事奉神

主真的活出申命記6:4!

主是:0%為己、0%為名、0%為利

路加福音更說主受測試合格後,滿有聖靈能力。但主不是跳靈舞,唱靈歌,也沒有行神蹟奇事,主卻是「……在各會堂裡教訓人……」(路加福音4:15)

主明明是神的兒子,魔鬼都可以試主,更何妨是我們呢?

出埃及記第十一章(一):第十災--殺長子之災(מַכַּת בְּכוֹרוֹת)

第十災:殺長子之災
經文:出埃及記11:1-10;12:1-42(用了52節紀載)
受苦日子:一天
位置:埃及全地
擊打神明:法老

「摩西說:耶和華這樣說:約到半夜,我必出去巡行埃及遍地。凡在埃及地,從坐寶座的法老直到磨子後的婢女所有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都必死。埃及遍地必有大哀號;從前沒有這樣的,後來也必沒有。」(v4-6)

「凡在埃及地,從坐寶座的法老直到磨子後的婢女所有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都必死。」(v5)可說是全部長子,一個不漏,沒有家庭可逃避。法老自己也要失去他自己的長子。有人問,不是長子做法老嗎?為何這個法老不死?歷史學家告訴我們,他們在「開羅博物館」查考法考棺木時,發覺以色列人出埃及年代的法老,他不是長子。

「至於以色列中,無論是人是牲畜,連狗也不敢向他們搖舌,好叫你們知道耶和華是將埃及人和以色列人分別出來。」(v7)

沒有人事物可再攔阻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了。

如果我們是神的兒女,遵守祂的話,神就使我們和外邦人分別為聖,沒有人再為難我們。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人更有金器銀器奉上(v2),給他們離開。



沒有第十災,就沒有逾越節。

「耶和華在埃及地曉諭摩西、亞倫說:你們要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你們吩咐以色列全會眾說: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12:1-3)
  • 在猶太人的「613條誡命」(Mitzvot、Commandment)內,第一條就是引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出埃及記20:2),說到「要認識神是領我們出埃及的那一位神」。這就是說到第十災的故事。
  • 要出埃及前的一樣要改變的,就是他們的月曆/曆法。(最簡單說出埃及人的月曆是一個月有三周,每月有十天。)
  • 出埃及的以色列人因神改了他們的曆法,甚麼生活習慣都要改變了。他們的生活、作息都是跟著神的吩咐和安排了。「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17)
  • 逾越節「不是」以色列人的,而是「耶和華的節期」。(利未記23:2)



主耶穌是我們逾越節的羊羔:

將羊羔取入屋:
「你們吩咐以色列全會眾說: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出埃及記12:3)
將羊羔取入屋--對應新約:
「逾越節前六日,耶穌來到伯大尼,就是他叫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之處。」(約翰福音12:1)
「第二天,有許多上來過節的人聽見耶穌將到耶路撒冷, 」(約翰福音12:12)
  • 由初十至十四,羊羔是最安全,最受保護,絕不可受傷。
===

察看是否無瑕疵的羊羔:
「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你們或從綿羊裡取,或從山羊裡取,都可以。 」(出埃及記12:5)

察看是否無瑕疵的羊羔--對應新約:
「祭司長和差役看見他,就喊著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彼拉多說:你們自己把他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約翰福音19:6)

===

殺羊羔在正月十四日三時左右:
「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出埃及記12:6)

殺羊羔在正月十四日三時--對應新約:
「那時約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日頭變黑了;殿裡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路加福音23:44-46)
  • 「午正……直到申初,」指從中午十二點到下午三點。
===

羊羔的血:
「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出埃及記12:7)

羊羔的血--對應新約: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約翰福音6:54-55)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加福音22:20)

===

羊羔餐:
「當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出埃及記12:8)

羊羔餐--對應新約: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約翰福音6:56-57)
「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路加福音22:19)

===

不可留羊羔至第二天:
「不可剩下一點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燒了。」(出埃及記12:10)

不可留羊羔至第二天--對應新約:
「猶太人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拿去,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約翰福音19:31)

===

羊羔沒有一根骨頭折斷:
「應當在一個房子裡吃;不可把一點肉從房子裡帶到外頭去。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出埃及記12:10)

羊羔沒有一根骨頭折斷--對應新約:
「於是兵丁來,把頭一個人的腿,並與耶穌同釘第二個人的腿,都打斷了。只是來到耶穌那裡,見他已經死了,就不打斷他的腿。」(約翰福音19:32-33)
「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約翰福音19:36)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馬太福音5:17),主耶穌是全然順服,「跟到足」的來實行神的吩咐,成全神此節期!我們又如何??

約翰福音第廿一章(一):'agapao' and 'phileo'的分別

以下是2009-1-20交的功課。

Query:
Should we make or not make distinction between 'agapao' and 'phileo' in John 21:15-17?

Answer:
v15:
[和合本]他們吃完了早飯,耶穌對西門彼得說:約翰(在太16:17稱約拿)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彼得說: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對他說:你餵養我的小羊。

[KJV]So when they had dined, Jesus saith to Simon Peter, Simon, son of Jonas, lovest thou me more than these? He saith unto him, Yea, Lord; thou knowest that I love thee. He saith unto him, Feed my lambs.

[OJB]Then when they ate, he says to Shimon Kefa, Shimon Bar-Yochanan, do you have ahavah for me more than these? Shimon Kefa says to him, Ken, Adoni, You have da'as that I have ahavah for You. He says to him, Feed My lambs(小羊、羔羊).

v16:
[和合本]耶穌第二次又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說: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牧養我的羊。

[KJV]He saith to him again the second time, Simon, son of Jonas, lovest thou me? He saith unto him, Yea, Lord; thou knowest that I love thee. He saith unto him, Feed my sheep.

[OJB]He again a second time says to him, Shimon BarYochanan, do you have ahavah for me? Shimon Kefa says to him, Ken, Adoni, You have da'as that I have ahavah for You. He says to him, Take care [as a ro'eh (shepherd) would] of My sheep(綿羊). [2Sm 5:2; Ezek 34:2 Ps 78:71f]

v17:
[和合本]第三次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對他說你愛我嗎,就憂愁,對耶穌說:主啊,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餵養我的羊。

[KJV]He saith unto him the third time, Simon, son of Jonas, lovest thou me? Peter was grieved because he said unto him the third time, Lovest thou me? And he said unto him, Lord, thou knowest all things; thou knowest that I love thee. Jesus saith unto him, Feed my sheep.

[OJB] Rebbe, Melech HaMoshiach says to him the shlishit time, Shimon Ben Yochanan, do you have ahavah for me? Kefa was grieved because Rebbe, Melech HaMoshiach said to him the shlishit time, Do you have ahavah for me? And he says to Rebbe, Melech HaMoshiach, Adoni, You have da'as of all things. You have da'as that I have ahavah for You. Rebbe, Melech HaMoshiach says to him, Feed My kevasim.



在OJB版本見到不明的字,查考後得到一些解釋:
  • Rebbe, Melech HaMoshiach(teacher, Judaism's King Messiah)
  • da'as(Knowledge)
  • grieved(憂傷)
  • kevasim(公綿羊羔,陽性單數 keves.陽性複數 kevasim)
  • shlishit time(第三次)
  • Ken(Yes Sir)
我們用希伯來文(用OJB版本)看,主耶穌三次問彼得都是用一個字「ahavah」。「ahavah」就是盡心愛我們的神(Love the Lord with all our heart)。所以,希臘文的‘agapao’ and ‘phileo’ in John 21:15-17是沒有分別。老師解說老約翰為何用不同的字去表達,應是文章修辭的技巧。

而彼得三次都是用「ahavah」來回應。

但主耶穌三次再回應彼得時是不一樣:
  • 1st:Feed My lambs(小羊、羔羊).
  • 2nd:Take care of My sheep(綿羊).
  • 3rd:Feed My kevasim(公綿羊羔,複數).
那些羊一次比一次大隻,我想是一次比一次的承擔更大。仲有一發現是彼得對主的稱呼,第一和二次是:Ken, Adoni,而第三次卻是Rebbe, Melech HaMoshiach。

我想以此看,當我們認主是老師,認主是彌賽亞的時候,主就會將更大的責任或羊給我們牧養。

約翰福音第十四章(一):許多住處?

主耶穌說:
「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約翰福音14:1-3)

「有許多住處」是甚麼?當時的猶太聽眾會想起甚麼?那就要從他們的居住文化入手!

瀏覽拉比網站說的Insula(http://www.followtherabbi.com/Brix?pageID=1574)。Insula大概就是:

Insula加利利人生活的房屋稱為Insula。雖然不是每個人都是如此居住,但仍有許多大家庭是住在這些開放式的單位。一家人的生活就在這些單位內,當有兒子結婚時,父母就會增建更多的客房,使新婚的兒子與一家人一起。

耶穌和十二門徒也可能在迦百農時,也是住在這樣一個家庭大院。(馬太福音12:46-13:1、馬可福音2:1-2、馬可福音7:17)。

耶穌也就是用Insula來形容天上的家(「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14:2))。

在新約經文,Insula多是指一個大家族(大家庭)一起生活。以下四段經文就是例子:
  • 馬太福音10:24-25,36
  • 約翰福音4:53
  • 使徒行傳11:11-14
  • 使徒行傳16:29-32
當主講說約翰福音第14章時,說到祂要去預備地方,可能就是參考這些大屋來說。

NIV John14:1-3
"Do not let your hearts be troubled. Trust in God; trust also in me. In my Father's house are many rooms; if it were not so, I would have told you. I am going there to prepare a place for you. And if I go and prepare a place for you, I will come back and take you to be with me that you also may be where I am.

圖片轉自:http://www.jesuswalk.com/lessons/4_38-44.htm

耶穌和拉比

會堂(Synagogue)「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在會堂裡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又醫治各樣的病症。他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馬太福音9:35-36)

耶穌每去不同的會堂,除了用口說道理(神的話--指定的舊約經文)之外,也會行一些神蹟,醫治不同的人的病。

當時,會眾不論是否耶穌出現與否,都是會在指定的地方和時間出現聚集的。因他們自身都有自己的聚會。

他們的聚會,除了是「讀」指定的經文外,就是「討論」經文當中的內容,也有拉比或文士在其中教導。

不過,看完馬太福音9:35-36,我們會發現,那些會眾聽不聽懂拉比和文士的教導?那些會眾又看到拉比和文士是說「能說又能行」?

我們覺兩條問題都是否,他們聽不明拉比和文士的教導,他們也不見拉比和文士的行為和所說的道理有配合……所以,他們(會眾)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

主耶穌在他們中間出現了,主的話令他們滿足,如主說完登山寶訓後,會眾的反應是:

「耶穌講完了這些話,眾人都希奇他的教訓;因為他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的文士。」(馬太福音7:28-29)

主的話令人滿足,拉比和文士的話又如何?他們的話當然令人廢解,又沒有point。重要是他們不像牧者……

主施行的醫病神蹟,也可證明祂的話的祂自己是從神來的。拉比和文士卻沒有這樣的明證。所以也不難怪有那麼多拉比和文士或其他宗教上首領討厭祂。



也不是所有文士都如此不濟,至少以下的文士,也得耶穌的讚許。

「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他說: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神;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麼。」(馬可福音12:28-34)

此文士真很努力查考,跟主教導的不遠。他在全部有613條律法裡面的誡命一直在找在那麼多誡命當中,那一條最重要?他在摩西五經內,「你要、你不要……」總共加起來有613條。又辛辛苦苦的從其中整理,有248條是命令,有365條是禁忌……

此文士得出的結果跟其他人不同,當時人人(包括主的門徒,他們也注意聖殿的外表)都注意「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他卻是發現:「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神;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

你說此文士是否很棒?



小總結:我們今天在教會內作教導聖經的,有沒有令人有滿足?或自己都不知自己說甚麼?至少,你說的聖經內容「通不通」?有沒有令聽者在思想上「困苦流離」?同時,你的見證和行動跟你說的相配嗎?是否說就天下無敵,做就無能為力?

圖片:主耶穌時代的在會堂(Synagogue)教訓人,會堂是室內,有三邊。這當然是遺址。

路加福音第二章(一):字字珠璣的老西面

年老的西面,在聖殿中見到主,說了幾句預言。後人看,句句準得無比,真接又易明。

路加福音2:28-35
「住在耶路撒冷的西面在聖殿中說的話:『主啊!如今可以照你的話,釋放僕人安然去世;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就是你在萬民面前所預備的: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榮耀。』約瑟和馬利亞聽完,他如此論耶穌的話就希奇。西面給他們祝福,又對孩子的母親馬利亞說:『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又要作毀謗的話柄,叫許多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和合本》

「西面就把孩子接到手臂中、祝頌上帝說:『主宰阿,照你應許的話、如今你釋放你奴僕安然而去了;因為我已親眼看到你的拯救,就是你所豫備在萬族之民面前、對外國人做啟示的光、又做你民以色列之榮耀的。』孩子的父親和母親、對所說關於他的事、正希奇的時候、西面就給他們祝福,對孩子的母親馬利亞說:『看吧,這孩子被設立、必使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復起,也必做辯論的對象,將許多人心裡的意念揭露出來;就是你自己的心、刀劍也要扎透。』」《呂振中》

西面第一句的說話:
「主啊!如今可以照你的話,釋放僕人安然去世;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就是你在萬民面前所預備的: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榮耀。」(v33)

約瑟和馬利亞聽完,感到很希奇。KJV v33: "And Joseph and his mother marvelled at those things which were spoken of him."

KJV用的字是marvelled,其他英文版本:surprise、wonder、amazed。我想此句想說明,老西面的第一句說話,是出乎約瑟夫婦意料之外。

為甚麼?老西面說的話,天使也有跟他們說。我想先是對馬利亞說的:「天使對他說:馬利亞,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經蒙恩了。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路加福音1:30-33)

天使後對約瑟說的「他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的羞辱他,想要暗暗的把他休了。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他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他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馬太福音1:19-21)

其實老西面說了一句說話,真的令他們夫婦二人措手不及:「就是你在萬民面前所預備的: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榮耀。」(路加福音2:31-32)

有兩點是當時他們二人很想不通的,主是為「萬民」所預備?耶穌,不是要坐大衛的位嗎?不是專為自己的百姓離開苦難嗎?

最想不通就是西面是說耶穌會先救外邦人,才後以色列人……我們曾讀保羅的羅馬書,當然知道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羅馬書11:25)

西面比保羅更看通神的計劃和安排……之後他的另一句說話是對馬利亞說:「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又要作毀謗的話柄,叫許多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v34-35)

看完此句,我想先問,約瑟真的在主耶穌上十字架前已死了?

第二,馬利亞或約瑟之前在夢中或異象中說耶穌的情況都是正面的,如:做王、來拯救……只有老西面唱反調,說耶穌會令人跌倒,又會被人毀謗、又會令人不安(許多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

你現在回頭看西面所說的兩句話,真的字字珠璣,擲地有聲!他看透全本舊約,知道神的安排……我們願意像西面一樣,努力在主的話語上,一出口,就可將神的心意說出來嗎?

真的是「普天同慶」?看完聖經才說!

接近聖誕節,不論是否支持過聖誕節與否,都應重溫聖經紀載第一次聖誕節的情節。再看,再想,一定有不一樣的看見!

神的兒子降世為人,有多少人知道?有多少人因祂的降臨而高興?又有多少人因祂的降臨而驚懼?

高興神兒子降臨的,連手指和腳趾加起來可數出:
  1. 住在加利利的拿撒勒內的童貞女馬利亞,聖經如何形容她:蒙大恩的女子;尊主為大;神和她同在。
  2. 大衛的子孫,木匠約瑟,聖經如何形容他:約瑟是個義人。
  3. 一家三口的:祭司撒迦利亞(祈禱,曾被聖靈充滿說預言)、以利沙伯(曾被聖靈充滿)、比主耶穌大幾個月的施洗約翰(義人,主的開路先鋒,在曠野傳道)。
  4. 住在耶路撒冷的西面(又公義又虔誠,素常盼望以色列的安慰者來到,又有聖靈在他身上。 )
  5. 寡居女先知亞拿(年老,不離開聖殿,禁食祈求,晝夜事奉神)。
  6. 有在伯利恆野地,卑微貧賤,要在夜間看羊的幾個牧羊人(「夜間按著更次看守羊群」(路加福音2:8),盡忠職守吧!)
  7. 幾個遠道從東方異教世界而來的哲士(和合本翻譯:博士,原文碼:<3097>),他們切望找尋猶太人的新生王,特來拜祂。
此外,再沒有了!加起來,不足二十人。是否「普天同慶」?你知我知……以上不足二十位的仁兄,他們有一個共通點,是個義人,渴慕神的人。

為何此二十人當中,看不見在聖殿服事的祭司?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馬太福音5:8),他們清心嗎?我們不得不說他們是清心的人!

我們再看,因神兒子的降臨而驚懼的人又有多少?

「希律王聽見了,就心裡不安;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也都不安。」(馬太福音2:3)

算記來,人數肯定比二十人多出很多倍。幾乎等於全個耶路撒冷城的居民,至少成千上萬。

再想下去,主基督第二次解臨的時又會如何?是否跟第一次一樣,沒有多少人會真正歡迎祂的降臨。主基督第二次來,是要審判人的罪惡。

我可會是那二十人中的一份子嗎?我是清心的人嗎?我可以看見神嗎?

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

在弟兄姊妹中間,人人都有難處。如沒有,可能沒有說出來吧!有難處,有人選擇不聚會……服事的人應如何關心和回應……重要的是,有難處的人太多,去服事(關顧)的人數不多……

不如用五餅二魚的故事來找出路,因情境太相似了:

「這事以後,耶穌渡過加利利海,就是提比哩亞海。有許多人因為看見他在病人身上所行的神蹟,就跟隨他。耶穌上了山,和門徒一同坐在那裡。那時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舉目看見許多人來,就對腓力說:我們從哪裡買餅叫這些人吃呢?他說這話是要試驗腓力;他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腓力回答說:就是二十兩銀子的餅,叫他們各人吃一點也是不夠的。有一個門徒,就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對耶穌說:在這裡有一個孩童,帶著五個大麥餅、兩條魚,只是分給這許多人還算什麼呢?耶穌說:你們叫眾人坐下。原來那地方的草多,眾人就坐下,數目約有五千。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就分給那坐著的人;分魚也是這樣,都隨著他們所要的。他們吃飽了,耶穌對門徒說: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免得有糟蹋的。他們便將那五個大麥餅的零碎,就是眾人吃了剩下的,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約翰福音6:1-15)

主將一些關顧的放在門徒中間,主試驗腓力一樣。正如當主將一些服事的對象放在我們中間,我們就會想很多方法來去完成,腓力也很實際,他說沒有足夠的錢,不行……

我們不就是跟腓力一樣,將著眼點放在看得見的事物上嗎?當時腓力的著眼點在於錢,我們又如何?人人不同……甚麼XX事工、YY小組、ZZ計劃,為的就是要來完成主給我們要關顧別人的心。連祈禱都沒有,我想失敗是應該的。一次又一次的失敗。

安德烈又如何?他也是沒有多大的信心來找主,他只知有一個小朋友有五個大麥餅、兩條魚,就跟主說出情況。

我們又有否像安德烈,有否將看見或聽見的交給主!安德烈明知分給這許多人的餅和魚沒有作為,但他仍是跟主說。

主又如何回應安德烈?主沒有直接回應安德烈,只叫門徒們叫聽眾先坐下。門徒們或主自己之後是有安排的:有一百一排的,有五十一排的。(馬可福音6:40、路加福音9:14)

有時我們太屬靈,主將一些服事意念放在我們中間,之後也有祈禱。但之後像洗手不幹,甚麼事都不理會,等主工作……不過我看完此故事,是有安排的。我常說:我們是否太屬靈,太屬靈的表現就是甚麼事都不幹?

之後,主耶穌拿起餅來,親手祝謝並擘開,遞給門徒,擺在眾人面前。(路加福音9:16)當然沒有主自己親手的工作,一切的服事都是無聊,說的都是廢話。



我們甚麼都沒有,只有弟兄姊妹。困難令人遠離,不難理解,但我們有沒有失去所盼望的嗎?我們仍是有希望的!只有願主親自工作才行。我們也要配合主的工作,坐著只會讓機會流走。

哪我們如何才好?不就是先做好自己,多信靠主,多學習主的話,多順服聖靈恩膏的教訓。

「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在會堂裡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又醫治各樣的病症。他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於是對門徒說:要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馬太福音9:35-38)

路加福音第二十一章(一):從聖殿的外貌說到神的管教

「耶穌擡頭觀看,見財主把捐項投在庫裡,又見一個窮寡婦投了兩個小錢,就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所投的比眾人還多;因為眾人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捐項裡,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他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v1-4)

主耶穌的目光,永遠跟人的目光不一樣。主不像一般人一樣,著眼在奉獻獻金數目。如果主是看重獻金數目,那窮寡婦一定不合格了。是次此段經文,很明顯的說出主耶穌說,窮寡婦是合格,財主是不合格。

從另一方面看,我們也可以知道主是看人自己擁有多少,像窮寡婦沒有為自己留下甚麼,沒有多餘給給自己,如此就得主的稱讚了。窮寡婦是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

主所看的,和人所看的不一樣。人是看看得見的,主是看看不見的;人看的是那看得見的錢財,你奉獻了多少?主卻看那看不見的東西,就是你愛主的心,到了甚麼地步?人所看的是數量多少,看投入的有多少,越多越好;主所看的是人保留了多少,看那該奉獻而沒有奉獻的有多少。



「有人談論聖殿是用美石和供物妝飾的;耶穌就說:論到你們所看見的這一切,將來日子到了,在這裡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v5-6)

都說人是永愛留意表面,就即有人(門徒,馬可福音13:1)談論聖殿是用美石和供物妝飾。大家以為聖殿是由這些美石和供物建造,但這是大錯特錯,聖殿只是建築物,著重的應是內在生命。主也曾兩次進入聖殿,趕出殿裡一切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他為聖殿大發熱心,因他知道神的殿是屬於祂的父(約見福音2:16),更是要必稱為禱告的殿……

聖殿的構造不在乎金銀、寶石及其表面的建造,而是在乎內在的生命建立,用祈禱的生命建立,神的同在與否。

當大家看表面的建造,結果就是聖殿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主說(v5-6)的預言直至公元70年實現了。當時猶太人反抗羅馬帝國暴政,結果提多將軍率軍圍攻耶路撒冷,聖殿被焚毀,僅留下西邊一道圍牆(哭牆)。

聖殿本是猶太人的崇高象徵,提起聖殿,人們必會想起猶太人和他們敬拜的耶和華。神本愛護由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以色列人,但為了管教,神不得不藉聖殿被毀來教導以色列人……

以色列人真的很痛……全因神的管教。神的管教太嚴厲嗎?神對於以色列人的管教是「不惜工本」……



「耶和華卻對撒母耳說: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16:7)

「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神是個靈(或無個字),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翰福音4:24)

「你當心裡思想,耶和華─你神管教你,好像人管教兒子一樣。」(申命記8:5)

「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約伯記5:17)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言13:24)

「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羅馬書9:4)

哀慟的人有福了!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馬太福音5:4)

哀慟:原文碼<3996>;大意是為某人哀悼。

安慰:原文碼<3870>:大意是呼召(call to)和安慰。
耶穌在八福中所暗示聖經的經節,會對我們明白八福大有幫助。祂所引用的經節:以賽亞書57,60,61,66章和詩篇37,38篇。在這些經文中,常提及到哀慟的人,但卻不是集中在一般個人的苦痛之上。經文常提及,先知為不義而哀慟,或為個人或國民的罪而悲傷。經歷神對以色列和耶路撒冷的懲罰,人也會哀痛,但寬恕卻帶來安慰。例如:

「我疼痛,大大拳曲,終日哀痛。 我滿腰是火;我的肉無一完全。」(詩篇38:6-7)
「我幾乎跌倒;我的痛苦常在我面前。 我要承認我的罪孽;我要因我的罪憂愁。」(詩篇38:17-18)
「你們的神說:你們要安慰,安慰我的百姓。要對耶路撒冷說安慰的話,又向他宣告說,他爭戰的日子已滿了;他的罪孽赦免了;他為自己的一切罪,從耶和華手中加倍受罰。」(以賽亞書40:1-2)

在這裡,我們明白在這些經文中「哀慟的人」是那些為自己和以色列的罪傷痛的人,但同時也是富憐憫,渴望人回轉得到神的饒恕。他們與其他八福人相同,是被耶穌祝福的人,因為他們渴望神的旨意成就,但同時盼望罪人得見神的恩典。

對於我們今天的基督徒依然是一個挑戰。我們容易看到其他基督徒或是世人所犯的罪,而在怒氣中指責他們。但耶穌是在說,我們當傷痛,因為今天的情況並非神的心意,而我們也當渴望看見安慰來臨的那天,當耶穌的寶座建立在全地之上。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作事);不要自以為聰明。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羅馬書 12:14-17)

「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方:原文作風),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 (馬太福音 24:30-31)

出處:Blessed are the Mourners/哀慟的人有福了:Hebraic Insights on Puzzling Passages by Lois Tverberg
原來,一切的事,神是知道的。當我們為身旁的人守望,為其的行為在主面前哀悼時,主必垂聽和回應,祂的回應不單在今時,更那祂作王得國的那一天,祂要改變一切。

當主作王時,我們的哀傷就成為我們最大的得著。我們為身旁人哀傷的眼淚,主也為我們抹乾。一切主會記錄在案。


「我也聽見以色列人被埃及人苦待的哀聲,我也記念我的約。」(出埃及記6:5)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第二年二月初一日,耶和華在西乃的曠野、會幕中曉諭摩西說:你要按以色列全會眾的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計算所有的男丁。凡以色列中,從二十歲以外,能出去打仗的,你和亞倫要照他們的軍隊數點。」(民數記1:1-3)

以色列人的哀聲神聽見了,祂就安排摩西帶他們出埃及。這一批二百多萬的百姓出來,神是知道他們每一個人的名字,絕不隨便。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路加福音12:7)




此文章是參考老師在前兩星期的分享,再加上老師多年前在其網站的文字分享拚合出來的。我個人覺深,未能完全消化。

佈道反思:決志

早前說到在開佈道會籌委會前的一些思考。當天,我在會前就跟大家分享我的看法,之後就大家一起祈禱。是次的祈禱,是出席者中有100%(三人)開會祈禱。很少見!之後的事務安排、聚會流程、分享人選,大家都像很有默契似的,我事後想這不單是默契,而是主的同在,主在我們中間。至少那一次的交通沒有「死」的感覺在其中。之後被邀請作分享的肢體,也不用24小時的時間就答應我們,可在當天站台分享……

原來,使徒行傳6:4的內容是work的。

感謝主!近日看到一段經文,也回應了困擾我幾年的佈道工作問題--決志。我常想,「決志」的地位在哪兒?當講員呼召,你又舉手回應了,你又真的得救嗎?我個人的答案:「未必!」

看經文和教會歷史,都沒有佈道後「決志」這東西,都是近百年才衍生出來的作法。從前都沒有,現在為何又有?總感決志,太有個人的決定在其中。令人得救的主權不是在神手中嗎?

但我工作的地方,聚會的地方,又真係幾buy這樣的作法!尤其工作的地方……

早幾年,我看了以下的一篇文章,就更明白此方向是有問題的:「新佈道運動:一百多年前開始的偏差」

我近日是看完以下經文才令我再回想此話題: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翰福音1:12-13)

當我反覆看此兩節經文,一定是相連的。「這等人」一定是回應我們常引用的v12。v12-13好明顯有一真理跟我們說:「成為神的兒女的權柄不是在人的手中,而是在神的手中。」

不是可以憑著血氣、情慾、己意、被其他人激動就能成為神的兒女,而是神自己的作為。

那你說「決志」的地位又如何?!我總認為,有部分人真的會一時衝動,被他人影響……,多不勝數的方法令人抉志。

「過分」注重「決志」的時間,「過分」想方法令人「決志」,我們會否落在跟神對立的位置嗎?

「新佈道」一文引用司布真的說話:「這個時代的教會有一種為神幹一點事的渴望 ,但甚少人會問神願意他幹甚麼。許多用來向眾人傳福音的東西根本沒有教會偉大的元首的命令;祂也不可能會准許這些事情。」

「新佈道」一文提醒我們考查聖經,就會發覺聖經中初期教會的佈道信息是如何?

「悔改」總是福音的主題,這是施浸約翰和主耶穌基督的第一個信息(參看〔太3:2〕及〔太4:17〕,也是彼得(徒2:38;3:19,5:31)和保羅(徒13:38;14:15下;17:30;26:20)每次的佈道信息。這樣的佈道信息,才符合聖靈對世界的主要工作:「祂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翰福音16:8)

延伸閱讀:使徒行傳第六章(一):從聖經看佈道工作「新佈道運動:一百多年前開始的偏差」

路加褔音第十五章(三):雜碎分享(一)

問為何v12最後兩個字是他們。那麼大兒子有收家產嗎?

我看英文KJV,好像沒有此意思:

v12
[big5] 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kjv] And the younger of them said to his father, Father, give me the portion of goods that falleth to me. And he divided unto them his living.

我個人覺得應該只有小兒子收了家產,大兒子當時是沒有收到的。如否就應不會有v31:

[big5] 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kjv] And he said unto him, Son, thou art ever with me, and all that I have is thine.



把肥牛犢宰了,有三處經文提到:

父親的命令(v23):為了表明他的慈愛和喜樂。
僕人的見證(v27):感受到父親對浪子的大愛。
大兒子的不滿(v30):表明內心的憤恨和不滿。

其實「肥牛犢被宰」,就像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已經是一個事實。願意謙卑接受的人,就可以分享所有的喜樂,否則驕傲與嫉妒,只能使人滅亡於自滿和自義中。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v16)

如果小兒子的情況不是差到不能再差,他也未必會「醒悟過來」。當然他的「醒悟過來」,都是有偏差的「醒悟過來」。至少,他的「醒悟過來」,都是出於代價,以為自己是雇工……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7-8)

我們都是看到自己的不堪,看到有大能者的拯救,才會信主。保羅像看得很透切。

延伸閱讀:路加褔音第十五章(一):應得路加褔音第十五章(二):那上好的袍子路加褔音

當審判的時候

「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約拿更大!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他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馬太福音12:41-42)

此段除了說主基督比約拿和所羅門更大<4119>之外,祂被神所差遣,以行動為神說話。此段也說到……

當審判的時候,人沒有悔改相信,就會被定罪,這是約翰福音第三章的一個重點(大佬,不要單看3:16)。尼尼微人聽了神的道就切實的悔改,不信的人不悔改,是不信者的問題。這是約拿的故事,大家都熟悉。神這邊已工作,只是不信的一方未有行動罷了。但南方的女王--即示巴女王又如何呢?她又可懣甚麼定不信者的罪呢?示巴女王做了甚麼?

示巴女王是身在遠方的外邦人,不理會長途跋涉,只為去聽所羅門的智慧說話(列王紀上10:1-10)。

示巴女王為了聽智慧說話,不理任何代價和付出,她都要來找所羅門。那今天的不信者,他們明明看見神的大能,卻不去思考和用心領會,只知沉醉不能長久的人事物上。不信者的行動不如示巴女王,所以示巴女王的行徑絕對有資格定不信者的罪。

主明明藏著一切智慧知識(歌羅西書2:3),比所羅門更大,人本應也會不惜代價去追尋,可惜被審判的不信者就是硬著頸項。



其實我們若要碰見主和祂的話,也需要像示巴女王付出代價,至少是花費一些時間吧!

此文章是寫在我思想「我如何與不信的親戚相處」之後。

擘餅聚會

題目:記念主與敬拜父
講員:江守道弟兄
讀經:馬太福音26:26-30

「他們吃的時候,那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喫;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

我們都知道,擘餅不是一個儀式,乃是內心的一種表記。主為著愛我們的緣故,就要求我們擘餅記念衪。我們也為著愛衪的緣故,而來擘餅記念衪。所以每一次我們聚集擘餅的時候,應記得,我們不是在這裡作一件事,在這裡奉行故事,或者跟從一種規條,跟從一種方式。這裡乃是一個愛的要求,也是一個愛的回應。

在那一天晚上,主設立這一個桌子,就是因為她太愛我們。她愛我們到一個地步,要求我們來記念衪,不願意我們忘記衪。而在我們這一邊,我們實在也不是光領受一個命令,乃是為著愛衪,而樂意來這樣作的。

我們深深的覺得衪既是這樣的愛我們,我們怎能不來記念衪呢!所以親愛的弟兄姊妹,在擘餅的聚會中,沒有一定的方式,沒有一定的規條,也沒有一定的樣子,主所要的乃是我們在愛的裡面來記念她。

聖經中題到主當初設立擘餅的聚會,除了中間小小的一段是主命令我們這樣作以外,其他的都沒有呆板的定規,主是要我們在聖靈的引導下來作。我們記得,主在那一天晚上設立這桌子,乃是在逾越節的時候,所以主和她的門徒先喫逾越節的筵席,到了快喫完的時候,主纔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然後再拿起杯來,分給門徒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所以當初的時候,門徒常常把主的桌子和他們的喫飯連在一起。使徒行傳第二章裡告訴我們說,他們天天擘餅,又在家裡歡歡喜喜的用飯。在哥林多的教會裡,他們也是先有一個愛筵,一同吃飯,然後才擘餅記念主。

所以讓我們記得,在擘餅的聚會裡面,只有中間這一段的擘餅喝杯,是有明文的規定,其餘的聖經並沒有明文來規定。平常我們來記念主,在沒有擘餅之前,是先唱一點詩歌,有一點禱告讚美,這些都是為著準備我們的心,來記念我們的主。並不是有甚麼規條,一定要唱三首詩歌,唱到第三首詩歌就要站起來了。也不是有甚麼規條,一定要有幾個禱告,幾個讚美,然後站起來、祝謝,然後擘餅。聖經中沒有這樣的規條。我們在擘餅之前所有的禱告,所有的讚美,所有的詩歌,只有一個原因,也是一個原則,就是豫備我們的心,叫我們裡面有一個記念主的心。

既是如此,我們的禱告就不是認罪,也不是祈求,乃是幫助我們,叫我們的心向著主,能愛主,有記念主的感覺。詩歌也是這樣。我們所題的詩歌,都應當是幫助我們來愛主,來記念主,來讚美主,來想念主,來榮耀主。除了這一類的詩歌,其他的詩歌都是不合式的。

因此,當我們聚集的時候,我們應當把心打開,向著我們的主,照著聖靈的帶領,或用詩歌,或用禱告讚美,來預備我們,叫我們裡面記念主的心能增加。到了一個地步,我們靈裡都覺得要記念衪了,這一個時候,就是我們擘餅的時候,就是我們喝杯的時候。

所以一個好的擘餅聚會,不需要許多的詩歌。我們不必養成一種習慣,有了兩三個禱告,就必須題一首的詩歌,聖經裡沒有這樣明文的規定。有的時候,如果弟兄姊妹正在開始想念主,要讚美衪,那時最好有較多的禱告,不必有兩三個禱告就一定要題一首詩歌來唱,這樣作反而打岔了靈。有的時候,我們的靈很軟弱,記念主的心思不夠強,所以就題唱詩歌了。因此在一個聚會中,如果唱詩很多,禱告很少,你就知道那個靈是很軟弱的。弟兄姊妹,在擘餅聚會中,你有沒有經常禱告讚美呢?這件事情我們絕不能放鬆。如果主還給機會,巴不得我們每一次都有很多的禱告讚美,如果這樣的話,那我們才真是記念祂了。

那麼擘餅之後,我們應當作甚麼呢?照著我們習慣的作法,常常在擘餅之後,就唱一首詩歌去敬拜父。不錯,這也可以說是有聖經的榜樣。我們在馬太福音看見,當那一天晚上擘完餅之後,他們唱了詩,主就帶領她的門徒往橄欖山去。在客西馬尼園,主在那裡敬拜父,尋求父的旨意,接受父給她的杯。在約翰福音我們看見,主與門徒擘了餅之後,就在那裡藉話語帶領他們到父那裡去。主告訴他們說,從今以後你們可以奉我的名,直接向父祈求,因為父也愛你們。我們知道,因著主那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功了救法,又從死裡復活,衪的神就成了我們的神,她的父也成了我們的父。所以我們的主也指點門徒說,她就是道路,我們藉著她可以到父那裡去。再者,主也向父禱告,把我們這些人都帶至父面前,交在父的手裡。

但是弟兄姊妹,讓我再說,在這裡沒有規條,主沒有明言擘完餅一定要唱詩、禱告、讚美父。當然,我們如果這樣作,也是很順的,因為我們的父愛我們,把她的兒子賜給我們,現在我們接受了祂的兒子,回到父的家裡,我們在那裡敬拜父,感謝父,這也是很自然的事。

所以讓我們記得,在一個擘餅的聚會裡頭,我們要活在主的靈裡面,學習接受聖靈的帶領,在靈裡來記念主,在靈裡來敬拜父。盼望主今後一步一步的帶領我們,叫我們在記念主這件事上,實在叫我們的主能得著更多記念的心,也得著更多讚美的話。當我們敬拜父的時候,也叫我們的父心滿意足,我們也能更多把自己放在父的手裡,來遵行她的旨意,像我們的主一樣。

我的後感:
  1. 本篇信息乃江守道弟兄1963年12月間在「馬尼拉教會」擘餅後的交通。
  2. 忽然轉貼此文,導火線是昨天(2008.8.24)的擘餅聚會。昨天開始聚會前,忽然有人衝上講台跪下哭著祈禱,後被下邀請下來。
  3. 我從前曾多次向某「負責弟兄」反映,說擘餅聚會多詩歌到不得了,甚有唱K歌的感覺。他說他們服事同工已交通,他也很無奈。(紅字是江弟兄在此方面的分享!)
  4. 昨天擘餅聚會多詩歌到不得了的程況是,領餅杯後已沒有人祈禱了。只有唱詩歌。
  5. 我曾向某「負責弟兄」反映,我想如我有機會站在講台上,一定要分享此方面的學習。不過經過近兩次的聚會,越發感自己不配……縱然下周有機會,我跟主說我放棄了,因我知道主認為不是我來說……加上我在此方面見證也不大好。
  6. 我始終認為,負責弟兄們不作教導,甚至有一點禁止,情況會每況愈下。
  7. 我小時候在C教會擘餅聚會,認為太專橫:只可弟兄點詩歌,一定要分兩段時間--紀念主和敬拜父時間……雖則聖經沒有此教導,他們也定下太多規條,但比起現在的混亂,在此刻我就認為是從前好了。
  8. 擘餅聚會負責弟兄也都遲到,或沒遲沒早剛剛好的到達,可能已是混亂的伏筆。
  9. 我是否批評太多,愛心太小?太客氣又不是我的style。不過我都是在我的blog才夠勇氣出聲吧!

路加福音第十九章(一):連續三天三次進城(一)

主在釘十字架前的一周,曾三次出入耶路撒冷。本是屬於祂的地方,竟三次出入,得不到真安息。

第一次:

主第一次的進城,就是安息日那天發生的事。路加福音沒有提及,只是說主將近耶路撒冷。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也記載了祂的進城,馬可又加上一句,說祂進了聖殿,「周圍看了各樣物件,」(馬可福音11:11)然後離開聖殿。

那一天是安息日,可能聖殿中沒有買賣的事,也沒有兌換銀錢的桌子,因為那天有崇拜在進行。因此我們看見耶穌進了聖殿,一言未發。祂「周圍看了各樣物件」,就離開聖殿出城了。

主是以君王的身分進城。主顯然是君王的樣子。祂進入大君之城,又進了神的殿,那殿是全國生活的中心。祂環顧四周,就轉身離去,那是一個最悲哀、有著不祥兆頭的行動。

第二次:

之後第二天,也就是主日,祂再度回來,第二次來。由於是一星期的頭一日,那些在聖殿中作買賣的都回來了。祂就潔淨整個聖殿。v45-46的記載很簡短。

主是以祭司的身分第二次進進城。是次主看見神的殿被褻瀆了,祂就潔淨聖殿,逐出兌換銀錢的人,推翻他們的桌子。祂不是以王的身分,而是以神的大祭司之身分,帶著威嚴和尊嚴告誡他們,要使神的殿潔淨,成為敬拜神的地方。有馬太福音21:13-14說,那一天在殿裡有一些患病的人到祂面前,祂就治好了他們,同時有一些小孩子在一旁歌頌祂。在那片刻裡,祂使聖殿恢復了它最初的目的。

第三次:

第三天,也就是周一,祂再度回來,路加福音20章記下了一些當天發生的事,祂在那天與官長起了衝突。

主是以先知的身分第三次進城。祂再度進聖殿,立刻有人向祂挑戰,質問祂仗著甚麼權柄作這些事。祂在那一天所說的教訓實在是卓越無比的。在回答他們的詭辯和反對時,祂以神的大先知之身分,帶著莊嚴的權柄,彷彿以神的聲音來對付每一種情況和問題。

參考:摩根解經叢卷

約翰福音第五章(二):神的話的功用!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v24-25)

教會要我們讀經、讀經、再讀經。如不讀經,就不可在這末後日子,苦難、試探多的日子站立得穩。

v24:有主的話而有相信接受的,我們就有永生,不被定罪,更可出死入生。

v25:主基督不僅是在將來會叫死人復活,並且祂現在就能賜人生命。主的話可使人本已死的靈性的活過來。



「你們查考聖經(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v39)
"Search the scriptures; for in them ye think ye have eternal life: and they are they which testify of me."--KJV

聖經的內容乃是為基督作見證,所以讀聖經的目的並不是為明白道理,或者遵守規條,乃是要藉聖經來認識並享受這一位豐滿的基督。

如果我們讀聖經時,將經文和主基督分開,甚或不思想經文跟主基督有何關連或聯繫,不存著來朝見基督的態度和心情讀聖經。那我們跟猶太人又有何分別!?

猶太人的主要錯誤就是沒有主耶穌在他們中間。猶太人並非不知道要讀聖經,可惜在於他們沒有進一步的認識,在他們面前的這位耶穌,就是永生的實際,所以仍是枉然。他們是會是死守規條。只有以基督為讀經惟一的目標,自然就會有亮光、有供應。

--意思參考出處:黃迦勒《約翰福音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