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哥林多前後書. Show all posts
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哥林多前後書. Show all posts

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一):我沒有任何恩賜?

如果有基督徒說:「我沒有任何恩賜?不會服事,只是平信徒一名……」

問此問題的肢體,可能他骨子裡認為神是說謊者,沒有照祂的話去作。在林前十二章看明明就說出「每個人都有恩賜」,但我們偏說沒有,這豈不是指控神說謊,違反祂所說的嗎?



以下講道內容摘自

哥林多後書第十章(三):自信與權柄

有自信是好事,不過「自信屬基督」就不是好事了。

哥林多後書10:7
「你們是看眼前的嗎?倘若有人自信是屬基督的,他要再想想,他如何屬基督,我們也是如何屬基督的。」(和合本)
「你們是從外表觀看事物。如果有人認為自己是屬基督的,他應該再想一想,他屬於基督,我們也一樣屬於基督。」(現中修)

原來有弟兄姊妹可以是「自信屬基督」!「自信屬基督」即像說出此君能說不能行,口講無憑,有生命見證,有基督的香氣才算為實。「自信屬基督」的人也有一種表現,就是只看眼前的事,沒有用信心看屬靈的實際……信心是看不見的!

哥林多後書第十章(二):「神的道」的威力

「我們固然是生活在這世上,但我們的爭戰並不是出於屬世的動機。我們作戰的武器不是屬世的,而是上帝大能的武器,能夠摧毀堅固的堡壘。我們要攻破一切荒謬的辯論,推倒那阻礙別人認識上帝的每一種高傲的言論。我們要掠取每一個人的心思來歸順基督。」(現中修.林後10:3-5)


「因為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和合本.林後10:3-5)

這世上就是墮落抵擋神,都不以神爲本。他們有的更壞,有的較好,都完全在主的護理權柄之下,却是不服神。可是神的兒女不能不在其中生活……我們就應當不斷回到聖經的神,用神大能的武器--神的道(弗6:17)--不斷拒絕,不斷與他們作生死戰。

哥林多後書第十章(一):傳福音的服事

「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10:4-5)

我們傳福音的時候有沒有如此的心志/勇氣!?我們常說傳福音就是屬靈爭戰,但我們有時是否太客氣,說多一些令人扎心說話都怕像趕客,抑或怕被對方扔石頭不得好死!?

冇一樣嘢係你o既

早前無意聽到某傳道人教仔。某傳道人兒子F(約三歲)的玩具被其他小朋友搶玩,F就把它搶回,緊握在手說,並高聲說:「係我o既!」

傳道人拉兒子一旁,認真的教仔說:「冇一樣嘢係你o既,包括你自己!」

聽後,我也暗說,我要將此道理教Little Shalom。

Cheap grace

廉價的恩典
----摘自潘霍華於1937年出版的《門徒的代價》

「廉價恩典是教會致命的仇敵。今日我們得為昂貴的恩典而戰。
廉價恩典像把恩典拿到舊貨攤上賤賣。廉價恩典就是傳揚不須悔改的饒恕之道,
傳講不須遵守教會紀律的受浸之道,傳講不須認罪的擘餅儀式,
傳講不須個人懺悔的赦罪之道。

廉價恩典就是不須要作門徒的恩典,是缺了十字架的恩典,
是沒有復活和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之恩典。」

"Cheap grace is the deadly enemy of our church. We are fighting today for costly grace. Cheap grace means grace sold on the market like the cheap jackwares. Cheap grace is the preaching of forgiveness without requiring repentance, baptism without church discipline, Communion without confession, absolution without personal confession. Cheap grace is grace without discipleship, grace without the cross, grace without Jesus Christ, living and incarnate."

----Quotes from Bonhoeffer's The Cost of Discipleship, first published in 1937.

轉自:http://galilee.campus.org.tw/Bon03.html



哥林多後書2:17
  • 「我們不像那許多人,為利混亂神的道;乃是由於誠實,由於神,在神面前憑著基督講道。」--和合本
  • 「我們不像許多人,把上帝的道當商品販賣,而是由於直誠,而是受命於上帝在上帝面前憑著基督講道。」--新約聖經和合本修訂版
  • 「For we do not, as the many, make a trade of the word of God; but as of sincerity, but as of God, before God, we speak in Christ.」--Darby
  • 「我們不像許多人為利而淆亂上帝之道;我們乃是出於純潔、乃是出於上帝、在基督裡當著上帝面前說話的。」--呂振中譯本



(稱義的)恩典是白白,但仍有付出,就是真實的悔改。在出埃及記的故事更給我們看見,過紅海前,神是沒有要求,最多都是叫百姓吃無酵餅,殺羊,將血塗在門框上和門楣上。但紅海過後(得救了),神有要求,要百姓付出,是盡心盡力的付出……

恩典絕不cheap,照保羅在哥林多後書說,那年代已有許多人,把神的道當商品販賣,為要取悅大家入教,等教會數字有增長;相對消費者(入教會者),他們為要滿足個人的喜好(舒緩工作壓力或消愁解悶或看教會為另類的託兒所……)。



求主幫助我,希望我傳的福音和祂的話都是出於純潔(sincerity)和出於神。我所分享、宣讀、勸勉、教導都是在基督裡當著神面前說話的,沒有其他目的。阿門。

不可在結婚後才去學習的學問

當有年輕人(其實我都是年輕人!)問我甚麼是愛時,我會想起: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翰壹書3:16)

原來愛是要「捨」的。有失才有得,有「捨」才有愛……當你正用真正的愛去愛對方,即表示你正捨棄一些屬於你的。
  • 主為要愛我們,祂選擇了捨命;
  • 我們真正愛主,我是會選擇捨去全部來跟從祂;
  • 我們真心愛弟兄姊妹,我會選擇放下自己的面子、尊嚴、喜惡嗎?
愛,是在自己消失的時候相應增加。
愛,是在別人的需要上看見自己的責任。

「愛是經得起折磨的耐心;愛是尋求一條建設性的道路。愛是不佔有,愛不急急要給人一種印象;也不是自吹自擂自己的重要。愛是待人接物總是溫溫和和的,並不追求一己的益處;愛是不絮絮叨叨地陳述別人對不起我。相反地,只要真理伸張,就與正直人一同快樂。愛是不知道容忍的限度,對人總不失掉信心,希望也不致減退;愛最耐久;事實上當一切都失敗了,愛還是屹立常存。」(哥林多前書13:4-8)《J B PHILLIPS 腓立斯版本》

想了一整天的文章,已近尾聲。我是否太諸事?我是否太心急?用一篇的blog可改變嗎?相愛容易,相處太難,真正的學問在於後者。今天不去學習此太難的學問,難道結婚後嗎?

主基督在天上打呵欠?

我聚會的地方叫擘餅聚會;我知其他的叫聖餐聚會。

我聚會的地方在擘餅聚會時可讓弟兄姊妹「按聖靈帶領」自由的點詩歌,開口祈禱來多謝主基督,父神的恩惠;
我知其他聚會的地方在聖餐聚會時,只有牧師才可開口祈禱,按程序唱詩歌來多謝主基督,父神的恩惠。參加者只有默禱。

甚麼「方式」也好,此聚會的目的是表達及說明整個基督信仰是甚麼。同時,哪「方式」好?不知道,聖經也沒有寫。因聖經只希望我們留意他有寫出來的。

哥林多前書11:23-30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有古卷:擘開)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和合本》

「我當日從主領受、又傳給你們的、是:主耶穌在被送官的那一夜拿著餅,祝謝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是為了你們而舍的;你們要這樣行,來記念我。」吃了餅以後,拿杯也照樣子;他說:「這杯是新的約,用我的血立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總要這樣行,來記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的時候,總是傳揚主的死,直到他來。所以無論何人,不配地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該擔受辜負主身主血的罪責。人須要察驗自己,然後吃餅喝杯。吃喝的人若不分辨這身體是甚麼,就是吃喝了自受的定罪。故此你們中間有許多軟弱的、患病的;長眠了的也有好些。」《呂振中》

如果有機會在擘餅聚會讀此段經文,我一定要讀《呂振中》譯本。因翻出來又令人(至少我)有另一翻味道和領會……

昨天的擘餅聚會,前後只有三個弟兄開口祈禱,唱詩歌時間比祈禱時間多。開口祈禱多謝主的恩典,真的那麼困難嗎?我沒有否定詩歌在擘餅聚會中的價值,只是不明白……

教會聚會都是叫我們得益和享受,除了擘餅聚會,因它是給主和父神享受的。

遲到的不說,因說到「口臭」。但我們出席的是否為了「守」一個聚會,當它只是一個禮儀而已嗎?

「守」成「延壽積福」的「法事」?
「守」成木無表情的「聖禮」?
「守」成聊備一格的「儀文」?
「守」成空洞無物的「記念」?

主基督有在享受嗎?我怕我們在賣力的祈禱和唱詩歌時,祂在天上聽著的同時,正在打呵欠……

忽然覺得我們是否正在步哥林多教會的後塵?哥林多教會在擘餅聚會時的態度主要不夠認真和嚴謹……

極小的事

「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哥林多前書4:3)

保羅有很多的經歷,不同的人對他也有不同的評價,總有好與壞,總不會一面倒。但他真是作主忠心的管家,他沒有理會別人對自己的看法,只求能得著主的稱讚和信任。哥林多前書4:3的上下文也文有說。

保羅不單不用別人的判斷,連自己也不論斷自己,因自己看自己的看法,有時都會錯誤,屬肉體。

不過,人總是很在意別人的高舉或貶抑……有弟兄說:「批評、論斷最能傷人;但對被批評、被論斷的人來說,卻是個很好的考驗,可以藉此測量出他的服事是否作在神面前。」

話說回頭,說話有時是有建設性,當面的責備,遠勝當面的稱讚和背後的論斷。「當面的責備強如背地的愛情。」(箴言27:5)

說到底,不論成敗,不論順逆境單單仰望基督吧!在意主基督是否喜歡我們如此行吧!

保羅看人家的批評、論斷都是極小的事,他可能會一笑置之,不會花時間跟大家糾纏。但有沒有事會令保羅看為極大的事?會令他跟對方碰硬?有……

至少,看加拉太書他跟彼得對著幹一事,就知道保羅為了維護福音的真理(外邦人也可因信稱義),也將一切甚麼關係放一邊……

這事對於保羅是極大的事,真的刻不容緩,一家要說清楚和明白。

但我們的作法又是否跟保羅完全相反呢?大大真理的事就不出聲躲起來,小小雞毛蒜皮的事跟人家碰硬至你在我不在……

總結:本周三,y弟兄送了我四個字--「輕重緩急」!我也送給你。

我們傳甚麼樣的基督?

「猶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利尼人,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哥林多前書1:22-24)

某肢體來電,分享神蹟問題。我們會否太注重神蹟?基督徒應著重,甚至求神蹟嗎?

我只想起哥林多前書1:22-24。

簡單的說:靈恩派的人是求神蹟,現代派的人是求智慧,但兩者都偏離了正軌。基督才是一切,有了基督,就有神蹟;有了基督,就有智慧。

同時,我們不是傳高高在上的基督,而是傳釘在十字架的基督,就是受苦,有釘痕手的基督。這位釘在十字架的基督,對愛超能力的靈恩派和講求事事智慧和理性的人,都是他們厭惡的。

釘十字架的基督,說實在「像」是一位「弱者」。但這位「弱者」,卻是神所預備的救世者。你相信祂嗎?你接受祂嗎?不接受的,只有一條路,就是永死。

願你我永遠高舉基督,只誇基督的十字架。

我們是「獨居的民」

「我從高峯看他,從小山望他;這是獨居的民,不列在萬民中。」(民數記23:9)

與世界分別,基督徒是有其界線。我們不可寄望世界,不可留一絲希望給世界。我們是罪人,是蒙恩的罪人,沒有可誇口。只是我們更是事奉神有君尊的祭司。

我們可跟世界聯合?我們可跟世界同負一軛?我們真可「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嗎?絕對不可以。

我們不被世界同化,已是高手;你認為你真可以改變世界嗎?口號人人可會喊叫,但真的是主心意嗎?大喊屬靈口號或聖經用詞就是一個屬靈人?就是耶穌代言人?

在上位的不一定是基督徒,主也從來沒有叫我們(基督徒)要當上政治角色來管理這一個世界。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哥林多前書7:26)

「現今的艱難」不單指世事艱難,禍患無常,也暗示將有更多的苦難接踵而來。我們一定要反對嗎?我們一定要我們來作主,來作話事人嗎?

照保羅的態度,他說:「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守素安常」簡單兩個字,不就是安於現狀。

今天政治上的聲音,教會又不好好守護講台,再加上傳媒--世紀大舌頭,我們要好好為主站立得穩。我們要知道自己的一舉一動是代表我們的內心世界。

我總相信,基督徒的「道成肉身」見證和好行為已足可改變世界。

神的學校是嚴格的

「一天一天 疊成陌生與悔恨 終於終於 默然遙遠難再近……」--《煙雨淒迷》:陳百強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漫長的等待,有時我也驚訝「我們」是怎麼熬過來的?我有時像聽到仇敵在背後的嘲笑?……快三年了,我和他都開始有點孤單和無奈的感覺。

會不會,神說錯了?會不會,我們看錯了神的應許?確實,中間曾發生一些我們希冀中的變化,難道只是巧合……更甚至,會不會,根本就沒神?

上周看到新加坡一則廣告,廣告內只有英文字:"Nietzche is dead."--God

這個廣告最受廣告人讚賞, 因為尼采的名句是 "God is dead.", 但現在由神說出一個事實 "Nietzche is dead.", 的確很有震撼力!

對不起,我和她真的不是挪亞,他的信心和盼望何等的堅強,竟等了足足120年。

沈默的主,你真是如此殘忍,放任你的信徒,在世上任人唾棄嘲諷?你竟不伸出援手,不伸張正義?玩弄信任你的人,是你的專長嗎?我們都是你的兒女呀!

挪亞等待的答案與正義,在120年後才揭曉。洪水毀滅了一切。除了挪亞一家八口,其餘的人,都哀哭切齒被洪水毀滅。

有人說:「神的學校是嚴格的。祂是嚴格的慈父。努力安排課程,要讓祂心愛的孩子,學會祂要教導的功課。」

等了兩年多的時間,昨晚發現自己在屬靈學習上,一點長進也沒有……有突發的事,只會指責她,自己只會「對人嚴,對己寬」,只懂坐在電話旁找人幫忙想方法。一次突發的意外,自己看到自己的底牌有多少了?!

當我發完脾氣,無力感升起時,唯有祈禱--全晚沒有意識要做的事。「真係有口話人,無口話自己」。

祈禱中,真的放下很多重擔,也放下很多眼淚。

想及此時,難道又要學多兩年時間……主啊!願你的旨意在我家運行如同在天上運行一樣。

「……又有人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等的磨煉,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因為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希伯來書11:36-40)

我常笑她,她和我令的困難,已成為香港不配有的人。

沒有一個信仰堅毅的前輩,是從神學校中鬼混出來來的。聖經中沒有,現實生活中,一樣沒有。

「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哥林多後書4:17)

再多花時間看馬太福音第13章的比喻,你我就會發現令基督徒成長和長進的就是苦難了。

忿怒

「人的忿怒要成全你的榮美,人的餘怒,你要禁止。」(詩篇76:10)
"Surely the wrath of man shall praise thee: the remainder of wrath shalt thou restrain."--KJV

原來人的忿怒,也可跟神扯上關係;看英文更特別,人的忿怒,也可跟讚美神扯上關係。

忽然想起尼布甲尼撒王,他的怒氣很強橫。但以理書第3章說到:尼布甲尼撒王要百姓聽見各樣樂器的聲音時,就當俯伏敬拜他所立的金像,如不俯伏敬拜者,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窰中。

尼布甲尼撒王真的狂妄自大,心內外都沒有神。

即使在人對我們行的極大罪惡之中,神也能讓其變成益處,甚至祂能藉著惡人的忿怒,得著他應得的榮耀和讚美。

最後,王竟將但以理的三個朋友--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扔在烈火的窰中。王未說完,他們三人就說出流傳世世代代的名句:「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窰中救出來。王啊,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以理書3:17-18)

結果大家都知道:「尼布甲尼撒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神是應當稱頌的!他差遣使者救護倚靠他的僕人,他們不遵王命,捨去己身,在他們神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別神。現在我降旨,無論何方、何國、何族的人,謗讟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之神的,必被凌遲,他的房屋必成糞堆,因為沒有別神能這樣施行拯救。』」(但以理書3:28-29)

你說從以上的例子,我們看到「人的忿怒要成全你的榮美。」嗎?奧古斯丁說:神「寧可藉著罪惡成全美事,也不禁止罪惡存在。」

因此,即使在別人對我們行了的極大罪惡之中,神也能讓其變成益處;甚至祂能藉著惡人的忿怒,得著他應得的榮耀。

不過詩篇76:10仲未完:「人的餘怒,你要禁止」。

原來,人家多餘的怒氣,神會禁止。我們受不住的怒氣,神會阻止的。

「餘怒」就是表明神量定了惡人的忿怒是過分的忿怒,已越過了神的界限。

「我甚惱怒那安逸的列國;因我從前稍微惱怒我民,他們就加害過分。」(撒迦利亞書1:15)

神向祂的百姓發怒,當然神不會用看得見的杖責打他們;神施罰的一個方法,是藉列國來懲罰以色列人。但列國就是因自己的私慾,以至惱怒太多,更是過分了。這是神所不喜悅的,所以祂要反過來刑罰列國。

也有一例子:神曾藉亞捫人管教以色列;但他們作得過分了。

「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拍手頓足,以滿心的恨惡向以色列地歡喜,所以我伸手攻擊你,將你交給列國作為擄物。我必從萬民中剪除你,使你從萬國中敗亡。我必除滅你,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以西結書25:6-7)

「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哥林多前書10:13)

神不但關心我們,而且知道我們所能的本質,衡量所能承受的壓力;祂禁止惡人過分的怒氣,而且至終要成就祂榮美的旨意。




特別將此blog文送給有婆媳問題的你。

不妥協的使命(四):使命的實行

「弟兄們,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惡事上要作嬰孩,在心志上總要作大人。」(哥林多前書14:20)
"Brethren, be not children in understanding: howbeit in malice be ye children, but in understanding be men."

strong number:
我們對神的理解能力,要成熟和完全。邪惡和卑劣的事,就要作嬰孩,成為無知了。



過去:任何數字除無限等於零
今天:有限的我們有份於無限的中間(主是1,我們是0)



千年如一日,一日如千年

一日奉獻給主,好比活在沒有意義的一千年中間。



「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或作:在靈性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提摩太前書3:16)

神在肉身顯現:不單是個人的基督,更是團體的基督(教會)。



異象實現的過程:VIP Model

追隨基督:追求更深生命(另有專文筆記參考)
  1. 與主關係的建立
  2. 生命的改變與成長(服事主要的問題不是追求的問題,而是人沒有健全的性格)
  3. 真理的裝備
  4. 生活的教導(如:家長在教養兒女上,會否以小朋友為中心點,所有事都以小朋友為中心?)
  5. 各種的聚會(要大家知道其聚會目的和使命,是否合乎神永遠的旨意。)
事奉基督:建立身體的事奉
  1. 事奉上的教導與裝備(basic要有使命感)
  2. 「一」的事奉與生活
  3. 恩賜的發掘與成全
  4. 身體配搭的事奉
  5. 事奉的傳承
榮耀基督:彰顯基督榮耀
(此點于弟弟在聚會中沒有說,我跟據他的筆記和上表而結合出來的。)
  1. 「道成肉身」的見證人
  2. 教會要活出:使命、見證、生命
  3. 異象的傳承
認識基督:傳揚基督救贖
(此點于弟弟在聚會中沒有說,我跟據他的筆記和上表而結合出來的。)
  1. 只傳主耶穌的十字架
  2. 一條道路:相信接受主
  3. 「你們要去!」



大總結:

我們不妥協的力量從何而來?
  • 我深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信)
  • 榮耀異象產生的吸引。(望)
  • 主的愛是不放棄的愛。(愛)
在華盛頓州西雅圖舉行的殘障奧運會發生了一件事。百米賽跑中,選手都站在起跑線前預備,比賽開始,選手們都慢慢往前跑,可是有一個唐氏症的孩子才剛起跑就跌倒了,其他跑者聽見他在哭,紛紛跑回去看他們的朋友出了什麼事,大家都忘了比賽,只顧著幫忙。有一個彎下腰親了親那男孩的膝蓋,說:「等下就沒事了。」還有一個扶他站起來。接著所有參賽者八人一起手牽著手,一起走過終點線!觀眾見狀歡呼了好幾分鐘!

延伸閱讀:青年特別聚會2008、青年特別聚會2007、香港青年特別聚會錄音總網頁

約翰壹書第五章(一):至於死的罪

至於死的罪,即是甚麼甚?

照約翰壹書說,這應是跟已信主的人分享。所以這個死,不是下地獄的永死,而是肉身的死,甚至是人與神斷絕交通的死。

  • 欺哄聖靈的罪(使徒行傳5:1-11)
  • 多番拒絕教會警戒,堅持分門結黨的罪(提多書3:10)
  • 道德上嚴重的罪行,仍未脫離或只是口頭上悔改,並未見有實際的悔改行動。(哥林多前書5:11)
  • 領受擘餅(聖餐)沒有自我省察和分辨主的身體。(哥林多前書11:23-30)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至於外人有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哥林多前書5:11-13)

弟兄的中文非常好,他是如此解釋哥林多前書5:11:「這裡注意那個『的』字,一個動詞加上『的』後,就變成名詞了。就是說,這些罪,他不是偶犯,而是慣犯,並且至今仍活在這罪中,未有脫離。與這樣的人相交,會把死亡帶進基督身體裡面。所以保羅接著說:『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哥林多前書5:13)」

我也想多說一點:褻瀆聖靈、欺哄聖靈。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馬太福音12:31-32)

我個人認為褻瀆聖靈只會發生在沒有真正重生得救的身上;欺哄聖靈就卻發生在信主的人上。

弟兄說,聖經有記載,今天就有可能發生。聖經的教導及真理,任何時代都合用。

褻瀆和干犯聖靈是大罪,比肉身的死,比沒有和神有交通的死更嚴重。在舊約多處記載,尤其利末記,褻瀆神的名者,要用石頭打死。

今天,如一個不信者狂妄至極褻瀆聖靈,聖靈就可能再不會感動他悔改信主了,他就必定因為聽不明白福音而永遠得不到赦罪。

所以我個人相信,約翰壹書說的「至於死的罪」應不會包括褻瀆和干犯聖靈的罪。

而在聖經內欺哄聖靈的例子,就只有亞拿尼亞夫婦的例子。他們的死可能是為警告其他信徒,讓大家明確知道切不可欺哄聖靈。有弟兄說,今時代也有許多現代的亞拿尼亞,肉體雖然活著,靈性卻正經歷死亡和黑暗。

姊妹在聚會中蒙頭

「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我稱讚你們,因你們凡事記念我,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或作:說預言;下同),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神。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他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他作蓋頭的。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哥林多前書11:1-16)
  • 「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v3)
  •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v5)
  • 「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v10)
  • 「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v16)
姊妹聚會中蒙頭意義:表明人向神的順服,是服權柄的記號。蒙頭雖是小事情,卻是大見證。

向人:女人作代表在地上顯明神的權柄,說明所有的人都應該讓基督作頭。

向天使:表明人向神順服,萬物服在神權柄下。姊妹蒙頭是對天使一個最好的見證,因為墮落的天使背叛了神,但神今天已得著了教會的順服。

雅各書第四章(二):勒住舌頭的最高表現

「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v11-12)

此兩句教導人不要彼此批評和論斷很生動。

雅各書3-4章都是說勒住舌頭,在4章開首,說出舌頭本應可用來禱告,但v1-2說出大家只懂「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即用言語抹黑、詆毀對方,更引起紛爭……

只有神才有權作審判官。我們不可取代神的位置。

看完雅各討論舌頭後,大家可以看出勒住舌頭的最高表現(言語上的純全)就是不定人家的罪,不論斷人。



「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祕事的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哥林多前書4:1-5)

我們真要學習保羅,自己不論斷人,如人家論斷自己,都當聽不到,像沒有事發生……因保羅連自己都不論斷。

「不論斷自己」:不過份自大或過份自卑,有正確的價值觀。看自己看得合乎中道。

「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馬書12:3)

主是聽禱告的主

「主啊!我沒有忍耐,求祢賜我忍耐的心……」

不出兩天,主就將一些困難給我。聖經教導,患難生忍耐……我不可以埋怨神給我困難,因為是我向神求忍耐的心。



「主啊!我想有另一半,求祢為我預備……」

不出兩年,有一個姊妹跟我志趣相投,屬靈程序又差不多,大家又沒有拍拖……是否神為我預備的嗎?但她的樣子不太美,我想找一個更……「主啊,可否有第二個?!」



「主啊!我想我的父母得救,求祢為我安排邀請他們回教會參加福音班或佈道會……」

不出一年,家中發生大問題,大家的心都很亂。非基督徒的家人常以淚洗臉,基督徒日日求主幫助大家經過困難。基督徒終於鼓起多年來的勇氣,邀請家人回教會聚會,希望家人得到真平安渡過困難……



主是聽禱告的主,你說得出,祂就會為你安排。最適合的環境賜給向祂祈禱的人。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希伯來書11:6)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哥林多前書10:13)


感謝主!某君終於想通了!實在是祢的憐憫!

基督徒的記號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13:34-35)

我常以為十字架是基督教(徒)的記號,我又錯了。看約翰福音13章,原來是彼此相愛的心才是基督教(徒)的記號。好多不信主的都有十字架頸鏈,他們是信主嗎?

彼此相愛為何是新命令?舊約沒有嗎?

舊約有愛人如己,主也曾說愛人如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馬可福音12:29-33)

再看清楚約翰福音說此新命令的解釋,是跟舊約的不同,比舊約的層次更高。新命令的解釋乃是「我們彼此相愛;主怎樣愛我們,我們也要怎樣相愛。」

我們有愛其他人到此地步嗎?我不單愛妻子要像基督愛教會,愛其他人也要如此……主怎樣愛我們,我們也要怎樣相愛。不單是主內肢體,更要用此愛去愛未信主的人。

剛和太太祈禱,為外父外母(她父母)得救祈禱。她忽然說,我們愛外父外母的程度,沒有主愛我們的一樣長深高深……



「我們若果顛狂,是為神;若果謹守,是為你們。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哥林多後書5:13-15)

一切都是基督的愛激勵我們,祂的愛是「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

今天我仍有機會服事主,全因基督的愛激勵我。沒有祂的愛,我想我要放棄了。因基督的愛激勵,我仍可為自己而活,我仍可不傳福音嗎?我仍可不事奉嗎?我仍可不愛祂嗎?

教會的愛與罪

教會應有的愛是沒有罪的愛,是公義的愛,沒有包庇的愛……

有罪就應指出來,更要成為眾人的鑑戒。「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哥林多前書10:11)

但今天太多罪,教會沒有指出罪來,她們的愛都不是公義的愛。為何教會如此作?不會對犯罪信徒施行懲戒,執行紀律?原因很多……其中一個原因,是怕得罪弟兄姊妹,怕弟兄姊妹因此就不來我們教會聚會。另一個常見的原因,是在愛與包容的大帽子下,這樣的處置,常會被視為沒愛心。

當然,我們說的不是隱藏的罪;我指的是公開(係人都知)的罪。離婚、同居、賭博欠債……

有些人犯罪,可能沒有人知,只得兩、三人知,應又如何?「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馬太福音18:15-17),主說得非常清楚。

而顯明的罪呢?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來做一小例子:

「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哥林多前書10章)

我們今天是否但像當時哥林多教會一樣,教會知道了,竟然還容許犯這種罪的人,不當一回事。

其實新約聖經仍有很多例子,至少使徒行傳內的亞拿尼亞和撒非拉欺哄聖靈事件,也是明顯的教訓。他們夫婦當著眾人的面被聖靈擊殺,之後,「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使徒行傳5:11)令人死亡的事,為要懲戒,更要其他肢體懼怕,不要再犯。

沒有責備,沒有執行紀律,後果只有一個:「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像傳染病一樣,大家就容易感染了。

沒有責備的教會,我們需要嗎?我們的靈命比初期教會,甚或比常受先知責備的以色列人更高?教會是需要責備的。愛是否最大?是!但沒有責備的愛是放縱的愛,是沉澀的愛……

「我們的神乃是烈火。」(希伯來書12:29)



打了兩天的文章,終於打完。願此文章跟大家互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