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如何說?真的千言萬語。我只用馬太福音第5章部分跟大家分享。
如有弟兄姊妹「嚴重」得罪我,我會如何處理?兩處路:執行公義?饒恕對方?
執行公義?沒有問題,因我是照聖經律法來行。律法更教我們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饒恕對方?原諒對方?更沒有問題,因主耶穌教導,人家打你左邊,連右邊也給人打。
今天我的抉擇,就是要站在那邊。兩方面都沒有問題。
如我執行公義,上法庭,「唱」衰對方,主也會用此公義(即律法)的方式來對待我,但主用律法的方式對待我,我必死。如我曾罵弟兄,律法的態度是「只是我告訴你們: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無緣無故地)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這只是其中一點。我要受律法的審判,律法多可怕。
那麼我唯有饒恕對方,因我希望站在主耶穌的立場上,希望祂也用饒恕的方式對待我。饒恕對方可以做的,「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太5:23-24)
主禱文也有一句:「(求神)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路加福音11:4)
我會站在饒恕的一方,你又會站在哪一邊呢?
總結:「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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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