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隨

我們會問,信了耶穌後,有甚麼行動,可以表現我們是跟隨祂的門徒?傳福音?祈禱?為主拋頭顱,灑熱血……?門徒彼得又如何想?我們像他嗎?我們先看兩節經文:

「……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約13:33)
「主啊,我為甚麼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捨命!」(約13:37)

約翰福音13章,主的時間不多了。當主為門徒洗腳後,祂向門徒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主的說法,即向門徒們指出:

到此為止!門徒不能再跟下去。

門徒彼得不大明白主說甚麼,因為他的門徒觀就是「跟從」。三年前,他就是聽見主的呼召:「來跟從我!」(太4:19),從此就作了主的門徒了。

信耶穌不就是說明要跟隨祂嗎?


彼得又曾經對主表明心跡:「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太19:27)

彼得本來非常清楚主的意思,對他來說,門徒就是跟從主,而不是別的。但直到約翰福音13章,彼得聽到主說了一句難以想像的話:「好了,跟到這裡!」

太難理解了!他十分不滿意耶穌的說法,他希望知道有甚麼地方,是可以阻止他跟從耶穌的:「主往哪裡去?」(約13:36)然而主再三重申:「你現在不能跟我去。」(約13:36),太難理解了!彼得開始不耐煩了,竟反問主:「我為甚麼不能跟你去?」(約13:37)

我們怎樣理解「跟隨主」?彼得的見解是:為主捨命。他的理解是否比我們好多倍……
我們是否認為多傳福音就是「跟隨主」的首要條件?還是在社會地上爭得一席位, 就是見證主,就是「跟隨主」?

彼得在反問後直接說出:「我願意為你捨命!」(約13:37),可惜,主根本不是要求這個。主反問:「你行嗎?你明早便會證明給我看,你不行!」(約13:38)

在主和彼得對話之間,我們像漏了一段嗎?不就是很出名的第34-35節。34-35節的背景,當我們分享時,多是抽離了實際。其實它的背景是說到「跟隨」。

我們總是以為「跟隨」和「彼此相愛」是兩個命令,但主的吩咐是這樣的:「愛吧!這就是跟隨!」作為門徒,一定希望有一些方法,去表達他們對主的忠誠;他們總希望有一些行動,用以表明未停止過跟隨主!彼得如是,我們也是……

耶穌指出的路,不可思議,又難以理解:「愛!對其他門徒之愛,就是跟從我!」彼得接受不來是正常的。彼得對「捨命」的興趣,遠大於「相愛」。我們像彼得嗎?我們會否對委身給主,全然奉獻,忠心事主的興趣,遠遠大於愛一個肢體……

主是明白的說:「愛弟兄!這就是跟從我!」

主沒有告訴我們,相交只是一種活動,快把相交列入你們的程序中吧。不是的,主把相交、對人的委身,理解為:作門徒、對神的委身。

我們總是錯過了約翰福音13章彼此洗腳後的重點:「愛!這表明了跟隨!」跟從主的首要條件就是要彼此相愛,捨命也許是次要了。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4-35)

是否太難?求我們的主給我們更多恩典去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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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