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五章(二):神的話的功用!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v24-25)

教會要我們讀經、讀經、再讀經。如不讀經,就不可在這末後日子,苦難、試探多的日子站立得穩。

v24:有主的話而有相信接受的,我們就有永生,不被定罪,更可出死入生。

v25:主基督不僅是在將來會叫死人復活,並且祂現在就能賜人生命。主的話可使人本已死的靈性的活過來。



「你們查考聖經(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v39)
"Search the scriptures; for in them ye think ye have eternal life: and they are they which testify of me."--KJV

聖經的內容乃是為基督作見證,所以讀聖經的目的並不是為明白道理,或者遵守規條,乃是要藉聖經來認識並享受這一位豐滿的基督。

如果我們讀聖經時,將經文和主基督分開,甚或不思想經文跟主基督有何關連或聯繫,不存著來朝見基督的態度和心情讀聖經。那我們跟猶太人又有何分別!?

猶太人的主要錯誤就是沒有主耶穌在他們中間。猶太人並非不知道要讀聖經,可惜在於他們沒有進一步的認識,在他們面前的這位耶穌,就是永生的實際,所以仍是枉然。他們是會是死守規條。只有以基督為讀經惟一的目標,自然就會有亮光、有供應。

--意思參考出處:黃迦勒《約翰福音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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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