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褔音第十五章(三):雜碎分享(一)

問為何v12最後兩個字是他們。那麼大兒子有收家產嗎?

我看英文KJV,好像沒有此意思:

v12
[big5] 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kjv] And the younger of them said to his father, Father, give me the portion of goods that falleth to me. And he divided unto them his living.

我個人覺得應該只有小兒子收了家產,大兒子當時是沒有收到的。如否就應不會有v31:

[big5] 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kjv] And he said unto him, Son, thou art ever with me, and all that I have is thine.



把肥牛犢宰了,有三處經文提到:

父親的命令(v23):為了表明他的慈愛和喜樂。
僕人的見證(v27):感受到父親對浪子的大愛。
大兒子的不滿(v30):表明內心的憤恨和不滿。

其實「肥牛犢被宰」,就像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已經是一個事實。願意謙卑接受的人,就可以分享所有的喜樂,否則驕傲與嫉妒,只能使人滅亡於自滿和自義中。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v16)

如果小兒子的情況不是差到不能再差,他也未必會「醒悟過來」。當然他的「醒悟過來」,都是有偏差的「醒悟過來」。至少,他的「醒悟過來」,都是出於代價,以為自己是雇工……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7-8)

我們都是看到自己的不堪,看到有大能者的拯救,才會信主。保羅像看得很透切。

延伸閱讀:路加褔音第十五章(一):應得路加褔音第十五章(二):那上好的袍子路加褔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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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