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壹書第五章(一):至於死的罪

至於死的罪,即是甚麼甚?

照約翰壹書說,這應是跟已信主的人分享。所以這個死,不是下地獄的永死,而是肉身的死,甚至是人與神斷絕交通的死。

  • 欺哄聖靈的罪(使徒行傳5:1-11)
  • 多番拒絕教會警戒,堅持分門結黨的罪(提多書3:10)
  • 道德上嚴重的罪行,仍未脫離或只是口頭上悔改,並未見有實際的悔改行動。(哥林多前書5:11)
  • 領受擘餅(聖餐)沒有自我省察和分辨主的身體。(哥林多前書11:23-30)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至於外人有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哥林多前書5:11-13)

弟兄的中文非常好,他是如此解釋哥林多前書5:11:「這裡注意那個字,一個動詞加上後,就變成名詞了。就是說,這些罪,他不是偶犯,而是慣犯,並且至今仍活在這罪中,未有脫離。與這樣的人相交,會把死亡帶進基督身體裡面。所以保羅接著說:『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哥林多前書513)」

我也想多說一點:褻瀆聖靈、欺哄聖靈。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馬太福音12:31-32)

我個人認為褻瀆聖靈只會發生在沒有真正重生得救的身上;欺哄聖靈就卻發生在信主的人上。

弟兄說,聖經有記載,今天就有可能發生。聖經的教導及真理,任何時代都合用。

褻瀆和干犯聖靈是大罪,比肉身的死,比沒有和神有交通的死更嚴重。在舊約多處記載,尤其利末記,褻瀆神的名者,要用石頭打死。

今天,如一個不信者狂妄至極褻瀆聖靈,聖靈就可能再不會感動他悔改信主了,他就必定因為聽不明白福音而永遠得不到赦罪。

所以我個人相信,約翰壹書說的「至於死的罪」應不會包括褻瀆和干犯聖靈的罪。

而在聖經內欺哄聖靈的例子,就只有亞拿尼亞夫婦的例子。他們的死可能是為警告其他信徒,讓大家明確知道切不可欺哄聖靈。有弟兄說,今時代也有許多現代的亞拿尼亞,肉體雖然活著,靈性卻正經歷死亡和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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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