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在結婚後才去學習的學問

當有年輕人(其實我都是年輕人!)問我甚麼是愛時,我會想起: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翰壹書3:16)

原來愛是要「捨」的。有失才有得,有「捨」才有愛……當你正用真正的愛去愛對方,即表示你正捨棄一些屬於你的。
  • 主為要愛我們,祂選擇了捨命;
  • 我們真正愛主,我是會選擇捨去全部來跟從祂;
  • 我們真心愛弟兄姊妹,我會選擇放下自己的面子、尊嚴、喜惡嗎?
愛,是在自己消失的時候相應增加。
愛,是在別人的需要上看見自己的責任。

「愛是經得起折磨的耐心;愛是尋求一條建設性的道路。愛是不佔有,愛不急急要給人一種印象;也不是自吹自擂自己的重要。愛是待人接物總是溫溫和和的,並不追求一己的益處;愛是不絮絮叨叨地陳述別人對不起我。相反地,只要真理伸張,就與正直人一同快樂。愛是不知道容忍的限度,對人總不失掉信心,希望也不致減退;愛最耐久;事實上當一切都失敗了,愛還是屹立常存。」(哥林多前書13:4-8)《J B PHILLIPS 腓立斯版本》

想了一整天的文章,已近尾聲。我是否太諸事?我是否太心急?用一篇的blog可改變嗎?相愛容易,相處太難,真正的學問在於後者。今天不去學習此太難的學問,難道結婚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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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