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第四章(二):勒住舌頭的最高表現

「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v11-12)

此兩句教導人不要彼此批評和論斷很生動。

雅各書3-4章都是說勒住舌頭,在4章開首,說出舌頭本應可用來禱告,但v1-2說出大家只懂「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即用言語抹黑、詆毀對方,更引起紛爭……

只有神才有權作審判官。我們不可取代神的位置。

看完雅各討論舌頭後,大家可以看出勒住舌頭的最高表現(言語上的純全)就是不定人家的罪,不論斷人。



「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祕事的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哥林多前書4:1-5)

我們真要學習保羅,自己不論斷人,如人家論斷自己,都當聽不到,像沒有事發生……因保羅連自己都不論斷。

「不論斷自己」:不過份自大或過份自卑,有正確的價值觀。看自己看得合乎中道。

「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馬書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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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