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而不屬世(二)

開場白:
先說明全聚會的分享,都是個人學習……主的話如何說,我們就如何實行。只希望你、我、全部人更愛主,不再令主傷心。我們在地上生活,第一個條件一定是要不犯罪。

之後在總結時,會再用聖經看回。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約翰壹書2:15-16)

由始祖亞當犯罪,直到末後亞當--主耶穌四十天在曠野受試探,都是周旋於對拒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始祖亞當失敗了,末後亞當得勝了。



回應:A姊妹分享
工作為了甚麼?生命的價值不在於人工和職位的高低。婚姻,找另一半不單要恆切祈禱,找工作也是如此。因為工作可以影響你的聚會時間,甚至是屬靈生活。

要用信心看見主安排你在此工作環境,是要有何屬靈的學習?主掌管一切,如:「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羅11:36)



回應:B弟兄分享
如不是主的光照,我們很難離開世界的抓。又,工作對我們的影響真的可以很大,更可以令我們落在試探的網羅中。

世上不少事情的確是中性的,如金錢、物質、學歷、運動等等,這些中性的事情雖也有試探性的,但這些試探主要是出於自己的私慾,如雅各書1:14說:「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人在這些事中間,你知我知,我們不能完全清心,完全愛主的。

我們不可逃離這個世界生活,世界已包圍我們,重要的是我們是否可以愛主優先?一切以主為先。如出名的基督徒運動員李岱爾(Eric),跑奧運是為了主,不跑奧運也是為了主。一切為主,包括工作。

投資篇:參考我的分享「急速發財」

金錢篇:參考我的分享:乞求薪金;例子可用:恩典



回應:V姊妹分享
我們可以勝過試探嗎?絕對可以。

「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約翰壹書5:3-5)

我們要與不信的人分別出來。世界雖會影響我們,但我們不是給它們牽著走。如衣著、娛樂……因我們基督徒在屬天的,是寄居在地上,在地上是客旅。



總結:
「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或作:脫離罪惡)。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約翰福音17:14-19)

得救,是快樂的。信了主,仍活在地上,仍要生活。我們要如何過基督徒的生活?信了主,就有主生命,我們在地上生活,要表現主的樣式出來,才算是過基督徒的生活。

有基督徒身份不一定有基督徒生活,大部分基督徒生活:周六日聚會、靈修生活、讀經生活、奉獻,那其他時間?不就是跟其他人一樣:上班,抓錢……

基督徒是一生一世,按照主的心意生活,信仰變成生活,要每時每刻,純正信仰變成生活。

我們不是離開世界生活,不是圍起圈圈。聖經的教導是如何?基督徒是在現實的社會內過基督徒生活,是在現實非基督徒的社會內過基督徒生活。如:我們不是離開不信主的家人、我們不是離開不信主的老闆……

我們一定不斷追求的事……

基督徒信仰,不是用來說,不是用來學,是用來實行,落實,是辛苦的實行。免發白日夢,如發白日夢,一見不如意的事,就會為何如此,為何……

我們的難處,主一早就知道,在約翰福音第17章,為教會祈禱。求天父幫助我們。主的祈禱,天父一定聽。

天父一定幫我們,我們一定可以過約翰福音第17章主祈禱時說的生活。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3-16

如何榮耀天父?唱詩歌、看基督教電影……太容易了。我們要以實際生活來榮耀父神。基督徒生活是很多難處,是可以經過,因天父幫助我們。

事實一:世界恨我們,如恨主一樣
一相情願討好世界,對世界好感。我們生活在一個不歡迎我們的世界。放棄討好世界的觀念。主就一早說,不要失望。

事實二:我們不屬於這個世界
世界不是你,不要去爭,不用去佔便宜。在世界一定吃虧,如:我不是美國人,吃虧,我不可住美國公屋。不要盼望在世界得好處。

如不承認以上事實,痛苦一輩子。在世界討公道是錯。(如:遊行、示威……)

不是去修道院,修道院不是主的意思。主耶穌要我們脫離罪惡,我們要追求,追求聖潔。不是關門追求聖潔,而是在現實世界中追求聖潔。

如基督徒跟世人一樣犯罪,我們就是過屬世生活。世人工作、吃喝,我們也要,唯獨犯罪,我們不可以,要在世上分別出來。信仰的表現。世人比基督徒更嚴更清楚,甚麼是罪,如工作遲到早退……基督徒最基本的就是不可以犯罪。

我們不是要討好此世界,我們是要得此世界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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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入世而不屬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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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