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二章(二):我的自白

「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誇口;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或作:也喜愛那美好的事);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嗎?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v17-24)

我的自白:
「我稱為基督徒,又倚靠聖經,且指著神誇口;既從聖經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喜愛那美好的事;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聖經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我既是主日學老師、團契導師、說自己是服事主的人,還不教導自己嗎?我講說人不可偷竊,我自己還偷竊嗎?我說人不可姦淫,我自己還姦淫嗎?我厭惡偶像,我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我指著聖經誇口,自己倒犯聖經所說的,玷辱神嗎?神的名因我受褻瀆了……」

早兩晚和太太一同以此經文靈修,經過幾天後,仍有此段經文在腦海盤旋。我想跟跟主祈禱說一句:「我對不起主!求主你原諒,願你用寶血遮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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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