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有古卷: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 乎遵行律法。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 義。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v27-31)
John R. W. Stott, in an exposition of Roman,
Urbana, 1979
信心的功能有三方面:
- 信心使罪人謙卑,排除驕傲。(v27)
- 信心使教會合一,排除歧視。(v29)
- 信心使人認同聖經,排除對立。(v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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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