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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會愛筵交通分享

日期:2010-12-25
地點:長沙灣家
聚會:愛筵交通分享

大家好,真的很開心,可以來跟大家有愛筵交通分享聚會。如弟兄姊妹只邀請我來吃飯,我想就舟居勞動,不一定會來,呵呵,食──等閒事。重要的,可以來跟大家分享,絕對是義不容辭。

雖然很多不同場合見到大家,如紅事、白事、特別聚會……但很多時都是急忙或有要事辦,總沒有交通的時候──分享主話的時候!

有時想,分享主話,像很容易。但,能影響人心,叫人生命成長的分享就很難。更難的是,自己的一言一行,見證,成為一篇叫人生命成長的分享就很難上加難。願意大家一同努力,以此為目標。

今天是世人說的聖誕節,人人互相祝賀,希望人人得福、得恩典。在得福、得恩典,今天我們基督徒應有何態度?聖經又如何說?

甚麼是恩典?

人人愛恩典,那甚麼是恩典?有一位女子,聖經說她是蒙大恩的,我們就從她身上看甚麼是蒙大恩?甚麼是恩典?

「到一個童女那裡,是已經許配大衛家的一個人,名叫約瑟。童女的名字叫馬利亞;天使進去,對他說:蒙大恩的女子,我問你安,主和你同在了!」(路加福音1:27-28)

馬利亞聽完之後的反應就只有驚慌。我想驚慌都是正常反應吧!

「馬利亞因這話就很驚慌,又反覆思想這樣問安是什麼意思。」(路加福音1:29)

教會墮落、邪慾、馬利亞

某次bible study上堂,老師介紹一書,內容縈繞於心。

抄老師:In the beginning the church was a fellowship of men and women centered on the living Christ. Then church moved to Greece, where it became a philosophy. Then it moved to Rome, where it became an institution. Next, it moved to Europe, where it became a culture. And, finally, it moved to America, where it became an enterprise.

自譯:

為何耶穌受試探?

耶穌受試探的故事記載在馬太福音4:1-11及路加福音4:1-13,而馬可福音1:12-13說是綜合簡短的陳述。

路加福音4:1-13應是照事實之的次序排出來,馬太福音4:1-11的次序是有分別,聖靈可能在當中希望有訊息帶出。是甚麼訊息,總結有分享。

三個場景,三個試探:
馬太福音的次序是:曠野>殿頂>高山。
而路加福音的次序卻是:曠野>高山>殿頂。

是次試探明顯是聖靈主導,主耶穌受挑戰,魔鬼執行任務。其實我們生活上大大小小的試探,又豈不是如此嗎?

另一方面,魔鬼令人驚怕,但不一定是在陰森的環境,而是普通生活,日間時間內……凡有人、事、物令我們與主分開或疏遠,就是魔鬼(仇敵)的工作。

撒但試探的目的:叫主在罪中,失敗。

聖靈引主去受試探的目的:不是引用經文就可勝過試探,而是用神的話來生活,成為事實,成為shema。試探,是針對人的弱點,人想要的東西。

主面對第一個試探的時間,主的處景是肚餓,主的需要是食物。禁食四十天,一定餓,為何經文要說明出來?肚餓,在此時此刻,主在此方面一定是最弱,容易落在陷阱中。

主引用申命記8:1-3來對方撒但:
「1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你們要謹守遵行,好叫你們存活,人數增多,且進去得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的那地。2你也要記念耶和華─你的神在曠野引導你這四十年,是要苦煉你,試驗你,要知道你心內如何,肯守他的誡命不肯。3他苦煉你,任你飢餓,將你和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使你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以色列人從前在曠野中前後死了多少人?至少一百萬。內中沒有一人餓死,死都是因為犯罪,犯姦淫的緣由。

神要出埃及的百姓餓,是為了考驗他們。正常情況,如出埃及記第15章,他們打勝仗,說會守主的話,剛看完神的威榮。但當他們的情況是肚餓,他們就會大聲的要求食物,不要神的話了。

我們沒有病痛,沒有事,會靈修,會聚會,會服事……但有事的時候,可能會看醫生的時間比親近主的時間更多,像以色列人埋怨一樣。

神眼中看我們的屬靈情況是在我們有困難的時候,我們是否真的愛主就在此時,困難可試出人的光景。沒有食物時,自己重要?神重要?神會用苦難來看我們的內心。

主在第一個測試中合格,因主不會用自己的權柄來滿足自己的需要。我們又如何?



來到試探(測試)二--馬太福音4:5-7

撒但引用詩篇91:11-12來挑戰、試探主。地點是殿頂,至聖所上面的地方跳下來,全城觸目。

但神可測試人,人不可測試神,因為高低有別。

神可測試人:
創世記22:1「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
人不可測試神:
申命記6:16「你們不可試探耶和華─你們的神,像你們在瑪撒那樣試探他。」

如主真跳下去,跳下去是高位(即主自己),因逼至高者出手。撒但解經是對,不過斷章取義,像忘了詩篇91:1「至高者」,身份錯了,牠站在錯的位置去看詩篇91:1,至高者--神是主動是正確。

主在此測試中,他是合格的,因他沒有將自己的定位放在比聖父更高,聖父才是至高者。

為「名」,貪「名」的人會落在此試探中。高舉自我的今天,永以為自己是主動,至高者是被動,至高者要聽我說,你說是廢話嗎?



試探(測試)三--馬太福音4:8-10

撒但測試主會否貪愛「榮耀,世上的一切」,牠引用申命記6:13「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事奉他,指著他的名起誓。」

主也合格,因主是單單敬拜/事奉神,其他事對主也不重要。



總結:

三個測試中,主對付惡者的經文
馬太福音4:4--說明要shema
馬太福音太4:7--說明主是至高者,我們不是
馬太福音太4:10--單要敬拜/事奉神

以上三點正是馬太在馬太福音為何要打轉次序,聖靈想藉馬太要表達某中心思想: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命記6:4)


你要聽--馬太福音4:4--說明要shema
我們神--馬太福音太4:7--說明主是至高者,我們不是
是獨一的主--馬太福音太4:10--單要敬拜/事奉神

主真的活出申命記6:4!

主是:0%為己、0%為名、0%為利

路加福音更說主受測試合格後,滿有聖靈能力。但主不是跳靈舞,唱靈歌,也沒有行神蹟奇事,主卻是「……在各會堂裡教訓人……」(路加福音4:15)

主明明是神的兒子,魔鬼都可以試主,更何妨是我們呢?

路加福音第二章(一):字字珠璣的老西面

年老的西面,在聖殿中見到主,說了幾句預言。後人看,句句準得無比,真接又易明。

路加福音2:28-35
「住在耶路撒冷的西面在聖殿中說的話:『主啊!如今可以照你的話,釋放僕人安然去世;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就是你在萬民面前所預備的: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榮耀。』約瑟和馬利亞聽完,他如此論耶穌的話就希奇。西面給他們祝福,又對孩子的母親馬利亞說:『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又要作毀謗的話柄,叫許多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和合本》

「西面就把孩子接到手臂中、祝頌上帝說:『主宰阿,照你應許的話、如今你釋放你奴僕安然而去了;因為我已親眼看到你的拯救,就是你所豫備在萬族之民面前、對外國人做啟示的光、又做你民以色列之榮耀的。』孩子的父親和母親、對所說關於他的事、正希奇的時候、西面就給他們祝福,對孩子的母親馬利亞說:『看吧,這孩子被設立、必使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復起,也必做辯論的對象,將許多人心裡的意念揭露出來;就是你自己的心、刀劍也要扎透。』」《呂振中》

西面第一句的說話:
「主啊!如今可以照你的話,釋放僕人安然去世;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就是你在萬民面前所預備的: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榮耀。」(v33)

約瑟和馬利亞聽完,感到很希奇。KJV v33: "And Joseph and his mother marvelled at those things which were spoken of him."

KJV用的字是marvelled,其他英文版本:surprise、wonder、amazed。我想此句想說明,老西面的第一句說話,是出乎約瑟夫婦意料之外。

為甚麼?老西面說的話,天使也有跟他們說。我想先是對馬利亞說的:「天使對他說:馬利亞,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經蒙恩了。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路加福音1:30-33)

天使後對約瑟說的「他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的羞辱他,想要暗暗的把他休了。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他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他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馬太福音1:19-21)

其實老西面說了一句說話,真的令他們夫婦二人措手不及:「就是你在萬民面前所預備的: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榮耀。」(路加福音2:31-32)

有兩點是當時他們二人很想不通的,主是為「萬民」所預備?耶穌,不是要坐大衛的位嗎?不是專為自己的百姓離開苦難嗎?

最想不通就是西面是說耶穌會先救外邦人,才後以色列人……我們曾讀保羅的羅馬書,當然知道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羅馬書11:25)

西面比保羅更看通神的計劃和安排……之後他的另一句說話是對馬利亞說:「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又要作毀謗的話柄,叫許多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v34-35)

看完此句,我想先問,約瑟真的在主耶穌上十字架前已死了?

第二,馬利亞或約瑟之前在夢中或異象中說耶穌的情況都是正面的,如:做王、來拯救……只有老西面唱反調,說耶穌會令人跌倒,又會被人毀謗、又會令人不安(許多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

你現在回頭看西面所說的兩句話,真的字字珠璣,擲地有聲!他看透全本舊約,知道神的安排……我們願意像西面一樣,努力在主的話語上,一出口,就可將神的心意說出來嗎?

創世記第廿九章(一):利亞的眼睛

創世記29:17
「利亞的眼睛沒有神氣,拉結卻生得美貌俊秀。」(和合本)
"Leah was tender eyed; but Rachel was beautiful and well favoured."(KJV)
「利亞的眼睛沒有神氣,拉結卻生得豐姿俊秀、容貌美麗。」(呂振中)
"Leah's eyes were tender, but Rachel had a lovely figure and beautiful appearance.)"(net bible)
net bible解釋tender:
"and the eyes of Leah were tender." The disjunctive clause (introduced here by a conjunction and a noun) continues the parenthesis begun in v.16. It is not clear what is meant by "tender" (or "delicate") eyes. The expression may mean she had appealing eyes (cf. NAB, NRSV, NLT), though some suggest that they were plain, not having the brightness normally expected. Either way, she did not measure up to her gorgeous sister.
另外,沒有「神氣」的strong number是<07390>,其解釋都是「嬌嫩的,柔軟,柔和的,弱……」,從沒有說她醜。

在全本聖經,共有16節是有<07390>出現,大部分的和合本都是翻作「嬌嫩」和「柔和」。(出處:創18:7、創29:17、創33:13、申20:8、申28:54、申28:56、撒下3:39、代上22:4、代上29:1、代下13:7、伯41:3、箴4:3、箴15:1、箴25:15、賽47:1、結17:22)

這段經文似乎把利亞較為平淡又的外貌與她妹妹拉結迷人的美貌作比較,雅各就是喜歡(「樣好身材正」的拉結。

但神像是喜愛利亞溫柔的眼睛,她的從神來的祝福和幫助比拉結多。利亞共生了六子一女,而拉結只有兩個兒子。

可惜,無論利亞做甚麼也不可以贏取她丈夫的愛。拉結的兩個兒子約瑟和便雅憫卻是雅各的至愛,所以,拉結才是雅各真正的妻子。

有趣的是,神的揀選不是按著拉結的美貌,祂揀選的是利亞。彌賽亞耶穌是出自利亞的兒子猶大的後代。

耶穌的眼是如何?我只想起兩個故事:「耶穌站在拉撒路墳墓前的眼淚」(約翰福音11:35)和「雞叫以先彼得三次不認主,主耶穌轉過身來看彼得的眼睛。」(路加22:61)

參考:The Gentle Eyes of Leah

路加福音第二十一章(一):從聖殿的外貌說到神的管教

「耶穌擡頭觀看,見財主把捐項投在庫裡,又見一個窮寡婦投了兩個小錢,就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所投的比眾人還多;因為眾人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捐項裡,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他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v1-4)

主耶穌的目光,永遠跟人的目光不一樣。主不像一般人一樣,著眼在奉獻獻金數目。如果主是看重獻金數目,那窮寡婦一定不合格了。是次此段經文,很明顯的說出主耶穌說,窮寡婦是合格,財主是不合格。

從另一方面看,我們也可以知道主是看人自己擁有多少,像窮寡婦沒有為自己留下甚麼,沒有多餘給給自己,如此就得主的稱讚了。窮寡婦是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

主所看的,和人所看的不一樣。人是看看得見的,主是看看不見的;人看的是那看得見的錢財,你奉獻了多少?主卻看那看不見的東西,就是你愛主的心,到了甚麼地步?人所看的是數量多少,看投入的有多少,越多越好;主所看的是人保留了多少,看那該奉獻而沒有奉獻的有多少。



「有人談論聖殿是用美石和供物妝飾的;耶穌就說:論到你們所看見的這一切,將來日子到了,在這裡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v5-6)

都說人是永愛留意表面,就即有人(門徒,馬可福音13:1)談論聖殿是用美石和供物妝飾。大家以為聖殿是由這些美石和供物建造,但這是大錯特錯,聖殿只是建築物,著重的應是內在生命。主也曾兩次進入聖殿,趕出殿裡一切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他為聖殿大發熱心,因他知道神的殿是屬於祂的父(約見福音2:16),更是要必稱為禱告的殿……

聖殿的構造不在乎金銀、寶石及其表面的建造,而是在乎內在的生命建立,用祈禱的生命建立,神的同在與否。

當大家看表面的建造,結果就是聖殿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主說(v5-6)的預言直至公元70年實現了。當時猶太人反抗羅馬帝國暴政,結果提多將軍率軍圍攻耶路撒冷,聖殿被焚毀,僅留下西邊一道圍牆(哭牆)。

聖殿本是猶太人的崇高象徵,提起聖殿,人們必會想起猶太人和他們敬拜的耶和華。神本愛護由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以色列人,但為了管教,神不得不藉聖殿被毀來教導以色列人……

以色列人真的很痛……全因神的管教。神的管教太嚴厲嗎?神對於以色列人的管教是「不惜工本」……



「耶和華卻對撒母耳說: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16:7)

「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神是個靈(或無個字),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翰福音4:24)

「你當心裡思想,耶和華─你神管教你,好像人管教兒子一樣。」(申命記8:5)

「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約伯記5:17)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言13:24)

「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羅馬書9:4)

路加褔音第十五章(三):雜碎分享(一)

問為何v12最後兩個字是他們。那麼大兒子有收家產嗎?

我看英文KJV,好像沒有此意思:

v12
[big5] 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kjv] And the younger of them said to his father, Father, give me the portion of goods that falleth to me. And he divided unto them his living.

我個人覺得應該只有小兒子收了家產,大兒子當時是沒有收到的。如否就應不會有v31:

[big5] 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kjv] And he said unto him, Son, thou art ever with me, and all that I have is thine.



把肥牛犢宰了,有三處經文提到:

父親的命令(v23):為了表明他的慈愛和喜樂。
僕人的見證(v27):感受到父親對浪子的大愛。
大兒子的不滿(v30):表明內心的憤恨和不滿。

其實「肥牛犢被宰」,就像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已經是一個事實。願意謙卑接受的人,就可以分享所有的喜樂,否則驕傲與嫉妒,只能使人滅亡於自滿和自義中。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v16)

如果小兒子的情況不是差到不能再差,他也未必會「醒悟過來」。當然他的「醒悟過來」,都是有偏差的「醒悟過來」。至少,他的「醒悟過來」,都是出於代價,以為自己是雇工……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7-8)

我們都是看到自己的不堪,看到有大能者的拯救,才會信主。保羅像看得很透切。

延伸閱讀:路加褔音第十五章(一):應得路加褔音第十五章(二):那上好的袍子路加褔音

路加福音第十九章(一):連續三天三次進城(一)

主在釘十字架前的一周,曾三次出入耶路撒冷。本是屬於祂的地方,竟三次出入,得不到真安息。

第一次:

主第一次的進城,就是安息日那天發生的事。路加福音沒有提及,只是說主將近耶路撒冷。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也記載了祂的進城,馬可又加上一句,說祂進了聖殿,「周圍看了各樣物件,」(馬可福音11:11)然後離開聖殿。

那一天是安息日,可能聖殿中沒有買賣的事,也沒有兌換銀錢的桌子,因為那天有崇拜在進行。因此我們看見耶穌進了聖殿,一言未發。祂「周圍看了各樣物件」,就離開聖殿出城了。

主是以君王的身分進城。主顯然是君王的樣子。祂進入大君之城,又進了神的殿,那殿是全國生活的中心。祂環顧四周,就轉身離去,那是一個最悲哀、有著不祥兆頭的行動。

第二次:

之後第二天,也就是主日,祂再度回來,第二次來。由於是一星期的頭一日,那些在聖殿中作買賣的都回來了。祂就潔淨整個聖殿。v45-46的記載很簡短。

主是以祭司的身分第二次進進城。是次主看見神的殿被褻瀆了,祂就潔淨聖殿,逐出兌換銀錢的人,推翻他們的桌子。祂不是以王的身分,而是以神的大祭司之身分,帶著威嚴和尊嚴告誡他們,要使神的殿潔淨,成為敬拜神的地方。有馬太福音21:13-14說,那一天在殿裡有一些患病的人到祂面前,祂就治好了他們,同時有一些小孩子在一旁歌頌祂。在那片刻裡,祂使聖殿恢復了它最初的目的。

第三次:

第三天,也就是周一,祂再度回來,路加福音20章記下了一些當天發生的事,祂在那天與官長起了衝突。

主是以先知的身分第三次進城。祂再度進聖殿,立刻有人向祂挑戰,質問祂仗著甚麼權柄作這些事。祂在那一天所說的教訓實在是卓越無比的。在回答他們的詭辯和反對時,祂以神的大先知之身分,帶著莊嚴的權柄,彷彿以神的聲音來對付每一種情況和問題。

參考:摩根解經叢卷

被提的資格(二)

上文說到信徒被提的資格其中一條條件就是信徒好行為和好見證。本文我想說多兩條信徒被提的條件,就是「不灰心為主再來之事祈禱」「為主撇下」



「不灰心為主再來之事祈禱」:可按此瀏覽我早前的分享:路加福音第十八章(二):不灰心的祈禱是?



「為主撇下」: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路加福音18:25-30)

看以上經文,首句已說明是進神的國。被提,就是神國終極的彰顯。「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主在此重點的指出,以應用十字架的原則,就是捨己。把「老我」燒成灰,化為烏有,如此便能穿過去。

要先撇下,才可得著更多。捨己,就是放下自己、為主撇下自己……你願意進神的國嗎?



小總結:

信徒三條被提資格的條件:
  1. 好行為和好見證
  2. 恆切求主再來之事祈禱
  3. 捨己的生活
延伸閱讀:被提的資格(一)

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三):愛的記號

「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v39)

是次讀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忽然有一個問題:

主在釘十字架時被打至爛稀巴的肉、釘了棘編冠冕受傷的頭,應是回覆正常,雖則聖經沒有明說。但在全身回覆正常時,為何留下手上和肋旁的釘痕沒有回覆正常,是為了甚麼?

先說出一點,我為何說爛稀巴的肉、釘了棘編冠冕受傷的頭會回覆正常?我是從主在復活後,大家未認出祂是主之前來說。如以馬忤斯的二人,他們如見到一個爛稀巴的肉、受釘傷的頭,會有何反應?會當是一個普通的外省人(v18)嗎?

留下手上和肋旁的釘痕,是為了甚麼?

弟兄從兩方面給我回應:

留下手上和肋旁的釘痕是為了給當時跟隨祂的門徒和婦女看。是一個被釘的證據;即是一個記號。

如沒有記號,大家未必記出祂曾是被釘十架的耶穌。大家在主復活後認出祂來,除了是大家的心眼開了,更可能是看出祂手上和肋旁的釘痕。

至少,多馬就是如此(約翰福音20章)。蘇佐揚牧師也曾在《新約聖經難題》說過:「當主擘餅要分給他們二人之時,他們可能因為發現這位客人手掌中有一個洞(釘十字架之故),而且左右手都一樣,他們又馬上想起在路上他為他們講解聖經的情形,於是相信他就是復活的主那穌。」

弟兄更從啟示錄來看我的問題:

主是連祂手上和肋旁的釘痕升上天。因為在啟示錄的主基督,是「曾被殺的羔羊」(啟示錄5:12)。約翰在啟示錄中如何認出是「曾被殺的羔羊」?羔羊身上一定有記號。

主在身上的記號不就是手上和肋旁的釘痕。

主受傷的記號,不單給二千年前的門徒看,更給天使,信徒看,也更給天父看。天父看到聖子受傷的記號,有聖子為我們代求,我們就可以免去受永遠的刑罰了。

我們豈不應說這是愛的記號嗎?沒有此記號,聖子也沒有資格為我們在父面前代求了……

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二):六個「開」

說到主復活的第二十四章,共有六個「開」,都是滿有能力:
  1. 開啟墳墓的門,石頭輥開了(v2)
  2. 開啟心竅和聖經,明白神的話(v27, 32, 45)
  3. 開啟住處,請主進去同住(v29)
  4. 開啟心眼,認出主來(v31)
  5. 開啟嘴唇,為主作見證(v35)
  6. 開啟天門,帶下從上頭來的能力(v49)
參考:《路加福音註解》黃迦勒著

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一):在死人中找活人

「七日的頭一日,黎明的時候,那些婦女帶著所預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看見石頭已經從墳墓滾開了,他們就進去,只是不見主耶穌的身體。正在猜疑之間,忽然有兩個人站在旁邊,衣服放光。婦女們驚怕,將臉伏地。那兩個人就對他們說:『為什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他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當記念他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v1-7)

婦女在只有死人的墳墓內找活人,我們今天又是否跟這些婦女一樣呢?

活人,只可在基督裡尋找;在基督以外,說到如何天下無敵也沒有用,因沒有真正從天而來的屬靈生命,也可稱之為死人。

奉主名的聚會,有主基督在內,人在其中有生命的感覺,像活人般,滿有真平安和真喜樂。弟兄姊妹的相交也是如此,因基督的愛在其中,眾人更可因此認出大家是主的門徒。不是活人是甚麼?!

死人,隨處皆見,沒有基督,就是死人。在娛樂場所可以找到活人?沒有可能!在吵鬧中又可行嗎?也是沒有可能……忽然想起:部分基督教電視節目、部分基督教電影又如何?可能見到的不是死人,也不是活人,而是「活死人」。假冒也!

總之,想得生命,親近活人,讀經靈修、參加聚會和與弟兄姊妹一起是不二法門,更沒有捷徑。然而,要做活人,就要悔改回轉,相信真主。



主耶穌是活人,不是死人,雖然祂有過死亡的經歷,但祂仍然是活人,所以在死人中是找不到祂的。在亞當的舊造裡,一切的結局都是死亡,就算是活著,也不能在他裡面找到完全的生命,勝過死亡的生命。

基督的復活結束了舊造的一切關係,帶進了新造的榮美的生命。

後段參考:配得那世界的人,王國顯著

約翰福音第十三章(二):最後的一晚

上周五晚在林家讀經交通,我有一點分享,之後發現有一點錯誤。幸得李弟兄在會後提醒,都是不熟聖經之故。

以約翰福音第十三章為基礎,最後的一晚主要有幾件事發生:洗腳、暗示有人賣主、猶大離席、最報晚餐主的分享。原來,仲有大家仍爭論誰為大。

「彼得說:主啊,我為什麼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捨命!耶穌說:你願意為我捨命嗎?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v37-38)

彼得如此過於自信的宣言,原來是在爭論誰為大(路加福音22:24-)之後。

路加福音22:24的英文和原文顯示出,和合本漏了一個很重要的字,以示爭誰為大是接續最後晚餐之後。

和合本:「
門徒起了爭論,他們中間哪一個可算為大。」
原文 : 「他們中間起了爭論。」,也,表示連接上句。

彼得以為他必爭勝,必為首。可惜,主就在此時此刻顯露他天然肉體如何的大。

如只看約翰福音13:37-38,彼得就沒有希望了,完蛋了。幸有路加福音22:31-32補充:

「主又說: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

彼得仍是有盼望的。往後的歷史已明證了。

路加福音第廿三章(二):哭甚麼?

「帶耶穌去的時候,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背著跟隨耶穌。有許多百姓跟隨耶穌,內中有好些婦女;婦女們為他號咷痛哭。耶穌轉身對他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因為日子要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v26-31)

主耶穌被定了罪,要釘十字架。行苦路時,婦女們為主耶穌號咷痛哭。聖經沒有特別寫她們的心路歷程,如為何要哭、為了主,為了自己……?

在號咷痛哭之際,主轉身回頭跟她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因為日子要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

如何看主的回應?

「耶路撒冷的女子,」(v28)「女子」意思是指「居民」。

耶路撒冷的居民為主的受害而哭是沒有用的。因主的死,是為我們完成救恩;耶路撒冷的居民應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因為「日子要到」了。照大家的分享,「日子要到」是指主後70年,耶路撒冷成荒場的日子。

那時,沒有孩子的父母與有孩子的父母比較,沒有孩子的父母比較好受,因有孩子的父母,要擔心兒女受被滅城的痛苦,受戰爭之害。正如應驗路加福音21:20-24所說,其中一句:「他們要倒在刀下,又被擄到各國去。」,你說他們是否要為自己哭,更要感慨地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

「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v30)遇到這些情況(戰爭、屠城),比死更難受,他們認為死了求解脫,甚麼不知道更好。

「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v31)「這些事」意思是指「受害,釘十字架」。

受害,釘十字架既發生在義人、無罪的主耶穌身上;那麼有罪的人未來又會受到甚麼審判和刑罰呢?一定比釘十字架更痛苦。

路加福音第廿三章(一):民主勝真理?

「彼拉多願意釋放耶穌,就又勸解他們。無奈他們喊著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為什麼呢?這人做了什麼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他什麼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v20-23)

民主,超簡單的說,就是人民的聲音,由人民話事。

早在撒母耳記上第8章,當時人民的聲音勝了神,他們要人作王,不要神。

「以色列的長老都聚集,來到拉瑪見撒母耳,對他說:你年紀老邁了,你兒子不行你的道。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撒母耳不喜悅他們說立一個王治理我們,他就禱告耶和華。耶和華對撒母耳說: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依從;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棄我,事奉別神。現在他們向你所行的,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故此你要依從他們的話,只是當警戒他們,告訴他們將來那王怎樣管轄他們。」(撒母耳記上8:4-9)

在以上的經文,人民的聲音的終極點就是厭棄神。神帶領他們出埃及,離開作奴隸的生活,神本應作他們的神。可惜人的心就是如此……

大家再看看創世記第11章巴別塔一事,人民的聲音表達出來就是「齊心抗天」(像亞視的節目名稱)。人民的聲音,真的是好嗎?人民的聲音,原來就是對抗神的聲音,因為人人都是罪人。

昨天聚會看完路加福音第23章,看了「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v23),心裡久久不平安。

今天人民的聲音又如何?照我看,以四川地震為例子,不就是以「傳媒聲音」為主導,拖著我們思考方向。過去半年我曾向不同的肢體分享,「傳媒聲音」就是今天雅各書說的最邪惡的舌頭。

「傳媒聲音」拖著教會,弟兄姊妹行。簡單一例,地震後要賑災,電視天天的說,但主內肢體從沒有想我們應如何賑災?聖經中如何說捐款?賑災是好事,但基督徒總跟世界(不信者)不一樣吧。

祈禱祝福是好事,每一宗教都是如此說。但基督徒又如何?愛國祈禱日?發起人是賺取政府籌碼還是無知,以為政教可以合一?為何要加上「愛國」二字?你知我知天更知……

不信主的跟隨「傳媒聲音」是正常不過的。但身為神的兒女,不是跟隨神的聲音去才,不是由祂的聲音作主導,而是以「傳媒聲音」作主導,真難為祂,令祂失望……

聖經中很多人的聲音勝了的例子,你想也在我們這一次發生嗎?多看聖經吧!互勉!

延伸閱讀:

聖經中的塌樓

「正當那時,有人將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告訴耶穌。耶穌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加福音13:1-5)

事源,看一些參考書說在彼拉多任猶太巡撫時,他為了鎮壓加利利人的暴亂,在他們獻祭時出動軍兵屠殺,以致被殺者的血攙雜在他們所獻的祭物中。

有人就問主,這些人被殺和他們的祭物被污染,是否罪有應得(v2)。

主沒有回應他們罪有應得的問題,主只舉了西羅亞樓倒塌的例子,被樓壓死的人不是比沒有壓死人更有罪。主也沒有說西羅亞樓是否豆腐渣樓房,也沒有說倒塌的原因。主只有鄭重的說:「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v5)

是否有罪,是否罪的審判,不是我們要去追查和查考。香港的沙士,想當年部分人說是何局長的問題;四片的地震,大部分學童的死,又說是豆腐渣樓……

災後的追究,有用嗎?不如在主前認真悔改,或者,主會更多施恩及憐憫給你。

主為了加強說明,也用了一個比喻補上:

「於是用比喻說:一個人有一棵無花果樹栽在葡萄園裡。他來到樹前找果子,卻找不著。就對管園的說:看哪,我這三年來到這無花果樹前找果子,竟找不著。把他砍了吧,何必白佔地土呢!管園的說:主啊,今年且留著,等我周圍掘開土,加上糞;以後若結果子便罷,不然再把他砍了。」(路加福音13:6-9)

「一個人有一棵無花果樹」(v6)就是表徵天父的手中有教會(信徒),在內中找不到果子,人人都有罪,理應砍下來。幸好「管園的」(v8),就是預表主耶穌,祂在神面前為信徒代禱。

「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祂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希伯來書7:24-25)

按命定,主人已判這棵樹死罪。主人的審判是以它的過去表現作出起點,看今日眼前的成果。當然,經管園的求情後還給它多一年的生命,這一年,它要結果子了,否則,延期的判決終要執行。

今日,我們其實也是活在「緩刑」期內,重要是我們不要往後看,要回轉悔改歸向神,凡事唯獨基督,好好結果子。但也不是無知地以為過去甚麼事也沒有發生。我們務必往前看,努力做好應份的工作,結好果子,才是活命之道。

延伸閱讀:聖經中的賑災

路加福音第十八章:神的國II

我在路加福音第十七章曾方享神的國,我認為十八章是接續的說神的國。

如何才算為一個國家?最基本的就是要有人民、國界、國王。神的國也一樣。

「神的國」的國王:神
「神的國」的人民:重生的基督徒(約翰福音3:5)
「神的國」的國界:基督徒的心思(路加福音17:21)

「神的國」現在在每一個基督徒預表表現出來,但到那日--千年國度的降臨,就實實在在表現在人間。那時「神的國」的國界不單在基督徒的心思,而是在地球。

十八章第一段,顯明「神的國」必須是有不可灰心的祈禱。

第二點說出進入,承受神的國就是要自卑。聖靈指出我們要自卑,祂用法利實人和稅吏的祈禱和小孩子親近主來明白:「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v17)。小孩子不就是最自卑、最降卑、地位最低嗎?

第三點說出進入神的國是要捨棄和跟從主,像v18的官。不單要捨棄,更要加上跟從主。(v22)當然主更應許,為主捨棄的,「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v30)

以上三點關於神的國真理,v31-34像說出,一定要經過死而復活的經歷才會曉得和明白。

最後聖靈用耶利哥瞎子討飯一事,來作十八章一個小總結。

「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瞎子坐在路旁討飯。聽見許多人經過,就問是什麼事。他們告訴他,是拿撒勒人耶穌經過。他就呼叫說:大衛的子孫耶穌啊,可憐我吧!在前頭走的人就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喊叫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耶穌站住,吩咐把他領過來,到了跟前,就問他說:你要我為你做什麼?他說:主啊,我要能看見。耶穌說:你可以看見!你的信救了你了。瞎子立刻看見了,就跟隨耶穌,一路歸榮耀與神。眾人看見這事,也讚美神。」(v35-43)
  • 瞎子是一個從不灰心的人,相對於第一點。他多次求主可憐,別人雖有阻止,但他沒有放棄。
  • 瞎子也是一個謙卑的人,他兩次求主可憐!相像於第二點的小孩子。
  • 瞎子得著救恩,更立刻跟隨耶穌。不就是前面所說的第三點要跟從主嗎?
「不灰心、自卑、捨棄和跟從主」就是神的國在一個基督徒顯明的必要元素。我們要好好追求和學習。

路加福音第十八章(二):不灰心的祈禱是?

「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說:某城裡有一個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那城裡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裡,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他多日不准。後來心裡說:我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他伸冤吧,免得他常來纏磨我!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我告訴你們,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v1-8)

主說此比喻,我認為是回應第十七章最後說的被提一事。被提即主再來地上作王,神的國顯明在人間。

「門徒說:主啊,在哪裡有這事呢?耶穌說:屍首在哪裡,鷹也必聚在那裡。」(17:37)

門徒問主何時有被提?主只回應:屍首在哪裡,鷹也必聚在那裡。其實未完,因仲有十八章……鷹在天上,我們只要仰望天,就會知道何時和何處會發生:兩個人在一個床上,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女人一同推磨;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人在田裡,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望天,因鷹在天,更是一定會望見。不用大家猜測。

不可灰心,不單說到我們向主求告的事,更是我們向主祈禱,希望祂早日回來接我們。

主一定會回來,為祂的子民伸冤。只要我們不灰心繼續祈禱,祂一定會再回。在此段經文看,就是用祈禱催促主回來。

但主回來之時,一定是深夜(世界黑暗之王在掌權,參四福音),是基督徒最困難的時間,也是最混亂的時間,我們對主再來的信心仍可保持嗎?主已說:「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當主再來的時候,在地上遇得見那有堅忍持久禱告的信心,堅信主再來替他們伸冤的人麼?主已在此說明,很少人是可以堅持的。

在末世,基督徒更是不受歡喜的。專心仰賴主,仰望祂主日回來吧!

雅各書第四章(一):財富給人的試探

「嗐!你們有話說: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裡去,在那裡住一年,做買賣得利。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做這事,或做那事。現今你們竟以張狂誇口;凡這樣誇口都是惡的。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v13-17)
  • 不要倚靠無定的明天。(v13, 14a, 16)
  • 不可倚靠短暫的生命。(v14b)
  • 要倚靠掌管明天的主。(v15)
「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做這事,或做那事。」(v15),我們不是放棄計劃,一點點計劃都沒有;而是尊重神的主權,讓主有自由和空間改變我們的計劃。



想起無知的財主:「眾人中有一個人對耶穌說:夫子!請你吩咐我的兄長和我分開家業。耶穌說:你這個人!誰立我作你們斷事的官,給你們分家業呢?於是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就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自己心裡思想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麼辦呢?又說:我要這麼辦:要把我的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在那裡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樂吧!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路加福音12: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