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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永康死了

看此文章,才知道布永康死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7847565129935&id=151734029934

唐崇榮是異端嗎?

早前我的博文:唐崇榮指出倪柝聲的一些錯誤,多人瀏覽,也有人留言。近日看到一篇,應合大家胃口:唐崇榮是異端嗎?原文在下面貼出來:

【唐崇榮是異端嗎?】

沒想到,這單在歸正派蔓延的爭論,香港基督教教報從沒提及,就是說,唐崇榮因為批評李常受派的亞流異端傾向,自己卻提出一個主張:基督人性並非受造。

由於這個主張是東亞改革宗福音派(他們自稱歸正派)獨有(要知華人教會平時係幾咁少理教義啦),也漸漸派系內有人反對這是正統改革宗的觀點,與唐崇榮劃清界線。

最近,美國改革宗神學院(Reformed Theological Seminary)的Bruce Baugus更會正式分十二次發表長文,回應唐崇榮,力指「基督人性非受造論」的錯謬:

http://www.reformation21.org/blog/2015/08/christological-confusion-china.php

如果唐崇榮真有此主張,華人教會大可跟他對質,這涉及大是大非的基礎教義問題,即唐崇榮是否異端。



永遠懷念何統雄先生


永遠懷念何統雄先生(1920-2015)

從《青年聖歌》到《生命聖詩》
何統雄先生
         2009年年初,廖少舫牧師、師母由香港返回多倫多,師母對我說:「宣道出版社社長許朝英對我們說,你是《青年聖歌》之父。」社長給我這個美譽,愧不敢當,劉福群牧師才是《青年聖歌》之父。
        劉福群牧師曾任建道神學院院長(1963年被委任,1968年榮休),他不單注重造就教牧人才,更熱衷於聖樂聖詩事工。在三十年代,他已為教會出版了一本載有詩歌二百多首、唯一兼有四部簡譜的《宣道詩》。
        少年時期,我已認識劉牧師,因我母親在建道女院任教。中學時期,有一年暑假,我從廣西桂平去梧州建道聖經學院的所在地。當時劉牧師要編印《宣道詩》的琴譜本,於是邀我到他在白鶴山的寓所,幫他貼製五線譜原稿,以便製版印刷。這是我初次與劉牧師在出版聖詩的事工上同工,也是我第一次參與有關聖詩的工作。
        1949年10月,國內政權改變,梧州建道聖經學院停課,劉牧師去了香港,籌備建道在長洲復課。同年,我和內子及小女兒也去了香港。有一天,劉牧師約我見面,對我說:「宣道總會有一筆特別款項,指定要用於聖詩事工上,我打算翻譯一些聖詩,編成中英對照詩集,你願意幫我一同翻譯嗎?」
        我從未譯過聖詩,但經禱告後卻毅然接受這挑戰,因我深信只要肯將自己交在神手中,讓祂使用,祂必賜我足夠的恩典。於是我便到劉牧師的住所上班。第一首翻譯的聖詩是Cleanse Me(《潔淨我》)。譯稿完成後,劉牧師將這份中英對照譯稿送請蘇佐揚等多位牧師評閱,都獲好評。
        此後,我便繼續翻譯,當譯夠五十首時,即由我發稿植字、校對、編輯、剪貼、設計封面,一手包辦(以後一共十二集均如是)。詩集定名為《青年聖歌》,由宣道書局出版。這就是《青年聖歌》誕生的過程。第一集《青年聖歌》出版後,大受歡迎。
        以後每出版夠四集時,再合編為一本「綜合本」。第一本「綜合本」的銷量奇佳。有一年《青年聖歌》的銷售額,竟夠支付該年宣道書局全部員工的薪金。
        話說回頭,1950年的某一天,劉牧師告訴我那筆專款已用罄,換言之,他不能再支付我的薪金了。之後,他介紹我見宣道書局經理包忠傑牧師。由於包牧師對我不太認識,他要我帶同履歷和美術作品見他,並查問我的靈命狀況。結果他聘請我在宣道書局工作,負責出版、製作及封面設計。此外,包牧師亦答應劉福群牧師,容許我每星期三到長洲繼續幫助劉牧師翻譯聖詩。上午先在建道教預科生一堂美術,中午在劉牧師家共進午餐,下午才做譯聖詩的工作。
        譯聖詩跟譯文章不一樣,除了要信、達、雅之外,聖詩因有字數的限制,必須注意與音階的高低和節拍相配合,並要押韻。每首聖詩譯完後,還要在鋼琴前彈唱數遍,直到修改至滿意為止。
        與劉牧師譯詩時無拘無束、輕鬆愉快,倦了就稍停一下,喝杯咖啡提神,真是樂趣無窮,更是享受。
        當《青年聖歌》第十集準備出版時,劉牧師被主接去,令我黯然神傷,故我特別在第十集初版封面裡撰文悼念他。
        一直以來,劉牧師有一個心願,就是要出版一本不分宗派、中英對照的詩本。他早已搜集了六百多首聖詩的資料,可惜他這個願望未能在他有生之年達成。但神感動了宣道書局經理韋德仁牧師,及現任宣道出版社許朝英社長促進這事工。神特別恩待我,讓我在此事工上有分參與,被委任為總編輯。經過六年悠長的時間,得到多位神學家、聖樂家、資深譯者及宣道出版社同工通力合作,《生命聖詩》終於在1986年3月面世。劉牧師最後的心願終能達成。
        是神的恩典引導我在聖詩方面的事奉,也蒙劉牧師厚愛,選拔我與他同工二十多年之久,我們除了是工作伙伴外,更建立了深厚的友情。這份情誼至今仍留在我心間,不時懷念。
        劉牧師在他《十架與冠冕》一書中說:「我注意到神往往在許多年前就開始預備祂的工人,甚至遠在他們投入工作之前。」這是何等的真實。
        願一切榮耀歸與三一真神。
(本文原載「生命聖詩頌唱會」及「青年聖歌之夜」場刊)

http://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88249&Pid=1&Version=0&Cid=145&Charset=big5_hkscs

六十年前的屬靈囑咐

六十年前的屬靈囑咐,今天仍然管用。倪弟兄真的很聰明。



倪柝聲弟兄給某同工的​一封信

九年前的「醜」新聞

出自《基督教論壇報》
題目:福音書房及董事獲不起訴
期別:2056
日期:2002/11/12
版名:教會新聞
作者:張孝義

【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英文新舊約聖經恢復本」作者李常受過世後,引發其子李蒙光與台灣福音書房之間的著作權等訴訟案件,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昨(十一)日以罪證不足,作出不起訴處分。

李蒙光控告指出,其父李常受著有聖經等多種著作,八十六年六月其父過世後,他依法為合法繼承人,取得相關著作的著作財產權。

見到以下牧師表現……

政教合一,只令牧師相形見拙。
教會可以少接觸政事嗎?牧者可用個人名義參與政治及選擇嗎?見到以下牧師表現,我想……




其他資訊:選舉委員會基督教界別選舉二○一一專輯


講台服事裝備聚會:厭煩純正的道理

上主日,又到每月底的「講台服事裝備聚會」,每次聚會的心情像落在五味架一樣。本月是我第二次「試講」(第一次是24-4-2011),用20分鐘時間,看看有那些地方多加留意。主的工人,訓練是必須的,有「天才波」嗎?

是次分享題目是由我選,題目是「厭煩純正的道理」。

主題經文:「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提後4:3-4)

三不主義

過去.有孫中山先生提出的「三民主義」。它是《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內容,包含民族主義、民權主義和民生主義。此綱領歷年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他多次對三民主義所作的表述,是有所改變和發展的。

摩西時代,也有「三不主義」。

「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
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

哥林多後書第十章(三):自信與權柄

有自信是好事,不過「自信屬基督」就不是好事了。

哥林多後書10:7
「你們是看眼前的嗎?倘若有人自信是屬基督的,他要再想想,他如何屬基督,我們也是如何屬基督的。」(和合本)
「你們是從外表觀看事物。如果有人認為自己是屬基督的,他應該再想一想,他屬於基督,我們也一樣屬於基督。」(現中修)

原來有弟兄姊妹可以是「自信屬基督」!「自信屬基督」即像說出此君能說不能行,口講無憑,有生命見證,有基督的香氣才算為實。「自信屬基督」的人也有一種表現,就是只看眼前的事,沒有用信心看屬靈的實際……信心是看不見的!

甚麼是恩典?

人人愛恩典,那甚麼是恩典?有一位女子,聖經說她是蒙大恩的,我們就從她身上看甚麼是蒙大恩?甚麼是恩典?

「到一個童女那裡,是已經許配大衛家的一個人,名叫約瑟。童女的名字叫馬利亞;天使進去,對他說:蒙大恩的女子,我問你安,主和你同在了!」(路加福音1:27-28)

馬利亞聽完之後的反應就只有驚慌。我想驚慌都是正常反應吧!

「馬利亞因這話就很驚慌,又反覆思想這樣問安是什麼意思。」(路加福音1:29)

水晶大教堂已申請破產

水晶大教堂的事工是美國加州橘縣的地標和大教會。它是由電視佈道家羅伯特.舒勒(Robert H. Schuller,或譯為蕭律柏)所創辦的,不過他們在本週一(2010年10月18日)早上已申請破產。水晶大教堂現在面臨5,500萬美金(約新台幣17億6仟萬元) 的債務,包含積欠一些「無擔保債權人」共750萬美金(約新台幣2億4仟萬元)。

在教會內工作(服事)--十件令人發瘋的事

以下的點子,是摘自Tim Schraeder的文章:10 Things That Drive Me Crazy About Working for a Church

詳細自己看原文吧!以下只將標題弄出來給大家看:
  1. We are really good at burning people out.
  2. We focus way too much on what we don't have.
  3. We are afraid of change.
  4. We use “let me pray about it” as an excuse to get out of making decisions.
  5. We LOVE meetings.
  6. We try to do way too much.
  7. We try to be something we're not.
  8. We spend too much time looking at other churches.
  9. We worry about people leaving.
  10. We don't feel trusted.
以我半桶水的英文,加上我的理解,我有以下的中文版:

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二):The parable of the talents

本文是討論馬太福音廿五章的第二個比喻(v14-30),通常人們給此比喻的題目是「按才受任」。但因常聽,就很明給此四個字「按才受任」限制思考方向。

而我比較喜歡用"The parable of the talents"來作題目,至少talents有兩個解釋,給大家多一個思考路向,不用給後人加的題目限制經文的方向。

"talent"查字典,有天才的意思,在聖經中也多了一層意思,就是銀子的單位:「他連得」。



(v14-30)
「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
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
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
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
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

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
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著那另外的五千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
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那領二千的也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二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二千。
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那領一千的也來,說: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
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裡。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裡。
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
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
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綜合英文、原文碼、參考書等:

5千=5 talents
2千=2 talents
1千=1 talent

1 talent=6000 denarii(drachmae)
1 denarii=1日工資
1 talent=6000 denarii=二十年人工(假設六日工作)

不論拿五千的、二千的或一千的,在他們的眼中,主人都是將天文數字交給他們處理。

參考denarii的意思



簡單看經文,拿五千的與拿二千的,他們的反應是「默默幹」,不像那拿一千的,拿一千的很多東西說,口水多過茶……

另外,拿一千的,看他的態度像明知而不行,有點自以為是……

拿一千的的僕人為何有此行動,就是害怕(v25).害怕令他有此行動(銀子埋藏在地裡)。拿一千的僕人說請看,他在v25說:「請看……」,看他的語氣,他本以後主人會接納,讚賞他自己。

主人回來後的總結是人的本質:「忠心又良善」。而不是批評投資沒有市場眼光,不像今天世界。

「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v29),假如照大家說銀子是恩賜或才幹,主就會多加恩賜給好好好有恩賜的人。牧師和傳道做死是應該的嗎?!因他的會友沒有發揮恩賜或才幹,主將會友應該有的,轉給他們的牧師和傳道?



教此段經文的老師最愛經文統計,他有以下的觀察:
  • 全個比喻:17節
  • 第一、二個僕人:6節
  • 第三個僕人:8節
  • 三個僕人一起說:3節
此比喻的(學習)重點是否在拿一千銀子的僕人身上??



此故事分兩部份:
  1. 第一至第二個僕人是第一部分
  2. 惡僕人是第二部分
一個故事有兩部分(像十童女的比喻),有衝擊在其中。
忠心良善 vs 又惡又懶(童女的比喻:聰明 vs 愚拙)


有一些英文版本的聖經翻譯v25時,有以下的一片段「...who called his own slaves and...」。有屬於的僕人的味道,強調「關係」。

再重看第三個僕人的表現,v16-17說第一、二個僕人的行動是「隨即」、「照樣」,沒有考慮,立即去行動。跟第三個僕人是不同的。

第三個僕人的說話更比現出他的心態:「你交給我」、「你交給我」、「你的原銀子」,他跟主人的關係可以想像。

從v21, 23看出,主人是不計較量,只計本質。

留意:解此比喻時,像童女的比喻一樣,有好多位都是解不出的。



「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v16-17)
第一、二位僕人:又敬畏(fear)又愛他的主人

「那領一千的也來,說: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裡。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裡。」(v24-25)
第三位僕人:只有懼怕(fear),沒有愛他的主人

如果一個人只有懼怕(only fear),永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人。如果他只有怕,他的動作就只是做足一切不致令自己受罰。

如一個人行動有愛又有敬畏在中間,主就會說:「又良善又忠心」。我們可否用我們自己的生命來減低主的傷痛。

當時猶太人認為保存東西最好的方法,不是保險箱,不是別的,而是埋地。有拉比說,人家寄託一些東西給你,你埋在地下。後來卻不翼而飛不見見了,你因有埋在地下的行動,所以不用負責。當時,第三位僕人認為多做多錯,少做少錯,所以他認為將銀子埋地是最好的最法。認為自己不會被罰或被罵。

我們的最好,不一定是神的心意。是否如英文說的一樣:"Good idea not God's idea"。

第三位僕人被罵是「惡」、「懶」的原因是:
  1. 自以為最好的給主人
  2. 他太怕他的主人
  3. 如真不懂,他沒有問主人如何辦,主人可會其他建議
價值在於用途!

總結:
人生在於你對神的尊敬及愛,神不計較工作多少,賺多少,工作量多少。如倪弟兄說的名句:「不是作工多少,乃是忠心多少;不是事奉年日多少,乃是愛主多少。」

神要看的卻是我們有沒有討祂喜悅。猶太教就是像第三僕人,列出很多點子要人守,自以為守神誡命,不用給神罰……




「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v29)

If you fear the Lord, the more you will fear Him!
If you love the Lord, the more you will love Him!

我們會否怕愛主不足夠(十個童女的比喻)?我們會否懽怕(fear)主不足夠(按才受任的比喻)?我們有否反問自己:
  • 有沒有人說自己足夠敬畏神?
  • 有沒有人說自己足夠愛神?
怕自己敬畏主敬畏得不足夠

怕自己愛主愛得不足夠

健康屬靈生命

十個童女的比喻、按才受任的比喻,都令人有不安感!!「盡」心、「盡」力,是不可能「達標」的。「盡」是all,人生每一階段都不同,「盡」成就申6:4的誡命……

李常受的「四位一體論」

其他文章參考:九十年代天文台道香港教會分裂的公開信

培靈信息
李常受的「四位一體論」
吳主光

(吳主光註:一位弟兄藉電郵寄給我,李常受對「四位一體」的講論。為方便讀者閱讀起見,筆者以括號和新標點符號,將這篇文章加以修飾,使讀者容易明白其中的思路,不至混淆。筆者又在文章後面,對李常受的言論中,逐點駁斥其錯謬之處。下文凡以(黑色字體)印出的部份,都是筆者的意見。)

以下是來信的原文:
「吳主光弟兄,這是李常受召會不相信「三位一体」,相信「四一神」的証據。此教派常借靈意,大大曲解聖經,完全違背倪柝聲弟兄原本所相信的真道,請多加小心這個掛羊頭賣狗肉的異端,下面是相信「四一神」的証據:

吳主光的評論:

雅各書第二章(一):選擇性地去愛

第二章,雅各開始用更實際的例子,來說明這班會堂內的領袖偽善的一面。這班會堂領袖的表現,跟鬼魔(v19)沒有兩樣,只他們只有「信」,沒有「行」。

第一個例子:沒有「愛人如己」的行為。

富有人的特徵:
  • 帶著金戒指
  • 穿著華美衣服
  • 被領袖邀請坐在好位上
  • 曾欺壓會眾,拉會眾到公堂
  • 曾褻瀆神
貧窮人的特徵:
  • 穿著骯髒衣服
  • 被領袖安排站著,沒有位子位
  • 或被領袖安排坐在領袖的腳凳下邊
  • 被人倒羞
  • 容易相信神
說穿了,這班會堂領袖不是沒有愛,而是選擇性地去愛。他們選擇性地去愛的原則是「按外貌待人」。外貌討好,領袖就會待他們好;外貌不討好,領袖就會待他們不好。

愛人如己的原則,永不可掺雜「外貌」的成份在內。雅各書的收信人失敗了,主耶穌卻成功,主耶穌復活後的門徒也可以,我們又可以嗎?

我個人覺今天的基督徒最困難的,不是掺雜「外貌」成份的問題,而是不懂像主一樣:「愛罪人,不愛罪行」。例子:

主愛稅吏,妓女,罪人……不會計較他們過去的事,也會與他們所行的罪行保持距離,主只接納他們的人,沒有接納他們的罪行。他們想信耶穌,一定要為過去所行的認罪,悔改。

我們可以嗎?

反轉來看,主不會因你的罪行,而放棄你,你就是你,罪行不會影響主愛你。罪人只要立志悔改歸向神,他就接納我們。

我們又可以嗎?

罪人與罪行,我們永是被其朦朧。我愛某人,向他傳福音,可惜永遠不敢直斥其非,要求他好好對付他的罪……又或,我因某人的罪行,看不起/不喜歡他,就永不跟他來往,更不要說傳福音了……

以上兩例子,跟按外貌待人又有何分別?!希望我們看完雅各書後,不要再選擇性地去愛人。我們應是不論何人,我都要去愛,將我看為最寶貴的「神的福音」,介紹給他們認識。



為何雅各會舉「不可姦淫」和「不可殺人」作信中內容?為何以此教導「愛人如己」?

「不可姦淫」和「不可殺人」都是出自十誡。十誡在猶太人中間的分段跟我們大部分教會不一樣。今天大部分教會都是用前四(對神)後六(對人)來分。猶太人卻用前五(有「耶和華一詞)後五(跟前五有關係)來分。參考

出埃及記20:2「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相對
出埃及記20:13「不可殺人。」

結論:我們不要自以為聰明,我們都是神從埃及為奴之家拯救我們。因此我們不可自大和驕傲,因再下去,終極就會去殺人。我們都是不外如此,最叻的就只有一位--耶和華。

出埃及記20:3-6「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相對
出埃及記20:14「不可姦淫。」

結論:我們跟神的關係本是好的,但我們做了一些行動後,就會破壞。正如地上的關係也一樣,當夫婦關係有一些行動出現,就會破裂其關係。我們要竭力保守。



我們為何要愛人如己,因為我們都是神從罪惡中救贖出來,我們有何了不起,可以看不起人家?我們不是神,沒有資格看不起人家……我們更不可有任何行動來破壞大家本來是平等的關係。
延伸閱讀:愛罪人;厭罪行

雅各書第一章(四):知道又如何?

看雅各書就知道,作者寫此書時是有對象,他們不是未信主的,他們是信了主,是基督徒。他們不單是基督徒,更是有服事的,相對於今天就是:招待(第二章)、導師/教牧同工(第三至五章),總之就是在教會有服事的人。

可惜,他們以為知道很多,可是實踐不來。「我親愛的弟兄們,這是你們所知道的,但你們各人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v19-20)

他們就是慢慢的聽,快快的說,快快的動怒,他們動怒以此成就神的義。以上就是他們的表現,雅各書才寫出v19-20。

「這是你們所知道的」是指知道甚麼?你們就是服事的人。服事的人所知道的就是v15-18。

「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我親愛的弟兄們,不要看錯了。
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
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他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v15-18)

可惜他們行出來,卻是另一套。「知道」跟「行出來」是兩件事,不同的學習。沒有知識而有行為,行動是空殼;有知識而沒有行為,知識更是空殼。打個比方,就像一家公司,真正的公司是要有「招牌」與「實務」,「招牌」就是就是信心;「實務」就是就是行為。公司有「招牌」而沒有「實務」,理應快關門大吉。有「實務」而沒有「招牌」,算是公司嗎?

這樣看來,受信人應是有「招牌」而沒有「實務」,快要關門大吉了。他們有信心,卻沒有行為。這些服事弟兄姊妹,他們知道又如何……



雅各書的作者是關心一切在基督裡的弟兄姊妹,尤其第一章開首說到的受到苦難和試煉的。雅各書的作者希望先由導師/教牧同工開始做起關心受苦難和試煉的弟兄姊妹。可惜,受信的導師/教牧同工問題多多,只愛教訓人、罵人、沒有愛人如己、見高拜見低踩……

像今天的教會嗎?不說別的,可能我就是其中一人。

「08浸神事件」的另類分享

始終都是忍不住手(氣?),要打一打「08浸神事件」的一些感想。

只要留意基督教新聞,平時看一些肢體的blog,都知道「08浸神事件」。不論誰對誰錯,都已令仇敵有大大嘲笑的機會。

在此事,令我想起浸信會制度上的一些問題,可能就是這些制度上問題,令事件越來越糟糕。有人越走越遠,甚至有重複犯錯的機會……

廢話小說,看以下的文章,就知道浸信會制度上的一些問題是甚麼問題了。當然甚麼制度都是中性,有好有壞。但人只不過是軟弱的動物而已,我們不要低估人的敗壞。我常說,權力使人敗壞,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敗壞。

先申報:我不是浸信會人,去過幾次浸信會聚會……仲有,在我眼中,在香港的浸信會應是比宣道會有錢的。呵呵!



題目:教會裡牧師最大?談主教制、長老制、會眾制,在實體教會運作上,誰最大?
作者:小小羊

當然很多基督徒都會說『上帝最大』。
這很好,問題是上帝我們都看不見,而且我們還沒到天堂,都還繼續活在有罪的人間。
我們地上的教會,並不是像天堂那樣完美無瑕。
所以,既然活在現實教會裡,我們就還是不能不面對『人』。
若是這樣,教會裡,哪種人最大?
牧師最大?長老最大?信徒最大?大家打架?

在教會歷史上,主要的教會體制有三種:
主教制、長老制、會眾制。
我們今天不講各種制度的聖經依據,事實上,這都很好,都有依據,各教會自己喜歡即可,沒有絕對對錯可言。

我們今天要來思考的,是教會發生一些事件時,教會誰具有決定權或決策權?
用另一個角度來講,教會本來就有權柄,這個權柄,是在哪些人手裡?
這是很現實,也非常實際的問題,不是嗎?
誰是最後裁決者呢?

一、 主教制
這是歷史悠久的制度,聖公會就是主教制。
假使對聖公會不熟悉,沒關係,天主教也是主教制。
這樣說了,大家就比較能理解這制度的一些內容。
主教制的主要精神,就是:
牧師說了算、牧師最大。
在主教制裡,長老、執事、其他人都是協助者而已,最終決定者是牧師本身。
類比成政治體制的話,比較像君主制。

這個制度是有好處的,因為牧師權柄很大,大家都要順服,信徒比較不會有爭端發生。
另外在行政效率上通常也比較好,畢竟一人決定,接下來就大家執行,不需經過反覆冗長的開會決議。

在主教制之下,幾乎不太可能發生『趕牧師』的情形。
因為,不管是長執還是會友,都沒有那麼大的權力。
相反的,牧師趕會友,反而是可以發生的。

但是,假使沒有『節制』者,各教會牧師因為缺乏監督單位,很容易會發生弊端卻無人監督考核。
因此,我們也會發現,走主教制路線的教會,會有『層層主教』監督的情形在。
也就是說,各教會牧師雖然有權決定很多事,但教會之上還會有其他組織,如:區會、總會,進行層層管制。

但即使有層層節制,畢竟各教會牧師的權柄還是很大,一旦走偏,還是很容易發生極大的傷害。
最出名的就是天主教的神父性侵兒童的事件,這在全世界都層出不窮。
在主教制體系的教會中,信徒本來就會受到教育,要求信徒要強烈順服權柄。
這時當然很容易有不良弊端發生,特別是神父、牧師本人行為不當時。

另外,異端、邪教也喜歡走主教制。
特別是異端很多都沒有層層節制的觀念,幾乎都是老大一人說了就算。
在缺乏監督單位的管制之下,加上這種教會又非常強調權柄與順服,
絕對的權力,必帶來絕對的腐化,各種性與金錢的醜聞就很容易層出不窮。
不相信的話,請大家自己留意一下在報章媒體發生的性與金錢醜聞的教會,
是不是都比較屬於走主教制的教會,特別是那些不屬於任何宗派卻又走主教制精神的獨立教會。

還有,不要以為走長老制或會眾制的教會不會產生主教制現象。
教會制度是一回事,真的實行起來又是另一回事。
以靈恩運動而言,這是橫跨各教派的運動。
即使是長老制的教會,一旦走入靈恩運動,也很容易出現主教制的現象。
另外,也和各教會組成份子、牧師性格、、、有所關連。

二、 長老制
這是改革宗體系教會的特色,長老會就是知名的例子。
在長老制裡,誰最大?
長老最大。
而且不是單一長老就有絕對權力,而是『全部長老』,也就是『小會』。
那牧師呢?
牧師只是長老中的一個而已,屬於教導、傳道的長老。
但除了牧師,還有其他信徒選舉產生的長老,這是治理教會的長老。
因此,決策單位是『小會』,也就是『全部長老』。
開會時,牧師雖貴為小會議長,但也只有一票,假使其他長老反對,牧師的意見依然可以不被採納。

長老制具有強烈民主的傾向,但採取的是『代議民主』,而非『直接民主』。
也就是說,會員選舉長老,由長老代替會員執行各種管理決策事宜。

在代議民主之下,當然有缺點,主要就是『效率變差』。
牧師不能說了就算,他的提議,必需送交小會議決。
而開會討論的過程,有時就會很冗長沒效率了。
另外,小會駁回牧師意見的機會,常可發生:
牧師任何改革的構想,都可能在小會那關被駁回。
甚至,『趕牧師』的事時有所聞:
只要牧師與長老們意見嚴重不合,牧師被趕出教會是不少見的現象。

有個笑話,有很高的真實性,描述出主教制與長老制的重大差異:
當牧師,要去當聖公會牧師;
當長老,要去長老會當長老。
因為,權柄在聖公會裡,是在牧師身上,在長老會裡,則是在長老身上。

由於採行代議制度,所以層層監督與節制是基本架構。
小會之上有中會,中會之上有總會。
中會、總會雖無權干涉各教會內部,但有權監督金錢、牧師行為。
所以,我們不容易看見長老會發生性醜聞或是金錢醜聞。
特別是牧師,在長老制的教會裡,不太會發生性與金錢的弊端。
但是,有趣的是,在長老制的教會裡,雖然比起主教制低很多,但還是可能發生性與金錢醜聞,但觸犯者卻比較不是牧師,反而是長老。
在長老制裡,由於長老權柄很大,雖然規定是『眾長老』一起治會,但在某些地方,教會裡有一個長老非常具有權柄,成為長老頭,眾長老不敢不服的情形並不是沒有。
在這種情形下,牧師即使遇到長老犯罪,也未必敢得罪,否則一旦該長老頭發動小會議決趕走牧師,牧師會沒飯吃。
因此,又一樣的,絕對的權力會帶來絕對的腐化,這時發生醜聞的,就變成長老了。
但是,我還是必需強調,不管是牧師還是長老,長老制的教會,發生醜聞的機會還是比主教制少很多。
同時,也別忘了,效率上、同質性上,主教制的教會還是比長老制的強很多。
也就是說,主教制的總會發佈的命令,各教會都必需聽從;
長老制的總會發出的建議,各教會可以完全不理。
所以,主教制總會的官方聲明,具有強烈代表性(如;天主教教廷、聖公會總會),
但長老制教會的總會聲明,代表性就不高了(如:台灣長老會)。

三、 會眾制
代表宗派是浸信會。
會眾制的主要精神就是『直接民主』,當教會要進行決策時,必需透過會員大會來形成決議。
本制度不屬於主教制,所以不是牧師一人說了就算;
也不是屬於長老制,不是代議型態的民主,而是直接訴諸『全體會員』。

這是一種『直接民主』型態,所以由全體會眾自行監督考核,來避免弊端。
教會之上,不再有中會、總會之類層層管理節制。
所以,浸信會是各教會自己獨力運作,沒有其他節制單位的。
當然,浸信會有『聯會』,但那只能稱為『聯誼會』,不太具有強烈實質懲罰監督管理的實權。

這制度理論上很好,畢竟『民主』制度還是比較可以避免『極權』制度的各種可怕弊端。
而且,會眾制的『直接民主』還是比長老制的『間接民主』更民主一些。
但是,我們浸信會的弟兄姊妹們,請您自己去想一想自己教會決策的形成,真的是採『會眾制』嗎?
恐怕不是吧?
應該是『主教制』吧?

為什麼會這樣呢?
主要是因為『直接民主』有實行上的困難點。
沒錯,理論上將決策權交給會員全體來決定,問題是,難道我們真能不管大小事,都這樣訴諸全體開會投票嗎?
別的不說,假使教會常常要叫你開會投票,你願意嗎?
你願意多花很多時間去參加投票會議、聽取各種正反意見、然後投出票來?
過去古老的年代,大家晚上未必有事,花時間來討論議決倒無妨。
但越來越繁忙的工商業社會,真要常常挪出時間來開會議決,真的有困難。

這時,當會眾制精神不彰、長老沒有權柄、而教會之上又沒有監督單位時,
會眾制的教會很容易就變成比主教制體系的教會還主教制,完全就是牧師獨大,而沒有監督者了。
主教制的教會還會透過層層節制來控管不當行為,
可是,當會眾制的教會變成另一種主教制時,就沒有控管可言了。
這樣一來,弊端會大還是小,就很可怕了。
請大家留意一下,很多嚴重的性侵事件,牧師有不少都是浸信會體系的。
當然,這些牧師與教會後來有不少都非屬浸信會聯會,但一開始很多卻常從浸信會出身。

原本是最看重民主制度的會眾制,其實,後來反而很容易變成最不看重民主、強烈訴諸順服權柄的主教制。
這種現象,不僅是台灣的浸信會是這樣,連美國的浸信會也有類似情形。
在這種教會之下,我們會發現信徒的反對聲音,牧師未必理會;
牧師可以自行決定各種重大方針,然後未必經過大家同意,全教會就開始必需順服遵行。
長執會已經沒有監督功能,只有執行功能而已。
煞車的存在,只剩下牧師自行決定。

以上列舉這三種制度,其實嚴格說起來,大致只在『主教制』與『長老制』二種打轉。會眾制常常名存實亡,轉成主教制。
我提出這些,決不是要批評哪種制度,
事實上,有罪的人間,絕不可能有絕對完美的制度在。
只要人有罪,再好的制度,都可能發生弊端;
只要人無罪,再爛的制度,都可以做得很好。

在此,我要多介紹一下長老制,因為長老制是很多信徒很陌生的制度,甚至連長老會本身的信徒都不清不楚。
長老制是加爾文很特殊的一個架構。
在這架構裡,當然是『上帝最大』。
但是,加爾文有一個很重要很重要,但卻常常被很多信徒嚴重忽略的看事情角度,就是…………………………『人有罪』。
加爾文承認人是非常軟弱的。
我們雖然信主得救,但肉體仍在,仍會犯罪。
雖然我們願意一心向主,但畢竟還是常會軟弱。
因此,任何制度的設計,假使低估人類的軟弱,都不太妥當。
在這種觀念下,『民主』絕對是比『極權』更能避開人類軟弱的制度。
一個人單獨決策,取得絕對的權柄,他犯錯的機會,會比多人一起決策、多人一起分擔權柄的機會大。
另一方面,要人人都花同樣多的時間、精力來進行教會管理、監督、決策,是有實際上的困難的。
所以,折衷狀態下的『代議式民主』,也就是『長老制』,由『全體會員』選舉出長老,由這群長老來代替治理教會,是比較實質可行的。

在主教制裡,常低估主教本身的軟弱(牧師在沒有監督下,很容易心生邪念時,就去犯下罪);
在會眾制裡,常低估會員本身的軟弱(無法大小事都訴諸全體會員開會、無法人人盡量都參與會議、、、)。
長老制裡的長老們,難道就不會軟弱?
當然會!
但起碼『多人』同時軟弱的機會,還是比『一人』軟弱的機會小。
這已經是民主制度裡,比較實際可行的方式,又比較能將人的軟弱控制到比較低的程度的了。

我們看看現今世界各國的民主制度,不就是長老制的翻版嗎?
雖然我們直接選舉議員、立委,但開會與決策主要還是由這些我們選出的人來擔任,不是嗎?
這就是『代議制度』。
頂多,在某些非常重大的事情上,會訴諸全國公民投票。
否則,一般的議案,就是由代議士來開會決定。
同樣的,長老制的教會,在某些很重大的議題上,如:聘牧,會訴諸會員全體直接民主。
其他教會事務,則由全體會員選舉出來的長老們來開會議決。

當然,在缺點部分,一如我們看見代議制度下的國會議員會有很多很不理想的表現,還包括效率的低落與不彰。
然而,長老制一方面維持『順服權柄』的觀念,另一方面又保持『順服神不順服人』的彈性,
在徹底的主教制權柄,以及徹底的會眾式直接民主以外,長老制是個可行的折衷方式。
因此,就我個人而言,我覺得長老制還算是雖然不理想,但還是不錯的制度。
當然,我還是必需說,沒有絕對好的制度,主教制與會眾制也不是不好。
其實,在有罪的人間,再好的制度,也都會被人的罪所污染。
不過,多建立一些常識,確實可以幫助我們觀察一些事情時,能有更深入的看法,也比較能正確看出一些事情。

除了長老制以外,我還要再多談一下靈恩運動下的教會制度。
不管甚麼宗派,只要走入靈恩運動,很容易就會發生主教制的現象出來:
牧師說了就算,其他監督制衡力量都開始大規模減弱。
雖說如此,但這卻和原本主教制的教會不太一樣。
原本主教制的教會(如:聖公會、天主教),其內容設計是『有職位者有權柄』,
不管你能力恩賜如何,只要你在那職位上,你就取得權柄。
但靈恩運動卻走一條很奇特的路,它確實是從『信徒皆祭司』的角度出發,然後再進展成主教制的。
為什麼會這樣?
主要是靈恩運動的權柄來源,不是透過『職位』而來,而是透過『聖靈任命』而來。
誰擁有特殊聖靈恩賜,誰就開始容易在教會中掌握實質權柄。
這是不是真正由聖靈而來,姑且不論,
但透過一些特殊現象的彰顯,只要誰有這種特殊現象與「能力」,就開始取得教會實質權柄。
當然,牧師遲早一定會取得這樣的「能力」,有時又稱為「恩膏」。
一個沒有特殊「能力」的牧師,在靈恩教會中,可能不容易建立任何權柄。
另外,由於具有特殊「能力」的人不限於牧師一人而已,所以雖然是產生主教制現象,但其他具有特殊能力的權柄者,隨時可以不經由制度下的長執會議或會眾體系,反而直接訴諸聖靈賦予的權柄,對牧師做出反對。
這樣的情形,其實,比真正主教制、長老制的教會更容易發生弊端。
因為,當權柄都已經訴諸聖靈,而人人都可宣稱他的權柄『直接』來自聖靈,
這時,制度、理性、討論、會議、、、,都變成死的知識,而不是活的信仰。
也正因為人人都可直接宣稱權柄來自聖靈,所以當然可以發生各種衝突與混亂的現象,而且難以收攤。
在牧師權柄極大、無人敢監督質疑的靈恩教會,牧師發生性醜聞、金錢醜聞的事一樣層出不窮;
相反的,在其他特殊能力者權柄極大的靈恩教會,任意越過制度來指揮牧師的現象,也層出不窮。

其實訴諸『聖靈』本身,看來很敬虔,其實因為難以驗證、各說各話、流於主觀,再加上缺乏對聖經理性使用的習慣,很容易讓靈恩運動下的教會變成缺乏各種制度,然後產生各種弊端。
當然,一些靈恩第一波五旬宗的教會,早已見識到這種可怕的現象,所以很多東西也開始制度化,避免發生人意擅自宣稱聖靈的現象產生。

但是,當我們低估人性的軟弱、低估人即使信主但依然有肉體,而過度高估任何人的靈性、喜歡動輒訴諸主觀宣稱的聖靈說話、又不喜歡用聖經來檢驗時,很多可怕的副作用,就很容易產生。
如何在有罪的人間,有罪的教會裡,盡量讓人的罪的影響力降到最低,是每一位信徒都該努力的目標。

願上帝幫助我們。



此篇文章,我已keep起幾個月,本是給自己參考。

早上看到唐佑之牧師(我不知他是誰,只知他出好多書,有很多都是「浸神出版」)文章,也見到廿多位回應他的文章。其中一位有一句:「聘江一事在尖浸的月會議三十人不到,還不可以提問題,請問這是怎樣的「神的帶領」?如何的「萬事效力」?」

我就想起小小羊的文章了。

亞伯拉罕下一代的素質

神將利百加賜給以撒。

「我向那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他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創世記24:14)

「女子說:我主請喝!就急忙拿下瓶來,托在手上給他喝。女子給他喝了,就說: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叫駱駝也喝足。……駱駝喝足了,那人就拿一個金環,重半舍客勒,兩個金鐲,重十舍客勒,給了那女子,」(創世記24:18-19,22)

我們也不要小看利百加,她可為十匹駱駝(v10)來回添水。有氣有力!

在給人服事的故事,我們記得曾有人也有此行動。

「亞伯拉罕急忙進帳棚見撒拉,說:你速速拿三細亞細麵調和做餅。亞伯拉罕又跑到牛群裡,牽了一隻又嫩又好的牛犢來,交給僕人,僕人急忙預備好了。亞伯拉罕又取了奶油和奶,並預備好的牛犢來,擺在他們面前,自己在樹下站在旁邊,他們就吃了。」(創世記18:6-8)

同時,利百加看人比財物重要。先是人,後是財物。但利百加的哥哥就不一樣了。

「女子跑回去,照著這些話告訴他母親和他家裡的人。利百加有一個哥哥,名叫拉班,看見金環,又看見金鐲在他妹子的手上,並聽見他妹子利百加的話,說那人對我如此如此說。拉班就跑出來往井旁去,到那人跟前,見他仍站在駱駝旁邊的井旁那裡,」(v28-30)

利百加的回應也是即時的:

「僕人說:耶和華既賜給我通達的道路,你們不要耽誤我,請打發我走,回我主人那裡去吧。他們說:我們把女子叫來問問他,就叫了利百加來,問他說:你和這人同去嗎﹖利百加說:我去。」(v56-58)

即時的回應,也令我們想起亞伯拉罕。亞伯拉罕對於神的回應,都是即時的(如:17章的「正當那日」)。

接著上一篇說為我們要為下一代著想,亞伯拉罕也為了他的下一代,他找到一個像他的人……



在亞伯拉罕吩咐老僕人的對話中,與老僕人跟利百加的對話中,老僕人跟利百加的對話是有省略和不同,例如:

第一組:
「亞伯拉罕年紀老邁,向來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v1)
「耶和華大大地賜福給我主人,使他昌大,又賜給他羊群、牛群、金銀、僕婢、駱駝,和驢。」(v35)

第二組:
「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v4)
「你要往我父家、我本族那裡去,為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v38)

第三組:
「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v3)
「我主人叫我起誓說:你不要為我兒子娶迦南地的女子為妻。」(v37)

仲有其他可比較……(v5,8 VS v39、v7 VS v40、v12 VS v42、v26-27 VS v48……)當中(如傳神的話)有何可給我們參考及學習?我仍在思考中!(老師舉例說:在傳福音時也可學習……)



「哪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神、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又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申命記4:7-8) 「因他愛你的列祖,所以揀選他們的後裔,用大能親自領你出了埃及,要將比你強大的國民從你面前趕出,領你進去,將他們的地賜你為業,像今日一樣。」(申命記4:37-38) 「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申命記7:7)

以上三段經文說明,人多不是好的。是神揀選的,才是好的。可惜人就是多愛外貌和數字……以為人多就是神最愛--對不起,這是錯誤的,不是真理。

亞伯拉罕很老才生以撒,以撒也是結婚廿年之後才生以掃和雅各……以實馬利的後代、甚至挪亞兒子含、雅弗的後代已是多到數不完。亞伯拉罕(神揀選)的下一代是重視生命的素質和與神的關係。那麼我們教養和牧養下一代,應否有長遠眼光……(教唱沒有深度的短詩已是短視一例!)

故事管理

轉自:2008年10月12日(星期日),明報副刊
題目:故事管理
作者:張堅庭 (著名電影導演,育有3名9至14歲子女)

對小孩子不要講道理,要說故事,因此家長們要學習如何組織自己生命的小故事,提煉、過濾、突出,然後再陳述,看似簡單,着實要花點工夫……

有一種方法行之有效數千載,但又最被人忽視。是什麼呢?「故事」。

在過去五年裏,我走遍了各大企業,舉行了幾百場的工作坊、企業講座、公開演講等,不斷向與會朋友推薦「故事管理」。

CEO要識「講古」

有很多人誤會只有企業,才需要管理,家庭嘛只能愛理不理,所以才有精明的CEO,但家庭一團糟。如果我是某集團董事會主席,要決定聘請下任CEO時,我必要有一份他家庭狀况報告才可以下判斷,我要邀請他坐在一個小型劇場上,要他娓娓道來他的家庭成長故事,我要細聽他成長的每個細節;他與父母相處的段落,他與兄弟姊妹的奇趣往事,他求學的歷奇日子,他的初戀,他的失戀;總之我要看他如何以故事形式描述他的歷史。

我認為一個不能以故事描述過去的人不能從過去學習,不能從失敗學習;一個不能敘述從前故事的人定必缺乏人際相處能力;一個說不出別人故事的人肯定沒有聆聽的耐心;一個沒有故事結構訓練的人必然缺乏邏輯思維能力;一個不能組織故事或創作寓言的CEO也不會是個有創作力的人。

我毫不謙遜的自詡為香港企業培訓的「故事管理」權威,這五年間我聆聽了數千個動人故事,這是香港歷史掌故、家庭歷史的縮影,就是喜、怒、哀、樂,四個字,但成分各有不同,各行各業都涵蓋在內,誠如雋語有言「幸福的感覺只有一種,但痛苦滋味卻五味紛陳」,我寫過了一個又一個家庭核心,這是另類的「社會田野工作」。

如果要知道故事管理的核心思想可到書局買我的最新出版《張堅庭的溝通藝術》,不要怪我自吹自擂,我只覺得每一個家庭都有說故事的能力,家庭悲劇就可以大大減少。

我自己的經驗是,我們一家五口都喜歡說話,於是我們在飯桌上、在車上都爭取說話的權利與機會,我會詢問孩子們的最新狀况,學校裏有什麼最新動態,我喜歡從愛情事件開始,從提問過程讓他們學習組織抽取故事的重點,由於自己年紀大,往事精彩(頑皮的人大都精彩),由我在尖沙嘴的酒吧開始說起,他們聽了一時驚訝,一時捧腹,與母親如何相依過活,其實這就是口述歷史,孩子會在我們的故事中了解父母的成長,當中的困難,是一個活動的今昔比照,讓他從比較中知道自己的幸福。我的大仔由以前對物質比較喜好(買東西)到今天自動「手緊」,不胡亂消費,cheap是有點cheap,但金融風暴不就是一班醒目的貪財者搞起的嗎? 因cheap而生節儉,因節儉而環保。

提煉生命小故事

對小孩子不要講道理,要說故事,因此家長們要學習如何組織自己生命的小故事,提煉、過濾、突出,然後再陳述,看似簡單,着實要花點工夫,因為家長先要有耐性,聆聽孩子們那些不着邊際的古怪想法,另外也要向自己的長輩作資料蒐集,傾聽他們的過去,蒐集他們的遺漏。香港人只喜歡默默無語的圍在電視機前啃編劇的空中樓閣,卻沒有耐性追查自己家族的過去,我上的士必定問長問短,撞到清潔工人我也必寒暄幾句,我有時間他有心情,又是一個故事的開始。

人類未有文字之先,知識累積就只靠故事傳遞,所以我們的右腦是天生喜好圖像、故事、情感,但教育卻與之背向,孩子就是喜歡嘈吵,急於表達,教師就只是一味「靜啲」「靜啲」,奔跑是強身之道,但教育的語言卻是「唔好郁,唔好 郁」,西方的心理醫生以聆聽開始,但我們的文化卻是求神問卜,搞不好有個看相的說你「好醜命生成」,在家裏做一個好好的心理醫生,聽聽家人的心聲,細訴你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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