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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台灣基督徒追求特會】全備的救恩:重生_1 of 2

2026-02-19 晚堂課堂筆記
日期: 2026-02-19
地點: 高雄國軍英雄館
講者: 劉志雄弟兄

全備的救恩: 聖經所啟示的救恩是極其浩大、深刻且完美的,涵蓋了基督的所是與所做。它並非僅是舉手決志的簡單儀式,而是要到末世主再來時才能完全顯現的偉大作為。

重點/解釋
今天「得救」、「重生」、「信主」等概念被簡化為像是幼兒園的課程,只需舉手、做個決志禱告即可。彼得前書第一章3-5節指出,信耶穌的人是「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並且要得著那預備到末世才顯現的救恩。這意味著完全的救恩要等主再來時才能獲得。我們的問題在於把神偉大的作為說得越來越小,同時卻把自己的問題看得越來越大。這導致許多信徒在教會中情緒激昂,但回到家後的生活卻與不信主的人沒有太大差別。我們把神的能力看得很小,例如認為癌症得醫治就是了不得的大事,但對神而言這根本不是事。
全備救恩的三方面
彼得前書一章3-5節提到救恩至少有三個方面:第一是重生,第二是活潑的盼望,第三是榮耀的基業。


重生的概念與真義: 這是一個神完全主動的作為,涉及兩個關鍵步驟:首先是神用水(象徵潔淨)洗淨人所有的罪,其次是神將祂的靈(聖靈)放入人心裡,賜予一個全新的、屬神的生命。

重點/解釋
重生在希臘文原文中有三個層面的意思:「徹底的、翻天覆地的改變」(radical)、「再一次的生命」(a second time),以及「從上面來的生命」(from above),強調其神聖源頭。
重生是神主動的作為,源於祂的大憐憫。在重生這件事上,人沒有任何貢獻,完全是被動的。
耶穌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就不能進天國。」
「從水生」指潔淨(以西結書36:25),「從聖靈生」指更新、得著新生命(以西結書36:27)。
重生在希臘文原文中有三個核心意思:徹底的改變(radical)、第二次的生命(a second time)、從上面來的生命(from above)。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才是靈。」肉身的生命,無論好壞,都進不了神的國。

一個70多歲拜佛女士信主的例子
一位拜佛超過50年的女士信主的經歷。講者僅用15分鐘簡潔介紹福音後,女士主動詢問如何得到這份信仰,並大聲跟著做決志禱告。禱告後,她立即意識到信仰與偶像的衝突,主動要求處理家中所有偶像。此案例被用來證明重生是聖靈的工作,是神親自改變人心,賜下一個翻天覆地的新生命。


神的大憐憫: 神施行拯救是根據祂的「大憐憫」,這是祂一個極其重要的本性特質。若無憐憫,神的其他特質(如公義)將不允許祂拯救。

重點/解釋
神施行救恩是根據祂的「大憐憫」。憐憫是神眾多本性特質之一,但神單單是照著祂的大憐憫來拯救我們。這是因為,如果神沒有憐憫,祂所有其他的特質,特別是公義,都不會允許祂來拯救我們這些生在罪中的人。當神施行拯救時,若沒有憐憫作為基礎,祂就會違背自己的公義。因此,憐憫是了不得的大事。聖經中,神清楚地對祂的百姓說:「我是憐憫,所以你們要憐憫。」在家庭中,當夫妻吵架時,若只講理(公義)而不講憐憫,關係就容易破碎。


捨己與十字架的道理: 真正的信仰並非僅是讓耶穌來「改善」舊我,而是要徹底否定並與基督一同釘死舊我(包括好的和壞的層面)。墮落的人性致力於「肯定自己」,但福音的真理是「捨己」(Deny yourself),也就是否定以自我為中心的生命源頭。若源頭不對,一切屬肉體的努力終將失敗。

重點/解釋
現今教會普遍存在一種錯誤教導,即把信耶穌當作是改善舊我、讓自己變得更好的一種方式。這種思想其實是在「肯定自己」,與福音的核心——「捨己」背道而馳。真正的福音信息是,我們那個從肉身而來的「舊人」,無論其行為是好是壞,都必須與基督一同釘死在十字架上。這意味著要徹底否定以自我為中心的生命源頭。若源頭不對(出於肉體),那麼一切的努力、決策,即使看起來是「好的」,最終也無法到達神那裡。這種「假福音」造成了教會內部的紛爭、隱藏的罪惡,甚至牧師的跌倒,因為他們沒有真正傳講「舊人必須與基督一同釘死」的十字架道理。


信心與神主權的關係: 重生是神100%的工作,人對此沒有任何功勞,唯一的「貢獻」是我們的罪使得重生變得必要。

重點/解釋
真正的理解是,在整個得救的過程中,人沒有任何功勞可言。我們對重生唯一的「貢獻」就是我們的罪,正是我們的罪使得重生變得不可或缺。當基督徒明白這一點時,傳福音的態度就會改變,不再試圖用心理學技巧或人為努力去「說服」人,而是會轉向一種完全謙卑的姿態,承認自己無能為力,並單純地祈求神(聖靈)親自來動工。


聖靈的工作如同風: 耶穌用「風隨著意思吹」的比喻,說明聖靈工作的特性是主權的、奧秘的、人無法掌控或預測的。然而,人可以感受到其果效(「聽見風的響聲」),如同信徒生命中會莫名地開始對屬靈事物有感知、價值觀會改變一樣。

重點/解釋
耶穌用比喻說明重生的奧秘:「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
這表明重生是神(聖靈)完全主權的工作,人無法掌控、預測或理解其機制。
人雖然無法掌控聖靈,但可以感受到祂工作的果效,就像能聽見風吹過的聲音。
在信徒的生命中,聖靈的工作體現為:自己開始對屬靈事物有感覺,價值觀和眼光會發生改變。


尼哥底母的背景與尋求: 尼哥底母是法利賽人兼猶太公會成員,在當時社會地位崇高。他並非帶著驕傲或挑戰,而是經過深入研究後,懷著謙卑和對真理的渴求,在夜裡來尋求耶穌。他承認耶穌是從神而來,並對「看不見神的國」表達了內心的困惑與無奈。

重點/解釋
約翰福音第二章結尾講到有「許多人」因神蹟而信,但耶穌卻不信任他們;第三章開頭則聚焦於「有一個人」——尼哥底母來見耶穌。這個從「許多人」到「一個人」的轉變,突顯了耶穌對這位尋求者的重視。尼哥底母不僅是法利賽人,還是猶太人的官,地位極高。他夜裡來見耶穌,稱祂為「拉比」,並說:「我們知道你是從神那裡來做師傅的。」這顯示他是帶著謙卑和認知來尋求的。當耶穌提到「重生」時,尼哥底母看似荒謬的提問,其實是在表達他內心的無奈與絕望:他知道自己需要改變,卻感到靠自己的力量完全不可能做到,就像人無法回到母腹再生一樣。


馬太福音第四章:主耶穌和祂的門徒的試探

不論是怎麼樣的基督徒,初信的、信主年日長遠的、重理性的、重感性的……等等,不管是誰,不管何時,在世生活中,永遠都會碰到一個最大的試探:「離開神」。

說實在,當大家看馬太福音第四章,你就會知道連主耶穌在世時,都會受試探,更何況是祂的門徒(我們)呢?

試探會用各種方式出現在人眼前,而且會以自己所著緊和在乎的事情的樣貌出現。例如:
  1. 重視健康的基督徒,可能會碰到久病、重病。
  2. 重視感性的基督徒,可能就會碰到能夠帶來更強感動的異端、異教操練。
  3. 重視金錢的基督徒,可能會為了得到更多金錢,可會很令人做出違反良心的事情。
  4. 仲有好多,未能詳述……等等。
加略人猶大是貪錢的人,如否,他就不會做出賣主的行動。每一種都是直接切中自己所看重的一切事物。而且從外觀上看起來,絕對會很合理,很有說服力,因此會使人看得很不清楚。

面對久病、陷入痛苦中的基督徒,他會呻吟地問「我好痛苦,神在哪裡?」

面對強烈反對的理性論述(如新派神學、異教、異端等)的基督徒,他會問「對方說得好有道理,那神是真實存在的嗎?」

面對能夠帶來更多情緒平靜、安穩的心靈操練的基督徒,他會說「這個讓我感覺很舒服,應該也是很好的東西。」

看回馬太福音第四章:「王受試探」,王已四十天沒有吃喝,餓了重視吃喝是正常不過的事。魔鬼對王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

魔鬼知道王重視自己是神的獨生子的名份,神必然會保護王,所以魔鬼就挑戰王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由殿頂)跳下去。」

魔鬼更知道王重視自己是萬國的王的身份,王要掌管萬國,所以魔鬼就用另一比較快捷和舒服的方式,來使王來走一條比釘十字架舒適的路,就是俯伏拜魔鬼……

當然王重中之重的重視,就是由創世以前開始,從沒有一刻與神分開,因為祂與神原為一(約十30)。



對於我們面對大大小小的試探,每一個情境,以及每一種疑問與答案,都是聽起來非常地合理,甚至讓人有找到理由解釋的安心。但是不管是哪一種,都是一個最基本的試探元素:讓人「離開神」。只是試探的程度大小的差別而已。

人都是軟弱無力的,除非有神的親自扶持。人才能夠站立得住。不論基督徒的「靈命程度」再高,都是一樣的。正像俗話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靈命高的人所碰到的試探危險程度也會更高,讓人自己合理化自己內心理由與行為的誘惑程度也就越高。

我們要在不同處境老實回應自己的問題:「你信神嗎?」不要過於看重自己的「靈命」,也不要小看罪的誘惑。這正是突顯出人的軟弱之處。

最重要的警惕自己經文,就在希伯來書裡: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希伯來書四6-9)

在聖經內可得著甚麼?

「你們查考聖經(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和合本.約翰福音5:39-40)
「你們研究聖經,認為從裏面可以找到永恆的生命;其實聖經的話就是為我作見證的!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尋求生命。」(現中修)

今天,實在很多人(不論教內教外)都知道聖經的內容,甚至琅琅上口,可背幾節經文。好事嗎?福音已廣傳嗎?

我不敢說……我只想說,今天不論教內教外人,都沒有在聖經內找到賜生命的主耶穌,他們可能只找到一些道理,甚至一些口號,正如二千年前的猶太人。他們對聖經滾瓜爛熟,可惜卻沒有在聖經內看見上主。更甚的是,就是他們將主釘在十字架上。

愛主之後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約14:23.和合本)
"Yeshua answered him, "If someone loves me, he will keep my word; and my Father will love him, and we will come to him and make our home with him."--CJB
"Jesus answered and said to him, If any one love me, he will keep my word, and my Father will love him, and we will come to him and make our abode with him."--DBY


近兩年,在此網或不同的地方,我經常曾分享到我們要愛神,神愛我們,我們也要愛祂……是盡全條命來愛祂才是聖經的教導。

近日,我看到一節經文,就是彼前1:8「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

順服與愛

約翰福音15:10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和合本)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你們會常生活在我的愛中,正像我遵守我父親的命令,而常在他的愛中一樣。」(現中修)
”If you obey/keep my commandments, you will remain/reside in my love, just as I have obeyed/kept my Father’s commandments and remain/reside in his love.”--NET©
"If you obey my commands, you will remain in my love, just as I have obeyed my Father’s commands and remain in his love."--NIV©

順服與愛是息息相關的課題和功課,若是我們希望自己常常在主的愛中,就要遵守主的命令。

跟隨

我們會問,信了耶穌後,有甚麼行動,可以表現我們是跟隨祂的門徒?傳福音?祈禱?為主拋頭顱,灑熱血……?門徒彼得又如何想?我們像他嗎?我們先看兩節經文:

「……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約13:33)
「主啊,我為甚麼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捨命!」(約13:37)

約翰福音13章,主的時間不多了。當主為門徒洗腳後,祂向門徒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主的說法,即向門徒們指出:

到此為止!門徒不能再跟下去。

門徒彼得不大明白主說甚麼,因為他的門徒觀就是「跟從」。三年前,他就是聽見主的呼召:「來跟從我!」(太4:19),從此就作了主的門徒了。

信耶穌不就是說明要跟隨祂嗎?

彼此洗腳

以下是我在27/2/2011的講台服事的筆記。當我整理文字稿時,除了多謝主之外,也多謝給了我很多靈感及參考的弟兄姊妹,不論深交與否。



題目:彼此洗腳
詩歌:#356 福哉愛的捆綁

今天跟大家分享的題目「彼此洗腳」,我們會有兩位弟兄從不同角度去分享。當我們讀經約翰福音13:1-12的時候,就知道一些「彼此洗腳」背景和當時的情況。

當時的背景情況就是:

  • 日子:逾越節以前;吃晚飯的時候。(1, 3節)
  • 主知道自己死亡、升天的時候到了。(1節)
  • 快要被一個門徒──猶大出賣。(3節)

主快要返回原來的地方:「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裡」(3節),何等榮耀!主當時心情:沒有人了解,明白主的心情……在受難之前逾越節的晚餐,耶穌親自給門徒留下了一個深刻的榜樣;祂忽然離席,拿着毛巾,束着自己的腰帶,替門徒洗腳。當時的猶太人出門,古時馬路很多灰塵的,所以一進來的時候滿腳都是灰塵,主耶穌親自蹲下去,替門徒一個個的洗腳。洗腳在那年代是奴僕做的,而主耶穌取了奴僕的形像謙卑自己,服事門徒,替門徒洗腳。為甚麼呢?我們可想想。

約翰福音第六章(一):主給了甚麼的試驗?

「耶穌舉目看見許多人來,就對腓力說:「我們從那裡買餅叫這些人吃呢?」(他說這話是要試驗腓力;他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腓力回答說:「就是二十兩銀子的餅,叫他們各人吃一點也是不夠的。」有一個門徒,就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對耶穌說:「在這裡有一個孩童,帶著五個大麥餅、兩條魚,只是分給這許多人還算什麼呢?」(約翰福音6:5-9)

腓力在是次試驗中合格嗎?安得烈在是次試驗中合格嗎?

回答以上問題,要先說明幾點:
  1. 從一開始,主是知道要怎樣行,祂知道會有五餅二魚給五千人吃。
  2. 五餅二魚的故事雖說四福音都有記載,但如此角度去落筆,是約翰獨家,唯有是他如此敘述。
  3. 約翰從不同的位置說明人的內心及動機。
  4. 百姓跟門徒是有差別,百姓和門徒都有見主行神蹟,最終卻是離開和跟隨之分……
百姓為何跟隨主,因為神蹟!「有許多人因為看見他在病人身上所行的神蹟,就跟隨他。」(約翰福音6:2)

門徒有沒有見過主行神蹟?有,至少在約翰福音第二章的迦拿婚宴: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裡。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約翰福音2:1-2)

如果照我們看,當時門徒看完迦拿婚宴的神蹟,門徒一定知道跟著耶穌一定無困難,甚麼都可解決,廣東話:「跟住耶穌無死!」「耶穌一定攪掂!」

百姓是因吃餅得飽才跟隨耶穌,主將他們的內心說得明明白白。但門徒卻是不一樣。他們沒有說:「主,你都知如何辦?行神蹟不就是可以解決嗎?不用要我找方法吧!」



門徒稱呼主是拉比,門徒(學生)從不會吩咐拉比(老師)做任何事。因為身份的問題,學生身份不配吩咐老師做任何事,學生只會順服老師的安排。老師叫學生做甚麼,學生都在所不辭。當時門徒認為拉比就是主人,比父親更重要。

百姓的內心卻是完全相反,他們不理會耶穌是誰,有奶就是娘,可以滿足內心,可以使大家因吃餅得飽,大家就會跟隨耶穌。百姓像將好有能力,會行神蹟的耶穌據為己有,去控制耶穌!他們想耶穌如何,耶穌就如何辦。(控制有能力的人,是否想表明自己更大,更高……)

我們有沒有如此?當我們祈禱的時間,不再謙卑,不再懇求,而是命令的時候,像是控制一位能力比我們大的神,是否同樣意味我們比神更大?!這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

說回最初的問題,腓力和安得烈在試驗中是合格的。在耶穌刻意問他們的問題中,腓力和安得烈完成沒有意識、思想要吩咐、控制耶穌做甚麼。他們更沒有說:「你是會行神蹟的老師,你來自行解決吧!」

腓力和安得烈聽到老師說:「我們從那裡買餅叫這些人吃呢?」他們就盡自己的責任及能力去為老師辦事。腓力的能力就是二十兩銀子的餅,而安得烈的能力就是五個大麥餅、兩條魚……

我們的信心是相信神是大能的神,但我們的表現要持守我們只不過是被祂造人,我們是祂的僕人而已。神不是我們的僕人,不是聽我們的安排而去行。神沒有必要迎合我們的要求,祂更絕不是萬能的工人……

我們的定位不要錯,主是我們的好朋友,但我們不可吩咐祂,比祂更高。神吩咐我們做,我們盡力去作,沒有成果,我們是否如此祈禱:「主啊!我盡了一切的力量去做,餘下的交給你去辦,由神祢安排。」

忽然想起自小看的書韱有此句英文:Do your best and let god do the rest.

總結:
耶穌試驗門徒,門徒的表現不像百姓,跟百姓不一樣。門徒雖然曾親眼見耶穌行神蹟,但依然拒絕利用耶穌,完全沒有任何僭越耶穌之思想。





以上是我在聖經課時的功課(讀約翰福音),現時寫出來的,是老師之後的解說及加了我一些小分享。

此問題令我思考很多,今天我所作的,是否跟百姓一樣,要主聽我扮謙卑的祈禱,骨子裡就是想主跟著我走……

其實早前看過預定論的文章,他們的教導方向也是一致的。合乎全本聖經所說預定論的觀念,而且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就是:
  1. 認真盡本分
  2. 敬畏神主權
文章說,在預定論之下,要如何禱告才正確呢?

迫切禱告,將心所願,告訴神,但是要時時敬畏上帝主權,願意接受「即或不然」與「倘若可行」的觀念即可:一切順服在「願你的旨意成全,而非我的旨意成全」,「我願修正自己來配合上帝你,而非神修正祂自己來配合我」。

這時,神依然會應允我們所求,或是帶領我們更清楚知道祂的意思,而不管是甚麼答案,我們都能順服接受,不會怨天尤人。


出埃及記第十九章(二):既遠且近

「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在密雲中臨到你那裡,叫百姓在我與你說話的時候可以聽見,也可以永遠信你了。於是,摩西將百姓的話奏告耶和華。耶和華又對摩西說:你往百姓那裡去,叫他們今天明天自潔,又叫他們洗衣服。到第三天要預備好了,因為第三天耶和華要在眾百姓眼前降臨在西乃山上。你要在山的四圍給百姓定界限,說:你們當謹慎,不可上山去,也不可摸山的邊界;凡摸這山的,必要治死他。不可用手摸他,必用石頭打死,或用箭射透;無論是人是牲畜,都不得活。到角聲拖長的時候,他們才可到山根來。摩西下山往百姓那裡去,叫他們自潔,他們就洗衣服。他對百姓說:到第三天要預備好了。不可親近女人。」(v9-15)

神跟人非常接近,百姓是害怕的。人聽到神的聲音,也應是怕得要死:「耶和華的聲音使火焰分岔。耶和華的聲音震動曠野;耶和華震動加低斯的曠野。耶和華的聲音驚動母鹿落胎,樹木也脫落淨光。凡在他殿中的,都稱說他的榮耀。」(詩篇29:7-8)

今天我們在聚會中,又說「主在聖殿中」,又說「奉主名聚會,主在我們中間」,但我們像從來沒有用fear(敬畏/懼怕)的心來面對。我們今天的聚會,宏觀的觀察就是又輕率,又自我……



為何神要跟百姓定下一個距離?為何超越距離的代價是死?

老師看不同猶太人傳統的書有不同解釋,主要如下:
  1. 「神的話」是由神臨到百姓,而不是由百姓出來的。如保羅說是神默示的。
  2. 神和人的關係永遠是如此打造出來--既遠且近(有愛也有敬畏)。(參約翰福音15:14-15;家中父子關係;學校的師生關係。父子和師生:想有效的教導和領導,一定要如此,有愛又有敬。)
  3. 想與神同在,不是盡力量上山,而是在本位聽從神的話。



「到了第三天早晨,在山上有雷轟、閃電,和密雲,並且角聲甚大,營中的百姓盡都發顫。摩西率領百姓出營迎接神,都站在山下。西乃全山冒煙,因為耶和華在火中降於山上。山的煙氣上騰,如燒窰一般,遍山大大的震動。角聲漸漸地高而又高,摩西就說話,神有聲音答應他。耶和華降臨在西乃山頂上,耶和華召摩西上山頂,摩西就上去。耶和華對摩西說:你下去囑咐百姓,不可闖過來到我面前觀看,恐怕他們有多人死亡;又叫親近我的祭司自潔,恐怕我忽然出來擊殺他們。摩西對耶和華說:百姓不能上西乃山,因為你已經囑咐我們說:要在山的四圍定界限,叫山成聖。耶和華對他說:下去吧,你要和亞倫一同上來;只是祭司和百姓不可闖過來上到我面前,恐怕我忽然出來擊殺他們。於是摩西下到百姓那裡告訴他們。」(v16-25)

下一章說是神頒佈十誡。在此,百姓未聽神的話以先,就要先敬畏神。我們又可以嗎?

約翰福音第廿一章(一):'agapao' and 'phileo'的分別

以下是2009-1-20交的功課。

Query:
Should we make or not make distinction between 'agapao' and 'phileo' in John 21:15-17?

Answer:
v15:
[和合本]他們吃完了早飯,耶穌對西門彼得說:約翰(在太16:17稱約拿)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彼得說: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對他說:你餵養我的小羊。

[KJV]So when they had dined, Jesus saith to Simon Peter, Simon, son of Jonas, lovest thou me more than these? He saith unto him, Yea, Lord; thou knowest that I love thee. He saith unto him, Feed my lambs.

[OJB]Then when they ate, he says to Shimon Kefa, Shimon Bar-Yochanan, do you have ahavah for me more than these? Shimon Kefa says to him, Ken, Adoni, You have da'as that I have ahavah for You. He says to him, Feed My lambs(小羊、羔羊).

v16:
[和合本]耶穌第二次又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說: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牧養我的羊。

[KJV]He saith to him again the second time, Simon, son of Jonas, lovest thou me? He saith unto him, Yea, Lord; thou knowest that I love thee. He saith unto him, Feed my sheep.

[OJB]He again a second time says to him, Shimon BarYochanan, do you have ahavah for me? Shimon Kefa says to him, Ken, Adoni, You have da'as that I have ahavah for You. He says to him, Take care [as a ro'eh (shepherd) would] of My sheep(綿羊). [2Sm 5:2; Ezek 34:2 Ps 78:71f]

v17:
[和合本]第三次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對他說你愛我嗎,就憂愁,對耶穌說:主啊,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餵養我的羊。

[KJV]He saith unto him the third time, Simon, son of Jonas, lovest thou me? Peter was grieved because he said unto him the third time, Lovest thou me? And he said unto him, Lord, thou knowest all things; thou knowest that I love thee. Jesus saith unto him, Feed my sheep.

[OJB] Rebbe, Melech HaMoshiach says to him the shlishit time, Shimon Ben Yochanan, do you have ahavah for me? Kefa was grieved because Rebbe, Melech HaMoshiach said to him the shlishit time, Do you have ahavah for me? And he says to Rebbe, Melech HaMoshiach, Adoni, You have da'as of all things. You have da'as that I have ahavah for You. Rebbe, Melech HaMoshiach says to him, Feed My kevasim.



在OJB版本見到不明的字,查考後得到一些解釋:
  • Rebbe, Melech HaMoshiach(teacher, Judaism's King Messiah)
  • da'as(Knowledge)
  • grieved(憂傷)
  • kevasim(公綿羊羔,陽性單數 keves.陽性複數 kevasim)
  • shlishit time(第三次)
  • Ken(Yes Sir)
我們用希伯來文(用OJB版本)看,主耶穌三次問彼得都是用一個字「ahavah」。「ahavah」就是盡心愛我們的神(Love the Lord with all our heart)。所以,希臘文的‘agapao’ and ‘phileo’ in John 21:15-17是沒有分別。老師解說老約翰為何用不同的字去表達,應是文章修辭的技巧。

而彼得三次都是用「ahavah」來回應。

但主耶穌三次再回應彼得時是不一樣:
  • 1st:Feed My lambs(小羊、羔羊).
  • 2nd:Take care of My sheep(綿羊).
  • 3rd:Feed My kevasim(公綿羊羔,複數).
那些羊一次比一次大隻,我想是一次比一次的承擔更大。仲有一發現是彼得對主的稱呼,第一和二次是:Ken, Adoni,而第三次卻是Rebbe, Melech HaMoshiach。

我想以此看,當我們認主是老師,認主是彌賽亞的時候,主就會將更大的責任或羊給我們牧養。

約翰福音第十四章(一):許多住處?

主耶穌說:
「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約翰福音14:1-3)

「有許多住處」是甚麼?當時的猶太聽眾會想起甚麼?那就要從他們的居住文化入手!

瀏覽拉比網站說的Insula(http://www.followtherabbi.com/Brix?pageID=1574)。Insula大概就是:

Insula加利利人生活的房屋稱為Insula。雖然不是每個人都是如此居住,但仍有許多大家庭是住在這些開放式的單位。一家人的生活就在這些單位內,當有兒子結婚時,父母就會增建更多的客房,使新婚的兒子與一家人一起。

耶穌和十二門徒也可能在迦百農時,也是住在這樣一個家庭大院。(馬太福音12:46-13:1、馬可福音2:1-2、馬可福音7:17)。

耶穌也就是用Insula來形容天上的家(「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14:2))。

在新約經文,Insula多是指一個大家族(大家庭)一起生活。以下四段經文就是例子:
  • 馬太福音10:24-25,36
  • 約翰福音4:53
  • 使徒行傳11:11-14
  • 使徒行傳16:29-32
當主講說約翰福音第14章時,說到祂要去預備地方,可能就是參考這些大屋來說。

NIV John14:1-3
"Do not let your hearts be troubled. Trust in God; trust also in me. In my Father's house are many rooms; if it were not so, I would have told you. I am going there to prepare a place for you. And if I go and prepare a place for you, I will come back and take you to be with me that you also may be where I am.

圖片轉自:http://www.jesuswalk.com/lessons/4_38-44.htm

希伯來文的「一」

為何猶太人拒絕在二千年前在地生活的耶穌,成為他們的彌賽亞?

主要原因一個字:「一」。

主耶穌的「一」是有合一的意義。猶太人的看法就是數量上的「一」。

「我與父原為一。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他。」(約10:30-31)
"I and my Father are one. Then the Jews took up stones again to stone him."--KJV

當對照Shema:
שמע ישראל יהוה אלהינו יהוה אחד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紅字就是「一」的意思,在書寫上,為免跟另一字אחר容易有混淆,他們會將其中的一個字母「ר」放大幾個字型。אחר的意思是另一個(another)。如果亂了,「獨一」變為「另一」真的嚇死人!

當這個אחד(Echad,「一」)的三個字母分拆,用離合詩(Acrostic)分開來看約翰福音14:6時,再有另一翻屬靈學習。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6)
"Jesus saith unto him, I am the way, the truth, and the life: no man cometh unto the Father, but by me."--KJV

Hebrew Bible--
ויאמר אליו ישוע אנכי הנני הדרך והאמת והחיים לא יבא איש אל האב כי אם על ידי׃

當這個אחד(Echad,「一」)的三個字母分拆時:

א(字母讀音:Alef)就是אנכאנכ的意思就是firmness, faithfulness, truth。中文解釋就是「真理」。
ח(字母讀音:Chet)就是חייםחיים的意思就是life。中文解釋就是「生命」。
ד(字母讀音:Dalet)就是דרךדרך的意思就是way, road, distance, journey, manner。中文解釋就是「道路」。

這個「一」,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其他人看的「一」,大都是數量上的「一」。希伯來文的字,是有多方面的意思。



在馬可福音第12章那出位文士的解釋,也是看神的「一」是數量上的「一」。

「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神;」(馬可福音12:32)

"And the scribe said unto him, Well, Master, thou hast said the truth: for there is one God; and there is none other but he:"--KJV

「我與父原為一。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他。」(約10:30-31)
אני ואבי אחד אנחנו--Hebrew Bible



Echad 是有Unity(合一)的意思,主是跟父神合一。猶太人像有帕子看不見此意思!當他們一聽見主說Echad,就像聽見主說自己是另一位神,他們發瘋是可以理解的。因這與他們一生常常背誦的Shema是背道而馳。

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

在弟兄姊妹中間,人人都有難處。如沒有,可能沒有說出來吧!有難處,有人選擇不聚會……服事的人應如何關心和回應……重要的是,有難處的人太多,去服事(關顧)的人數不多……

不如用五餅二魚的故事來找出路,因情境太相似了:

「這事以後,耶穌渡過加利利海,就是提比哩亞海。有許多人因為看見他在病人身上所行的神蹟,就跟隨他。耶穌上了山,和門徒一同坐在那裡。那時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舉目看見許多人來,就對腓力說:我們從哪裡買餅叫這些人吃呢?他說這話是要試驗腓力;他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腓力回答說:就是二十兩銀子的餅,叫他們各人吃一點也是不夠的。有一個門徒,就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對耶穌說:在這裡有一個孩童,帶著五個大麥餅、兩條魚,只是分給這許多人還算什麼呢?耶穌說:你們叫眾人坐下。原來那地方的草多,眾人就坐下,數目約有五千。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就分給那坐著的人;分魚也是這樣,都隨著他們所要的。他們吃飽了,耶穌對門徒說: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免得有糟蹋的。他們便將那五個大麥餅的零碎,就是眾人吃了剩下的,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約翰福音6:1-15)

主將一些關顧的放在門徒中間,主試驗腓力一樣。正如當主將一些服事的對象放在我們中間,我們就會想很多方法來去完成,腓力也很實際,他說沒有足夠的錢,不行……

我們不就是跟腓力一樣,將著眼點放在看得見的事物上嗎?當時腓力的著眼點在於錢,我們又如何?人人不同……甚麼XX事工、YY小組、ZZ計劃,為的就是要來完成主給我們要關顧別人的心。連祈禱都沒有,我想失敗是應該的。一次又一次的失敗。

安德烈又如何?他也是沒有多大的信心來找主,他只知有一個小朋友有五個大麥餅、兩條魚,就跟主說出情況。

我們又有否像安德烈,有否將看見或聽見的交給主!安德烈明知分給這許多人的餅和魚沒有作為,但他仍是跟主說。

主又如何回應安德烈?主沒有直接回應安德烈,只叫門徒們叫聽眾先坐下。門徒們或主自己之後是有安排的:有一百一排的,有五十一排的。(馬可福音6:40、路加福音9:14)

有時我們太屬靈,主將一些服事意念放在我們中間,之後也有祈禱。但之後像洗手不幹,甚麼事都不理會,等主工作……不過我看完此故事,是有安排的。我常說:我們是否太屬靈,太屬靈的表現就是甚麼事都不幹?

之後,主耶穌拿起餅來,親手祝謝並擘開,遞給門徒,擺在眾人面前。(路加福音9:16)當然沒有主自己親手的工作,一切的服事都是無聊,說的都是廢話。



我們甚麼都沒有,只有弟兄姊妹。困難令人遠離,不難理解,但我們有沒有失去所盼望的嗎?我們仍是有希望的!只有願主親自工作才行。我們也要配合主的工作,坐著只會讓機會流走。

哪我們如何才好?不就是先做好自己,多信靠主,多學習主的話,多順服聖靈恩膏的教訓。

「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在會堂裡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又醫治各樣的病症。他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於是對門徒說:要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馬太福音9:35-38)

創世記第廿九章(一):利亞的眼睛

創世記29:17
「利亞的眼睛沒有神氣,拉結卻生得美貌俊秀。」(和合本)
"Leah was tender eyed; but Rachel was beautiful and well favoured."(KJV)
「利亞的眼睛沒有神氣,拉結卻生得豐姿俊秀、容貌美麗。」(呂振中)
"Leah's eyes were tender, but Rachel had a lovely figure and beautiful appearance.)"(net bible)
net bible解釋tender:
"and the eyes of Leah were tender." The disjunctive clause (introduced here by a conjunction and a noun) continues the parenthesis begun in v.16. It is not clear what is meant by "tender" (or "delicate") eyes. The expression may mean she had appealing eyes (cf. NAB, NRSV, NLT), though some suggest that they were plain, not having the brightness normally expected. Either way, she did not measure up to her gorgeous sister.
另外,沒有「神氣」的strong number是<07390>,其解釋都是「嬌嫩的,柔軟,柔和的,弱……」,從沒有說她醜。

在全本聖經,共有16節是有<07390>出現,大部分的和合本都是翻作「嬌嫩」和「柔和」。(出處:創18:7、創29:17、創33:13、申20:8、申28:54、申28:56、撒下3:39、代上22:4、代上29:1、代下13:7、伯41:3、箴4:3、箴15:1、箴25:15、賽47:1、結17:22)

這段經文似乎把利亞較為平淡又的外貌與她妹妹拉結迷人的美貌作比較,雅各就是喜歡(「樣好身材正」的拉結。

但神像是喜愛利亞溫柔的眼睛,她的從神來的祝福和幫助比拉結多。利亞共生了六子一女,而拉結只有兩個兒子。

可惜,無論利亞做甚麼也不可以贏取她丈夫的愛。拉結的兩個兒子約瑟和便雅憫卻是雅各的至愛,所以,拉結才是雅各真正的妻子。

有趣的是,神的揀選不是按著拉結的美貌,祂揀選的是利亞。彌賽亞耶穌是出自利亞的兒子猶大的後代。

耶穌的眼是如何?我只想起兩個故事:「耶穌站在拉撒路墳墓前的眼淚」(約翰福音11:35)和「雞叫以先彼得三次不認主,主耶穌轉過身來看彼得的眼睛。」(路加22:61)

參考:The Gentle Eyes of Leah

佈道反思:決志

早前說到在開佈道會籌委會前的一些思考。當天,我在會前就跟大家分享我的看法,之後就大家一起祈禱。是次的祈禱,是出席者中有100%(三人)開會祈禱。很少見!之後的事務安排、聚會流程、分享人選,大家都像很有默契似的,我事後想這不單是默契,而是主的同在,主在我們中間。至少那一次的交通沒有「死」的感覺在其中。之後被邀請作分享的肢體,也不用24小時的時間就答應我們,可在當天站台分享……

原來,使徒行傳6:4的內容是work的。

感謝主!近日看到一段經文,也回應了困擾我幾年的佈道工作問題--決志。我常想,「決志」的地位在哪兒?當講員呼召,你又舉手回應了,你又真的得救嗎?我個人的答案:「未必!」

看經文和教會歷史,都沒有佈道後「決志」這東西,都是近百年才衍生出來的作法。從前都沒有,現在為何又有?總感決志,太有個人的決定在其中。令人得救的主權不是在神手中嗎?

但我工作的地方,聚會的地方,又真係幾buy這樣的作法!尤其工作的地方……

早幾年,我看了以下的一篇文章,就更明白此方向是有問題的:「新佈道運動:一百多年前開始的偏差」

我近日是看完以下經文才令我再回想此話題: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翰福音1:12-13)

當我反覆看此兩節經文,一定是相連的。「這等人」一定是回應我們常引用的v12。v12-13好明顯有一真理跟我們說:「成為神的兒女的權柄不是在人的手中,而是在神的手中。」

不是可以憑著血氣、情慾、己意、被其他人激動就能成為神的兒女,而是神自己的作為。

那你說「決志」的地位又如何?!我總認為,有部分人真的會一時衝動,被他人影響……,多不勝數的方法令人抉志。

「過分」注重「決志」的時間,「過分」想方法令人「決志」,我們會否落在跟神對立的位置嗎?

「新佈道」一文引用司布真的說話:「這個時代的教會有一種為神幹一點事的渴望 ,但甚少人會問神願意他幹甚麼。許多用來向眾人傳福音的東西根本沒有教會偉大的元首的命令;祂也不可能會准許這些事情。」

「新佈道」一文提醒我們考查聖經,就會發覺聖經中初期教會的佈道信息是如何?

「悔改」總是福音的主題,這是施浸約翰和主耶穌基督的第一個信息(參看〔太3:2〕及〔太4:17〕,也是彼得(徒2:38;3:19,5:31)和保羅(徒13:38;14:15下;17:30;26:20)每次的佈道信息。這樣的佈道信息,才符合聖靈對世界的主要工作:「祂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翰福音16:8)

延伸閱讀:使徒行傳第六章(一):從聖經看佈道工作「新佈道運動:一百多年前開始的偏差」

約翰福音第五章(二):神的話的功用!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v24-25)

教會要我們讀經、讀經、再讀經。如不讀經,就不可在這末後日子,苦難、試探多的日子站立得穩。

v24:有主的話而有相信接受的,我們就有永生,不被定罪,更可出死入生。

v25:主基督不僅是在將來會叫死人復活,並且祂現在就能賜人生命。主的話可使人本已死的靈性的活過來。



「你們查考聖經(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v39)
"Search the scriptures; for in them ye think ye have eternal life: and they are they which testify of me."--KJV

聖經的內容乃是為基督作見證,所以讀聖經的目的並不是為明白道理,或者遵守規條,乃是要藉聖經來認識並享受這一位豐滿的基督。

如果我們讀聖經時,將經文和主基督分開,甚或不思想經文跟主基督有何關連或聯繫,不存著來朝見基督的態度和心情讀聖經。那我們跟猶太人又有何分別!?

猶太人的主要錯誤就是沒有主耶穌在他們中間。猶太人並非不知道要讀聖經,可惜在於他們沒有進一步的認識,在他們面前的這位耶穌,就是永生的實際,所以仍是枉然。他們是會是死守規條。只有以基督為讀經惟一的目標,自然就會有亮光、有供應。

--意思參考出處:黃迦勒《約翰福音註解》

約翰福音第五章(一):他們甚麼都有?!

猶太教跟基督教不一樣。說實在猶太教甚麼都有:
  1. 他們有敬拜神的節期。(v1)
  2. 他們有大君的京城:耶路撒冷。(v1)
  3. 他們有羊門(v2),得神保護。
  4. 他們有畢士大池子(v2)畢士大的strong number: <964>,其意義為愛。
  5. 他們有五個廊子(v2)。「廊子」是保護人們不受日曬雨淋,故表徵摩西律法的庇護。
  6. 他們有天使(v4)幫助。
  7. 他們有攪動的池水(v4),解決問題的方法。
  8. 他們有安息日(v10),得安息的應許。
  9. 他們有聖經(v39):神的說話和心意。
  10. 他們有屬靈偉人:摩西。(v45)
雖然他們甚麼都有,但仍有以下的事發生,使所有的變為零。
  1. 廊子仍躺著許多病人(v3)。
  2. 病了38年的人(v5),他雖看盡所有猶太教所有的,但仍與他無關係。
「耶穌對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走吧!那人立刻痊癒,就拿起褥子來走了。」(v8-9)

不用那麼多,有主耶穌就解決一切問題!

約翰福音第十三章(二):最後的一晚

上周五晚在林家讀經交通,我有一點分享,之後發現有一點錯誤。幸得李弟兄在會後提醒,都是不熟聖經之故。

以約翰福音第十三章為基礎,最後的一晚主要有幾件事發生:洗腳、暗示有人賣主、猶大離席、最報晚餐主的分享。原來,仲有大家仍爭論誰為大。

「彼得說:主啊,我為什麼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捨命!耶穌說:你願意為我捨命嗎?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v37-38)

彼得如此過於自信的宣言,原來是在爭論誰為大(路加福音22:24-)之後。

路加福音22:24的英文和原文顯示出,和合本漏了一個很重要的字,以示爭誰為大是接續最後晚餐之後。

和合本:「
門徒起了爭論,他們中間哪一個可算為大。」
原文 : 「他們中間起了爭論。」,也,表示連接上句。

彼得以為他必爭勝,必為首。可惜,主就在此時此刻顯露他天然肉體如何的大。

如只看約翰福音13:37-38,彼得就沒有希望了,完蛋了。幸有路加福音22:31-32補充:

「主又說: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

彼得仍是有盼望的。往後的歷史已明證了。

約翰福音第十三章(一):三個知道

當主在釘十字架前,祂有一個行動,就是為仍在爭誰為大的門徒洗腳。更將新命令教導如他們:「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v34-35)

主在action前,祂有三個「知道」:
  1. 主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v1)
  2. 主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裏(v3)
  3. 主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裏去(v3)
看回原文的strong number,第3個的「知道」是原文沒有的。第1和2個的「知道」的strong number是1492

1492的解釋,像是心內和心外都沒有明白和知曉,沒有半點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和地位。



我們服事要有愛,愛是從神來;愛弟兄姊妹的心,要有捨己的愛……但我們服事前是否清楚明白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呢?

對照主的第1個「知道」,我們知不知道我們自己是屬於主,我們是入世而不屬世的神的兒女?

我們有沒有做一個入世而不屬世的神兒女?從神而來的愛是沒有罪和懼,如約翰壹書4:18說:「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我們如認知自己是入世而不屬世神的兒女,就務必要用從神來的愛(沒有罪,更沒有任何懼怕)去愛肢體。

人間的愛會過去,可暫時有歡樂,但絕不能造就生命。又如,早前四川地震,我們有慈心,甚或會以不同的方式去關懷四川災民。但我們知不知道自己的身份?我們要記得,我們是有君尊的祭司。有一些事我們可以做,有一些卻不可以。如:捐款,是否甚麼機構都可以捐……

對照主的第2個「知道」,我們要務必認知我們的父比萬有都大(約翰福音10:29),祂更將能力/恩賜賜給我們。教會在基督裡所要承受的是無限量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羅馬書8:32)

「所以無論誰,都不可拿人誇口,因為萬有全是你們的。」(哥林多前書3:21)

教會「本應」是超越一切的。為何「本應」?因當你環看今天的教會,她是給基督引領,還是給其他的人事物牽著鼻子走?

在主基督恩典下,「萬有全是你們的」,我們理當以基督為誇口。

我們的服事,尤其不可隨從不是從主而來的人而影響我們--我特別想說是今天的「傳媒」。

「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祕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立比書4:12-13)

靠著全能神的恩賜來服事和愛肢體,大家就沒有缺乏,我們彼此就可得建立了。

延伸閱讀:約翰福音舊blog文章曾出現約翰福音的經文

主有幾多次潔淨聖殿呢?

四卷福音書都有說主潔淨聖殿,經文出於:
  • 馬太福音21:12-13
  • 馬可福音11:15-17
  • 路加福音19:45-46
  • 約翰福音2:12-17
其實主要分兩次潔淨聖殿或一次潔淨聖殿,主要的問題在約翰福音2:12-17

馬太、馬可和路加記載的潔淨聖殿都是主在釘十字架的一周之前發生的。若要將約翰福音第2章所記的潔淨聖殿當作主耶穌在最後一周中所行的事,必須把約翰福音2:13, 23的逾越節也當作是主耶穌末次上京守逾越節的事,那是不可能的。

有更重要的一點是約翰用了幾乎一半的篇幅記主在最後一周的事蹟,沒有甚麼理由要特別將主潔淨聖殿這重要的事,放在祂工作的初期(第一次逾越節,第2章),這完全輕忽了約翰如何重視主在最後一周中的事蹟,把它們歸在一起的用心。

約翰福音所記的是第一次潔淨聖殿,是主初期服事時所作的;而馬太、馬可和路加都是同記載第二次潔淨聖殿,在快上十字架時所所的。

猶太人並沒有因主第一次潔淨聖殿而悔改,態度照舊,依然故我。

在第一次潔淨聖殿之後,猶太人對主說:「你既作這些事,還顯甚麼神蹟給我們看呢?」(約翰福音2:18)猶太人的意思是說,你既這樣沒有愛心對待那些人,叫他們血本無歸,還行甚麼神蹟呢?行多少水變酒的神蹟也沒有用啦……

主在第二次潔淨聖殿時,猶太人不再埋怨主了,而是商議怎樣去殺主!(路加福音19:47,馬可福音11:18)

參考:陳終道在金燈臺發表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