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的賑災

上周,老婆正看演藝界五一二關愛行動的電視節目,忽然跟我說,我們也捐款去賑災吧!我的回應:「等等,晚上跟你說聖經中的賑災,才決定如何?」

「當那些日子,有幾位先知從耶路撒冷下到安提阿。內中有一位,名叫亞迦布,站起來,藉著聖靈指明天下將有大饑荒。這事到革老丟年間果然有了。於是門徒定意照各人的力量捐錢,送去供給住在猶太的弟兄。他們就這樣行,把捐項託巴拿巴和掃羅送到眾長老那裡。」(使徒行傳11:27-30)

當時的背景是保羅已在大馬色之後信主,他仍未改名,仍叫掃羅。剛剛巴拿巴做了伯樂,去找保羅出來事奉,那麼人人都應是仍有點怕他,因不知他是真信定或假信,可能是無間道來教會做臥底……沒有巴拿巴這位伯樂,保羅未必可以那麼快出來事奉。

看以上經文,就知道當時有大饑荒。地點在經文中雖說「天下」,但應發生在羅馬帝國境內多個地區。

而時間呢,就是在「革老丟年間」。參考網上資料,革老丟是羅馬的皇帝,在位期間為主後四十一至五十四年。而猶太地的饑荒則發生在主後47至48年。

饑荒的地點和時間都有了,由何人發起賑災?是不是由送款人巴拿巴和掃羅發動和推動,當然不是。而是由「門徒定意」發起。

好,入最重要一點,賑災收得的款項應給誰?照聖經看,就是「住在猶太的弟兄」。是否只給男人,當然不是,英文KJV更清楚:"determined to send relief unto the brethren which dwelt in Judaea:",是brethren,即眾弟兄姊妹。

弟兄姊妹有困難,你不將捐款先給他們,是說不過去的。你有一萬元,你家中至親的有困難,你不是先將錢分一些給他們嗎?我想你不會不理他們,而將錢給路口的乞丐吧!

我不是說不照顧其他有需要的人,而是其優先次序。最主要和先要的,是幫助最親的人。基督徒最親的人,不就是同有屬天生命的弟兄姊妹嗎?大家不都是有名字在生命冊上嗎?我們一定要先幫助有困難的教會肢體。

以四川地震為例,我們基督徒要先幫助受影響的四川教會。如否,真的說不過去。「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摩太前書5:8),我個人覺得也可應用在屬靈的親屬上,即眾弟兄姊妹。

太太聽後,也說同意。我最後跟她總結就是我們先找找有沒有溝道可奉獻給四川教會。同時如找不到,我個人認為捐款給基督教機構,如宣明會……也是可以的方法。因它們的工作也是服事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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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