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對我來說,我活著,是為基督;死了,更有收穫!」(現中修)
「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和合本)
在保羅的想法,「死」是一件好事。那麼好在那?可以得到甚麼?可以逃避現實?
近日看到《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十一、救恩在死後的益處,內容非常清楚和仔細。
問37:信徒臨終的時候,從基督得甚麼益處?
Lashon hara (or Loshon hora) (Hebrew לשון הרע; "evil tongue") is the Jewish sin of gossip. Lashon hara generally refers to true statements, written or spoken, although untrue gossip is also prohibited. Thus, while truth is generally a defense against slander or libel, it is not a defense against lashon hara. (via: 維基)
文章題目:沉默也是見證
文章作者:吳思源
文章出處:基督教週報,第 2199 期 (2006 年 10 月 15 日)
「跑馬地昨午發生驚險飛竹壓車意外。一綑以鋼纜扎緊的搭棚竹,由三十一樓外牆吊上天台時,吊索疑不勝負荷突然崩斷,該綑二十七支長約六至七米,總重量約一百六十公斤的竹枝直墜地面,水平橫砸中一輛駛過的凌志房車,將後座車頂壓至扁平,車內一對十歲孖女及一名菲傭大難不死,僅頭部輕傷。」 《明報》30.9.2006
從三十一樓層高空以時速一百五十七公里急墜、撞擊力高達一千三百公斤的一大綑棚竹,電光火石之間把一輛行駛中的房車後半部壓至扁平,卻又奇妙地沒有導致任何人傷亡,只有三個人略受輕傷。專家指出房車內各人之所以能逃過大難,實有賴四大巧合因素,包括時間、棚竹下墜的角度、乘客的高矮,與及她們坐的位置;若其中一項稍有差池,必有人重傷甚至死亡。
如果這幾個大難不死的人是基督徒,你想她們所屬的教會如何反應?會否立刻找她們去講見證?基督教媒體又會否把它搬上熒光幕,拍成佈道會所用的見證短片?凡遇上幸運的事,總要公開作見證,看為述說神的大能,這是時尚的想法。
世事誠然充滿奇妙,甚至許多是不可思議。有的如這次般化險為夷,一次過結合了四個「巧合」而喜劇收場;但亦有不少是「不幸」的,例如曾有掉下的鋁窗奪去行人的性命、倒車撞死一對基督徒父女,以及有上教會途中的老婦人被汽車輾斃。
一些教會慣性將信徒遇上福祉看為作見證的良機,不論是大病不死、海嘯逃生、履險如夷,以至在樓價或股價大跌前夕「及時」售貨套現等等,都視之為上帝特殊的厚愛恩寵。生命無常,世事深不可測,人生際遇難料(unpredictable),只有平庸和不甘寂寞的信仰,才叫人誇張看待一己的際遇,遇福時急不及待與人「分享」,遇禍時呼天搶地找人「分擔」,彷彿自己是宇宙的中心,一切都是「為己」(pro me)。
面對人生不可思議的際遇,也許最適當的回應是保持緘默,在一刻懸念之中洞觀個人的渺小,就如童女馬利亞般「把這一切的事存在心裡,反覆思想。」遇上幸運的事,先問問自己何德何能,何來向神邀功以蒙福?想想周遭有更多德行比自己好、品格比自己高尚的人,卻往往命途多舛?每念及此,可謂無話可說,更何有「見證」可言?
又也許,沈默其實是另一種見證—見證神旨難測,和一己的平凡渺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