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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於我有何益?!

腓立比書1:21
「因為對我來說,我活著,是為基督;死了,更有收穫!」(現中修)
「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和合本)


在保羅的想法,「死」是一件好事。那麼好在那?可以得到甚麼?可以逃避現實?

近日看到《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十一、救恩在死後的益處,內容非常清楚和仔細。

問37:信徒臨終的時候,從基督得甚麼益處?

2011年母會元旦愛筵交通分享

日期:2011-1-1
地點:長沙灣家
聚會:2011年母會元旦愛筵交通分享


感謝主,可以在此跟大家分享。上次在元旦愛筵交通,已是四年前的事了。回首2007元旦分享,分享內容就是外婆被主接去……

2007年元旦愛筵交通就是交通到外婆離開被主接去的事.

生老病死.人生必經階段。幸好我們有主,我們有依靠。有天上爸爸的手可給我們握著。

由2007至今,四年內也發生很多大大小小、高高低低、起起落落的事。在我個人發生最大的事,當然就是小女兒清心出生。她現在快16個月。

過去幾年,主恩不絕。恩典在於發現,只要細心觀察,主恩必我我們身旁。照聖經說:「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馬太福音7:11)

反轉從另一角度看,一個蒙大恩的人,一定是給神使用的人。我上周在青年聚會也曾分享,願大家在今年在給神使用,成蒙大恩的人。

頂天立地

真正的基督徒應是「頂天立地」的人,我說「頂天立地」跟字典說的不一樣。

國語辭典修訂本
頭頂著天,腳立於地。形容人處事光明磊落,氣勢豪邁。元˙陳以仁˙存孝打虎˙第二折:「不能夠開疆展土笑談間,算甚麼頂天立地男兒漢。」里語徵實˙卷下˙頂天立地引孫真人˙衛生歌云:「頂天立地非容易,飽食暖衣甯不愧。」或作「立地頂天」。

而我說的「頂天立地」,就是思想、頭腦、心思要常在想著天上的事,肉身雖然行走在地。雙腳在地,腦袋要在天。

可惜很多基督徒就剛好雙反,雙腳在天,腦袋在地。表現出來像是天上生活,但滿腦子沒有空間給主。

由巴別塔想起

在巴別塔事件中,人類說了一句好特別的說話:「來吧!我們要……」,好像很「合一」!

『他們彼此商量說:「來吧!我們要做磚,把磚燒透了。他們就拿磚當石頭,又拿石漆當灰泥。」他們說:「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v3-4)

神的回應也很特別,像有一個對比,「來吧」對「看吧」:

『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做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做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

人多好辦事?「我們要」是否表現「合一」?「合一」是甚麼?

忽然想起創世記第6章的故事,他們也是一起做一些事……甚麼事在此也不大重要,重要是他們是一起做了得罪神的事……得罪到一個地步,神要用洪水……你說大件事嗎?他們「隨意挑選」女子,交合生子,就出了上古英武有名的人。他們的合一結果是有能力,你看結果--能力--來辨別是否好事時,我想你就錯得很緊要。

合一與能力是沒有必然的關係,當你以為合一後,資源更集中,可「同心」做更多更偉大的事時,即表明你已忘主耶穌了……

「所以,在基督裡若有什麼勸勉,愛心有什麼安慰,聖靈有什麼交通,心中有什麼慈悲憐憫,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立比書2:1-11)

合一的表現不是能力,而是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重要(參考)、虛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腓立比書2:1-11說的才是真合一的表現。

今天教會的情況,有多少是如此?自己也不說那麼多,「對己嚴」才是唯一。

「悅人的眼目」(創世記3:6)、「隨意挑選」(創世記6:2)、「來吧!我們要」(創世記11:3-4),以上三件事,都是得罪神的……又忽然想起,早前esther姊妹分享在靈修書My Utmost for His Highest的一句說話:「Remember what lust is--"I must have it now," whether it is the lust of the flesh or the lust of the mind.」(記住甚麼是邪慾:「我現在立即要」,這就是邪慾,不管是肉身的邪慾還是心智上的邪慾。)(3月14日那一篇)。

馬太福音第五章(一):虛心的人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v11-12)

主實在看得起我們!

有一個重點是我忽略的:

從前先知的功能是為主發聲,他會被辱罵、被逼迫、被捏造各樣壞話毀謗;
現在我們也會因主基督和祂的話被辱罵、被逼迫、被捏造各樣壞話毀謗。

那從前的先知和我們有同一樣的結果,就是「有福」的。「有福」應是回應v10,有福就是天國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v10)
"Blessed are they which are persecuted for righteousness' sake: for theirs is the kingdom of heaven."--KJV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v3)
"Blessed are the poor in spirit: for theirs is the kingdom of heaven."--KJV

虛心由兩個strong number組合成:虛<4434><4151>

有弟兄告訴我們,虛心看原文就有以下的解釋:
poor, beggarly, pneuma, wind, soirit

對當天聽登山寶訓的聽眾--猶太人來說,集齊以上特質的就是摩西。poor, beggarly不在身外,而是內裡,即pneuma。

想想摩西內裡如何謙卑?

「摩西娶了古實女子為妻。米利暗和亞倫因他所娶的古實女子就毀謗他,說:難道耶和華單與摩西說話,不也與我們說話嗎?這話耶和華聽見了。摩西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民數記12:1-3)

從以下經文,代入當時的百姓,其實摩西外表可能是常常罵人的:

「利未的曾孫、哥轄的孫子、以斯哈的兒子可拉,和流便子孫中以利押的兒子大坍、亞比蘭,與比勒的兒子安,並以色列會中的二百五十個首領,就是有名望選入會中的人,在摩西面前一同起來,聚集攻擊摩西、亞倫,說:你們擅自專權!全會眾個個既是聖潔,耶和華也在他們中間,你們為什麼自高,超過耶和華的會眾呢?」(民數記16:1-3)

作反的人說人人皆聖潔,摩西不用常站高位來罵我們……

直到現在,再一次說明虛心,不是外面肉體的表現,而是心裡的態度。

現多說一點摩西心裡的態度是如何,說多一點例子: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下去吧,因為你的百姓,就是你從埃及地領出來的,已經敗壞了。他們快快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為自己鑄了一隻牛犢,向他下拜獻祭,說:以色列啊,這就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耶和華對摩西說:我看這百姓真是硬著頸項的百姓。你且由著我,我要向他們發烈怒,將他們滅絕,使你的後裔成為大國。」(出埃及記32:7-10)

如果我是摩西我即「開心死」!但摩西卻不是這樣:

「摩西便懇求耶和華─他的神說:耶和華啊,你為什麼向你的百姓發烈怒呢﹖這百姓是你用大力和大能的手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什麼使埃及人議論說他領他們出去,是要降禍與他們,把他們殺在山中,將他們從地上除滅﹖求你轉意,不發你的烈怒;後悔,不降禍與你的百姓。求你記念你的僕人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你曾指著自己起誓說:我必使你們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並且我所應許的這全地,必給你們的後裔,他們要永遠承受為業……摩西回到耶和華那裡,說:唉!這百姓犯了大罪,為自己做了金像。倘或你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你從你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耶和華對摩西說:誰得罪我,我就從我的冊上塗抹誰的名。現在你去領這百姓,往我所告訴你的地方去,我的使者必在你前面引路;只是到我追討的日子,我必追討他們的罪。」(出埃及記32:11-13, 31-34)

看完這段,我們看此段歷史的人就明白,摩西為何是一個極其謙和的人,因為他看別人比自己重要。對於米利暗,摩西的表現也是一樣。

對應新約,有以下一段經文:「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立比書2:3-5)

"Do nothing from rivalry or conceit, but in humility count others more significant than yourselves. Let each of you look not only to his own interests, but also to the interests of others. Have this mind among yourselves, which is yours in Christ Jesus,"--ESV

看別人比自己重要,摩西可以,道成肉身的基督也可以,那我們又可以嗎?

延伸閱讀:愛弟兄

腓立比書第四章(一):友阿爹和循都基

「我勸友阿爹和循都基,要在主裡同心。我也求你這真實同負一軛的,幫助這兩個女人,因為他們在福音上曾與我一同勞苦;還有革利免,並其餘和我一同做工的,他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腓立比書4:2-3)

昨晚在張家分享此段經文,特別奮亢。因為發現,保羅用兩節經文,就可化解兩位肢體間的嫌隙。正如m姊妹說,服事間大家總有不同意見,有人有意見的地方,總是大家看法不同。

腓立比的兩位姊妹,就因一些我們不明白的事,在當中有不和。保羅不像某些人的勸勉,愛單單打打,某人怎樣、某人要小心,繞一個圈來一吐不快。我最看不起更在講台上指桑罵槐的講員。保羅的特色就是:「友阿爹、循都基,主裡同心啦!」

保羅也要求其他人一起幫助這兩位姊妹,沒有叫大家「玩」孤立。保羅不是勸,更不是吩咐,而是求大家要同負一軛。非常感動,保羅不是屬靈到不著地面,也沒有只餘下聖靈的聲音在呼召人彼此相愛。保羅竟是求大家:「凡曾為我保羅的福音事工有祈禱,有支持的,請大家同樣幫忙這兩位姊妹吧!」

聽後,眼角也會「鹹濕」。

在此看,相交和服事本應不可分割。與保羅「一同勞苦」,「一同做工」的,就要幫助友阿爹和循都基。

今天自認服事好,相交又真的好嗎?自認相交好,服事又好嗎?你知我我……保羅服事好,他將自己放在大家面前,再才叫人與其他人和好。沒有只有主的話……(有些人最愛:主吩咐不要紛爭,大家不要吵了。)

最後,保羅說:「名字都在生命冊上。」

因為大家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你我有意見不一時,會想起此句聖經嗎?因為大家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大家都在主裡生,也在主裡死,他朝也在主裡復活,所以大家都務必保守和維護。

延伸閱讀:天天彼此相勸相交的替代品

舊blog文(關於腓立比書):腓立比書(link 1) (link 2)、得與失(我推介)(link 1) (link 2)

愛弟兄

聚會題目:愛弟兄,零碎的分享,欲望能像十二籃放在大家面前……



全部聖經,只有約翰壹書四章告訴我們怎樣才能站在審判台前不怕?他把「祕訣」告訴了我們,他說:你們要住在愛裡。

看得見的都沒有愛,如何說愛神呢?

「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約翰壹書4:17)



今天基督徒相交的普遍抗拒,可能給我們的言論封殺了。
  • 不要多謝我,多謝神好了。
  • 接受人的讚賞,神的讚賞便沒有了。
  • 不要尋求人的幫助,否則便不是單單仰望神。
  • 談相交之道是往下面看,永遠解決不了問題,談敬拜才高舉神,一切問都會迎刃而解。
  • 我是為你代禱的,不要來關心我。
  • 不要把軟弱說出來,否則會絆倒別人。


愛的記號(參考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13:34-35)

別人是基督徒中間的愛才知道大家是基督徒,不是看十字架裝飾,更不是其他,而是愛。

不在乎大吃大喝、談談近況、說說笑、風花說月……只在乎愛,彼此相愛。



愛是永遠在期待著。而不是「要求」。
  • 「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加拉太書6:9)
  • 「流淚撒種的,必歡呼收割。」(詩篇126:5)
  • 「愛是……凡事盼望。」(哥林多前書13:7)
  • 「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他自己情願。」(雅歌2:7)
屬靈友誼不在乎主內的日子和你對神的知識,乃在乎你對神的愛。對神的愛會漸漸將兩顆心連在一起。我們需要認識和追求神的愛。



聖經例子一:大衛與約拿單

「約拿單的心與大衛的心深相契合。約拿單愛大衛,如同愛自己的性命。」(撒上18:2)

撒上17章說到大衛打敗巨人歌利亞

「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立比書2:3) 強,有一些譯本譯為「重要」。

ESV譯作:count others as more significant than yourselves。這就比較容易理解了,看別人比自己更重要。

大衛與約拿單立約

「約拿單對大衛說:我們二人曾指著耶和華的名起誓說: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並你我後裔中間為證,直到永遠。如今你平平安安地去吧!大衛就起身走了;約拿單也回城裡去了。」(撒上20:42)

「大衛說:你不要懼怕,我必因你父親約拿單的緣故施恩與你,將你祖父掃羅的一切田地都歸還你;你也可以常與我同席吃飯。 」(撒下9:7)

一起吃飯,大衛可常記起,愛曾在他中間出現,這愛更有神在其中。



聖經例子二:保羅的百樂--巴拿巴

有一個利未人,生在居比路(即塞浦路斯),名叫約瑟,使徒稱他為巴拿巴。(巴拿巴翻出來就是勸慰子)。他有田地,也賣了,把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徒4:36-37)

相信使徒對他的印不止是因為他樂捐,因為當時大部份信徒都願意變買所有奉獻給教會。使徒稱他為勸慰子(son of encouragement),就是因為他樂意時刻鼓勵人。他雖不在十二使徒之列,也不是七位執事之一,但他的地位也隨著他的事奉而被提升。因此,他也可被視為初期教會領袖之一。

作為領袖,要押上自己的地位及名譽來保住一位眾人眼中的敵人,還未認清是否「無間道」的掃羅,並不是人人都有這樣的信心與勇氣。

掃羅到了耶路撒冷,想與門徒結交,他們卻都怕他,不信他是門徒。惟有巴拿巴接待他,領去見使徒,把他在路上怎麼看見主,主怎麼向他說話,他在大馬色怎麼奉耶穌的名放膽傳道,都述說出來。(徒9:26-27)

巴拿巴的行為也是愛弟兄的行動,當中更有順服神在當中。雖最後巴拿巴和保羅因馬可分道揚鑣,行自走主給他們的路。馬可發生何時?可參看使徒行傳。保羅在年老時也對馬可有高度讚賞,「因為他在傳道(或作:服事我)的事上於我有益處」(提摩太後書4:11),保羅也有愛弟兄的表現。

出人意外的……

「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立比書4:6-7)

"Be careful for nothing; but in every thing by prayer and supplication with thanksgiving let your requests be made known unto God. And the peace of God, which passeth all understanding, shall keep your hearts and minds through Christ Jesus."-KJV

又到十一月,感恩節來臨。更是快到「回顧與前瞻」的聚會,在團契、教會、甚至家庭,都會再此時此刻感恩。有時回望過去,回頭想,才驚覺自己是一個蒙恩的人。

我不打算在此寫感恩分享。

言歸正傳。當你在蒙恩的時候,你大部分時候你不會察覺有主的恩典來到,多是經過後才發現。因為神所賜的恩典和平安,是出人意外的,是超過人所所思想和明白的。總之就不會事先張揚。

我們看看童女馬利亞,她是蒙大大恩(沒有人有此經歷)的女子,但當她有神的大恩來臨(聖靈感孕)時,她如何反應?大鑼大鼓?跟約瑟商討?在會堂傳揚?全部都沒有,她選擇沉默。「馬利亞說: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天使就離開他去了。」(路加福音1:38)



文章題目:沉默也是見證
文章作者:吳思源
文章出處:基督教週報,第 2199 期 (2006 年 10 月 15 日)

「跑馬地昨午發生驚險飛竹壓車意外。一綑以鋼纜扎緊的搭棚竹,由三十一樓外牆吊上天台時,吊索疑不勝負荷突然崩斷,該綑二十七支長約六至七米,總重量約一百六十公斤的竹枝直墜地面,水平橫砸中一輛駛過的凌志房車,將後座車頂壓至扁平,車內一對十歲孖女及一名菲傭大難不死,僅頭部輕傷。」 《明報》30.9.2006

從三十一樓層高空以時速一百五十七公里急墜、撞擊力高達一千三百公斤的一大綑棚竹,電光火石之間把一輛行駛中的房車後半部壓至扁平,卻又奇妙地沒有導致任何人傷亡,只有三個人略受輕傷。專家指出房車內各人之所以能逃過大難,實有賴四大巧合因素,包括時間、棚竹下墜的角度、乘客的高矮,與及她們坐的位置;若其中一項稍有差池,必有人重傷甚至死亡。

如果這幾個大難不死的人是基督徒,你想她們所屬的教會如何反應?會否立刻找她們去講見證?基督教媒體又會否把它搬上熒光幕,拍成佈道會所用的見證短片?凡遇上幸運的事,總要公開作見證,看為述說神的大能,這是時尚的想法。

世事誠然充滿奇妙,甚至許多是不可思議。有的如這次般化險為夷,一次過結合了四個「巧合」而喜劇收場;但亦有不少是「不幸」的,例如曾有掉下的鋁窗奪去行人的性命、倒車撞死一對基督徒父女,以及有上教會途中的老婦人被汽車輾斃。

一些教會慣性將信徒遇上福祉看為作見證的良機,不論是大病不死、海嘯逃生、履險如夷,以至在樓價或股價大跌前夕「及時」售貨套現等等,都視之為上帝特殊的厚愛恩寵。生命無常,世事深不可測,人生際遇難料(unpredictable),只有平庸和不甘寂寞的信仰,才叫人誇張看待一己的際遇,遇福時急不及待與人「分享」,遇禍時呼天搶地找人「分擔」,彷彿自己是宇宙的中心,一切都是「為己」(pro me)。

面對人生不可思議的際遇,也許最適當的回應是保持緘默,在一刻懸念之中洞觀個人的渺小,就如童女馬利亞般「把這一切的事存在心裡,反覆思想。」遇上幸運的事,先問問自己何德何能,何來向神邀功以蒙福?想想周遭有更多德行比自己好、品格比自己高尚的人,卻往往命途多舛?每念及此,可謂無話可說,更何有「見證」可言?

又也許,沈默其實是另一種見證—見證神旨難測,和一己的平凡渺小。

照吳思源說,沉默也是另一種見證,更像馬利亞。

不用事先張揚,也不用事先安排。越多安排,越多做作,越不像主的僕人。我只知道,肉身的見證比言語的見證更有力。口水多過茶未必是好事。

得與失

失去,只因曾經擁有;擁有,也有一天會失去。

年少不知愁滋味,最愛聽陳百強的「一生何求」,當中有一句說到:沒料到我所失的,竟已,是我的所有。

如果不是曾經擁有,何來失去。萬事萬物都會有失去的一天,正如聖經傳道書第3章說,

生有時,死有時;
栽種有時,拔出所栽種的也有時;
殺戮有時,醫治有時;
拆毀有時,建造有時;
哭有時,笑有時;
哀慟有時,跳舞有時;……

永遠是一對,永不分離。

記得中四的經濟堂,第一課就教機會成本(Opportunity Cost),當你選擇做一件事情時,就必須放棄做另一件事情的機會,而這第二件事情所帶來的利益就是損失了的好處,亦就是機會成本。課堂所說已完全忘掉得一乾二淨,但得得失失此道理,已永埋在我心中。

「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馬太福音6:21)不單說到有型的物質,無型的情感、名利……

我在神面前可以有「萬般帶不走」的心態嗎?心,和很多東西糾纏中,我可以放下嗎?

每個人「財寶」是不一樣的,然而不論如何失去,最終作為神的兒女(基督徒),我們可以跟保羅一齊說:「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立比書3:8)

失去一切,得著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