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看不同的聖經翻譯版本,永是有益。
今天靈修看箴言第十一章,首三節都明白,有提醒,但到第四節就像思路不通。我是看和合本的:「發怒的日子貲財無益;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
第一件事就是再查字典,再確認「貲財」的意思。「貲」是名詞的時候就是財貨。說到底就是錢、錢、錢。
但是哪人發怒?長官?自己?朋友?妻子?
再看不同版本,呂振中版本將答案給我:「當上帝震怒的日子、財富也無益;惟有仁義的周濟援救人免致早死。」
原來是上帝發怒。不過看11:4的後句,看和合本又好像比呂振中版更清楚。
上帝發怒,多多錢都沒有用,惟有公義在身,才可遠離祂致命的發怒。
想起不同的經文:
如何有公義在身:
守祂的誡命--「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7:12)
公義要追求--「但你這屬神的人要逃避這些事,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提前6:11)
多多錢都沒有用:
「於是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12:15)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