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的「四位一體論」

其他文章參考:九十年代天文台道香港教會分裂的公開信

培靈信息
李常受的「四位一體論」
吳主光

(吳主光註:一位弟兄藉電郵寄給我,李常受對「四位一體」的講論。為方便讀者閱讀起見,筆者以括號和新標點符號,將這篇文章加以修飾,使讀者容易明白其中的思路,不至混淆。筆者又在文章後面,對李常受的言論中,逐點駁斥其錯謬之處。下文凡以(黑色字體)印出的部份,都是筆者的意見。)

以下是來信的原文:
「吳主光弟兄,這是李常受召會不相信「三位一体」,相信「四一神」的証據。此教派常借靈意,大大曲解聖經,完全違背倪柝聲弟兄原本所相信的真道,請多加小心這個掛羊頭賣狗肉的異端,下面是相信「四一神」的証據:

吳主光的評論:



1. 將李常受之「四位一體論」寄給我的那弟兄,一開始就指出,李常受召會不相信「三位一体」;其實李常受不是不相信「三位一體」,而是藉「三位一體」錯謬地推論出「四位一體」而已。按筆者所知,二三十年前,一位神僕「艾得里」牧師寫了一本書,名為《神人李常受》;該書指出,李常受的「四位一體論」違反聖經真理。結果被李常受的「召會」控告,最後法庭判決艾得里牧師賠償巨額罰款,令艾得里牧師遠走他方。自此之後,李常受的「召會」極少再提及「四位一體論」。如今有人將這篇文章寄給筆者,筆者視之為極寶貴的「釋經學負面教材」,盼與讀者分享如何才算為「按正意解釋聖經」。
2. 「四位一體論」顯示,李常受的推理過程,載於《晨興聖言》這本書內。分為三部份:第一部份稱為「包羅萬有的『一』的異像、經歷與實行」;第二部份稱為「晨興餵養」;第三部份稱為「信息選讀」。根據這三部份的思路,我們可以看到李常受的「邏輯推理過程」,先是濫用「靈意解經」,為自己創作出越來越強化,越來越遠離聖經本意的新名詞;然後根據這些新名詞所帶有的新邏輯,推論出「四位一體」的結論。其「邏輯推理過程」大致如下:
第一,李常受先誤解「三位一體」的邏輯。
第二,李常受繼而曲解弗4:4-6,創造「四而一」的論調。
第三,李常受錯誤地用「調和」來形容三一神與人的「合一」。
第四,李常受推論出一個新名詞──「基督生機的身體」。
第五,李常受藉「一」的新定義來推論出「四一神」。
第六,李常受的解釋是三一神「分賜」自己給「召會」。
3. 以下是「四位一體論」的本文(筆者以不同的括號和新標點符號,加以修飾)。讀者可以先細讀這篇「四位一體論」,從而理解李常受整個思想,然後才來看筆者的「批評」,這樣才不至誤解。


《晨興聖言》──包羅萬有的「一」的異像、經歷與實行(9 7年4月台灣初版,第141頁,第八周,周二。)

《以弗所書》四章四至六節裡,「四而一」的「生機實體」與《啟示錄》一章二十節裡的「金燈台」相符。「基督的身體」既是「三一神」,與蒙祂救贖並變化之人的調和,因此「身體」本身就是「一」(弗1: 4-6)。

按照(弗4:4-6),「基督的身體」──「召會」乃是「四而一」──父、子、靈和身體:至終,「召會」──「身體」,就是一班蒙救贖、得重生,且與「三一神」聯結,並與「三一神」調和的人(弗3:16-21)。

(弗4:4-6)啟示「四個人位」──一個身體、一位靈、一主、一位神,與父──調和在一起,成為一個實體,作「基督生機的身體」:

1. 「父」是源頭,「子」是成分,「靈」是素質;這三者都與「身體」調和。
2. 「父」具體化身在「子」裡;「子」實化成為「那靈」,祂們都在我們裡面;因此我們是「四而一」── 神聖又屬人的構成──(約14:10-11、16-17、20,弗3:16-21)。
3. 因著「父、子、靈」都與「基督的身體」是「一」,我們可以說,「三一神」現今乃是「四一神」;這四者就是「父、子、靈與身體」(4:4-6)。

晨興餵養

(約14:16-17)「我要求父,祂必賜給你們另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實際的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祂,也不認識祂;你們卻認識祂,因祂與你們同住,且要在你們裡面。」20節──「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我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

「身體」真正的「一」就是「三一神」,祂不僅是「三一」的,也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這位終極完成、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將祂自己與蒙祂揀選的人,在他們的人性裡相「調和」,這「調和」就是真正的「一」。

真正的「一」,不只是我們聚在一起的事。世人也聚在一起,他們聚集時,有他們那一種的「一」。然而,那不是我們的「一」;我們的「一」乃是「基督生機身體」的「一」。「基督的身體」乃是「三一神」

與蒙救贖,並被變化之人的調和;因為「身體」是這樣的調和,這「身體」本身就是「一」。「三一神」的三者──父、子、靈──乃是這「一」的三個神聖因素;而這三個神聖因素,與一個人性因素相調和,終極成為「身體」。這「身體」就是真正的「一」。(《長老訓練》第十冊,三六頁)

信息選讀

「召會」是什麼?「召會」是一個身體,一位靈,一個盼望,一主,一信,一浸,一位眾人的神與父,就是那超越眾人,貫徹眾人,也在眾人之內的。這就是「召會」。在宇宙中,沒有什麼別的東西,像「召會」那樣了;她是何等的奇妙!講到末了,「召會」就是一班與「三一神」聯結並調和的人。「三一神」與「召會」乃是「四而一」。

因著「父、子、靈」都與「基督的身體」是「一」,我們可以說,「三一神」現今乃是「四一神」;這四者, 就是「父、子、靈」與「身體」。神聖「三一」的「三」者,不可分,不可離,也不可亂;這「四一」也是一樣。

「三一神」與「基督身體」如此奧秘的聯結並調和,目的乃是為著分賜──「那靈」作「基督身體」的素質,不斷地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同時,主也一直將祂的成分,分賜到我們裡面。照樣,當「父」超越、遮護我們;貫徹、關切我們,並住留在我們裡面時,祂就不斷地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因此,「召會」乃是「三一神」分賜的結果。

「三一神」將祂自己分賜到祂的信徒裡面,在宇宙中,便產生了「召會」這一個「生機體」,並且「三一神」要不斷地、一點一點地,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有的肢體裡面,作他們的成分、素質和享受。(關於「神聖分賜」更深的研讀,一七九至一八零頁)

《以弗所書四章》有「四個人位」在這裡,他們都非常的活躍。身體、那靈、主和父神,都活躍的調和在一起。那靈、主和父,正在做一件工作。祂們作工,將祂們自己與「身體」調在一起。《弗四章》陳明「基督身體」真實的景像。這一組包括「四個人位」──身體、那靈、主和父神,形成一個單元,而這單元,這實體,就是「基督的身體」,就是「召會」。「父」具體化身在「子」裡,「子」實化成為「那靈」,「那靈」與信徒調和。這調和乃是「基督身體」的構成。我們都必須看見這事。如果我們看見這事,聖徒間,以及眾「召會」間一切的問題,就都沒有了。一切的問題,只能借著這「異像」而得解決。(「基督身體的內在觀點」,七一頁)

參讀:《長老訓練》第十冊,第三章;關於「神聖分賜」更深的研讀,第十四至十五篇;「基督身體」的「內在觀點」,第四章。(引文完畢)

吳主光的評論:

誤解「三位一體」的邏輯

李常受說:

『「三一神」不僅是「三一」的,也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
。這個論調非常危險,它表示「神」原是一位,但是經過某種「過程」而逐漸增加,變成三位,只不過這三位神合而為一而已。這就等於說,除了「神」是自有永有的之外,「聖子」和「聖靈」都不是自有永有,乃是「從神衍生出來」的兩位新神,他們都是有開始的。這樣等於說,「聖子」和「聖靈」都是低級神;與聖經形容主耶穌是「亞拉法」和「俄梅戛」;我是「始」是「終」的說法相抵觸。不但如此,李常受更在下文推論出「四一神」和「四位一體」,表示連「教會」(李常受稱之為「召會」)也是一位低級神,因為「教會」也是有開始的,與「聖子」和「聖靈」有開始一樣。

其實李常受沒有想到,「三位一體」的說法,原是古教父奧古斯丁的說法,不是聖經的用詞。奧古斯丁給「聖父,聖子,聖靈」形容成為「三位一體」,雖然算是準確,但其中「三而一,一而三」的邏輯觀念,卻不完全是人的邏輯觀念;不能以數學,或人的推理,來構想三一神彼此之間的關係。地上根本就沒有一樣事物,能夠完全表達三一神的奧秘。所以我們研究「教會」與「三一神」合而為一,只能以聖經的用詞,和這些用詞所帶有的邏輯關係為限;不能離開聖經的規限,自行創作出一些新名詞,又藉著這些新名詞所帶有的邏輯關係,肆意推想經文範圍以外的結論。李常受就是這樣運用自己所發明的名詞和邏輯,將「合一」形容成為「調和」;又幻想「三一神」各自不斷地將自己「分賜」給「教會」(下文交待),使「教會」在實質上變成「基督生機身體」,從而推論出「四位一體」,大大遠離聖經的真理。

李常受不明白,其實「聖父,聖子,聖靈」只不過是借用人間的名稱來形容「三一神」而已,目的是叫我們明白,我們得救,蒙了何等大的恩典。我們本來都是罪人,我們的本質原是塵土,卻因著「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救贖恩典,得以稱為「神的兒女」。為甚麼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呢?其邏輯乃是這樣──我們因信,得與「神的兒子」聯合,這樣,主耶穌是「神的愛子」,我們也因他而成為「神的兒女」。倘若不是為救贖我們成為「神的兒女」,主耶穌基督其實是無須稱為「神的兒子」。聖經顯示,主耶穌降生之前,並沒有「子」的稱呼。正如詩篇說:「你是我的愛子,我今日生你。」(詩2:7)意思是,從你出生之後,你就是我的愛子。

在靈界,神和天使都沒有性別,不分男女,因為不用生育。因此沒有「父」和「子」的關係。主耶穌在未降生前,神與他的關係是(神)「說話者」與(道)「所說的話」的關係。這關係說明了「三位一體」的奧秘,因為「道」還未從神口中說出之前,已經以「智慧」的形式,存在於「神」裡頭;當「神」說出「道」之後,「道」就可以獨立存在而成為一位「神」,這就是約翰福音一章一至二節所解釋的奧秘。

再者,主未降生前,神與他的關係也是「不能見之神」與「能看見之神的像」的關係;這關係也能說明「三位一體」的奧秘──神是個靈,不是受造物,因此神不可能有任何形體;凡有形體的,都是為適應某種生活環境而有這樣的形體。就如生活在水中的魚類,有他們獨特的形體;生活在空中的飛鳥,也有他們獨特的形體……,各類活物都隨著環境需要而有不同的形體。但是神完全不須要適應環境而生存,所以神是無需任何「形體」。只有主耶穌不同,因為降世為人,與人同住,主就需要有一個形體。說來奇妙,主生活在天上之時,卻常以「曾被殺的羔羊」顯現,叫人記念他在地上所成就的「救贖大功」。不論主顯現之時,帶著怎樣的形體也好;主都在彰顯父神的榮耀,如同相片彰顯人的榮耀一樣;相片與相中人原為一。

再者,我們因信得與神的「獨生愛子」聯合,成為「神的兒女」,並不表示我們也有「神性」,像主耶穌有「神性」一樣。因為聖經稱主耶穌為「神的獨生子」;「獨生」一詞表示只主耶穌有「神人二性」,其他「神的兒女」只有「人性」沒有「神性」,所以我們不能與主耶穌完全同類。就如一個「女子」嫁給一個「男子」,雖然二人成為一體,那「女子」仍然是「女子」,不能因為與那「男子」成為一體之後,而變成「男子」;我們像「童貞女子」許配給「基督」也是這樣。

有一點我們千萬要小心的,雖然聖經形容神為「聖父」,又形容主耶穌為「聖子」,「聖靈」卻不是「聖母」;不要以為有了「父」,當然也有「母」才有「子」。不!「聖靈」原是中性,不是女性;我們不能以人的邏輯來推想「聖父,聖子,聖靈」的關係。筆者在上文已經說過,靈界是沒有性別的,因為不用生育。再者,三一神雖然同等、同榮、同尊、同質、同永……,我們也不能用人的邏輯來推想,三一神必須在凡事上平等。聖經顯示,在工作上,「父」差「子」,因此「父」比「子」大,「子」在凡事上都要順服「父」;聖經又顯示,「子」求「父」差遣「聖靈」來,代替「子」在地上作聖徒的保惠師,因此「聖靈」一直隱藏自己,他的責任只是彰顯「父」和「子」,他「不是憑自己說話,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所以主說,「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 16:13-14)《啟示錄》也顯示,天上所有的敬拜,全部都是敬拜「坐寶座的全能者的(父神)和羔羊(聖子)」兩位;聖靈從來不另外受人敬拜。所以,我們萬萬不能用人的邏輯來構想神「三而一,一而三」的關係。不能因為「三位一體」這個奧古斯丁所發明的名詞,就以為三一神必須凡事都平等。李常受就是用這樣的邏輯來推想「四位一體」,把人的本質提升,形容三一神與人「調和」,而成為「四一神」,造成非常嚴重的錯謬。

曲解以弗所書四章四至六節

《以弗所書》形容「教會」(召會)是「基督的身體」,這是不錯的。但李常受用自己的邏輯推論,

認為「基督的身體」既然是「三一神」與「蒙救贖並變化之人」調和起來,這「身體」就成了一個「四而一的生機實體」。
他引用(弗4:4-6)來解釋這一點,指出這段經文啟示出
「四個人位」── 一個身體、一位靈、一主、一位父神;而這四個人位「調和」在一起之時,產生變化──「父」具體化身在「子」裡;「子」實化成為「那靈」;這三位都在「召會」裡面,形成一個「神聖又屬人」的「四而一結構」。因為「父、子、靈」是「一」,「基督的身體」也是「一」,於是調和起來就成了「四一神」。


究竟弗4:4 - 6這段經文,是不是這樣解的呢?不!任何不主觀的讀者都看不出這段經文有「四而一」之類的意思在內。我們知道,保羅在《以弗所書》裡所說的「合一」,是指外邦人與猶太人應該在主裡合一。所以保羅在第四章第一節,一開始就說:「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意思是說,保羅因為勸各個外邦教會帶捐項上耶路撒冷去賙濟窮人,想要藉這善舉來促成猶太人與外邦人和好合一,但猶太人不領情,竟然控告保羅,使保羅被解到羅馬去受審,為叫外邦人和猶太人合一而成了「被囚的」。雖然如此,保羅勸勉以弗所教會的外邦人說:「既然蒙召(就是與猶太人同為後裔,同為一體,同蒙應許的恩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意思是,就當以「合一的行事為人」來與「合一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這是七個合一的態度)。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這七個「一」,是合一的根據);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這是形容「父神」是所有外邦人和猶太人的「父神」。)」(未完,看原文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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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