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亮一家的人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3-16)

大家都很熟的經文。但我們常不小心,遺忘了幾粒字……

身為基督徒的我們是光,為要「照亮一家的人」(v15)。

見證,首要不是給家人看嗎?我們的見證又如何?家庭的見證太重要。家人的眼睛永是雪兗,最清楚我們的,如此關(家人)過不了,又如何真正給外面的朋友、同事、同學看呢?真的可能有作假的可能……

主所要的,是我們一家一家的事奉祂。主要我們在聚會中的敬拜,更要我們家庭的敬拜。

「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傳16:31)此金句表明神的愛的完全。「……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約書亞記24:15) 則表明人愛神的完全。

主期待我們的見證和愛。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