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愛恩典,那甚麼是恩典?有一位女子,聖經說她是蒙大恩的,我們就從她身上看甚麼是蒙大恩?甚麼是恩典?
「到一個童女那裡,是已經許配大衛家的一個人,名叫約瑟。童女的名字叫馬利亞;天使進去,對他說:蒙大恩的女子,我問你安,主和你同在了!」(路加福音1:27-28)
馬利亞聽完之後的反應就只有驚慌。我想驚慌都是正常反應吧!
「馬利亞因這話就很驚慌,又反覆思想這樣問安是什麼意思。」(路加福音1:29)
戲肉在後,天使來傳話的內容就是在此:
「天使對他說:馬利亞,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經蒙恩了。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路加福音1:30-33)
當馬利亞聽到她要未婚生仔,幸沒有昏過來,她只是想說明自己的想法:
「馬利亞對天使說:我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路加福音1:34)
參看netbible的註釋:說到「還沒有出嫁」。原文作「還沒有認識一個男人」,語氣含蓄的指性關係。「沒有出嫁」意指「沒有和男人有過性關係」。
馬利亞不是沒有問「why」,她是有思考,有反問!因為她知道,未婚生仔是有代價的,為神工作是有代價……是次的代價應是給石頭打死(利未記20:10及申命記22:22-24)。她知道代價不輕,至少她不能再在村內生活。同時又會失去約瑟。
「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的羞辱他,想要暗暗的把他休了。」(馬太福音1:19)
馬利亞的一生全沒有了。
我們重新再回首看甚麼是恩典?不是主給我四仔--屋仔、老婆仔、車仔、BB仔就是神給我恩典,不是我可稱義,我有救恩就是蒙大恩。我們的價值觀要改變。
真正有恩典,真正蒙大恩就是給神使用。讓神使用是要放棄,更可能要付上很大的代價,這才是上好,才是真正的蒙大恩。
「馬利亞說:「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天使就離開她去了。」(路加福音1:38)
馬利亞的回應令我掙心,令我無地自容,愧見我主……
今天的福音佈道出了甚麼亂子?
總結以上,今天福音佈道內容太膚淺。不是神的話膚淺,而是講員講章空洞,又沒有好好掌握經文信息。最可悲,最重要的是大家聽完之後沒有掙心,沒有悔改……皆因講員為了大家高高興興的聽道,為自己留好名聲。他們的講章就是以人為中心,不是以神為中心。
今天我們的講道,是否真正到肉,會眾是否在講道之後,拿石頭打死講員;他們會否受到挑戰覺得受冒犯……甚至要立即把講員鏟除。這才是從主而來的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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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