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摩西長大,他出去到他弟兄那裡,看他們的重擔,見一個埃及人打希伯來人的一個弟兄。他左右觀看,見沒有人,就把埃及人打死了,藏在沙土裡。」(v11-12)
摩西在皇宮生活,身穿皇服,但他的心是知道自己是希伯來人,他的心是在希伯來百姓中。他在皇宮生活,一定知道殺埃及人必死的規矩。但他不理會,他付出他認為的代價去求希來來人。身在埃及,心在希伯來。
「第二天他出去,見有兩個希伯來人爭鬥,就對那欺負人的說:你為什麼打你同族的人呢?那人說:誰立你作我們的首領和審判官呢﹖難道你要殺我,像殺那埃及人嗎﹖摩西便懼怕,說:這事必是被人知道了。法老聽見這事,就想殺摩西,但摩西躲避法老,逃往米甸地居住。……他們說:有一個埃及人救我們脫離牧羊人的手,並且為我們打水飲了群羊。」(v13-15, 19)
他的行動是希伯來的,但樣貌是埃及,摩西的行動和樣兒是不同的。連未來的親人(v19)也是如此看摩西。
「一日,他在井旁坐下。米甸的祭司有七個女兒;他們來打水,打滿了槽,要飲父親的群羊。有牧羊的人來,把他們趕走了,摩西卻起來幫助他們,又飲了他們的群羊。他們來到父親流珥那裡;他說:今日你們為何來得這麼快呢?」(v16-18)
「井旁」令由創世記開始讀的讀者想起「婚姻」。亞伯拉罕的僕人為小主人以撤找到利百加;雅各在井旁找到他的一生至愛拉結。是次摩西在井旁找到西坡拉。
「他們說:有一個埃及人救我們脫離牧羊人的手,並且為我們打水飲了群羊。他對女兒們說:那個人在哪裡﹖你們為什麼撇下他呢﹖你們去請他來吃飯。摩西甘心和那人同住;那人把他的女兒西坡拉給摩西為妻。西坡拉生了一個兒子,摩西給他起名叫革舜,意思說:因我在外邦作了寄居的。」(v19-22)
革舜:gershom:異族人:(strong number: 1647)
摩西為兒子改名,此時此刻代表他的心情。他認為米甸地是外邦地,而埃及卻是他應該居住的地方,以埃及為他的家。他忘掉了他真正的家和身分,至少看他的兒子革舜沒有行割禮,就知道他忘了先祖的教訓,神的命令了。
但神沒有忘掉:
「過了多年,埃及王死了。以色列人因做苦工,就歎息哀求,他們的哀聲達於神。神聽見他們的哀聲,就記念(zakar, 02142)他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神看顧以色列人,也知道他們的苦情。」
過了多年=約40年
希伯來人說的「記念」(zakar),就是記得之外要加有行動。如沒有行動的就是「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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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