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巴別塔想起

在巴別塔事件中,人類說了一句好特別的說話:「來吧!我們要……」,好像很「合一」!

『他們彼此商量說:「來吧!我們要做磚,把磚燒透了。他們就拿磚當石頭,又拿石漆當灰泥。」他們說:「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v3-4)

神的回應也很特別,像有一個對比,「來吧」對「看吧」:

『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做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做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

人多好辦事?「我們要」是否表現「合一」?「合一」是甚麼?

忽然想起創世記第6章的故事,他們也是一起做一些事……甚麼事在此也不大重要,重要是他們是一起做了得罪神的事……得罪到一個地步,神要用洪水……你說大件事嗎?他們「隨意挑選」女子,交合生子,就出了上古英武有名的人。他們的合一結果是有能力,你看結果--能力--來辨別是否好事時,我想你就錯得很緊要。

合一與能力是沒有必然的關係,當你以為合一後,資源更集中,可「同心」做更多更偉大的事時,即表明你已忘主耶穌了……

「所以,在基督裡若有什麼勸勉,愛心有什麼安慰,聖靈有什麼交通,心中有什麼慈悲憐憫,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立比書2:1-11)

合一的表現不是能力,而是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重要(參考)、虛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腓立比書2:1-11說的才是真合一的表現。

今天教會的情況,有多少是如此?自己也不說那麼多,「對己嚴」才是唯一。

「悅人的眼目」(創世記3:6)、「隨意挑選」(創世記6:2)、「來吧!我們要」(創世記11:3-4),以上三件事,都是得罪神的……又忽然想起,早前esther姊妹分享在靈修書My Utmost for His Highest的一句說話:「Remember what lust is--"I must have it now," whether it is the lust of the flesh or the lust of the mind.」(記住甚麼是邪慾:「我現在立即要」,這就是邪慾,不管是肉身的邪慾還是心智上的邪慾。)(3月14日那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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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