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司不是律師

「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希來來書2:17)

我們一生要學像主,主是大祭司,是眾祭司的模範。祭司的其中一個特質是:慈悲忠信。

祭司不是律師或檢控官,不用發現對方有錯時,就在神面前控告對方,當然也不用在弟兄姊妹中間責備對方。可否多一點愛?

當然,有姦淫、混亂聖餐、……都要像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的教導來指出對方錯誤。其他的,又需要如此嗎?慈悲忠信中的慈悲,就是指對人的體恤;忠信就是指對神的忠實。我們不是將人推開遠離神,而是將人拉近神。

律師當然就是要指出犯罪的人的錯。

照主在約翰福音13章的新命令,連自己肢體(弟兄姊妹)都不愛,其他人如何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福音如何傳?

聚會常唱學像主的詩歌,我們有否學像主體恤弟兄姊妹的軟弱?「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希來來書4:14-15)

聖潔重要,我想和睦也重要,「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希來來書12:14)
「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得前書4:8)
「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各書2:13)

延伸閱讀:基督徒的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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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