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罪人
- 蒙恩罪人
- 有追求的
- 站在基督道理開端的
- 離開了道理的
好明顯,有追求的是主所喜悅的。因他們長大成人、心竅習練得通達、能分辨好歹。(希5:14)你是有追求的基督徒嗎?
第二種,照希5:13說,這一種基督徒就是吃奶的,不熟練仁義的道理,是嬰孩。像禮拜日的基督徒。以為有天堂入場券就可以,不用追求。
昨天聽了一個苦笑話。真人真事。有客人入畫店買畫,見老闆閒著看聖經。客人問老闆是否牧師?老闆連忙否認,只說是一個基督徒而已。客人不信,只見老闆看聖經。客人更說,聖經只給牧師看,牧師看到甚麼,跟我們說可以了……
第三種,不單沒有追求,心思和行為更像未得救似的。希6:4-8有很清楚說明。 他們決志的一刻是得救的,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他們也曾領受主恩,曾受聖靈感動……可惜,現看他們的行為就是看不見主,被世界困綁,和未信主前沒有兩樣,比未信主前更差……
但主如何說:「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希6:8) 要看清楚,是「近於咒詛」,不是「咒詛」。
焚燒是甚麼?下回再分享。
我應如何挽回第三種的基督徒?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6:1)
我自己想,第三種的基督徒失敗在男女感情、家庭、賭博,我們真的尤其小心。中國古語是對的:理不斷,理還亂。
只願聖靈在他們心中工作,「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林後8:12)讓聖靈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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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