枴杖

昨天去林家讀路加福音第9章,

1-6節:「耶穌叫齊了十二個門徒,給他們能力、權柄,制伏一切的鬼,醫治各樣的病, 又差遣他們去宣傳神國的道,醫治病人,對他們說:行路的時候,不要帶柺杖和口袋,不要帶食物和銀子,也不要帶兩件褂子。無論進哪一家,就住在那裡,也從那裡起行。凡不接待你們的,你們離開那城的時候,要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見證他們的不是。門徒就出去,走遍各鄉宣傳福音,到處治病。」

我記得上周讀馬可福音6章跟此有出入,

7-13節:「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出去,也賜給他們權柄,制伏污鬼;並且囑咐他們:行路的時候不要帶食物和口袋,腰袋裡也不要帶錢,除了柺杖以外,什麼都不要帶;只要穿鞋,也不要穿兩件掛子,又對他們說:你們無論到何處,進了人的家,就住在那裡,直到離開那地方。何處的人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你們離開那裡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對他們作見證。門徒就出去傳道,叫人悔改,又趕出許多的鬼,用油抹了許多病人,治好他們。」

大致上是一樣,不過最特別就是路加說「不要帶柺杖」;而馬可說「除了柺杖以外,什麼都不要帶。」,真特別。

在會中,我提出差別。有弟兄用靈意分享,我不明。幸好弟兄手上有KJV聖經。

馬可:And commanded them that they should take nothing for their journey, save a staff only; no scrip, no bread, no money in their purse:

路加:And he said unto them, Take nothing for your journey, neither staves, nor scrip, neither bread, neither money; neither have two coats apiece.

路加是眾數枴杖(staves);馬可是單數枴杖(a staff)。

回家看英文不同版本,原文編碼,都沒有分單數或眾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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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