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與失

失去,只因曾經擁有;擁有,也有一天會失去。

年少不知愁滋味,最愛聽陳百強的「一生何求」,當中有一句說到:沒料到我所失的,竟已,是我的所有。

如果不是曾經擁有,何來失去。萬事萬物都會有失去的一天,正如聖經傳道書第3章說,

生有時,死有時;
栽種有時,拔出所栽種的也有時;
殺戮有時,醫治有時;
拆毀有時,建造有時;
哭有時,笑有時;
哀慟有時,跳舞有時;……

永遠是一對,永不分離。

記得中四的經濟堂,第一課就教機會成本(Opportunity Cost),當你選擇做一件事情時,就必須放棄做另一件事情的機會,而這第二件事情所帶來的利益就是損失了的好處,亦就是機會成本。課堂所說已完全忘掉得一乾二淨,但得得失失此道理,已永埋在我心中。

「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馬太福音6:21)不單說到有型的物質,無型的情感、名利……

我在神面前可以有「萬般帶不走」的心態嗎?心,和很多東西糾纏中,我可以放下嗎?

每個人「財寶」是不一樣的,然而不論如何失去,最終作為神的兒女(基督徒),我們可以跟保羅一齊說:「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立比書3:8)

失去一切,得著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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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