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拉罕的神

亞伯拉罕,過去曾有困難的時間,他也會尊神為主,聽祂的吩咐而行。當然,亞伯拉罕也有好時光,他是神的朋友。他也沒有利用神的朋友這關係去做任何事,來滿足自己。他總是為人著想。至少在創世記18章多次的求情可見一斑。

在五王與四王之戰(創世記第14章),亞伯拉罕原來可以用武力征服整個迦南,但他沒有,他仍等候神,沒有濫用神給他的應許(創世記13:14-18)

說一些補充:當亞伯拉罕得知四王的聯盟來攻打五王,把五王打敗並擄掠了所多瑪城所有的財物和人口的時候,亞伯拉罕帶著380個壯丁日夜去追趕四王,把四王打敗在路上,帶回所有的人口和財物。所多瑪王為感激亞伯拉罕,把亞伯拉罕所帶回來的財物全送給他,但亞伯拉罕一針一線都不要。要,是天經地義。但神從沒有吩咐,他可以要嗎?他如急速以為可幫神忙,快快應許成就,那就大錯特錯。神的計劃中,亞伯拉罕死,也看不見神應許給他的。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亞伯蘭俯伏在地;神又對他說: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創世記17:1-5)

亞伯拉罕在「全能的神」的面前,就是要作「完全人」。「完全人」,和合本的聖經是「完全人」,看原文是沒有「人」。「完全」的原文碼是<08549>,當中有一解釋很特別:「全然與真理和事實一致」。亞伯拉罕將會有一個改變,就是他所作的(不在於口),和真理是一致。但亞伯拉罕如何可達此境界?就是亞伯拉罕讓神在他身上工作。

繼續看第17章,就知道神在亞伯拉罕作了甚麼工作?就是割禮。從前神在亞伯拉罕身上有工作,他改變了;我們有沒有機會給神在我們身上工作,讓我們所作的更討神的喜悅?



第17章,也包括改名:由亞伯蘭改為亞伯拉罕。改名,令我們想起神也曾為亞當起名,亞當也為動物和夏娃改名。改名,在於其主權,有管理的味道在其中。亞當管理動物,他對女人也是一樣。神為亞當起名,他也是管理亞當,可惜亞當不讓祂管理……

神也為亞伯蘭改名,神也要own亞伯蘭。神要在亞伯拉罕身上工作之餘,也要在其身上有主權。這就是「……當在我(神)面前作完全人……」的表現了。

我們的神是亞伯拉罕的神,所以我們也應有神在亞伯拉罕身上工作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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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