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候聖靈的工作和顯明

「坐在天上的主啊,我向你舉目。看哪,僕人的眼睛怎樣望主人的手,使女的眼睛怎樣望主母的手,我們的眼睛也照樣望耶和華─我們的神,直到他憐憫我們。」(詩篇123:1-2)

今天為主作工,在屬靈背後看,其實是主作工,不是我們作工。我們只是在此等待主作工,我們才配合上去。尤其傳福音,對抗黑暗權勢的時候,務必主先作工,我們作是跟隨聖靈的水流而作。祂動,我動,;祂不動,我更不敢動。主沒有顯明機會,我們作,也是枉法,也是徒然。更可以將事情弄糟。我們等的時候不是乾等,而是祈禱,直到聖靈顯明的時候。



「這事以後,主又設立七十個人,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在他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路加福音10:1)

主為何要我們兩個兩個一起佈道?是基於甚麼原則下呢?

「所以我告訴你們,被神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哥林多前書12:3)

其實兩個人的意思,不單是在現實上不要一個人獨自行動,要配搭服事。

在屬靈的角度看,更是要人和聖靈一起作工,因為沒有聖靈的工作,就沒有人可稱耶穌是主。聖靈和人是兩個單位,在人方面,不論多少人,都算是一個單位。如真是兩個人出去佈道,一個開口說福音,另一個就是祈禱,祈禱請聖靈在大家中間工作……



「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約翰福音8:17)

在律法底下,見證是兩個人才算數。

其實聖靈是最佳的見證人:
  • 「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使徒行傳5:32)
  •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馬書8:16)
  • 「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哥林多前書2:10-11)
  • 「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約翰一書5:7)
沒有聖靈的印證,一切也是枉然,即沒有用。

在福音上,如沒有聖靈顯明,沒有聖靈安排環境給我們去作工,我們只會賠了夫人又折兵,令人家對福音更反感。機會,都是聖靈給我們,我們只有等。

以一個我的真實見證作例子:養兵千日用在一時

不就是祈禱後,主安排環境,等我跟外父說嗎?未來,要作更大的事,就是他可歸入主名下。

當我們看詩篇123篇時,我們當仰望主的手時,直到祂發憐憫。如直到福音對象死亡,我們又如何?我們只可告訴主,我們已盡力,我們沒有看見主的手在工作……

我們未看見聖靈工作前,只有祈禱、祈禱、再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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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