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四章(一):我們親自聽見了

「那城裡有好些撒瑪利亞人信了耶穌,因為那婦人作見證說:他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於是撒瑪利亞人來見耶穌,求他在他們那裡住下,他便在那裡住了兩天。因耶穌的話,信的人就更多了,便對婦人說:現在我們信,不是因為你的話,是我們親自聽見了,知道這真是救世主。」(約翰福音4:39-42)

撒瑪利亞婦人和主相遇後信了主,她留下水罐子,立即往城裡跟其他人說她的奇遇--遇見基督。

眾人聽見此撒瑪利亞婦人的見證後,信主之餘更找著主,請祂留下來住了兩天。住了兩天,主在此兩天做了甚麼?聖經沒有特別記載,只說眾人因主的話信主之心更肯定,直認祂的救世主。他們從前在撒瑪利亞婦人口中無聞有主;現在親眼見主、親耳聽祂的話。



小小的一段,給我們很大的提醒。只有主的話可以改變人心。個人經歷,說出來或者可感動人、改變人心,但只有主的話--聖經--更能使人的心完全改變和回轉。你傳福音有沒有主的話?主的話比兩刃的劍更勁!用主的話傳福音比單說個人見證和經歷更有效。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希伯來書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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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