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一走了之嗎?

想像一下:若這件事發生在你身上……

兩人由頭到腳穿著黑色衣服,手上拿著輕機鎗。

有一天,當主日崇拜進行之中,一間擁有2,000會眾的教會驚見有兩個人步入教堂。其中一人高聲宣佈:「若有人願意為基督捱一顆子彈的便留下吧!」

詩班立刻便跑掉了;執事也跑掉了;大部份的會眾也跑掉了。

2,000人的大教會只剩下了20人。

剛才宣佈的人除下了頭巾,望著講員說:「好,牧師,我已經把那些假冒為善的人趕走了。現在你可以開始崇拜了。祝你有愉快的一天!」

這兩人於是轉身離開。



多可笑!有些人很隨便嘲弄神,
卻又質問現今的世界為何變成這樣。

多可笑!我們相信報章所說的,
卻不相信聖經的話。

多可笑!人人都渴望能夠上天堂,
然而卻以為不需要相信、思想、宣揚和遵行聖經。

多可笑!有人可以說「我相信神」,
卻仍然跟隨鬼魔(事實上,鬼魔也相信神的存在)。

多可笑!你可以隨便用電郵傳送上千個「惹人發笑的笑話」,使它們如野火燒不盡,
但是當要傳送關於主耶穌的信息,卻再三思量。

多可笑!互聯網上容許人自由傳播,淫猥、粗俗、鄙下和污穢的東西。
但禁止在學校和辦公室公開討論主耶穌。

多可笑,對不對?

可笑的是人可以在禮拜天為主大發熱心,
但在一週餘下的六天作一個隱形的基督徒。

你覺得可笑嗎?我只覺得是悲哀。



除非基督徒之間的團契生活優於其他的社團,否則他們縱使聲嘶力竭地傳講耶穌改變人的愛和能力,都不會有人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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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