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第九章(一):祭司應有的禱告

本章主要是寫出以斯拉祈禱的內容。

以斯拉為何祈禱?因回歸民中,有以色列民和祭司並利未人娶了外邦女子為妻。以斯拉聽見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驚懼憂悶而坐地。及至晚禱時,雙膝跪下舉手祈禱。

你看到以斯拉的反應,會否覺太誇張?誇張,只因他有祭司和牧師的心賜。

十節的祈禱,你看到甚麼?

以斯拉的禱告是用「我們」,他雖沒有犯罪,但他和犯罪的民一起同心,一起回到神面前認罪。一個真正牧者,一個為別人向主求赦免的祭司(彼得前書說我們也是祭司,更是君尊的祭司)不會只說別人有錯,自己沒錯,像路加福音第18章的法利賽人。

以斯拉又回首過去,回想以色列百姓為何會到此(被擄)地步。他沒有埋怨,只是深痛認罪。同時回想,神恩典過去的臨在。回想過去自己的錯和自己領受的恩典,是親近主的途徑。

v10:「我們的神啊,既是如此,我們還有什麼話可說呢﹖因為我們已經離棄你的命令……」

神的恩典已很多,為何仍然軟弱而跌倒,違背神的旨意?為甚麼?在此,以斯拉像自己也不明白,這班以色列人為何如此,不單是平民百姓犯此罪,更有服事神的祭司和利末人。

其實我想只是人性吧!人性本是如此,想想以色列人從前出埃及往曠野時,以色列人不是天天有嗎哪吃,但仍不知足。

「我們在你面前有罪惡,因此無人在你面前站立得住。」(v15)以斯拉清楚神是聖潔的,知道一丁點罪都不可回到神面前。為百姓求赦免,或神會憐憫,使百紅重蒙神保守。

真正祭司,不是一味在神面前說那人不是,在神面前說人的不是(控告)是撒但的行為,不是祭司應有的行為。真正祭司應有的行為是為別人代求,將別人的問題放在自己的肩頭上。正如祭司的服飾(出埃及記28章),將十二支派的名字刻在寶石上,再將寶石安在肩帶上。「要將這兩塊寶石安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為以色列人做記念石。亞倫要在兩肩上擔他們的名字,在耶和華面前作為記念。」(出埃及記28:12)

君尊的祭司,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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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