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第九章(三):哪一樣最方便?

真正祭司,不是一味在神面前說那人不是,在神面前說人的不是(控告)是撒但的行為,不是祭司應有的行為。真正祭司應有的行為是為別人代求,將別人的問題放在自己的肩頭上。正如祭司的服飾(出埃及記28章),將十二支派的名字刻在寶石上,再將寶石安在肩帶上。「要將這兩塊寶石安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為以色列人做記念石。亞倫要在兩肩上擔他們的名字,在耶和華面前作為記念。」(出埃及記28:12)(摘自:祭司應有的禱告

接續上次交通,看到以斯拉的祈禱,就越發覺自己不配作服事主的人,不配作了多年的主日學導師。很多年前的事,有參加多年主日學的學生,中一後入了黑社會,跟大佬……我雖沒有直接教過他,但知道他的事後,都是用責備的口吻對待他,更有怪責他的心來為他祈禱。雖有跟同服事的一起跪下流淚為他祈禱,但回想,我跟法利賽人有何方別,多說別人的不別,完全沒有以斯拉的心。他離開教會,總是有原因的。

當百姓有錯,是首領是來認錯(v1)。當首領來跟大大首領以斯拉說時,以斯拉更是先來到神前來認錯。以斯拉真有屬靈領袖風範。

照聖經來看,教會有問題,牧師、執事、傳道人是否應先來到主面前來認罪祈禱?定或將犯錯的人踢出教會?定或跟馬太福音18:15-17說,「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哪一樣最方便?哪一樣才可造就人?哪一樣有主愛的樣式?

你知道以斯拉最方便解決這班犯罪百姓的方法嗎?

「凡不遵行你神律法和王命令的人就當速速定他的罪,或治死,或充軍,或抄家,或囚禁。」(7:26)以斯拉是得到亞達薛西王降旨,是最方便和直接,但就是沒有主的儀式。他沒有用此方法。你又會用何方法?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6-8)如果問主,解決罪人的最快方法一定是殺。幸好主沒有用此方法。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