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旨意,有顯明和不顯明之分。當然也有其他分法。
神顯明的旨意,全在聖經內。你不看聖經,當然不知道祂顯明的旨意。在聖經中顯明的旨意有:愛神、愛人、好公義、愛憐憫、傳福音……(多到打不完)
不顯明的旨意,就是隱密的旨意,即是人未必知道或看得到。更多時是回頭看的時候才知道事情是否出於主的安排或自己肉體的安排。
隱密的旨意包括:主何時回來?貼身的有:哪人要跟我結婚?我要選甚麼科去修讀?
但我想說,我們會不會花太多時間在尋求神隱密的旨意,但卻不太願意花時間去認識神顯明的旨意呢?又當然實行與否又是另一個問題。
有一些適婚又未婚的弟兄姊妹,常常祈禱我該找誰結婚?是否A姊妹,又是B姊妹……?但平時見他,又不多看聖經……是否自相矛盾?當然,好愛主又常讀經的弟兄姊妹,又不一定如願在適婚期找到另一半。這是我觀察到的。
當然,讀經只是第一步,沒有聖經,我們是不知如何走在主的道上。「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篇119:105)
「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命記29:29)
今天大家出力的去找神的隱密事,但該遵守顯明的,我們卻沒有興趣實行。神顯明的旨意,我們都沒興趣遵守;那神隱密的旨意,我們就會認真遵守嗎?你知我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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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