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十一章(一):祈禱

祈禱,是神兒女的權利,可和神有交通。

很多經文,如馬太福音的登山寶訓,都是教大家不要為自己求太多,不要太憂心,主必紀念。但本章可以說是主教導祈禱最特別,就是逼切的求,要求到對方不得不應允為止。主的話是否有衝突?當然沒有。

看v5-6就知道主教導的,就是為別人祈求。能夠看見別人的需要而祈禱,在此處看,就可能會成為一個會禱告的人。重要是把別人的需要看作是自己的需要,這種禱告必蒙神垂聽。

你我可以嗎?

另外,本章的開首,就是主回應門徒,教導他們禱告。看內容先說「……願你的國降臨……」,和我們所常聽見的禱告,相差多遠呢?

我們常照我們自己的心意禱告說,「主啊,祝福我、我的家、我的教會、我我我我我我……」我們所求的,和主教導的相差得太遠。讓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的人,才是會祈禱的人。

(v1)「耶穌在一個地方禱告;禱告完了……」主也祈禱,我們可以不祈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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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