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羅西書第四章(一):對於神和對於人

「你們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的待僕人,因為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你們要恆切禱告,在此警醒感恩。也要為我們禱告,求神給我們開傳道的門,能以講基督的奧祕(我為此被捆鎖),叫我按著所該說的話將這奧祕發明出來。你們要愛惜光陰,用智慧與外人交往。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v1-6)

我們對於神:要禱告:恆切、警醒、感恩。

我們對於人:要有好見證,包括:愛惜光陰、用智慧與外人交往、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




v2說神要的禱告是:

要恆切:不只是一時三刻或時時刻刻的事,乃是繼續不斷的事。
要警醒:不只是口頭言語上的事,乃是全心以赴的事,絕不會放鬆或怠惰。
要感恩:不是我們憑自己所能作的事,乃是要靠神,全是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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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聖經.羅馬書14:5)